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红色中国网 首 页 学习园地 查看内容

论工分 —— 剖析我国的“工分”现象,揭示社会主义本质(1979年) ...

2016-10-22 22:51|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796| 评论: 1|原作者: 迎春|来自: 红旗网

摘要: 1979年写的《论工分》(当时国营经济职工的工资与此类似),就是试图用马克思分析商品的方法,剖析我国的“工分”现象,揭示其本质。文章写成后不久,我国的农业经济就面临是推行“包产到户”还是坚持集体经济的道路问题,《论工分》一文被搁置了三十五年。现发表出来,供有志于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同志们参考。 ...
迎春《论工分:剖析我国的“工分”现象,揭示社会主义本质》


(2016-10-20 22:52:44)


作者按: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两种本质不同的社会,这种本质区别是通过现象表现的,只有对现象进行分析,才能揭示本质区别。1979年写的《论工分》(当时国营经济职工的工资与此类似),就是试图用马克思分析商品的方法,剖析我国的“工分”现象,揭示其本质。文章写成后不久,我国的农业经济就面临是推行“包产到户”还是坚持集体经济的道路问题,《论工分》一文被搁置了三十五年。现发表出来,供有志于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同志们参考。
工分是我国农业实现合作化以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它直接关系几亿人民公社社员的物质生活,关系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巩固和提高,关系农业生产的发展等等,因此,有必要对工分进行一番认真地研究。这里试图对工分的本质和量的变动作初步的探讨。

一、工分的本质


大家知道,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在集体经济从事劳动,集体经济单位要给社员评工记分,年终还要根据社员工分的多少,分给一定数量的生产物和现金。这种现象已经重复出现二十多年了,但是,工分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搞清楚。这里首先要探讨的就是工分的本质是什么。

研究工分的本质,不能从本本出发,也不能从原则出发(比如说是按劳分配原则),只能从事实出发,从事实的比较和分析中,抽象出工分的本质,得出科学的结论。我们的分析将始终抓住上述基本事实。为了简化起见,把工分形态变化过程用公式表现为:“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生产物和现金”。

“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生产物和现金”这一过程,与劳动力商品交换过程不同,所以,在表现工分形态变化过程的式子里,不用商品交换过程惯用的波折号,而是用省略式表示。劳动力商品交换过程和工分形态变化过程比较,从现象上看有很多差别,这里不能作详细地分析,只比较两种现象的根本区别。

在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劳动力商品可能卖出去,工人能获得工资;也可能卖不出去,工人有劳动能力,但不能劳动,得不到工资。工人失业,就是劳动力商品不能实现价值的表现。而我国人民公社的社员,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就能参加所在生产队(集体经济单位)的劳动,评工记分,根据工分的数量获得相应的生产物和现金,根本不存在失业的现象。这一事实表明,我国人民公社社员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社员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工分形态的变化过程,不同于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过程。

从劳动力商品交换过程和工分形态变化过程的粗略比较中,只能说明两种形态变化过程不同,还不能说明工分的本质。要认识工分的本质,必须从工分形态变本身去探求。下面就把“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生产物和现金”这一式子分为两段,逐段进行考查。


“社员个人劳动——工分”


从现象上看,工分好像是社员个人劳动的表现,但是,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并不是这样。

某个集体经济单位的社员张三,他的劳动表现为工分,社员李四的劳动也表现为工分,这个集体经济内其他社员劳动都表现为工分。可见,工分表现的既不是张三的个人劳动,也不是李四或其他社员的个人劳动,而是既包含张三、又包含李四及其他社员劳动在内的一种劳动。这种劳动从集体经济内部的关系看,是抽象了各个社员劳动的不同具体形态,还原为同一的人类劳动,但只是在集体经济范围内实现的这种还原,所以是一种同一的集体劳动;从这个集体经济对外部的关系看,这个集体经济以外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不能表现为这一集体经济单位的工分;这个集体经济社员的工分,对其它集体经济也毫无意义。所以说,工分是一定集体经济单位内集体劳动的表现。

从量的角度看,同一集体经济中的社员,从事同样时间的劳动,例如张三、李四、王五等等,都劳动十个小时,但记的工分并不一样,张三记十分,李四记九分五,而王五则只记九分。可见,工分所表现的劳动量,既不是张三的个人劳动量,也不是李四、王五等人的个人劳动量,而是所有参加劳动的社员劳动量的总和,再加以平均的那个劳动量。在这里,所有参加劳动的社员,他们劳动的熟练程度和强度都被平均化了。工分所表现的劳动量,正是这个平均的集体劳动量,而不是社员的个人劳动量。

对式子前半段“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的分析表明,工分是平均集体劳动的表现,而不是社员个人劳动的表现。但是,如果仅有“社员个人劳动——工分”这一段过程,那么工分就毫无意义。只有完成了“工分——生产物和现金”这段过程,工分才显示出实际内容,所以,必须进一步考查“工分——生产物和现金”。

在考察“工分——生产物和现金”之前,要做一点说明。集体经济把一部分生产物作为商品,通过交换取得货币,再把货币分给社员,使社员劳动的性质增添了新的社会内容,增加了新的规定性,具备新的形态——货币。对这种劳动形态的分析,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为了分析的方便,在这篇文章里,集体经济和外部的关系都将舍去。尽管这些关系很重要,但是,这种舍弃在理论研究上是容许的,也是必要的。这样后半段的式子就成为“工分——生产物”。

考察“工分——生产物”这段过程时,首先看到的是工分表现的生产物,不是社员个人劳动的生产物,而是集体经济中社员共同劳动的生产物。就一种生产物看,例如小麦的生产,犁、耙、收割、打场等生产过程,不是由个别社员单独完成,而是许多社员直接、间接参与了生产劳动,共同创造的生产物;就全部生产物来看,包括集体经济各个部门的生产物,如农业、林业、牧业和副业等部门的生产物,这些生产物是集体经济所有劳动者共同劳动的产物,是集体劳动的成果。工分表现的正是集体劳动生产物一个等分。生产物总是自然物质和劳动两要素的结合,把自然物质抽象掉,剩下的就是劳动。所以,工分表现的是平均集体劳动。

工分表现为生产物,或者反过来说,生产物通过工分表现,表明社员通过工分占有这一部分生产物。事实也正是这样,社员个人占有集体经济一定量生产物,是凭工分;占有生产物的数量,也是根据工分多少决定的。工分表现的是社员个人占有的集体劳动,也就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表现。

把“工分——生产物”这段过程,从量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一点就更清楚了。

集体经济的全部生产物,并不是都按工分分配给社员个人。在全部生产物中,首先要扣除补偿耗费掉的生产资料;其次,要上缴国家税金和集体经济扣除公积金、公益金等;最后,余下的生产物才按工分分配给社员个人。

用作上缴税金和集体扣留的生产物,也是社员劳动的产物,但归国家、集体占有;生产这一部分生产物所付出的劳动,是社员无偿地为社会、为集体积累的劳动。社员的为社会、为集体劳动,虽然也是集体劳动,但不表现为工分。只有分给社员个人的那一部分生产物,才表现为工分;创造这一部分生产物的集体劳动表现为工分,是社员的为自己劳动。可见,社员的全部劳动都是直接的集体劳动,但是,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社员为社会、集体劳动,这一部分劳动不表现为工分;另一部分是社员为自己劳动,这一部分劳动才表现为工分。
总括以上对“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生产物”全过程的分析、从质和量的两方面分析表明:工分是平均集体劳动的表现,但是,不是平均集体劳动都表现为工分,只有社员为自己劳动的那一部分平均集体劳动,才表现为工分。所以说,工分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那一部分平均集体劳动的表现。这就是工分的客观经济内容,或者说是工分的本质。


劳动、协作劳动,只有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条件下,才有平均集体劳动的性质,才有社员为自己劳动的社会性质,才表现为工分。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个体生产者通常都用自己所有的、往往是自己生产的原料,用自己的劳动资料,用自己和家属的手工劳动来制造产品。这样的产品根本用不着他去占有,它自然是属于他的。”(1)


目前,社员在自留地上劳动,基本上仍属这种状况。在这种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是私人劳动,不表现为工分。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获得工资,不是工人占有自己劳动或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而是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工人的全部劳动产物都属于资本家所有。在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条件下,社员既不象个体生产者直接占有自己的劳动和劳动生产物,也不象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根本不占有自己的劳动和劳动生产物,而是占有自己劳动的一部分——为自己劳动,通过工分,占有一定量的劳动生产物。社员的为自己劳动,是和个体生产者、雇佣工人的劳动根本不同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劳动。


有的人不同意说工分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表现。他们认为不存在社员的为自己劳动,不赞成建立这样一个经济范畴,认为用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这些范畴就够了。对这种观点当然不能赞同。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等等,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一般概念。讲这些概念时,抽象了劳动的具体的、不同的社会形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讲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等,只是为了找出劳动的共同点,以免在分析时重复,在这个意义上才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只一般地讲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而不着重和下苦功去分析它们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特殊的社会形态,忘记它们的本质区别,那就会抹杀经济关系的历史性,而和永恒的自然现象混为一谈,也就抹杀了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和党性。(2)(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必然要相应地出现一系列的新概念,否则就不能揭示新社会与旧社会的本质区别——作者新增加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切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着重揭示不同社会制度下,劳动、必要劳动、剩余劳动等的社会形态差异和本质区别,揭示人与人在劳动过程中的不同关系,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却竭力掩盖它们的形态差异和本质区别。以我国为例,旧中国的贫农上缴给国民党反动派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交给地主的沉重的地租,是他们剩余劳动的特殊的社会形态,只有剩余的一点生产物,才是他们的必要劳动;旧中国的工人,被资本家雇佣以后,仅能获得一点微薄的工资,这点工资就是他们必要劳动的特殊社会形态;今天,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社员,以工分表现的为自己劳动,也是一种必要劳动的特殊社会形态。如果我们把必要劳动的各种社会形态差异、本质区别统统抹杀掉,都看作是一样的必要劳动,必然会忽视、否认不同社会条件下,劳动者经济地位的根本区别,实际上也就抹杀了旧中国的贫农、工人和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社员的根本区别。因此,在探讨工分的本质时,绝不能停留在劳动、必要劳动等一般概念上,恰恰相反,必须着力揭示工分的特殊本质,揭示必要劳动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具体社会形态。


在分析了工分的本质,认识了工分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表现以后,再回过头来看看工分的现象与本质的差别。马克思指出:“事物在其现象上往往颠倒地表现出来,这是几乎所有的科学都承认的”,(3)“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4)对工分的分析,再一次证明了这些论断的正确性。“社员个人劳动——工分——生产物”,从现象看,工分是社员个人劳动的表现,实际上,工分是集体劳动的表现;从现象上看,工分是社员个人全部劳动的表现,实际上,工分只是社员的一部分劳动的表现,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表现。可见,工分这一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也是不一致的。


马克思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同样,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不过是社会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社员们对参加集体劳动持不同的观点、态度,和工分的现象与本质的不一致有关。上述分析表明,从现象上看,工分是社员全部劳动的表现,实际上工分只是社员一部分劳动——为自己劳动的表现。现象与本质的这种差异,掩盖了社员劳动的基本性质,掩盖了社员为社会、为集体劳动的存在。而社员为社会、集体劳动,是为自己劳动存在的前提。如果社员不提供为社会、为集体劳动,国家、集体就没有积累起来的“过去劳动”,就不会有集体经济,也就不可能有社员的为自己劳动,劳动者不是出卖劳动力商品的雇佣工人,就是占有私人劳动生产物的个体农民,而不会是集体经济的主人。可见,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是社员全部劳动中的决定性部分,是决定社员劳动基本性质的部分。工分的现象形态掩盖了社员的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掩盖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有类似之处,不过前者掩盖了社员是集体经济主人的地位,后者则掩盖了雇佣工人被剥削的地位,掩盖了工人雇佣奴隶的地位。


有些人只看到工分的现象,认为社员劳动就是为了赚工分,赚工分就是劳动的全部内容,因此产生“你给分,我干活”的雇佣观点,在劳动中的表现往往是能赚分就拼命干,和赚工分联系不密切的事就不关心,如协作、互助,爱护集体财产的自觉性差,更不用说搞技术革新、科学种田等活动了;在分配时往往主张少留多分;对集体的政治、文化活动不愿参加,更谈不上为捍卫集体利益而斗争了。总之,缺乏主人公观念,缺少集体经济主人的自觉性。同样,有的干部只看到事物的现象,片面强调“你干活,我给分,多干活,多给分”,认为这样就能调动社员的积极性,而不注意引导社员认识在集体经济劳动的本质;认识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的重大意义;认识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与为自己劳动的关系等,在提高社员主人公责任感方面下功夫,结果调动起来的不过是社员为自己劳动的积极性,搞得不好反而削弱了社员的主人公意识,不利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更多的社员和干部,在长年的社会实践、生产实践中,逐渐认识了社员劳动的本质,意识到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与为自己劳动的关系,因而自觉地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多做贡献,不仅在劳动中埋头苦干,而且注意协作、爱护集体财物;不仅关心集体的生产成果,而且关心集体的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活动,自觉地为捍卫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利益而斗争。他们热爱集体经济思想,就是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这种经济关系在头脑中的反映。我们通常强调的“政治挂帅”,不是没有经济基础凭空出现的观念,而是为社会劳动、为集体劳动这些崭新的经济关系在意识形态中的表现吧了!

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0-23 11:45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4 04:22 , Processed in 0.011844 second(s), 12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