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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侮辱成吉思汗”一案,不得不说的话

2017-12-18 06:35| 发布者: redchina| 查看: 1269| 评论: 22|原作者: 郭松民

摘要: 核心问题也许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成吉思汗缔造的,还是毛泽东缔造的?厚此薄彼何太甚? 如此颠倒,势必种下中国分裂的种子。如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则“铜驼见于荆棘”的惨状,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

郭松民 | 关于“侮辱成吉思汗”一案,不得不说的话

原创 2017-12-17 郭松民 独立评论员郭松民


今年国庆前夕,有机会到北部、西部一些蒙古族聚集的地区看了看,当时就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这些地方到处都是成吉思汗画像和塑像,成吉思汗认同已经高于毛泽东认同,文化认同已经压倒乃至取代了政治认同。


前两天,看到这样一条新闻:“19岁男子因侮辱成吉思汗画像被内蒙法院判刑一年”,更确信担心已经变成现实。


先说说这一案件本身

案情很简单——


2017年5月20日,19岁男子罗某某在银川市滨河新区音乐文化广场“锡林浩特”蒙古包内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挂像,并拍摄视频发布到“快手”网络平台。12月1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19岁男子”罗某某本是宁夏人,是在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音乐文化广场“锡林浩特”蒙古包内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挂像,即便这种行为触犯了刑律,那也应该归银川市滨河新区的司法机关管辖,而不应归内蒙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的司法机关管辖——


难道仅仅是因为成吉思汗陵在这个地区吗?

如果是这个原因,那就有点不寒而栗了。


假如罗某某是在北京、在深圳、在香港、在纽约犯的“罪”呢?难道都要抓回到“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审判吗?


成吉思汗已经死了800年,他的威灵居然还能无远弗届?


当然,司法实践中不乏异地审判的案例,但这通常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选择一个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地方审判。


试问:在成吉思汗陵所在地这样一个和成吉思汗有巨大利害关系(比如旅游产业)的地方,审判“侮辱成吉思汗案”,能够确保司法公正吗?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既然罗某某因为侮辱成吉思汗而被判刑,那么侮辱秦始皇、汉武帝、金兀术、岳飞、朱元璋、努尔哈赤……等等无数历史人物的人,是不是都要被判刑?


如果是,那会有多少人要锒铛入狱?如果不是,为什么成吉思汗就格外神圣不可侵犯?

自狼牙山五壮士案以来,我一直主张用法律、用国家公诉的方式来保卫革命英烈和革命领袖的名誉。但我同时也主张,这个保护的范围应该被严格限制——

只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做出了贡献与牺牲的革命英烈和革命领袖。


为什么呢?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建国,革命的正当性、正义性决定了新中国的正当性、正义性,革命英烈和革命领袖的荣誉与尊严决定了共和国的荣誉与尊严,因此,这是一个事关国家认同的政治问题,必须加以特别保护。


而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前的历史人物,和新中国并没有这样直接的关系,所以是一个文化认同问题,对他们的保护,只适用普通民法,按照尊重言论自由的原则来处理。

即便臧否历史人物有不够准确甚或有过激之处,也只能通过批评与反批评,或通过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发的“社会驱逐”行动来解决。


比如,对罗某某的行动,可以由成吉思汗的后人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媒体和网络上写文章予以批判、声讨,一些热爱成吉思汗的人开办的餐厅或企业可以表示不为他提供服务,等等。


唯独不应该像现在这样由国家公权力直接介入,用逮捕、公诉的方式来处理。


这侵犯了言论自由,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并且会带来难以解决的政治问题——比如有违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导致某个民族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

(接下页)

再谈成吉思汗认同与毛泽东认同孰高孰低的问题


如前所述,国家司法机关对侮辱成吉思汗的罗某某实行抓捕、判刑,尽管会带来很多问题,但孤立来看,影响也还是有限的。


但是,如果把这一案件放在中国晚近四十年,从来没有动用国家司法机关保护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主席名誉的背景上看,问题就严重了。


这些年来,公开侮辱毛泽东主席,并且造成远比“罗某莫事件”大得多的恶劣事件有很多。


比如袁腾飞的咒骂性演讲、茅于轼的造谣文章等,都在网上肆意流传,当时有五万多人联名举报茅于轼,但国家司法机关恪守沉默是金,不肯动他一根毫毛。


毛主席纪念堂所在地司法机关也似乎远不如成吉思汗陵所在地司法机关有主动性。


这种巨大的反差意味着,成吉思汗认同(或其他少数民族对各自民族杰出人物的认同)已经从文化认同上升为政治认同,而毛泽东认同,由于不受国家司法机关的保护,则下降为文化认同。

核心问题也许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成吉思汗缔造的,还是毛泽东缔造的?


厚此薄彼何太甚? 如此颠倒,势必种下中国分裂的种子。


毛泽东主席的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写道: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这里,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毛泽东主席为“国父”,但毛主席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中国革命的象征地位,则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毛主席像被挂在天安门城楼,毛主席纪念堂矗立在天安门广场这一最神圣的中国政治中心的根本原因。


人民对于国家的认同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凝聚力的大小。因此,只有毛泽东认同高于成吉思汗认同,56个民族对毛泽东的认同都高于对各自民族历史上杰出人物的认同,才有利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国家统一。

反之,如果各民族都只认同本民族的杰出人物,而把毛泽东认同放在次要地位,那一定会导致国家的四分五裂。


国家机关和部分民间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表明最近四十年来,在建设现代国家的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倒退,如不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则“铜驼见于荆棘”[1]的惨状,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


注 释:


[1]汉铸铜驼两座,原置洛阳宫门外。晋索靖有远量,知天下将乱,指铜驼叹曰:“会见汝在荆棘中耳!”(见《晋书》本传)。


后以“荆棘铜驼”喻世乱荒凉。


宋陆游《醉题》诗:“只愁又踏河关路,荆棘铜驼使我悲。”


元钱惟善《故宫春望》诗:“薜萝山鬼啼萤苑,荆棘铜驼卧鹿场。”


清李渔《风筝误·凯宴》:“靖烽烟,今朝撑住杞人天,荆棘铜驼免。” 清


黄遵宪《述闻》诗之二:“荆棘铜驼心上泪,觚稜金爵劫餘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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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1 14:24
老子把这个思想叫做“既己与人己愈多”“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而身先”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1 14:16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7-12-21 14:19 编辑
曲项向天歌 发表于 2017-12-21 13:46
冠冕堂皇地说一大堆,实质上就是说要“看风使舵”呗。
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想说明,汉族与回族 ...


我说的,人的理智的行为应该是后果一致或者更优
比如你可以百分之百得到100元和你能50%得到200其实后果是一致的,而实际你选择后者,可能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但是不能说你牺牲了,只是你的运气不好。革命也不可能保证成功,不管是你个人的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都不可能一定是正的结果,但是你抉择时不要太傻,选择10%得到200元而不是100%得到100元。
革命者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做到后果一致或更优,我看他革命也不会成功,因为太傻。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1 14:13
曲项向天歌 发表于 2017-12-21 13:46
冠冕堂皇地说一大堆,实质上就是说要“看风使舵”呗。
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想说明,汉族与回族 ...

同样的事情,你可以用“看风使舵”。你也可以用“审时度势”或者“随机应变”“灵活和原则的统一”“战略转移”
曲项向天歌 2017-12-21 13:46
马列托主义者 发表于 2017-12-20 20:45
我可以和你说革命中牺牲的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大大地少于参与革命的群众,但是在你头脑中可能感觉革命 ...

冠冕堂皇地说一大堆,实质上就是说要“看风使舵”呗。
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想说明,汉族与回族、蒙古族等民族确实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侮辱回族、蒙古族的精神领袖会引起群体反抗并引发骚乱,而侮辱汉族的精神领袖不会引起群体反抗和骚乱。
侮辱你的精神领袖你不会去拼命,你又如何要求你的同胞在自己的精神领袖受侮辱时就去拼命呢?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20:45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7-12-20 20:47 编辑
曲项向天歌 发表于 2017-12-20 20:14
你说得不错。就说你吧,信奉托洛茨基主义,对吧?但是,假如你正好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你大概不会站出来 ...


我可以和你说革命中牺牲的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大大地少于参与革命的群众,但是在你头脑中可能感觉革命家牺牲的多,而且不是一般的革命家,而是很有名的革命家,而群众少,因为群众默默无闻。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20:42
毛泽东为了捍卫“马列主义”也没有自己跑到蒋府要刺杀蒋介石吧,而选择了战略转移(长征)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20:38
曲项向天歌 发表于 2017-12-20 20:14
你说得不错。就说你吧,信奉托洛茨基主义,对吧?但是,假如你正好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你大概不会站出来 ...

首先捍卫托洛茨基和捍卫托洛茨基主义不是一个概念
其次作为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恐怖分子,可以去自杀式爆炸,况且马克思主义反对布朗基主义,马克思主义主张由革命的形势来发动群众,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在这种运动中会不会牺牲是一个概率性事件,而盲目的搞暴动不是一个概率性事件,是必然失败必然牺牲的事
马克思主义者不是赌徒。
为了毫无利益的事去做100%失败的事是蠢货,你举例的这个时间和地区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你的意思大概是当时很反对托派,要杀害托派,如果如此,你认为我去自称是托派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是英雄,还是不怕死的sb
曲项向天歌 2017-12-20 20:14
马列托主义者 发表于 2017-12-20 19:46
你说的反而说明有些信教群众(包括穆斯林)为了有人侮辱默罕默德就要拼命那样,但是对毛被侮辱不会拼命, ...

你说得不错。就说你吧,信奉托洛茨基主义,对吧?但是,假如你正好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你大概不会站出来说自己是托派,更不要说为了捍卫托洛茨基主义而去拼命了。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19:51
庄子这样“侮辱”孔子,庄子的书也没有被后来独尊儒术的时代销毁。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19:50
我认为中国自古不会为了某个偶像拼命的,中国不是这种宗教国家,所以在中国儒释道和平共存。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20 19:46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7-12-20 19:48 编辑
曲项向天歌 发表于 2017-12-19 20:10
关于这个问题嘛,我来为特色当局辩护几句。
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问题历来是中央极为关注的问题。 ...


你说的反而说明有些信教群众(包括穆斯林)为了有人侮辱默罕默德就要拼命那样,但是对毛被侮辱不会拼命,不知毛派会不会为此拼命,当然我看来似乎是不会的,如果群众或毛派真正这样做了,是好事还是坏事,我看是坏事,其次在文革中高举毛的,表现得很狂热的群众,在邓小平决议否定毛文革后似乎很平静啊,哪个时候尚且如此,何况40年后的今天。据现在的某些毛派说文革刚刚结束,群众受到了文革的训练,拥毛水平是很高的。
曲项向天歌 2017-12-19 20:10
关于这个问题嘛,我来为特色当局辩护几句。
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问题历来是中央极为关注的问题。前些年有个汉人在清真寺门口挂猪头,引起多省回民骚动,结果肇事者和当地党委与政府领导都被惩处。
成吉思汗是蒙古人心中的神明,“侮辱成吉思汗”会引发蒙古族骚动,当局为维稳所以要处罚肇事者。
至于毛主席嘛,他只是中下层民众崇拜的对象,辱毛不会引起族群骚乱,甚至很合当权者之意,所以自然不会受到惩处。如果民众会真像【远望地方】网友说的那样“真刀实枪地来维护毛主席的形象”,那么当局自然也会对辱毛者进行处理。
远望东方 2017-12-18 21:31
记得郑卅有一个与此案极其相似的辱毛案。四名反毛份子在公园当众手撕毛主席的象,并拍照发到网上。比照这个成老汉案,完全应该判这四个人入狱,而且还是聚众闹事,判每人两年不多吧?有在河南郑州的同志可以行动起来,真刀实枪地来维护毛主席的形象。
kallangur 2017-12-18 18:48
对当局的修正主义路线批得好!
远望东方 2017-12-18 18:32
有了这个案例可以有样学样,即可再告污辱毛主席的茅袁之流,也可警告还想污辱毛主席的其他人,再有辱毛言行,法庭上见!另外,这次辱成老汉事件也不是成老汉的后人所告,以后再有辱毛事件,人人都可提告!
无产阶级之怒 2017-12-18 12:48
没必要扯毛泽东。侮辱成吉思汗入刑一事本身就是荒谬的。对所谓民族团结的维护已经到了不讲资产阶级法制的地步,简直是封建社会诛心之论。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18 12:43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7-12-18 12:53 编辑

删除这个评论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18 12:40
本帖最后由 马列托主义者 于 2017-12-18 12:55 编辑

郭松民这个毛派会不会骂习近平我不知道,这里的毛派是要骂习的,当然这里的毛派把这种文章突出出来,显得有点傻,为什么,郭松民认为毛是国父,不能骂,而习是当今最高领导,你们毛派按照郭松民的逻辑能不能骂呢?说是政治认同,那么你骂这个毛建立的国家的现在的最高领导,是不是政治认同呢?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18 09:49
即使是诽谤,毛派后人为什么不出来起诉
马列托主义者 2017-12-18 09:48
没有人必须对毛歌功颂德,不能痛恨毛,虽然我不是痛恨毛,只是批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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