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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还是法治警察 —— 关于“上海警察绊摔女子事件”的讨论 ...

2017-9-3 22:46| 发布者: 赤旗| 查看: 1748| 评论: 0|原作者: 女神读书会|来自: 女神读书会

摘要: 这几天上海警察打人事件持续发酵,在读书会群里也是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站在警察角度来叙述观点,也有站在被打女性的角度来辩论。今天读书会就将基本发言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群友 V:

关键还是房产税,美国房产税年年交,高档小区房产税交的多。其实房地产税就是消费税

 

群友 G:

房产税是直接影响整个小区。像我说的消费税,会影响对具体个人的态度。

 

群友 B:

中国美国化,长远地看可能加速革命的来到。很多革命,都是从警民关系的缺口打开的。这也是对革命者的一个启示:不需要人为地激化,社会基础的变化自然会让它激化。

 

群友 I:

作为暴力机器的警察机构里的警察个体属于哪个阶级?

 

群友 B:

暴力机器所属的阶层。个体的话没有什么意义,就像任何军队的成分都是老百姓,但是战争是有正义和非正义的。

 

群友 G:

有些小镇就把不能带来消费的乞丐直接拉到很远的地方去扔下来。

 

群友 V:

所以还是阶级利益决定的,屁股决定脑袋

 

群友 I:

北京前阶段高档小区与保障房之间的那堵墙不是扒开了吗?在美国这堵墙扒不开,也没有扒开的理由。这就是区别。

 

群友 G:

目前北京还没发展到美国这种高级地步,现在主要是驱赶“低端人口”、“低端产业人口”。这个工作完成以后,保障房就会影响相邻的高档小区的房价

 

群友 I:

怎么定义当下的人民性?以人为本反对以资为本?指的是无产阶级?一句人民性太笼统。扶贫,这个群体是7000万,增加离退休工人的工资,大概5000多万,1亿多了。这算不算人民性?

 

群友 I:

嗯。所以有时候落到现实,就不抗分析

 

群友 N:

没那么复杂。学会当唐僧。人为的画这个阶层那个阶层也只能停留在理论上,现实中我指你你你是那个阶层,你你你是哪个阶层,这也不利于工作展开啊。

 

群友 B:

@N 现在都不当唐僧了,要当唐太宗了

 

【关键词:文明典范】

 

群友 N:

你理解错了@xx ,不是指警察与群众互相对立。我认为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可现在有变成「舟水关系」的趋势。

 

群友 B:

人民警察和人民自然没有对立,然而现在已经是国家警察了

 

群友 I:

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人民警察。掉了定语

 

群友 I:

因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治理方式,在资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治理方式的围困下,失败了。技不如人啊。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承认了,你才勇气去找出路来。至少在力量对比上,处于低潮。

 

群友 B:

你是说唐僧那套不管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好的治安了

 

群友 V:

谁说失败了。甭说别的就拿刑事案件发案率来说咋个说失败了?你可以说文革结束后社会主义运动落入低潮。但不能说社会主义管理社会失败。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使用社会主义的治安经费,妄想达到共产主义社会标准。

 

群友 R:

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里聊社会主义的治理技术。简直是天方夜谭

 

群友 Q: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是法制社会彰显的基本原则;“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是警务人员必须坚持的执法遵循;“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冷静表达意见”是民众应当学会的法制意识;“客观真实,不以舆论裹挟民意影响执法公正性”是媒体应当保有的行业底线。

 

【关键词:警察;人;发火】

 

群友 E:

领导的任务是发展资本主义,你的职责成了社会主义接班人,不是逗么?基层工作难点就在这,扭曲纠结自相矛盾,谁能忽悠好老百姓谁就是有能力。高层做春秋大梦 基层焦头烂额。

 

群友 A:

发火可以,不能乱来。摔孩子就不对,怎么洗也没用。@Q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是法制社会彰显的基本原则——这句话貌似天经地义。其实,是违背宪法精神的。这个原则把执法机关当成了神,有全权处置现场的神。从而剥夺了群众第一现场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因而是错误的。

 

群友 E:

下面斗智斗勇,侦查反侦查,确实很“锻炼人”。最终就会发现 那两不过是统治阶级豢养的两条狗。狗自己也很绝望。一直都说文革是群众斗群众,其实现在何尝不是,这本就是统治阶级的驭民之术。更可悲的是吃瓜群众还看得津津有味。基层要真的100%执行上面的政策早就崩盘了,要么群众性事件,要么自己赔钱亏死,只能大家一起磨洋工和稀泥。你们做大理论想怎么调和看起来都讲的通,但实际上一落实就暴露出资本主义的矛盾根本无法调和。甚至很多傻瓜都在那附和,我不可能再说的具体了,省的惹事。

 

群友 I:

现在这社会风气,人民性体现在立出有利于人民的好法、负责任地去严谨执法。这和反对大法党两个概念

 

群友 W:

赵子龙单枪匹马在长坂坡杀得七进七出,曹军将领高喊:丞相,放箭吧!曹操摇了摇头,喝道:“不得放箭,他抱着孩子呢。舆情来了,老夫可吃不消!”

 

群友 Y:

赵子龙单枪匹马在长坂坡杀得七进七出,曹军将领高喊:丞相,放箭吧!曹操摇了摇头,喝道:“不得放箭,他抱着孩子呢。舆情来了,老夫可吃不消!”←_←这是公然把非刑事案件的警民上升为敌我关系啊!高级黑。

 

群友 G:

赵子龙这还是直接的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呢。在有些人那里,落后群众已不是刁民了,而是狠不得食其肉、喝其血了。这些年大法党洗脑很成功啊

 

群友 B:

一个手无寸铁的妇女在警察前再横能横到哪儿去…后来两个人按着妇女不动如同抓到毒枭的架势的表演真是有点恶心。

 

群友 A:

@B 用对付严重刑事犯罪的暴力,施用于一般性社会管理。还企图使之合法化合理化,这就是“自我赋权”。

 

群友 AB:

不是警察是辅警干的,不知为何一直说是警察。

 

群友 H:

辅警天天背锅,说明警界有问题啊。警察完全有能力用其它手段制服她,干嘛恶狠狠的,差点摔死孩子?不管她啥心理,没构成对警察的威胁,警察就不能采用极端手段。何况车里面还有,为什不早出来?

 

群友 X:

不管她啥心理,没构成对警察的威胁,警察就不能采用极端手段——你这话当然没问题,可是我觉得该辅警采取那样的手段 是在“非理性”状态下,请把该辅警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

 

【关键词:警察;强制力;袭警违法】

 

群友 L:

@XX 上海市公安局都没定义“袭警”,你这是“造遥”。袭警是有严格定义的,这需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你这是在指责上海市政府没有“依法治市”,不能因为个人主观愿望扭曲衡量标准。

 

群友 B:

中国警察现在不思进取,而是擅长与美国警察比烂,最终看齐美国警察。。。可能有一天,年度最佳警察的颁奖词是“他有开枪的权利,但是一年里面竟然没杀一人。”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思路,就像认为强奸犯的犯罪也有被强奸人让强奸犯提起性欲方面的因素一样。

 

群友 G:

@B 我一朋友从美国留学回来,回温州老家,他当警察的哥哥第二天就带着局长来找他,问的就是美国警察在日常执勤中的开枪问题,怎样的立法可以让警察开枪。

 

群友 B:

@G 这些人竟是如此迫不及待地想开枪啊!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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