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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辱不卫,国耻何御?—— 从“于欢案”到“保卫朝鲜”

2017-4-20 13:12|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7382| 评论: 10|原作者: 赤旗

摘要: 今天在东亚地区,那些“自然权利”(天赋人权)的鼓吹者与“国家(民族)至上”的骗子们组成了“神圣同盟”,他们不停地鼓吹着自相矛盾与自己并不相信的各种国际公约、世界共识乃至损人利己的国际准则。

母辱不卫,国耻何御?

——从“于欢案”到“保卫朝鲜”

赤旗

 

朝鲜战争老兵的儿子美国副总统迈克·彭斯正在三八线板门店视察美军,这是他亚洲四国十天之行的第一站,迈克·彭斯在与韩国代总统黄教安会面后对朝鲜方面发出警告称,朝鲜最好不要试探美国总统的决心,也不要试探美军。

 

特朗普国家安全顾问麦克马斯特中将(Lt Gen HR McMaster)周日接受美国ABC电视采访时表示,朝鲜半岛局势“不能再这么僵持下去”(could not continue),“美国正与中国一起讨论一系列可能选项”(The US and China are working on a "range of options" on North Korea),这是美国官方第一次确认中美双方正在为朝鲜半岛局势进行战略协调。

 

朝鲜半岛上空再次战云密集,何去何从?


让我们暂且把目光由朝鲜转到与朝鲜隔黄海相望的中国山东:

 

今年三月间,2016年4月山东聊城的“于欢案”宣判,被告人于欢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为整个案件中涉及性侮辱被告母亲(人伦禁忌)、有组织涉黑高利贷、相关执法人员违规与渎职,导致绝大多数中国民众对法院判决感到不满;其中涉及到人类社会中作为个人的朴素正义与自卫权等自然权利与基本伦理(也就是通俗所说的法大还是情大,先有家还是先有国)等概念,引爆舆论。

 

网络上有一批“伪装左派”的国家主义者为司法判决、警方渎职和高利贷洗地的,前提无非是愿借服输、而且法无禁止就是合法(高利贷合法)、以及于欢家自己也是不好人(对外公开非法集资),所以潜台词既然于家不是好人,那么于家受侮辱也是理所当然,所以于欢杀人判无期也是合理合法,无冤可诉。另外,也有一些“左派”则强调,这是金融资本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黑吃黑”,与无产阶级毫无关系,所以我们不必关心。但是为什么在现实舆论中,会有如此多的普通群众(几乎是一边倒的)感到不满呢?经过一个多月的喧闹后,现在“于欢案”的舆论热潮已告平息,上诉二审正在司法程序中,就目前发展趋势看,很有可能会从轻改判。

 

这一话题的热炒,其实又涉及到网络上和宣传中经常涉及的一个话题是“有家才有国”,还是“有国才有家”?本来这其实不应该是个问题,任何一个自诩的马克思主义者,只要读过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都能很清晰地了解这一点:“(在任何文明社会中)先有家后有国,也只有有家才可能有国。”

 

根据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观点来看,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的社会延续,是私有制的社会形式;而私有制的出现导致阶级不可避免地出现,国家是在私有制和阶级发生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同样马克思指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体表现,对整个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而言的,具有一般性,而不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个人或某部份人的意志;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

 

而于欢案中出现的争议点也就是在于:统治阶级的法律是否能体现人类文明社会的朴素正义观,是否能体现对于社会基本单位家庭的尊重。对母亲涉及性与生殖的亵渎(辱母),事实是触犯了人类文明社会由来已久的乱伦与群婚禁忌。不夸张地说;固然有众多其他叠床架屋的法律与道德等可以通过各个方面捍卫私有制与阶级社会的秩序,但是如果放任对于母亲的亵渎,其实也就是抽取了整个文明社会架构下最根本的那块“积木”(公序良俗),也必将动摇文明社会的根基,而这也是引发男权私有制社会中群体骚动的重要的与根本的原因。

 

也因此,网络上“母辱不卫,国耻何御”成为刷屏词,因为在私有制下必然是“先有家后有国”,其他任何法律和道德都必须让步于人类文明社会的根基。

 

所以,任何试图为司法判决与警察机构洗地的群体所做的种种努力恰与与他们的目标 ——维持现行社会的秩序—— 背道而驰,他们试图抽取掉那块老旧的而无足轻重的积木,确实是整个私有制文明社会能够维系不倒的根本。

 

如果我们把这一视角放大到整个国际关系的视角中,也可以看到事实上朝核危机的局面与“于欢案”在某些基本特征有非常类似之处。

 

确实,朝鲜推行核武计划危害地区和平,朝鲜当局贩毒、制造伪钞、跨境绑架与暗杀等,朝鲜当局家族三代世袭和残酷压制国内民众等等;确实如穷尽举例,朝鲜当局十恶不赦,但是这也构成不了美国,或者美国联合其他地区大国,对朝鲜进行武装打击的理由。

 

今天,国际世界仍然远不是一个文明社会,每个独立的国家都是一个主权实体,并不存在得到完全公认的“公序良俗”,所以国与国的关系本质上不过是个体与个体关系的放大,除此无他。

 

至于美国或者其他地区大国更不是什么“秩序的捍卫者”或“争端的仲裁者”,他们不是超脱的,中立的,而不过是这个野蛮世界竞争中的角逐者而已;而联合国也不是世界政府的角色,它不过是参与者进行协商与仲裁的机构。(直率地说,只有那些得到世界大国共同认可的联合国决议才是被执行的决议,如果任何一个世界性大国不予认可,决议就将毫无意义,也从来不可能得到实行。而且迄今寿命不过70年左右的联合国与长达数千年的人类世界的竞争规则相比,实在是无足轻重。)

 

按某位知名将军的说法,朝鲜拥有核武器确实是严重地违反《1968年联合国核不扩散条约》,但是那又如何?

 

条约只对那些承认条约有效性的参与方才有意义,而朝鲜早在2003年就宣布退出了《核不扩散条约》。事实上,无论是明确的核武国印度、巴基斯坦,还是潜在核武国以色列与日本都公开宣布过《核不扩散条约》不适用该国,也不会主动加入该条约。

 

迄今为止这些国家除了偶尔遭受不疼不痒的制裁外,也未见因此遭到军事打击,为何同样作为主权国家的朝鲜或其他国家不能?这个问题无法细问,否则就是承认“一些国家与民族比另一些国家和民族更平等”。

 

倒是某“负责任的地区大国”应该明确申明一下,在远东地区冷战边界确立的“热战”后,签订的“盟约”(双边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否仍然有效?因为该条约直到2021年才失效。

根据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签订的《中朝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规定(该条约现到期日为2021年):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二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三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对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如果觉得条约不管鸟用了,就公开说明无效,如果觉得有效,那就该认真考虑如何贯彻执行,少做些两面三刀,唾面自干的行径。你连自己的小弟都不准备罩了,你如何证明自己既对自己负责,又对这条街面都负责?你连双边义务都不准备履行,如何去实践“负责任的多边国际义务”?

(在野蛮世界中,这种双边条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往往要大于多方参与和妥协产生的国际条约)

 

而且令人奇怪的是,今天在东亚地区,那些“自然权利”(天赋人权)的鼓吹者与“国家(民族)至上”的骗子们组成了“神圣同盟”,他们不停地鼓吹着自相矛盾与自己并不相信的各种国际公约、世界共识乃至损人利己的国际准则。

 

如果有人真相信“国家(民族)至上”,那么无权因为朝鲜为捍卫“自卫权”而采取超强硬措施而抱怨,因为这是真正贯彻“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保证,而且也不会侵犯到其他周边国家的根本利益。(除非真有那么场核冬天的到来,其他国家不会比周边国家更幸运,但能确信的是帝都的房价一定会下跌。)

 

如果相信“自然权利”(天赋人权),无论两千多万朝鲜人民在白头山血统的统治下过着多少愚昧与悲惨的生活,但至少有一点,作为天赋人权的一部分,朝鲜人民有免于战争威胁的权利;有拥有武装进行自我反击任何帝国主义(无论其是否姓“美”)的权利(正如当赤手空拳的于欢在面对有组织的11名黑社会流氓恐吓与侮辱时,拿起水果刀进行自卫的权利),而这恰恰是美国《独立宣言》规定的人的基本权利(在美国《独立宣言》中这种权利也扩展到合众国的各个州主体):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

 

任何在这一问题上的犹疑、恐慌、算计,甚至希望假手美帝实现所谓“民主正义”或者“大国崛起”的人或群体,其实都站在了美帝国主义一边,站在了野蛮世界的弱肉强食一边,站在了世界性资本主义霸权体系这一边,也站在了人类社会的基本自由、民主与平等的对立面。

 

所以,面对朝核危机,今天该怎么办?

 

保卫朝鲜?当然!

 

无论美国特朗普右翼反动政权以何种名义,以何种措施,与谁进行合作采取单边武装干涉行动,任何反对战争,支持社会正义和世界和平的人民都应该反对美帝国主义的霸权主义与武装干涉朝鲜,声援朝鲜人民的正义行动。 

 

当然保卫朝鲜,并不是保卫今天统治朝鲜的金正恩家族统治,也不是为金正恩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背书。但是,是否反对金家统治集团,和如何反对金家统治集团,这首先是,必然是,也最终是朝鲜人民自己的选择,至多是朝鲜人民与韩国人民的内部事务。任何外部势力,无论远近,都无权予以干涉。

 

保卫朝鲜,从根本上也是在保卫人民的基本权利(免于战争、自我决定命运),是反对当今世界极不公正的资本主义统治秩序。而捍卫于欢的基本自卫权(未必不该受到防卫过当的处罚),也是在捍卫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与个人自由。

 

正如马克思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民族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利是一切民族国家的独立自主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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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向阳花 2017-4-24 17:48
马列托主义者: 条约未必要声明失效,自动失效,天朝当局要求朝鲜放弃核武,朝鲜不听,天朝就认为这背弃了条约第一条:不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所以条约自动失效,天朝没有 ...
搅屎棍.诡辩,胡搅蛮缠.二百五.半吊子!
引用 redchina 2017-4-22 14:48
马列托主义者: 条约未必要声明失效,自动失效,天朝当局要求朝鲜放弃核武,朝鲜不听,天朝就认为这背弃了条约第一条:不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所以条约自动失效,天朝没有 ...
你以为国际条约是小孩过家家 当然现在谁也不会指望伪共抗美援朝

但作为国际条约,除非到期或有一方宣布废除,其在国际法上效力不变,从来没有所谓“自动”废除一说

即使某国私下认为另一国违反了条约某条,除非该国公开声明因此不再执行条约,则并不解除该国执行条约各条款的义务。

而某国参与针对另一国的侵略性制裁行动,便是背约弃盟
引用 马列托主义者 2017-4-21 13:10
远航一号: 那“天朝”就公开以此为理由废除该条约好了。到目前为止,有这样的官方声音吗?
条约未必要声明失效,自动失效,天朝当局要求朝鲜放弃核武,朝鲜不听,天朝就认为这背弃了条约第一条:不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所以条约自动失效,天朝没有义务保卫朝鲜。
引用 远航一号 2017-4-20 23:46
马列托主义者: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天朝认为朝方单方面发展核武器等等,不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所以朝方应该对该条约 ...
那“天朝”就公开以此为理由废除该条约好了。到目前为止,有这样的官方声音吗?
引用 马列托主义者 2017-4-20 15:27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天朝认为朝方单方面发展核武器等等,不利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所以朝方应该对该条约的废弃负责
引用 马列托主义者 2017-4-20 15:24
就是朝方没有做到《中朝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要求,所以该条约不再成立,中方不再承认
引用 马列托主义者 2017-4-20 15:23
不过天朝认为中朝双边协议是由朝方首先破坏的
引用 毛丝丢顿 2017-4-20 10:40
yiou: 《中朝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没过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才对。
支持!
引用 yiou 2017-4-19 17:01
《中朝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没过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才对。
引用 redchina 2017-4-19 13:12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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