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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知乎中对未明子“一二.三一”事件的评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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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0:3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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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0:31:35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千叶真名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6105238/answer/282617438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在工地上待过几个月。


大致上,驱赶工地周围的小商贩,仅允许工人吃工地的承包食堂是一个比较标准的做法。


另外还包括不允许工人自行做饭。工人自己在宿舍区生火做饭引发火灾,负责人牢底坐穿。


比起承包食堂那点油水…主要的理由还是安全生产&规避法律风险,因为工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拉肚子后向有关部门投诉会很麻烦。


另外,作为社会工作和PM背景出身,我也要额外提几句话…


不论是搞粥厂还是做食品银行这些公益,专业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永远是首位。怎么处理食品安全、怎么管理财务、怎么解决有人来你这里吃了东西后拉肚子反过来把你告上法庭之类的问题,有没有坏人给捐赠的面包里藏针头…慈善事业很复杂的。


有些搞食品银行的NGO给每份食品做生产日期归档,然后不许无家可归者带走必须当面吃完,回收包装壳,场所监控录像。

食品来源要么是在监管下自制,要么是和大型公司签署协议(比如连锁超市定期提供临期产品),一般不接受私人捐赠等等。


好人是很难做的。做不好,是要进监狱的。凭着一时冲动,甚至是为了“作秀”就去做好事,那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踩钢丝。VMZ有过法律背景,不可能连这些都不清楚。

我当时学社会工作的时候,有个用来警告学生遵纪守法的鬼故事就是“某学长毕业后到广州搞慈善公益,结果将捐赠账户弄成个人账户所以进监狱了”。



编辑于 2023-01-0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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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0:36:25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云图 第一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6105238/answer/2825798077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说明未明子的示范性工益无能成为他口中那种具有“可复制性”的行动路线。


他目前所做出的活动宣扬这样一个逻辑:我先做出一个示范性质的行动,示范之后怎样?未明子坦然承认的是需要寻找具有可复制性的道,而且他也承认目前的行动是高度依赖他作为一个up主的经济收益的,因此我个人对这个行动的示范性本身不抱什么希望。


对于他目前的实践行动,他现在需要以视频的形式实际上是在向给他支持的那些人做一个“通报”——尽管他以一个很高的姿态去做视频,但是实际上是通报,因为他的活动是依赖于观众支持才能走下去的。这个模式明显像一个金字塔一样——几十万观众支持几百工人的午饭问题,这样极端的数量对比表明这一路线目前不可能具有推广意义。


从这一意义上说,他活动的示范性反而决定了他的活动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示范”,也就是不可能真正被“复制”为在大地上遍地开花的行动范式。


碰到一个地头蛇就要发视频,他目前对于困难的解决模式说穿了是和观众一起抱团推过去——当然他会反驳说他自己线下的志愿者做了什么什么事情,他自己本人在现实空间做了什么,试图切割掉观众对他的经济支持、精神支持和人力支持。


当然,仰仗垄断合同成活的小吸血鬼更是应该千刀万剐,这是不消说的了。即便我不认可未明子,但就在这件事情上我还是希望他可以带着他的观众继续报团推进下去。




编辑于 2023-01-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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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0:38:25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造反尤里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6105238/answer/282572976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官商利益被动摇必然会发生的。除了这些非法的手段,还有无数种合法的手段。


比如在消防/食品安全/税务等检查力度和频率上的偏见,对待普通商家或者关系比较好的商家进行抽查,对未这样的公司严查必查。


1. 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使他们失去市场竞争力。比如检查员工的社保是否足额缴纳,消防设施是否及时更新,经营的每一种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报告。


2. 有必要时卡脖子,许可证/安全证明/贷款/房租续租等审批流程推进不下去。


3. 从严处置,比如乱摆卖吃顶格罚款+查封主店+整改时间一个月。


4. 特色拳头。企业是否有资格招募志愿者,以及是否可以在经营过程中对外宣称“公益”,这肯定要吃民政局工商局的拳头。


一座大山是封建残余,一座大山是资本主义。想要平等与资本主义对抗,你也得交过路费(35万?)。但这样一来,公益忙了半天,剥削来的剩余价值大部分跑到了敌人的口袋。还不如直接给工人打钱呢。




编辑于 2023-01-0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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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0:41:54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谁的胡子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6105238/answer/2826462512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不了解并且惧怕现实斗争的人才会对此大惊小怪。


天天嘴上喊着要造,痛批v改良的网人首先没有机会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因为他们的“造”仅限于空想和口嗨。


首先分析一下,之前没有未明子的工益餐时的状况。工人想要吃盒饭就得去承包商那里去买,而吃不了别的,因为承包商向工地一年付了几十万来垄断这一片区域贩卖盒饭的经营权(自称)。


首先这里就很可疑,是什么单位有权利可以贩卖这里的独家经营权(况且工益餐的派发地点是在他声称的独家经营的范围之外的)?这个权力本身是怎么来的?其次就算这里的独家经营权是合法的,那么免费送的工益餐是否又侵犯了他的权力?


假如他真的有这个权力,那么为什么以及凭什么小老板可以亲自暴力“执法”?一脸自豪的说自己之前砸了多少个摊贩。


你可以说这个小老板只是条小鱼(一年能有几十万的钱用来上贡相对于我等小民来说怎么也不算小了),某些“左人(自称)”同情这个小老板生意被未老板的免费盒饭抢走了,几十万可能会打水漂。那请问一年可以坐收几十万的大鱼怎么说?


我们假设口头上要去造的人真的去造,首先他们连造谁都不知道。去造这个小老板,那人家小老板可以自称你把我造没了工人没有饭吃了,工人本身也要反对,没有现实中可以实际运用的正当性。


未明子因为提供了工益餐,所以当小老板用同样的名号来砸摊的时候,不管其他人怎么说怎么看,在吃到工益餐的建筑工人心中他的反抗的就是有正当性的。


这种在现实中如何运用自身正当性进行斗争的手段,我个人觉得是很基本的,每个人都能用的上的。


通过这种方法不说获得胜利吧,至少你知道了小鱼是谁,大鱼在哪,鱼塘是怎么运作的。也得到了现场工人的支持。








发布于 2023-01-0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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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 21:56:18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整理、转发

都是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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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3 03:40:19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这些实际问题是有意义的。未来建立革命民主政权的第一步就是没收黑社会的财产。既能够收缴一批物资乃至生产性企业,也能大大提升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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