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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京东仓库工人坚持斗争

2014-9-23 07:20| 发布者: 玉表| 查看: 850| 评论: 1|原作者: 工评社|来自: 工评社

摘要: 走法律程序的维权,相比集体行动是无奈之下退而求其次,工人要把维权进展公之于众,让世人看看光鲜体面、冠冕堂皇的电商巨头,却是如何刻薄打压基层员工的。只有真正刺痛了资本家,工人才可能迫使他有所让步。
上海京东仓库搬迁拒绝赔偿
工人罢工遭重挫后继续维权

【工评社2014年9月22日简报】企业搬迁到其他城市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劳动者有权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越来越多的工厂搬迁里出现了工人要求赔偿的斗争,然而在经过要求仓库搬迁赔偿的八天罢工之后,200名上海京东商城物流工人却在9月12日遭到了当地政府严酷的镇压http://t.cn/Rhpn2LQ。据工人说,身为上海市政协委员的京东CEO刘强东如此回应过罢工:“宁肯货烂在仓库里,也不赔偿一分钱”,京东则斥之为造谣。就在9月12日,上海当局出动了特警、武警、协警及治安人员共400多人封锁了青浦仓,强行搬迁,还抓了10名工人,几天后资方还声称员工都已获妥善安置和补贴http://t.cn/Rhpd40r。不过,就在9月18日最后四名工人释放时,受到了几十名工友到看守所热烈迎接,工人还决心改行仲裁路线,继续集体维权。

京东的资本大业最近数年呈爆炸性增长态势,今年5月22日在美国纳指上市,当天市值就有286亿美元,持有1/5股权的京东CEO刘强东身价59亿美元。京东财大,所以气粗,还受到政府的厚爱(用政协委员的位子来拉拢他),然而位于上海青浦区练塘工业园内的京东商城第一物流中心,在搬迁和对待员工的做法中,却多处涉嫌违法:

其一,工人指京东从8月中旬就开始偷偷搬迁,至于要搬到哪、怎么搬法、员工如何安排,却没有任何公告说明,直到9月5日发现办公室领导全部失踪时爆发罢工,之后第五天资方才贴出了公告。

所以,青浦仓所有工人都感到被欺瞒而愤怒,在罢工后打出横幅并高喊口号“京东欺骗员工,要求赔偿,还我们合法权益”。

其二,京东在罢工期间贴出了两种不同的公告回应工人,9月9日的《关于华东区青浦仓3C仓规划调整公告》绝口不提经济补偿,9月11日的《补充通知》退了一步谈经济补偿,但却是说三个月维修期之后如果公司未兑现员工返岗承诺,员工才可解除合同获经济补偿。

这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和第46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不以时间为限,也就是说不管搬迁只是暂时三四个月还是三四十天,劳资协商不成的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更何况从程序上说,根本没有什么协商,倒是京东偷偷搬迁,明显要逃避责任。

其三,京东对不愿随迁的员工,强行要求签无补偿的自动离职,这也是涉嫌违法的行为。

所幸的是,大多数人都没有签辞工单。但由于这是一个实质上违反劳动法的协议,所以即使签了,也不能算数,只是维权起来会多一层障碍,因为首先要由司法部门确定这是违法的行为。这就需要工人继续抗争,争取到用法律打破京东违法的协议,争取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

其四,9月11日《补充通知》限令员工9月12日中午前返岗,并通告逾期未做选择的员工将由公司统一安排到新仓工作,然而新仓的地点却又另行公告。在先前的搬迁通告上,地点有嘉定区的几个地点、江苏昆山陆家镇、“上海和江苏”、“上海”等不同的说法,这些混乱不一致的规定以及不加以说明的新仓地点,都是在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资方在程序上就是涉嫌违法的。

目前员工都没有去上班,仍然想要维权。9月11日的补充通知还称三天旷工就代表员工自动离职,但直到前几天仍有员工接到公司人资电话,要求写辞职书。京东的这种作为其实是自相矛盾的,它还不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恰恰表明京东自知强行要求辞职是一种威胁,是无法无理的。

另外,据媒体报道,今年5月京东上市之前,3、4月份易迅并入京东时,由于不满补偿方案,易迅华南地区广州和深圳的员工也曾出现过罢工事件http://t.cn/8sVm2oQ。而当自己旗下的工人要求合法权益时,京东干脆公开勾结当地政府抡起了铁拳。

京东如此专横地践踏基层员工的权利,却“忘记”了:京东的财富更主要来自5万多员工的辛勤努力,尤其是近3万配送和仓储工人的努力——因为“人们谈及京东的核心竞争力,都会说是物流”http://t.cn/RhpnTtO。而京东要追求低价、高效的电商服务,都离不开物流系统的精心组织和加班加点的工人劳动。为了尽力做好京东的工作,工人早已扎根当地,拖家带口,孩子也在附近上学,资本可以为了追逐最大利润任意流动到最有利的地方(土地优惠、免税、劳动力更新),然而工人岂能随意流动、用完就扔掉?

其实京东没有忘记自己的财富是来自基层,但他们在这方面的对外宣传上做足了功夫:宣称高管也下基层体验做配送员,刘强东还要求高管下基层时,“有可能请大家吃饭,让配送员感受到公司对基层员工的关怀”(京东商城市场部高级副总裁徐雷)http://t.cn/RhpEpp0。刘强东还在2013年内部员工大会上宣称,未来十年对自己的考核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京东人的关注,致力于员工家庭“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员工“工作满意度”的提升http://t.cn/Rhx8Abr。然而又有谁知道,京东较为低价优质的电商服务,其实是建立在每天早出晚归十几个小时、月薪仅四五千元、长年不受关注的“廉价劳动力”上的?又有谁知道,当这些基层苦力提出合法合理的补偿要求时,却遭到管理层的漠视和指责,京东公开回应“宁肯货烂也不赔钱是恶毒造谣”的同时,仍然把200多名员工的正当诉求说成是“极少部分员工被别有用心的人引导后,提出了无理的赔偿要求”,京东对自己种种“关爱员工”做法又大肆自吹了一遍http://t.cn/Rhp12Nx。

讽刺的是,京东精心自建物流系统追求盈利最大化,也迫使工人形成了训练有素的组织性和行动力,共同的苦与乐及长期共事更使工人齐心协力。当他们遭遇京东欺骗出卖时,就显示了较有组织性的抗争。虽然遭遇了严厉打压,但积极工人仍决心继续维权,在9月18日更有几十名工友到看守所迎接获释的同伴,显示出团结和维权决心。

现在京东上海物流工人正准备提起仲裁申诉。根据劳动合同法http://t.cn/h99QCz第40、46、47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N+1的经济补偿(即工作N年,就补偿N个月工资加一个月代通知金)。这一要求完全合理合法,京东不是出不起这个钱,而是担心这个案例开了先例、导致以后所有搬迁都无法实现降低成本的预期目的(搬迁本来就是为了甩掉工龄长的工人、降低所谓的成本)。然而抛弃、牺牲工人利益的所谓降低成本,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合情,工人在法理上有绝对优势。工人还需注意的是,如果仲裁不受理,必须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此可以向法院起诉。

走法律程序的维权,相比集体行动是无奈之下退而求其次,与政府勾结的资本必定还会在其中层层设卡,工人也要把维权进展公之于众,让世人看看光鲜体面、冠冕堂皇的电商巨头,却是如何刻薄打压基层员工的,也防备资方施压媒体让事件和谐化。只有真正刺痛了资本家,工人才可能迫使他有所让步。

附:

  对于罢工工人的合理诉求,京东CEO、上海政协委员刘强东扬言“宁肯货烂在仓库里,也不赔偿一分钱“,

  9月12日,青浦仓门口调来了几百名特警、武警、协警,迅速把在门口四周拉起了警戒线,为强哥杀出一片血路,京东的红色车辆迅速的一辆接一辆的从京东的大门之内疾速而去,而为他们开路的的正是有权拉起警戒线的政府部门,从京东门口到十字路口至少有2里地吧,恰恰就在这2里地的道路两旁沾满了警察(PS:现在的习主席视察也没有那么大的架势吧),同时,特警以妨碍治安为名还抓走了我们几名同事,真是令人神共愤。

  自9月5号到12号为止,我们坚守了8天7夜的阵线无耐的被攻破了,而攻破我们阵线的不是京东人,是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支持我们的“政府”。

  是的,京东没费一兵一卒就“借刀杀人”了吧,之前,京东搬仓并没有贴出任何的书面通知,却在近两天陆续的上演了一件件马后炮的大戏。各项公告陆陆续续的张贴在京东的大门口,还派来一些专员不停的在我们当中蛊惑民心,打探消息,告诉我们说:跟着公司走,公司是不会亏待你们的。

  更有甚者,当着我们的面,背后指责刘强东,以此博得我们的信任,其实是当面锣背面鼓罢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谁都不是三岁小孩,不是你说哄就能哄住的。

  之前,华东的负责人彭总制定出一份去异地工作的补偿方案(其实这个方案在之前就听说过,只是并没有书面通知),并未被我们各个部门的代表所接受,我们想要的是一份不去的方案。可至今,都没有任何的方案是关于我们不去员工的补偿方案,只是网上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滑稽答案“不合理的赔偿”。是不合理还是故意逃避?对于,到底赔不赔偿?我们可以从最近的一篇报道《京东上海仓库因搬迁引发罢工 107辆快递车被扣》来看,段落摘要如下: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郑小强律师对此进行了分析。他表示,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并按照约定履行。当变更工作地点时,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京东要将仓库从上海搬迁至江苏,是用人单位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的一种措施。对此,如果京东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员工不愿意随公司去江苏工作的,从性质上讲,属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处理,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基于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巧合的是京东的书面通知是在最近一两天才贴出,而政府官员曾说过:“我们看的是盖有本公司印章的书面文件,之前的口头传达起不到法律效应,没有书面文件我们拿他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好了,在京东把一切都准备好的今天,还堂而皇之的邀请我们继续留在本公司继续工作,一切的表面功夫做好之后,政府却强制性的把我们镇压了,让人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辛酸与愤懑。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只能先把被带进警局的兄弟姐妹们“救”出来,毕竟,他们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受到牵连的,然而,接下来的路到底怎么走,怎么去维权,我想面对势大财大的京东是非常困难的。

  然而不管维权之路有多难,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在这反腐倡廉的大好形势下,应该不会有哪位敢冒大不讳之险。我更相信,我的兄弟姐妹们会众志成城。

(责编: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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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玉莲 2014-9-23 18:20
在官僚资产阶级政权下,走依法维权之路无异于与虎谋皮!别幻想了,上海的乡亲们!轻装上阵为打倒官僚资产阶级而奋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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