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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律师再发声 究竟谁想只手遮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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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17:33:1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照胆之镜 于 2016-8-12 18:02 编辑

曾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的北京雷洋死亡案,在中国南方洪灾,G20,里约奥运等一系列“大事”的冲击下,各界关注度终于转淡。不过,雷洋家属聘请的律师陈有西周三披露,律师团队8月9日已向有关当局提交第二份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希望当局排除干扰,尽快查明真相,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移送公诉。

陈有西8月10日发布《提交第二份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的微博消息。微博表示,雷洋案6月1日立案后,侦查工作已经历时2个多月。社会上产生许多疑虑,担心“被和谐”。律师8月9日向侦查机关提交了一万多字的第二份意见书,就公安未移交的五位证人丧失自由至今见不到律师、被剥夺诉讼权利;雷洋家属未得到全面的尸检报告;有关部门不断要求庭外和解放弃诉讼;侦查罪名确定避重就轻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然而,周四再翻查陈有西律师的微博,已见不到原文。记者致电陈有西律师的助理,助理证实律师团队向检察院提交了第二份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陈有西的微博发布不久后被屏蔽。助理还表示,目前雷洋案没有任何进展。

此前,雷洋案律师团队6月29日向北京检方提交了由七位律师共同研究起草的二万多字的《雷洋案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据报道,陈有西透露,雷洋方律师就尸检进程、对涉案警察三项罪名确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证人保护、相关证据调查提出了明确请求。陈有西当时表示,由于雷洋案是全国数亿人关注的案件,检察机关也会特别灵敏应对,“检方表示会认真收集和查明嫌疑人有罪和罪重的证据,也会同时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严格依法办案”。

北京律师梁晓军表示,鉴于雷洋案曾引发的广泛社会关注度,律师团队向检方提出的雷洋案侦查阶段律师意见书,应该会给检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但是,外界对雷洋案的关注度确实在淡化。

他说:“我觉得会有一些压力。但是,你发现没有,现在关注这个案子已经比较少了。陈有西他们发的这个确实是有压力,但是
现在中国热点问题很多。雷洋这个事情现在关注的人少了。其实这个社会的发展,很多都已经危害到中产阶级的安全问题了,雷洋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案件。但是,可能是大家都已经,或者说在逃避,或者说都已经麻木了。”

有网友对雷洋案几个月没有进展发评论说:“它们的本事,就是拖、拖、拖,拖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大家穷追猛打,要不,谁都可能是下一个牺牲品”。

梁晓军律师也表示,当局似乎找到了应对这类重大敏感案件的方式,就是拖字诀,在雷洋案件上尤其明显。
他说:“好几个月,到现在就拖着。据说证人也都找不着了,联系不上了。然后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消声了,就完了。他们已经摸索出一套应付热点问题的办法,就是拖,然后用其他热点掩盖现在的热点。”

一拖再拖

还有网友对陈有西律师微博中透露的“有关部门不断要求庭外和解放弃诉讼”的信息表示,“看来前阵子外面说的500+200W换和解不是空穴来风啊,可是刑事案能和解么”?

据报道,中国资深媒体人林国强7月16日发的一条微博消息称,在跟雷洋案律师团队成员吃饭,已证实由民政局出面给了七百多万,其中给了雷洋妻子五百万。分两部分给,第二部分取决于雷洋家属的“配合程度”。律师团队认为,虽然给了抚恤金,警察照旧究责,玩忽职守罪是最轻的,雷洋根本没有嫖娼,警方专项行动时抓错人了。

网上热传的另一条@荣剑的微博消息称,上边在做雷洋家属的工作,湖南方面是政府部门布置下来的,北京方面是公安内部人士,就是想让家属撤诉,家属深感安全受到威胁。人大校友在帮助家属,鼓励家属挺住,一定要坚持下去。
施压和解

不过,有网民质疑,公诉案件不允许个人撤诉,不过有人回应称,用撤诉一词不准确,应该是指要求家属不再坚持要求追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罪,因为家属的态度可以影响检察院以什么罪名起诉涉案警察。

今年6月底,北京检察机关向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告知雷洋的验尸报告,确定雷洋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涉案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称他们“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不过,雷洋家属的律师团队认为涉案警察罪名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应是故意伤害致死、滥用职权、伪造隐匿证据三项罪。

5月7日晚上,雷洋从北京昌平家中出发前往机场接人途中,被警方指嫖娼并抗拒执法,导致死亡。雷洋之死引发雷洋人民大学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弹。6月1日,北京检方发布消息称,由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对当事警察实行立案侦查。6月30日对当事警察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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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17:38:1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照胆之镜 于 2016-8-13 04:02 编辑

习阿瞒不是想向普京看齐某求连任吗?

还不拿出你的魄力,还人民、雷洋家属一个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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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20:15:27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有没有嫖娼,雷洋都应该接受警察的捡查,警察也尽了告之的义务,让他找110来确认警察的真伪。心里无鬼,何须死命地逃跑?谁想一手遮天?应该是陈有西这邦人,想想近两百名人大77、78年毕业生的联名信,还不够吓人吗?这两百人哪一个不是当今的权贵!

左派朋友们,你们的同情心是不是也应该分一点给出身于西北贫寒家庭的那位小警察?他是正常的执行公务,给公民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我不认为他有任何过错!他应该得到上级和国家的保护!

坚决反对律师将正在审理的案件搬到网上来,用舆论来干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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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21:50:5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远望东方 于 2016-8-12 21:51 编辑

请抽点时间了解一下那位刑副所长:
http://young.ifeng.com/a/2016070 ... ge&isappinstalled=0

点评

照胆之镜  大家都知道,雷案当事人上央视违法了  发表于 2016-8-13 04:48:53
远望东方  你确定刑副所长违法了吗?  发表于 2016-8-13 04:27:10
照胆之镜  公务员违法了凭怎么要纳税人买单呢?  发表于 2016-8-13 04: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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