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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人民公敌”? —— 评某些媒体批“民营经济离场论”

2018-9-19 22:1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9453| 评论: 1|原作者: 沈为民|来自: 红旗网

摘要: 就是这样一篇建议性的短文,竟然在主流媒体中引起轩然大波,如临大敌。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三家省部级大报,以及法制晚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中华工商时报》、新京报、中央政法委微信公号“长安剑”、澎湃新闻等大大小小的媒体,针对吴小平的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纷纷发表批判文章,群起而攻之。 ...
二是断章取义,言不及义。他片面引用宪法,还大谈法理,但他却回避了我国宪法的阶级属性,我国的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现行宪法的第六条明确写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是站错了立场。作者忘记了共产党是干什么的?共产党三个字的名字本身就把党的性质确定了,是共产党,而不是私产党。社会主义又是干什么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它标明的也是共产,而不是私产;是共产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共产党宣言》把共产党的终极任务和最终目标确定为“消灭私有制”,这个目标,在40年前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我国,都已经实现了,而现在的私营企业是由公有制倒退为私有制的。如果作者不是外星人,是不会写出那样“法理不容,天理不容”的荒唐文字的。

    毛主席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就是在《长安剑》记者的这篇东西的后面,红歌会网一些读者群众写了许多跟帖,笔者选摘几帖如下:

    ——打着人民的名义,为资本家站台,说什么反对私化是人民的公敌。这和当年日本鬼子屠杀国人说成是来帮助中国、是建立东亚共荣有什么区别。
    ——与人民为敌的正是你们!不要再贼喊捉贼了。
    ——搞私有化就是开历史倒车,就是与人民和国家为敌。
    ——私有化是最大的违宪,就是亿万人民的公敌。
    ——扣上“反人民”的帽子有点大,把全民企业逐渐的私有化才是真正的“反人民”,开历史倒车!
    ——让私营经济“离场”就是要砸掉老百姓的饭碗!言下之意,就是毛时代老百姓全都没有饭碗,这不是扯淡吗?!
    ——老夫就想问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是怎么产生的私营企业。私企主又是哪些人?他们是怎样把国营企业变为自己的私人企业的?你怎么不说明白!至于你说的就业率,以前在国营企业工人是主人,工作是为国家创造财富。而现在的私人企业呢,为谁创造财富?你说的砸掉老百姓的饭碗,请问,到底是谁砸掉了老百姓的饭碗?你又代表哪个老百姓?
    ——这篇文章太厉害了。我们都不敢在这里议论公有、私有的问题了,否则就会成为“人民公敌”!但,到底是谁在开历史倒车,终将会搞清楚的。
    ——由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回到执行了几千年的小耕农,被捧为“史上最伟大的改革创举”;由私人个体小作坊转到公有制规模经济,被指“开历史倒车”。
    ——改开对不对,我们现在吃的有毒,水质空气恶化,身体不行了,医院人满为患。我们的下一代成了打工者,居无定所,我们辛苦劳作,讨不到工钱。黑社会泛起,花样多多的骗子满街,每个有孩子的父母无不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害怕。改革呀,我真的不想再为你唱赞歌了。
    ——终于明白饭碗里为什么总说有毒,至今还在讨论上不起学看不起病——“谁想开历史的倒车,谁就是国家的敌人、人民的公敌!”说的多么慷慨激昂!很久没见到这充满阶级斗争气味的言辞了。作者对“让国家倒退到1978年之前”深恶痛绝,但似乎很期盼倒退到1949年之前。
    ——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改革——原来就是私有化,终于亮出底牌了。
    ——自从执行私有化,百分之20的人的财富占有全中国百分之80的财富,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怎么就看不到?现在还是社会主义?
    ——终于揭去羞羞答答的面具,暴露出流氓本性。真是图穷匕见,公然和老百姓宣战了!
    —— 一篇微博吓死一干人。当私营占了主体,怎么掩盖,社会主义也就不存在了。

    这些跟帖评论写得何等好啊!请《长安剑》的记者们对照一下,你们觉不觉得,你们的文章是不是幼稚可笑?你们的思想与人民群众是多么地格格不入!

谁是“错误思潮”?

    2018年9月14日,新京报发表一篇题为《要求私营经济“逐渐离场”代表了一种错误思潮》的文章。该文在列举了私营经济在改革开放40年来“非常重要的贡献”后,指出,“私营经济的发展并不是为了协助公有经济,而是起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为民生的幸福挑起了不可或缺的大梁。”文章说:“吴小平抛出的这篇网文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代表了目前社会上的一种错误思潮。”

    该文针对吴小平在其文章的结尾提出的“私营企业,有其优势,有其劣根。”而辩驳说:“事实上,所谓的‘劣根’指的是在部分市场监管尚未成系统的环境之下,企业容易背弃社会责任,为了一己之利而侵犯民众利益。但是,这并非私营经济的‘原罪’,而是所有企业的共性。”还说:“资本确实天然具有贪婪的特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贪婪在推动着社会财富的增长”作者不仅回避了资本剥削的本性和剥削的事实,还把公有制与私有制等同起来,为私有制的剥削本性开脱。甚至说“资本的贪婪”——即资本的剥削“推动着社会财富的增长”,这里,作者竟然把资本剥削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称之为“社会财富的增长”。显然,这是在鼓吹剥削有理,剥削有功的反动谬论。

    新京报的这篇文章,指责吴小平的短文是“对私营经济的认知偏颇”,并且警告人们,不许“此类不负责任的言论放任自流。”

    新京报在另一篇题为《“私营经济应离场论”是不懂历史不懂经济不懂全球化的奇谈怪论》。文章提出“民营经济是历代领导人理论探索的结果”,然而,这个“历代领导人理论”却不包括马、恩、列、斯、毛,仅以邓小平及其提出的“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算起,例数了此后各届党代会和领导人的“理论”。这就是新京报批驳的所谓“三不懂”,而他们的“三懂”,却难能让中国的老百姓信服。

  无独有偶,比新京报名声大、级别高的经济日报,在批判吴小平的所谓“错误思潮”问题上,与新京报一唱一和。经济日报在其题为《对蛊惑人心的奇葩论调应高度警惕》一文中,也提出私有经济退场轮的“核心错误,是试图否定和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把当今世界和平合作、开放融通、变革创新时代潮流中各类企业谋求发展的美好愿望,与其自定义的所谓‘国家意志’对立起来,并试图通过‘更加集中’和‘更加规模化’的‘一大二公’的经济形态所取代。这无疑是逆改革开放潮流而动、企图开历史倒车的危险想法。”并说,这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卸磨杀驴’、以公有制取代非公有制的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荒谬结论。”经济日报的文章指出,吴小平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中央所鼓励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的,中央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市场微观主体形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而“绝非计划经济时代‘一大二公’的翻版。”

    思潮和潮流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别。经济日报和新京报的文章,在有关什么是正确思潮和潮流,什么是错误思潮和潮流的论点、论据上,都闭口不提马列毛主义有关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论述,不提宪法第六条。此外,它们也回避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所说的一些话,如:“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229页)当然,邓小平的话向来是不算数的,我国今天的私有化思潮,根源正是来自邓小平的“搞一段资本主义,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关于潮流,自古以来就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正确潮流,如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也有错误的潮流,如逆以上历史前进趋势而动的潮流。应该说,颠覆公有制,复辟私有制,就是最大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错误潮流。对于这样错误潮流,就应该反对。毛主席历来主张共产党人要有反潮流精神,并提出:“反潮流是马克思主义一个原则。”

    新京报、经济日报的文章在反对所谓“错误思潮”和“错误潮流”的问题上,完全颠倒了黑白,混淆了是非。它们主张的所谓“正确思潮”和“正确潮流”,就是发展私有经济,搞私有化,复辟资本主义;而它们反对的所谓“错误思潮”和“错误潮流”,则是那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反对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复辟,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正确思潮和潮流。由此看来,它们的世界观和政治思想路线是与马列毛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因此,它们与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根本对立的。

    综上所述,被这些媒体批判的所谓“开历史倒车”、“人民公敌”、“错误思潮”,无疑是指鹿为马、贼喊捉贼的把戏。它们制造的这几顶大帽子,应该物归原主,还是留给它们自己去戴吧。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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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向阳花 2018-9-25 04:06
芙小平摸了老虎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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