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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认识和态度

2018-1-9 22:53|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420| 评论: 0|原作者: 康恩胜|来自: 砥柱中流

摘要: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普遍推行的包产到户,并非是新生事物,事实上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已出现。对此,中共党内始终存在不同认识。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认识与决策,非简单数语所能概括。

  二 1959年庐山会议后中央和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态度

  高级社建立后,集体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关系还没理顺,很快又掀起“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伴随着运动而来的“共产风”和“大兵团作战”将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的包工包产责任制冲击得一干二净。原来农业社内部管理混乱,干活“一窝蜂”,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更为突出,更大范围的平均主义和瞎指挥风迅速蔓延。中共中央很快察觉到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问题,并着手解决。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强调在生产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恢复合作化时期的“三包一奖”,以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在较为宽松的氛围中,许多地方又不约而同地实行了包产到户。

  针对本次包产到户,庐山会议以前,因地方鲜有汇报,相应地中央未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庐山会议后,在各方报告的基础上,中共中央迅速地做出了反应。

  1959年11月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红旗》杂志评论员文章《右倾机会主义是企图为资本主义复辟开辟道路》,紧接着又发表了本报评论员文章《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对1959年春夏各地出现的包产到户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文章指出:“当我国的历史已经进展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时,却出现了包产到户这一资本主义的幽灵,要把人们拖回‘一小二私’的互助组或者单干户的老路上去”;“这种现象说明了,当前在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仍在进行”,“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的主张和活动,是极端落后、倒退、反动的做法”。文章特别强调:“人民公社的劳动管理、包工包产,并不简单是方法问题、技术问题,而是涉及生产关系的重大政治问题,是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重要战场。右倾机会主义总是想在这些地方钻空子,必须谨防,界限必须划清,阵地必须固守。”(14)

  继《人民日报》之后,《光明日报》的学术理论专栏发表了《“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的大块文章。文章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可谓从政治理论上对包产到户判了“死刑”。文章开篇指出:“实行包工包产到户的实质是把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化为‘一小二私’,使人民公社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生产到分配,都换盖上小农经营的印章,使我国农村重新恢复到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去。”接着,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论述了包产到户的危害性。就生产力而言,实行包产到户将彻底破坏我国农村最广大社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瓦解了公社统一经营能够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并使其在生产过程中与劳动对象取得正确结合的优越性。从生产关系看,首先,包产到户将使人民公社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倒退成小农私有制;其次,它将从根本上瓦解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建立起来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进而使人们重新陷于两极分化中;最后,包产到户将从分配上根本否定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和共同富裕的道路(15)。

  1959年8月以后,江苏、湖南、河南三省省委对包产到户问题作了汇报,中共中央都一一批复,要求对包产到户进行彻底的揭露和批判。与此同时,中共农业部党组也向中央和毛泽东递交了《关于庐山会议以来农村形势的报告》,报告说:“在五、六、七几个月内,农村中有局部地方曾经出现了一股右倾的歪风”,其中之一是“包产到户,实际上是恢复单干”,而且“各省都有这类现象”。中央很快批转了这个报告,指出“今年五、六、七月间,农村中曾经出现了一股右倾的邪气、歪风,搞什么‘包产到户’”,“实际上是猖狂的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逆流”,要“认真注意,彻底加以揭发和批判”(16)。

  1959年中共中央之所以对包产到户持否定性评判,主要是受庐山会议后反右倾运动的影响。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罪名就是否定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相对来说,作为责任制的包工包产到户,因经营较为分散,确实有悖于“一大二公”,所以在反右倾的政治大潮下,包产到户自然会被认定为“一小二私”,是对抗人民公社的表现。

  与1957年的态势相比,1959年出现的包产到户有些“锋芒毕露”。主要表现在:其一,范围广、程度深。河南、湖北、湖南、江苏、甘肃、陕西等不少省份都出现了包产到户,有的地方直接把土地包给农户经营,完全取消了集体中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其二,获得某些地方高层领导的执着支持。如中共河南新乡地委第一书记耿起昌通过对包工包产的实践调查,主张定产到户,一包到底。当这种主张受到省委领导批评后,耿起昌准备在中共中央理论刊物《红旗》杂志上写文章,并要求在省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展开辩论(17)。洛阳地委第二书记王慧智也坚决主张包产到户。当地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作出制止的决定时,王慧智仍提出留个重点“比比看”(18)。

  庐山会议后,作为最高决策者的毛泽东也正式表明了对包产到户的看法。1959年底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明确表示:“庐山会议以前,有些地方搞包产到户,就是一部分富裕中农的私有观念对人民公社化的抵抗。”(19)

  由此可见,包产到户再度出现,不仅范围有所扩展,且锋芒渐显,一旦陷入反右倾运动的政治浪潮,再加上地方不切实际的汇报,包产到户便难逃中共中央的严厉判决。

  三 七千人大会后中央领导层在“包产到户”问题上的分歧

  反右倾运动中断了纠“左”的进程,农村中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再度盛行,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20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中国遭遇严重的经济困难,特别是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不少地方出现了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为了尽快摆脱农村的困难局面,在饥荒严重的安徽省等地迅速搞起包产到户,很快覆盖全国20%的地区。针对本次包产到户,中央领导层的认识经历了波澜起伏的变化。

  每当包产到户大规模的兴起,地方上都争论不休,中共中央的认识与决策却比较一致,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61年底至1962年初。一向对农业生产责任制深有研究的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包产到户问题上却比较慎重,长时间内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没有提出异议。这可以从1961年8月份农村工作部的一份文件加以印证。

  1961年8月24日,中央农村工作部编印了《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并汇报给中央。文件肯定了恢复“三包一奖”的责任制,同时指出贯彻执行六十条时存在的若干问题:“在一部分生产力破坏严重的地区,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于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单干的现象”,“包产到户虽然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做法上各有不同,但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差不多每个省、市、区都有发现。个别地方则是有领导地自上而下执行这种做法”。文件明确地说明:“‘包产到户’,或者是部分产量包到户,损害了集体生产。”(20)可见,中央农村工作部视包产到户为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的表现,是变相的单干、损害集体生产的做法,因而持否定态度。

  对这份报告,毛泽东于9月6日作出批示,认为“此件很好,印发各同志”,并要求对汇报中的问题“做一次认真地解决”(21)。

  农村工作部汇报不久,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将《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村察看》报送毛泽东。报告指出安徽等地出现了分田到户或包产到户,认为这一做法对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确实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和纠纷。毛泽东就此作出批示:“此件写得很好,印发各同志,值得一看。”(22)

  1961年底至1962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和各地都发出了制止包产到户的指示。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明确指出:“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23)

  然而,在纠正的过程中,地方各阶层人士出于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深刻认识,纷纷上书中共中央,为包产到户奔走呼吁。

  1962年5月,安徽太湖县宣传部干部钱让能向毛泽东呈递《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报告以实例说明“责任田”办法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精神面貌带来的巨大变化,反驳了对“责任田”制度的各种指责。1962年7月,中共安徽省宿县符离集区委全体人员向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邓子恢递交了《关于“责任田”问题的报告》,其中详尽论证了“责任田”办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对于发展经济的作用,认为“‘责任田’办法是个比较好的办法”(24)。

  在江苏,两位农村青年教师钮惟新和蔡抚民从1960年4月至1962年7月,先后数次给中共中央、毛泽东以及省级领导写信,并撰写了《包产到户的优越性》、《关于包产到户的说明》等材料,寄送给中央有关部门(25)。浙江省的三位青年杨木水、冯志来、陈新宇也做着相同的努力,他们写文章投递给中共中央办公厅、《人民日报》以及《红旗》杂志,直截了当地要求包产到户。陕西户县农民杨伟名写了一篇近万言的建议信——《当前形势怀感》,其中指出,如果想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应采取“‘集体’与‘单干’听凭群众自愿”的办法,可实行“土地虽分到户,而地权仍归集体所有的办法”(26)。

  上述各阶层人士的观点与主张,诱发了中央领导层对包产到户和农业经营管理的再认识,由此产生了如何对待这一类问题的意见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在于是从发展生产力角度,还是从维护“一大二公”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待包产到户等问题。

  诚然,关于此类问题的认识,中央高层领导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分歧的出现正是认识深化的表现。不过,在这一进程中,除了地方因素的诱发外,有两点背景值得关注:一是继1961年初毛泽东提出搞一个“实事求是”年以后,全党兴起了调查研究之风。毛泽东亲自带队到大江南北视察和调研,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彭真等中央其他高层领导也纷纷下基层,到问题严重的农村搞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二是在全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62年初召开了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会议民主空气较为浓厚,为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独立思考营造了氛围。

  率先走在前面的是对责任制关注较多的邓子恢。在1961至1962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先后对5个省区的农村作了系统考察,经过缜密思考,逐渐形成了摆脱农业困境的基本思路。在包产到户问题上,邓子恢开始提出自己的认识和主张。

  “七千人大会”后,邓子恢在广西桂林视察时,得知当地地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指示,正在纠正少数地方的包产到户,他明确指出:“解决包产到户问题,要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出发。可以包工到组,也可以包产到组,单村独户的也可以包产到户,不要怕说右倾,不要怕说单干。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27)在1962年5月9日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进一步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28)1962年5月24日,他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决策问题的意见》的报告,明确指出:“责任制联系产量,只要不涉及所有制,是可行的。”(29)

  同期,安徽强行纠正“责任田”时,基层干部和群众纷纷给邓子恢写信,反映意见,这引起了邓子恢对包产到户的进一步重视,他建议中央农村工作部组织工作组去安徽调查。自1962年6月中旬到7月上旬,工作组先后给他发来《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宿县王楼公社王楼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宿县城关区刘合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调查》等报告材料。材料都是肯定“责任田”的,这使邓子恢对生产责任制形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他由最初主张“队包工包产”转到明确地赞成和支持“包产到户”。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相当一部分领导人也开始集中地思考包产到户问题,并表示赞同。陈云表示,“安徽的做法叫做‘分田到户’也好,叫做‘包产到户’也好,总之,国家遇到如此大的天灾人祸,必须发动全体农民,尽快恢复生产”(30),并认为“分田到户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31)。刘少奇内心是赞成在农村搞包产到户的,认为“搞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搞人民公社是一种试验,搞包产到户也可以是一种实验,……发展集体经济也好,包产到户也好,无非看哪种形式更切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那种形势更能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那种形势更能多收粮食,使经济发展再快一点”(32)。邓小平亦明确说,“农业本身现在看来主要还是从生产关系解决”,“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33)。

  四 1962年北戴河会议及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定性

  然而,作为中共中央最高决策者的毛泽东,在包产到户问题上却明朗地反对起来。众多高层领导对包产到户的赞同,使他感受到强烈冲击。

  就毛泽东来说,虽然他曾允许安徽试验“责任田”,但从未公开表态支持。考察当时毛泽东与安徽领导人的谈话,总是“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等种种不确定性语气(34)。1961年12月,他曾对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说,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这个办法变回来(35)。可见,毛泽东只是将责任田当做渡过困难时期的权宜之计。从内心深处来说,他是反对搞包产到户的。毛泽东对包产到户的坚决反对与公开批评,集中体现在北戴河会议及八届十中全会期间,其主张最终化为中央的决策。

  1962年7月25日至8月24日,中共中央召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北戴河会议。为准备这次会议,中央曾要求各地对农业生产关系、生产力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作系统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由于受包产到户等问题的影响,北戴河会议的政治气氛比较紧张。毛泽东提形势、阶级、矛盾时,不断涉及农村问题。谈到农业的经营管理,毛泽东说:“生产队以二十户左右为宜,太大了不好。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办法,不能说不好。”(36)但是,他坚决反对包产到户。

  会议期间,毛泽东不断谈论包产到户,并将其与集体经济对立起来,认为搞包产到户就是否定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一搞包产到户,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37);包产到户反映了地主富农和富裕农民的利益和思想,是站在地主和富农资产阶级立场上反对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的活动;是一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尖锐的阶级斗争,是地主富农同无产阶级争夺农民小资产阶级的斗争。在毛泽东的主张下,原先赞同包产到户的领导人纷纷“一边倒”,邓子恢无奈地作了检讨。

  北戴河会议刚落下帷幕,中共中央接着召开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预备会前期,除讨论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38)外,主要还是批判邓子恢等人的所谓“单干风”。196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正式召开。会上,毛泽东曾多次发言批评包产到户问题,认定“‘单干风’越到上面越大,下面就好一些”(39),包产到户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直接表现。他特别强调:“阶级斗争,从现在就讲起,年年讲,月月讲,开一次中央全会就讲,开一次党大会就讲,使得我们有一条比较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路线。”(40)

  与此同时,毛泽东越来越把国际方面的斗争(41)同国内、党内的问题联系起来,进一步将包产到户问题扩大化。结果,他提出了要在国内解决“中国的修正主义的矛盾”。可以说,包产到户问题成为毛泽东1962年重提阶级斗争的直接导火索。

  在这种背景下,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同意毛泽东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意见,认为围绕包产到户的这场争论实质上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要不要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会议正式通过《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文件,裁定包产到户不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并撤销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

  由包产到户所引发的思考,使毛泽东越来越把问题集中到阶级和阶级矛盾上。继北戴河会议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之后,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又提出国外帝国主义的压力和国内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会使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思想。鉴于包产到户的接连出现,加上地方特别是中央不少干部的支持,毛泽东认为这种形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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