達爾文的著作發表後,在學術界很快引發轟動,英國學者赫伯特·斯賓塞首次以我們熟知的那句“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概括了達爾文的思想,加之受到孔德的實證社會學影響,斯賓塞把這種生物學的假說延伸到了社會上,認為社會範圍內的個人、世界範圍內的民族與國家與自然界相似,彼此間一樣進行著“生存鬥爭”,只有強大的個人、民族和國家才能通過“自然選擇”,甚至可以推論出“某些個人/群體/民族”就是劣等的、乃至於應當被淘汰掉的,這便是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這也是文章開頭所引述的種種樸素歧視觀的邏輯內核:倘若社會中的個人們也遵循自然選擇、進行著優勝劣汰的生存鬥爭,那麽強大與成功者自然值得仰慕,弱小與失敗者自然理應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