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下午,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经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在该公司办公室开会时,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华路派出所民警持传唤证以扰乱公司秩序罪将职工代表刘艳(女)、邓昌文(男)二位同志带到该派出所,数小时后刘艳又被转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拘留。警察将二位职工代表带走后,随即更换了该公司办公室门锁。

职工代表的尊严被肆意践踏,被职工大会认定非法的“法人代表”王克华却能调动警力来对付职工代表,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们郑重地重申:职工大会是依法召开的,职工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王克华是非法的,王克华的行为属于“鸠占鹊巢”。警方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轻信王克华等人,轻率介入企业内部事务,是失职行为。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2017年10月8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召开了职工大会,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并告知了武昌区工会、武汉市第五巡视组、“法人代表”王克华和全体股东。会上,决定由刘艳等17人组成职工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议认为,王克华的“法人代表”资格未经真正有效的职代会审核通过,是非法无效的,且其任职以来滥用职权,伪造改制文件,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非法转让处置国有资产,成为公司的蛀虫,决定罢免王克华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法人代表职务,由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代会接管。

职工代表在自己的公司开会,行使职代会的权力,讨论职代会交办的事宜,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何来扰乱公司秩序之罪?

相反,伪“法人代表”王克华,滥用职权,伪造改制文件,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非法转让处置国有资产,犯下的罪行人所共知,职工一而再、再而三地举报,相关部门却始终置之不理,这是公然对抗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理念,这是公然对抗党的十九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们已经光荣地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我们也绝不会放弃对王克华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的揭露与追究,直至最后的胜利。

公平与正义属于人民!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全体职工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