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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2018-4-1 07:23| 发布者: Liuyuxi1948| 查看: 2132| 评论: 0|原作者: Liuyuxi1948

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消灭商品生产,是有前提条件的。商品生产只有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存在雇佣劳动制度时,才是资本主义生产。
                     关于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2017.7.26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消灭商品生产,是有前提条件的。
       商品生产只有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有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于市场而资本家能够购买并在生产过程中加以剥削,就是说,只有存在雇佣劳动制度时,才是资本主义生产。
       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大峡谷,共产主义者就必须完成消灭商品生产的转变,是一种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
       这个问题,斯大林、毛主席已经做了清楚的、正确的论述:
       某些同志断定说,党在我国取得了政权井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以后,还保存商品生产,是作得不对的。他们认为,党在当时便应当消除商品生产,关于这点,他们引了恩格斯如下的话来作证明:
  “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未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见《反杜林论》)
  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
  我们来分析一下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吧。恩格斯的这个公式不能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因为其中没有指出,究竟是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是只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即一切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还是仅仅一部分生产资料转归全民所有。这就是说,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可以了解成这样,也可以了解成那样。

  如果可以公有化的不是一切生产资料,而仅仅是一部分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又已经具备,那将怎么办呢,——无产阶级是否应该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以后是否必须立即消灭商品生产呢?

  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关于“粮食税”的几篇著作以及有名的“合作运动计划”中,给了回答。

  列宁的回答可以简括如下:

  (甲)不要放过夺取政权的有利条件,无产阶级应该夺取政权,不要等待到资本主义使千百万中小个体生产者居民破产的时候;

  (乙)剥夺工业中的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

  (丙)至于中小个体生产者,那就要逐渐地把他们联合到生产合作社中,即联合到大规模的农业企业、集体农庄中;

  (丁)以一切方法发展工业,为集体农庄建立大规模生产的现代技术基础,并且不要剥夺集体农庄,相反地,要加紧供给它们头等拖拉机和其他机器;

  (戊)为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以全力展开苏维埃贸易,即国营贸易和合作社——集体农庄贸易,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

  有人说,商品生产在任何条件下总还是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并非在任何时候,也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如此!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

             ——摘自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毛泽东读书的笔记和谈话:

  我们也有[这]样的人。

  我们现在还只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

  列宁的五条,我们都做了,并且建立了人民公社,以全力发展工业、农业和商业,列宁是要以全力发展商业,问题还是一个农民问题,必须谨[慎]小心。

  不要怕资本主义,因为不会再有资本主义。——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最终与生产力有关,因此即使是完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了,某些地方仍要通过商品来交换。

      ----摘自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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