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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文本的不同解读建构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

2018-3-8 23:3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1991| 评论: 0|原作者: 陈先达|来自: 察网

摘要: 如何阅读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尊重原著本意,还是片面强调自我解读,自我建构,这是关系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本质和当代价值的重大问题。尊重经典、学习经典、正确理解经典,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具有重要价值。

三、不能以文本的不同解读建构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

当我们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留给我们的是经典著作或者说是文本时,从理论上就潜藏着一个危险,这就是马哲史和马哲原理都是研究者自己的解读,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写哲学思想史,也没有说过自己的理论中哪些是哪些不是基本原理。这都是后人研究的成果。因此,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和基本原理,可能出现多种理解,多种写法。这是不可避免的。研究者的政治倾向不同、理论追求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研究结果肯定会存在差别。这就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马克思主义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根源所在。例如,西方马克思学对同一经典也会产生不同的解读。观点分歧,甚至完全对立并不罕见。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由于没有把历史视角和逻辑视角结合起来研究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导致的后果。在这里,我们将通过对一些现象和问题的分析来对其加以体会。

不能以文本的不同解读建构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

美国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在《马克思主义者》一书中曾经谈到这一点。他说:

【马克思并没有得到人们的统一认识。我们根据他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写出的书籍、小册子、论文和书信对他的著述做出什么样的说明,要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利益观点,因此,这些说明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代表‘真正的马克思’。】”

他还特别强调,“人们对马克思的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每一个研究者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认识马克思”。(17)有多少个研究者,就有多少种马克思主义,这是西方某些学者的得意之论。在20世纪90年代,我与几位博士生合作,撰写了《被肢解的马克思》一书,该书对那种完全用自我解读和建构的方法,取其一点不及其余,对马克思进行肢解的错误方式进行了批判。

如果说,赖特·米尔斯肯定的是马克思主义多元化的现实,而西方解释学则为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从哲学上提供了一种理论和方法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多元化获得的合法性,得到了一种哲学理论的支撑。相反,任何坚持马哲原理的马克思主义者,都被视为教条主义者,解读和建构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推力。按照这种说法,没有真假马克思主义之分,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不同的解读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学说没有了本质规定性,成了一件被撕裂为无数碎片的号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公用外衣”,可以包裹各种各样的理论身躯,只要它们乐于自称为马克思主义。

毫无疑义,西方解释学的传播,加深了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多元化建构的合法性。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既是一种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它为人们提供了解释、了解文本的哲学方法,也是一种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的诠释理论。它的产生经历了很长的过程,是一种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等许多学科领域的当代理论思潮。虽然近现代有些比较温和的解释学者,也强调处于具体历史情境中的文本的历史性和解释的客观性,但由于解释学面对的只是文本,强调的是诠释者自己当下的处境,因此对文本中包含的真理性和客观性的追求,在解释学中始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不同于其他文本。它的革命的和实践的本性,决定对它的阅读、掌握、应用不可能简单采取西方的解释学方法。片面强调主体的解读,往往会成为导向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解释。我们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无论是研究马哲史还是研究马哲原理,我们既要重视经典文本,更要以科学态度对待经典文本。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批评当时德国一些青年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曲解,特别嘱咐他们,要“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18)恩格斯不仅提倡要根据原著进行研究,而且强调研究时要尊重作者,反对对原著的任意解读甚至蓄意曲解。恩格斯针对英国一些庸俗经济学家和“伪装为庸俗经济学者的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论》的任意指摘,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指出,“一个人如想研究科学问题,首先要在利用著作的时候学会按照作者写的原样去阅读这些著作,首先要在阅读时,不把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塞进去。”(19)如果我们对经典文本的研究,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进行解读,必然会坠入自我建构、任意附加的泥淖,这是对马哲原理和哲学史科学研究的根本颠覆。沿着这条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只能走入死胡同。

或许有人会反驳,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是以文本方式存在的,对文本的理解必须经过解读,而解读者都是在自己的时代条件下阅读文本的。时代不同,语境不同,理解不可能相同,马克思主义多元化是必然的、必要的和进步的。这种说法实则混淆了两个根本不同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多元化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民族化。马克思主义多元化是关系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的问题。我们并不否认,由于政治见解及其他诸多原因,当代世界存在着马克思主义多元化趋势。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纷呈,“马克思学”也相当活跃,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各种解释。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情况各不相同,其中有些学者提出过一些独到见解,包括对苏联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思想的批判。但我们坚决反对以马克思主义多元化来模糊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界线,甚至把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纳入马克思主义之中。

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一元的并非多元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体系,它的内容并不取决于研究者的主观解读、自我建构,而是取决于它的客观内容和科学本性。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学说,必然具有它的本质属性,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经典文本中所阐述的关于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终结马克思主义,而是为这种学说奠定了基础。完全背离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原理,离经叛道,可以另举旗帜,但不可自称马克思主义。当年美国的R.L.海尔布隆纳在《马克思主义:赞成和反对》一书中提出的看法,我以为至今仍值得参考。他说:“我确信马克思主义思想,或者说得更精确些,马克思的著述所激发的思想(我们合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是有一个可以得到公认的共同点。这个共同点,源于同一套前提,凡是在这类著作中都可以发现这些前提,不管其作者所赞同的观点如何严谨或反传统,也不管这些观点相互之间如何不相一致,前提还都是共同的。”(20)作者列举了几条:对待认识本身的辩证态度;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依据马克思的社会分析而得出的关于资本主义的总看法;以某种形式规定的对资本主义的信奉。(21)尽管海尔布隆纳的归纳不一定全面,但他肯定马克思主义必须有质的规定性,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反对资本主义和信奉社会主义,认为并不是任何人可以凭自我建构和解读就能自封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却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们反对马克思主义多元化,但赞成马克思主义多样化。多样化是与时代化、民族化相联系的。由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时代化、民族化,可以形成各具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一条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它不是依据对经典文本的解读和自我建构,而是基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是马哲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光辉结晶。它没有离开马克思主义,可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马克思主义增加了新的内容。

我国有学者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法证明马克思主义是错误的,否则何以要中国化?既然要中国化,说明它原本不适用于中国。这种看法当然不对。马克思主义不仅要中国化,可以说在任何国家要发挥作用都必须“本土化”,即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对各国的实际情况而言,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普遍性理论,它的力量在于运用和结合,从运用和结合中可以产生新的理论。看看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情况,凡是能将马克思主义与本国情况结合的共产党就能得到发展和壮大,相反则会失去它的影响力甚至逐渐消失。马克思主义之所以需要中国化,之所以能够中国化,而且一经中国化就产生了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具有真理性和当代价值。中国化的丰硕成果,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力量而不是相反。如果马克思主义是错误的理论,那么无论你如何“化”都是无用的。只有本来正确的理论才有可能实现本土化,即运用于本国的历史条件来实现理论创新;对原来错误的理论,无论怎样“化”也是“化”不了的。中国近代曾经有各种各样的思潮传播到中国来,真正能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并指导中国革命的只有马克思主义。其他一些思潮逐渐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胜利而被淘汰。

这启示我们,任何一个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真正的共产党人和革命者都必须走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的道路,创造出各具本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而不能以文本的不同解读建构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实践本质,决定了我们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态度,不同于神学家对待《圣经》,也不同于中国儒家对待儒家经典专事注释的态度。毛泽东早在1930年《反对本本主义》中就说过:

【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22)
【至于书斋里的马克思主义、讲坛上的马克思主义,完全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左派学者,只要他们能从自己研究中得出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见解,值得欢迎,但应该明确的是,完全建立在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自我解读、自我诠释、自我建构基础上的学术研究,只能是学者个人化的一种研究方式,它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普遍认同的研究方法,更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正确道路。】

既然研究马哲史和研究马哲原理是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两种视角,必然会存在对它们不同的书写方式。既然我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也不倡导“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23)那么,在马哲史和马哲原理的研究中,我们当然也反对千人一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通史研究,断代史、国别史研究,包括著名人物的研究或者某个专题研究,不同的研究者当然可以有不同的语言风格、关注点和叙述方式。在学术研究中,多样性是必然的,雷同反而是对学术生命力的窒息。但我们必须区分书写的多样性和内容的正确性。不能以书写的多样性取代理论的正确性。

马哲史并非只有唯一的写法,可以有多种写法;马哲原理的编写,也不是只有一种编写,可以有多种编写。也就是说马哲史和马哲原理的书写方式没有唯一的模式,可以多样。但是多样性不能排斥马哲史和马哲原理的科学性与内容的真实性。写作风格和叙述方式可以是多样的,某些问题的看法可以不同,但不管何种书写方式和何种见解,都必须是力求真实的,具有科学性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不能专属作者个人的解读。如果这样,就不是研究马哲史和马哲原理,而是研究各人心目中的马哲史或原理,或者干脆称为我是如何解读马哲史和马哲原理的。如果我说我研究的是马哲史、研究的是马哲原理,那科学性和真实性就应该摆在第一位,多样性和不同的见解应该服从客观性和真理性。我们是在研究,而不是在自我解读。对象是确定的。对象,只有对象自身的内容才是我们科学研究应该追求的真实性所在。解读,重点关注的是解读主体,对象的内容决定于主体的理解;研究,重点关注的是被研究的对象,解读的结果应该力求符合对象。

或许有人会问,研究不需要解读,但不进行解读何以研究?解读不要发挥解读者独特的视角和眼界吗?这是毫无疑问的。科学研究本来是艰苦的脑力劳动,它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研究者的主观努力。但不管研究主体如何重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解读只是研究的一种手段,是通向真理性认识道路的一种方式。它的研究结论应该具有真实性,必须符合研究对象,而不是研究对象从属于个人的解读。因此无论是马哲史还是马哲原理研究都应该遵循一条原则,这就是反对主观主义的解释学、反对单纯强调自我建构,倡导研究必须以经典著作为依据。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历史的和逻辑的两种研究视角,并不是研究者主观决定的,它的真实内容都统一不可分地存在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之中。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阅读原著,尊重原著,正确理解原著,无论对马哲史还是对马哲原理的研究都是普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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