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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历史,民主改革拯救了西藏!

2018-3-29 22:4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432| 评论: 0|原作者: 长江红阳|来自: 察网

摘要: 中国共产党把过去以上层统一战线工作为主,改为直接发动群众工作为主了。那个吃人的农奴制也就走到了尽头!被奴役、压迫、压榨没有丝毫做人尊严和人权的农奴们从此也彻底翻了身,人间地狱一般的旧西藏也被砸烂、打碎!这样的民主改革,是千年未有的仁政,是西藏有文明记录以来从未有过的德政! ...

看历史,民主改革拯救了西藏!

中国共产党把过去以上层统一战线工作为主,改为直接发动群众工作为主了。那个吃人的农奴制也就走到了尽头!被奴役、压迫、压榨没有丝毫做人尊严和人权的农奴们从此也彻底翻了身,人间地狱一般的旧西藏也被砸烂、打碎!这样的民主改革,是千年未有的仁政,是西藏有文明记录以来从未有过的德政!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看历史,民主改革拯救了西藏!

旧西藏的农奴制,论到野蛮、残忍、非人道,世所仅见。有很多的实地调查材料和学者的实际考察都能证明这一点。不过,逃亡流窜的十三世达赖却有这样的说辞:

【如果您从社会制度及社会上不同层次来看的话,西藏是属于封建制度。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过在事实上,大体而言,那个时期西藏群体是很祥和的,很快乐。中国人老是在提农奴与地主,实际上,地主与他们的雇佣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应该是不错的。时常,这些单纯的人有一种属于地主的感受,使他们对地主忠心不二。……就是政治制度也是属于封建制的。】

看来,十三世达赖是不承认旧西藏存在农奴制的!为什么不承认?因为这种野蛮、残忍、非人道的制度用吃人二字来形容最合适。太过残忍,他不敢承认!

当然,遇到执着者用不休止的质疑逼得他不得不承认旧西藏确实存在农奴制时,他又有这样的诡辩:

【虽然旧西藏社会是落后的,但是绝不像中国共产党所说的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绝对不是这样的。在旧西藏社会中生长的人,如果你去看他们的脸,绝对是充满快乐的、笑眯眯的。中国的农奴制度、印度的农奴制度和西藏的农奴制度不一样。这里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满快乐,主要是由于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钱有势的人,欺负自己的农奴,这样的现象是有,不是没有,各个地方总能找得到。但是从总的说来,旧西藏的制度是比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观念,与中国和印度及其他国家,特别是与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相比是没有办法比较的,好多了,这主要是一些爱和慈善的因素在内。当然个别危害人的现象不是没有,是有的。】

在达赖的这段话里,承认了旧西藏游压迫人的事实,但是予以“个例”处理,而且更用了出现了“笑眯眯”这个词形容旧西藏农奴们的精神状态。这是为什么呢?达赖说这是“宗教的因素”。可是,无论“宗教因素”的作用是怎样的强大,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思维正常的人们还能“笑眯眯”,这个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现实的证据的!据1958年对山南地区囊色林庄园的调查:

【在一次全庄园居民集会上,我们看到,在三百来个农奴中,不管男女老少,找不出一个穿一件整装一点衣服的人,找不出一个不赤足的妇女,几乎都是衣服褴褛,半赤身露体。农奴们吃的东西,只是早晚各一顿糌粑糊糊,中午一小碗干糌粑而已。在军管会没有发放救济以前,一个中等差巴户阿旺家,几个月都没吃到盐。】

这样的,农奴的生存境遇这只是很普通的一个群体例子,在旧西藏百万农奴中,绝大部分都是这样的生存境遇。如此这般的生存境遇,什么样的人还能“笑眯眯”?诡辩的达赖喇嘛能这样么?从农奴们的生存境遇看,旧西藏的奴隶主剥削、压榨农奴的酷烈程度在世界上来讲是仅见的!

这样酷烈的剥削程度原因大致有二:其一,农奴根本没有被奴隶主当人看,这方面是有个“命价表”的。西藏噶玛政权(噶玛丹迥旺布,1632年~1642年在位)时期的《十六法》,和五世达赖时期(清初)的《十三法》中,将命价分为三等九级,最高级是“无价”,或等身的黄金;最低级只值一根草绳:

【上等
上上:藏王等最高统治者无价。(《十六法》规定,上上等命价为与身体等量的黄金)
上中:善知识、轨范师、寺院管家、高级官员[有三百以上仆从的头领、政府宗本、寺庙的堪布等(命价三百至四百两)]
上下:中级官员、僧侣[扎仓的喇嘛、比丘、有三百多仆从的政府仲科等官员(命价二百两)]
中等
中上:一般官员、侍寝小吏、官员之办事小吏[属仲科的骑士、寺院扎仓的执事、掌堂师等(命价一百四十至一百五十两)]
中中:中级公务员[小寺院的扎巴(命价五十至七十两)]
中下:平民[世俗贵族类(命价三十至四十两)]
下等
下上:无主独身者、政府的勤杂人员(命价三十两)
下中:定居纳税的铁匠、屠夫、乞丐(命价二十两)
下下:妇女、流浪汉、乞丐、屠夫、铁匠(命价草绳一根,《十六法》规定,下下等命价为十两)】

假设以高“命价”——“十六法”中的下下等命价“十两(白银)”算,比春秋时候秦国大夫百里奚早年沦为奴隶的时候的“五羊皮”身价高了还是低了?这个我无力考证,因为一两白银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购买力是不相同的,况且,春秋是期的中国,也不是以白银为硬通货的。不过五世达赖的生活年代大致在明清交替时期,这下下等人的十两白银的命价牵强的比附一下,大概是内地一个七品县令一年官定俸银的四分之一。而当时一个七品县令的官定俸银只相当于当时两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钱(当然县令指望这个俸银也会饿死一家老小,他们指望陋规等贪污手段来钱)。在旧西藏,这一条人命可谓低贱!如果按一条草绳计算,旧西藏最底层人民(农奴)的命价可谓低贱又低贱!在旧西藏的农奴主们看来,最广大的农奴“不是人”——不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人权,在旧西藏农奴制下是没有的!这是地狱的光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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