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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会有政府官员说,要当好外资企业的店小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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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6-27 23:50: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0-6-28 04:13 编辑

我敢预测:要不了多久会再次听到这些话望长城内外 · 2020-06-27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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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那个时候,肯定会有一些官员出来说与今天对民营企业说的同样的话。例如:“政府要当好外资金融企业的店小二” “谁跟外资金融企业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对外资金融企业经济上的违法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

  我敢预测:要不了多久会再次听到这些话

  望长城内外

  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从2019年的40条缩减到了33条,自贸试验区清单条目则从37条缩减到了30条。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连续第四年压减清单,对推动跨国投资尽快回稳复苏、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意义重大。尤其是“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经全部被取消,这使得2020年被称为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元年。”

  我坚决拥护改革开放,对于扩大开放能够推动当前经济发展这一点,我也是毫不怀疑的。可是,我也担心把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全部取消,会不会让外国资本逐步掌控中国的经济命脉?

  回顾一下我国民营经济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主要成分”的发展历史,我认为我的这一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

  想当初,我国才开始发展私有经济时,提出的是“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后来又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又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到了现在,“公有制为主体”的说法虽然没有变过,但实际上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成分。

  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公布的数据,至2018年末,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民营企业个数已占第二、三产业企业总数的95%以上,第二和第三产业中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已占到第二、三产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0%左右。

  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指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由于中小企业基本都是民营企业,在大型和超大型企业中,也有不少民营企业,由此可以推算出,民营企业贡献的GDP和税收分别约为65%和55%左右。

  由于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成分,因此,民营经济的兴衰对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一些官员纷纷说出这样的话:“政府要当好民营企业的店小二” “谁跟民营企业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对民营企业经济上的违法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

  以此为鉴,我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以后,外资就有可能逐步掌控中国的金融业。由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一旦外资掌控了我国的金融业就等于掌控了我国的经济命脉。到那时,金融业外资的一举一动都会对我国经济产生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

  失去经济主权就会严重丧失政治主权。我想,到了那个时候,肯定会有一些官员出来说与今天对民营企业说的同样的话。例如:“政府要当好外资金融企业的店小二” “谁跟外资金融企业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对外资金融企业经济上的违法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

  谁若不信,咱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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