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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性与创新

2018-11-21 23: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0305| 评论: 0|原作者: 屈炳祥|来自: 察网

摘要: 资产阶级经济学这些价值理论的庸俗本质,是否会因为时过境迁,在今天就变得正确了、有用了呢?是否可以拿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呢?不会。谬误总归是谬误,绝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变成科学。

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唯一科学的理论,任何形式的价值理论都不能代替

由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强大的生命力,所以,那种企望以“知识价值论”、“科学价值论”、“信息价值论”等来填充劳动价值理论的所谓不足成为不必要,并且是有害的。因为,知识、科学等都只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不是价值形成的现存要素或力量,因而它们不可能形成价值。它们若要形成价值,必须首先作为一种形成价值的现存要素或力量存在,即转化成人的劳动力。而当它们一旦转化为人的劳动力时,形成价值的就是劳动而不是什么知识与科学了。所以,所谓的“知识价值论”、“科学价值论”也是不能成立的。企望用它们来说明问题,以企填补劳动价值理论的所谓不足,还不如劳动价值理论自己来得更方便、说得更清楚、更科学。所谓的“信息价值论”也一样如此。信息不过就是一些以赢利为目的和以现代传播方式传播的某种知识、情报等等。至于要说它们对价值形成有什么作用,其道理也如上所说,最后还是要由劳动价值理论来解决。可见,所谓的“知识价值论”、“科学价值论”、“信息价值论”等,它们根本就不能成立,更起不到所谓填充劳动价值理论不足的作用。即使劳动价值理论真有什么不足的话,那也只能是在坚持劳动价值理论自身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由它自己来完成,而决不是要由别的什么理论来填充或修补。否则,只能是把事情越搞越糟。

另外,企望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一些庸俗理论来代替或改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则更是一种错误的、有害的主张。

让我们先看看所谓要素价值论。要素价值论,这是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根本对立的一种荒谬理论。它认为,价值是由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的,因而它来源于资本、土地和劳动三个方面。由此,社会财富的分配也要坚持“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样一种原则来进行,即所谓“三位一体”的公式。对此,马克思就曾作过抨击。他指出:“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或劳动价格,是三个显然不能综合在一起的部分。首先,我们看到的是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土地和交换价值地租:于是,一种当作物来理解的社会关系,竟被安置在一种和自然的比例关系上,也就是说,让两个不可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定的比例。然后是资本——利息。如果资本被理解为一定的、独立的表现在货币上的价值额,那么,说一个价值是比它的所值更大的价值,显然是无稽之谈。……最后,劳动—工资,劳动的价格,像我们在第一卷中所证明过的那样,这种说法显然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是和价格的概念相矛盾的,因为一般说来,价格只是价值的一定表现;而‘劳动的价格’是和‘黄色的对数’一样不合理的。”[2]923-924他还指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是一种“异化的不合理形式”,“庸俗经济学无非是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条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中。”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的浅薄的妄自尊大,找到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同时,也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2]937把价值分配当作了价值形成,从而把利息、地租等剥削收入当作了资本、土地自身的产儿,进而掩盖了它们的真实来源,否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对雇佣工人的剥削。这正是要素价值理论的正是本质与要害。

至于供求价值论。马克思告诉我们,商品无论是处于什么样条件下,它的价值都是由人的活劳动创造的,其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供求关系解决不了这些问题。而事实倒是与此相反,即供求关系要由价值或价格来说明。早在《资本论》诞生以前,马克思针对约翰·韦斯顿关于工资和商品的价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观点作了明确表示。他指出:“他不能向我说明,为什么一定量的劳动要用一定量的货币来支付。如果他回答我说,这是由供求规律决定的,那我就立刻要问他,供给和需求本身又是由什么规律调节的呢?于是他的那种回答就立刻会使他受窘。劳动的供求关系经常在变化,随着这种变化劳动的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变化。如果需求超过供给,工资就要上涨;如果供给超过需求,工资就要下降,……但是,如果你们承认供给和需求是调节工资的规律,那末声言表示反对提高工资便是一种幼稚和无谓的举动,……如果你们不承认供给和需求是调节工资的规律,那我就要重新提出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一定量的劳动要用一定量的货币来支付呢?”另外,“让我们从更广的方面来研究一下问题:你们如果以为劳动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归根到底仿佛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那你们就完全错了。供给和需求只调节着市场价格一时的变动。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决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7]131他还指出:“即使没有外界情况引起的供求或需要的变化,供求关系仍然可以由于商品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供求关系并不说明市场价值,而是相反市场价值说明供求的变动。”另外,马克思在批评马尔萨斯时也曾指出:“这个聪明人不理解,在这里所说的情况下,正好是生产费用的变化,因而正好是价值的变化,引起需求的变化,从而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化,……这正好证明我们这位思想家想要证明的事情的反面”。[2]214这表明,所谓供求价值论是不能成立的。

最后来看看效用价值论。所谓效用价值论,就是以物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大小来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多少的一种理论观点。这种理论无需多少理论知识就可看出它的荒谬之处,谁都知道,物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之间是互质的,根本不可通约,因而不可能决定商品的价值;再说,就某一物品,它的有用性对不同的人又是完全不同的,因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所谓效用价值论是不能成立的。这一理论即使是在当年也引来了不少争议,马克思,包括恩格斯也给予了明确的批判与否定。马克思指出:“效用原则并不是边沁的发明。他不过把爱尔维修和18世纪其他法国人的才气横溢的言论平庸无味地重复一下而已。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但是边沁不管这些。他幼稚而乏味地把现代的市侩,特别是英国的市侩说成是标准人。凡是对这种古怪的标准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还用这种尺度来评价过去、现在和将来。”[5]669(注63)对此,恩格斯也曾指出:“现在这里最时髦的理论是斯坦利·杰文斯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价值由效用决定,就是说,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价值又由供应限度(即生产费用)决定,这不过是用混乱的说法转弯抹角地说,价值是由需求和供应决定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真是比比皆是!”[8]481可见,所谓效用价值论荒谬的,供求价值论也是荒谬的,一切庸俗经济学的价值理论都是荒谬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这些价值理论的庸俗本质,是否会因为时过境迁,在今天就变得正确了、有用了呢?是否可以拿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呢?不会。谬误总归是谬误,绝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变成科学。特别是这些早就被历史、被实践、被科学否定了的东西更是如此。至于有人到处推销的那个所谓的“泛价值论”则更是错上加错再加错,因为它不过是上述所有庸俗价值理论的集大成。只要上述诸理论不成立,它就不能成立,因而永远改变不了它的庸俗本质。关于这一点,笔者早已经作过深入剖析,此不赘言。④

当然,笔者相信,一些朋友之所以这样想,这样作,其主观愿望或许是好的,甚至是非常好的。但是,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真正读懂马克思,尤其是没有弄懂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一系列方法论及原理,还包括它们的具体创立过程。同时,也因为他们没有真正读懂那些庸俗经济学家的经济学论著,没有弄清楚它的基本原理、阶级本质。所以,做出了一些违背良好初衷的事情来。对于这些朋友,我们只能真诚地希望他们能够多多研读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献,真正做到“弄懂弄通”,既弄清其精神实质,更把握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也要多读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有代表性的论著,既懂得其基本原理,也要明白其阶级本性。只有这样,才能在重大理论问题上保持清醒与坚定,不至于做出一些事与愿违或令人痛心的蠢事情来。

总之,不论是离奇的“知识价值论”、“科学价值论”、“信息价值论”,还是早已臭名昭著的形形色色庸俗的价值理论都是不能成立的。唯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才是真正科学的价值理论,任何形式价值理论都不能代替的。

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仍要发展与创新,但首先是坚持,只有在坚持前提下才能发展与创新

如前所述,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在深入研究人类各种形式的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它关于商品经济的各种范畴、规律和原理,都是一切形式的商品经济所共有的、最抽象、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因而可以适用于一切时代。那种所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仅仅是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只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那些企望以各种其他形式的价值理论来补充与改造、乃至代替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主张是错误的,有害的。当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也要不断发展与创新。但是,这种发展与创新必须是在坚持其基本原理的前提来下进行,尤其是要坚持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才能形成价值、作为价值唯一源泉的观点。只有在这个限度内来探讨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才是适合的、有益的。因为这一观点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科学与精华之处,也是它同一切庸俗价值理论的真正分野。如果放弃或背离了这一点,自然也就等于抛弃或背离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现在,在经济理论界有一些朋友片面强调发展而忽视坚持,有的甚至只讲发展不讲坚持,大谈什么没有发展就没有坚持,等等。笔者认为,这些主张和看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没有源哪来的流?没有继承哪来的发展?难道说世界上还会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吗?不讲坚持、不讲继承,我们发展的还会是马克思的真正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吗?曾记否?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由威廉·配第提出、经亚当·斯密发展和大卫·李嘉图所完成的劳动价值理论,为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阶级的偏见与时代的局限,使他们碰到了至死也都无法逾越的理论障碍。马克思作为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家、科学家,始终坚持劳动价值一元论,始终认定只有人的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最终解决了李嘉图等人无法解决的难题,创立了真正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然而,另有一些人,如麦克库洛赫等,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放弃唯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一根本观点,结果导致了古典经济学的破产和庸俗经济学的产生。这个历史教训不可忘记。现在,有一些朋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有许多误解,认为它的局限太多,不能说明现实问题,因而主张对“劳动”和“价值”作出新的解释,创立所谓新的劳动价值理论,如“广义劳动价值论”、“社会劳动价值论”、“综合劳动价值论”,乃至“泛价值论”等来取而代之。这些所谓新的劳动价值理论的提出,就其作者的本意来说一定是好的,但是,却在无意之中重复了历史上一些庸俗经济学家们所犯过的错误。他们把“劳动”、“价值”的内涵和外延无限地予以扩大,甚至扩大到了没有边的程度。他们认为只要有劳动力的支出就是劳动,就能创造价值,不论其形态如何,也不论其结果如何,甚至把教师、医生、国家公务、武装警察及与军人等人员的劳动也都看作是生产价值的劳动,等等。另外,还有一些朋友认为,“劳动”并不是人的专有属性,即使是生产资料也可以劳动,如机器可以劳动、牛可以劳动,甚至连大自然也都可以劳动,因而也能创造价值,如此等等。相形之下,这些朋友似乎比当年的萨伊、麦克库洛赫等人走得更远。但是,他们并不这么看,反倒认为这是与时俱进,是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新发展、新突破。这不禁使我们感到遗憾与痛惜。

曾记否,历史上有位经济学家这样说过: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几乎一切有关经济利害关系的思考都包含有某种价值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即使是极小的,也会使我们的其他一切结论产生相应的错误;我们的价值概念中存在任何含糊不清之处,都会使其他一切概念产生混乱和含糊。”[9]491可见,有关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任何一个范畴或具体原理都是一个事关理论全局的大问题,不可有丝毫的马虎与轻率。因此,关于劳动价值理论发展和创新的讨论,既要积极又要慎重。所谓积极,就是要坚持劳动价值理论还要发展。这种发展,我们认为,应该是在创造价值的劳动,它在形态上、结构上有什么变化,它在价值形成和价值决定的诸环节上有什么新特点,以及它在国际市场上具体运用的发展空间等问题上的展开。所谓慎重,就是如上所说,一定要在坚持劳动价值理论的根本前提下进行,而决不要在此之外另辟蹊径,另起炉灶,标新立异。否则,只能是重蹈历史的复辙,背离我们的出发点,违背我们的良好愿望。所以,笔者认为,在发展和创新劳动价值理论的时候还是应该首先把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认认真真地学习好、研究好,真正弄清其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实质。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联系当代世界与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并作出新的科学抽象与理论概括。只有这样,才能有真发展、真创新。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科学态度。

注释

①见拙作《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想的社会主义只有一种模式吗?》一文,载《科学社会主义》1990年第4期

②见拙作《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想的社会主义只有一种模式吗》,原载《科学社会主义》1990第4期

③见拙作《<资本论>:市场经济的理论经典》[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5.3

④见拙作《质疑“泛价值论”》与《对“泛价值论”的再商榷》,见《经济评论》2005年第2期与2006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2]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 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8]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9]约翰·穆勒 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哲学上的应用(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屈炳祥,察网专栏学者,武汉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系《资本论》与市场经济。本文公开发表于《经济评论》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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