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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事实法律 要公开公正 [打印本页]

作者: 艾兴锋    时间: 2013-7-26 22:44:31     标题: 重事实法律 要公开公正

重事实法律  要公开公正
     项观奇

关于薄熙来问题,我一直关注,并发表了许多文章和给有关部门写了不少信。自薄熙来问题移交检察院调查后,我没有发表文章,等待检察院拿出审查结果。

前几天就传闻薄熙来即将在山东济南中院公审,我不说什么,不能凭小道消息论事。今天中国各大官方媒体证实了这个传闻,我开也是不想说什么,要看济南法庭如何审判。但是,各大媒体竟发表了铺天盖地的评论文章,我就须得说几句了。

首先,我对于此事首先是传闻,由一个“独立时评人士李伟东”传出,然后官方才证实,不好。肯定了小道消息的可信度,助长其传播。

第二,在审判之前,官方媒体发表那么多的评论,要求大家“一定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对。薄熙来是否违法乱纪,触犯刑律,那是他个人的问题,应由事实和法律认定,不能与对党中央的态度联系。造这种舆论,是不是说,判或者说薄熙来有罪就是拥护党中央,不判或者怀疑薄熙来有罪,就是反对党中央。这实际上是把薄熙来问题政治化,有印证社会上关于拿下薄熙来是党内争夺领导权的派别斗争,有损现在习近平较好的形象之嫌。

不是说不可以评论,只是说在结案之前,不应当这样大造舆论,强制审判工作和民众认识一定要符合“党中央”的决定。在结案之后,再大加评论不迟。

第三,对于薄熙来案,我还是那个意见,由事实和法律说话。我现在仍然认为,与薄熙来问题有关的谷开来和王立军的审判,颇多问题。这次既然审判前如此大造舆论,我认为,只有公开公正审判,才能使大家信服,证明党中央是出以公心的。

对于薄熙来案,完全可以象审判“四人帮”一样电视直播,明明白白地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人民监督,也教育所有的人;用事实证明薄熙来有罪,党中央正确。

我说这几句,并不触及案件实体,只是提醒舆论不要帮倒忙,干预或影响法庭审判。


作者: 龙翔五洲    时间: 2013-7-26 23:46:07

法律就是要按事实和公正说话,审判前搞那么多的舆论宣传本身就不符合对法律的尊重,而是政治手法。

与党中央、与某某领导保持一致的说法本身就不含任何真理,党中央就绝对正确?党中央犯错的历史事件还少吗?至于某个人那更是谬误百出。
作者: 項觀奇    时间: 2013-7-27 02:38:33

此文是劉金華同志托我轉達的文章。作者是劉金華。編輯忙中出錯。項觀奇7。26
作者: signal    时间: 2013-7-27 09:32:35

说得正确。不过,思路与习法学博士大相径庭。
作者: 茅矛    时间: 2013-7-27 13:21:08

说得非常对!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3-7-27 14:42:06

  薄熙来事件一开始就证明了这是政治事件,当时全国各省、各种媒体都发出了一致拥护党中央对薄熙来事件的决定,这样的做法只有在“四人帮”审判时才出现过。以前对犯刑事案件的政治局委员和其他各级领导都没有出现过动用社会舆论的做法,所以起初我就认为薄熙来是犯了重大的政治性案件,还不是一般性的党内路线斗争,路线斗争用党纪就行了,用不着国法。但是从现在的公布罪看,是一般官员都会犯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只要证据确凿就可以依法定罪,用不着政治表态。所以公开。透明。公正的依法审判,这是取信于民的最好办法,也可以通过这个案件教育群众,遮遮盖盖反而引起群众的疑虑,就是结案了,群众原来的疑问也不可能消除,对党中央不利。
作者: 向北    时间: 2013-7-27 14:44:35

薄案还有事实可讲,还有法律可讲,还有公平正义可讲?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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