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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闻”的博主卢昱宇被判刑四年

2017-8-7 05:1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408| 评论: 0|原作者: 自由亚洲电台

摘要: 中国知名推特账户“非新闻”的博主卢昱宇本周三被云南大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卢昱宇当庭提起上诉。关注此案的维权人士对这一结果表示愤怒、无奈。
中国知名推特账户“非新闻”的博主卢昱宇本周三被云南大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卢昱宇当庭提起上诉。关注此案的维权人士对这一结果表示愤怒、无奈。

“非新闻”推主卢昱宇及其女友李婷玉

卢昱宇的两名代理律师王宗跃、萧云阳日前在网上发布消息说:卢昱宇网络寻衅滋事案宣判四年,卢当庭表示上诉。下午去看守所会见卢昱宇,他气色较好并无沮丧,说他们要判多少那是他们的事,也有所预料,但自己是无罪的,要坚持上诉来表明自己的观点。

此前卢昱宇的女友李婷玉被判缓刑,已获保释。而律师引述卢昱宇表示,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无法认罪,如果认罪的话也一定会后悔,现在坚持要作无罪上诉。

本台记者84日拨打王宗跃及萧云阳两名律师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曾代理李婷玉案的黄思敏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而言,判刑过重,卢昱宇并不构成犯罪:

“如果我从法律的角度看,我觉得挺重的,因为这个案件肯定是站不住脚的,肯定是不构成犯罪。这是我们的一个观点,当然官方跟我们观点不太一样。卢昱宇不是也上诉了吗?虽然上诉很难改变这样一个结果,但是我尊重他们个人所有的选择或者决定。”

卢昱宇过去几年在推特上以“非新闻”的网名统计和发布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部分消息都是官方媒体报道的新闻。2015年通过”非新闻“记录的发生在中国的游行、示威、集会、罢工等事件,就多达28950起。

去年6月,卢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在云南大理一同失踪,数天后亲友才得知两人被当地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七月两人被当地法院批准逮捕,后被分案处理。卢昱宇案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今年324日起诉至法院,623日案件在大理市法院开庭审理,但拖至周四才宣判。

在卢昱宇被抓捕后,曾多次为他存款存物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气愤又无奈。她向本台表示:

“卢昱宇肯定没罪的,虽然他说的是非新闻,但他以一个新闻人的严谨态度去核实他所得到的一些消息。他的报道都是真实发生的,那些作恶的人倒没事,记录和报道这些事的人倒被抓起来,还被判刑。我觉得也不能说什么重不重,他一天都不应该坐牢的,所以我们都很愤怒。”

王荔蕻认为,如果中国现行的体制不改变,还会有更多像卢昱宇这样的人被判刑。

在卢昱宇和女友李婷玉被捕后,不少维权人士纷纷在网上声援两人。去年11月,卢昱宇和李婷玉获得了国际非政府组织“无国界记者”颁发的“新闻自由奖”。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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