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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认识“华为事件”之二

2018-12-13 02:23| 发布者: 真言| 查看: 3834| 评论: 1|原作者: 真言|来自: 原创

摘要: 众所周知,华为的5G技术已经超越美国,打破美国在该领域的垄断。这是对美国霸权主义的一大威胁。这是美国对华为下手的主要原因。其制裁的理由是牵强附会的,那就是说华为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的禁令”。

该如何认识“华为事件”之二
——对湛卢无方先生的回应
真言12/13/2018

对于“华为事件”,近日来在群里议论纷纷。特别在原来的“左派”队伍中看法产生极大的分歧,甚至造成双方对立。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只要大家能够坚持自己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产生分歧不足为奇。毕竟每个人的学识和认知水平不可能一致。这只是属于认识问题,大可不必视对方为敌。

原本不准备再针对华为事件发表专题文章,因为该有的看法上一篇文章都已经表明了。但鉴于湛卢无方先生的质疑,认为有必要加以说明。鉴于跟帖评论受到字数的限制,只好另辟主题加以回应。

湛卢无方先生指出,“这种说法就显得工农红军在1931-1935年间的斗争全是卖国的性质。”(注:这是针对我上次文章中的以下这句话而来的,如果按照当前某些“左派”的思维,无论是军工产业还是其他什么样的中国产业被美国所制裁或摧毁都应该抱着乐观其成的态度。我认为这无异于是在卖国,是另一类的卖国贼。虽然这些人的主观意愿不是要卖国。

湛卢无方先生的说法,既可以说是指鹿为马也可以说是属于一种强词夺理的方法。要想弄清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明确,美国对华为的制裁是属于两国私营企业的矛盾还是属于国家层面的矛盾?

众所周知,华为的5G技术已经超越美国,打破美国在该领域的垄断。这是对美国霸权主义的一大威胁。这是美国对华为下手的主要原因。其制裁的理由是牵强附会的,那就是说华为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的禁令”。

美国对某个国家的制定的“禁令”只是属于当事国双方的事,是属于美国的国内法律,怎么能够有资格作为世界性的法律对他国进行制裁?你美国对谁不友好,别人也一定要跟随你美国与他国为敌?难道美国就是联合国的总代表不成?难道其他国家都是美国的附属国?美国的“禁令”就是联合国的“决议”?就按照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中国与伊朗搞贸易何错之有?

既然华为事件不属于个人企业的矛盾,而是属于中美两国的对抗,那么作为中国人,特别是自认为“无产阶级左派”的人士,岂有袖手旁观、坐山观虎斗之理?难道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与无产阶级无关?难道一个贫弱的中国更符合无产阶级的利益?这就是我为什么在上一篇文章中说“如果按照当前某些“左派”的思维,无论是军工产业还是其他什么样的中国产业被美国所制裁或摧毁都应该抱着乐观其成的态度。我认为这无异于是在卖国,是另一类的卖国贼。虽然这些人的主观意愿不是要卖国。

毕竟我在这里已经指出“虽然这些人的主观意愿不是要卖国”。以此来甄别他们的本质是没有问题而是在认识上产生问题。

无产阶级革命者从来都是在捍卫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无产阶级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以及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任何人把无产阶级革命者打造成只为“本阶级利益”的本位主义者都是不可取的,甚至可以说是别有用心的。在阶级斗争领域,无产阶级始终不应该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那就是“消灭私有制”,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在国家面对外国势力侵略的时候,他们始终应该站在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的立场。这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使命并没有冲突。

任何矛盾都有主次之分。毛主席曾经指出“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我们怎么能够因为华为是属于“私有制”性质(也就是说具剥削性质)而任凭外国势力进行扼杀?难道他们不是民族企业吗?难道他们所创造财富和知识产权不属于中国吗?难道所有知识产权都属于外国资本才符合这些人眼中的“无产阶级”的利益?

湛卢无方先生以“工农红军在1931-1935年间的斗争”的事实作为依据来否定支持华为的必要性。以此作为依据来反证支持华为是错误的。在此我只能冒昧的说一句,湛卢无方先生太无知了。

1931-1935的红军是属于什么时期?是民族矛盾还是阶级矛盾处于主要矛盾?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阶级矛盾始终是处于主要矛盾。国共两党的斗争就是代表着两个不同阶级的利益的斗争,是属于阶级斗争的范畴。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这种矛盾才暂时转化。阶级矛盾退位于民族矛盾,而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这才有国共的第二次合作。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共产党才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但共产党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历史使命。国民党同样没有忘记要消灭共产党的初衷。于是才会有抗战胜利后3年的国共内战。

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矛盾都会一直在转化。我们应该学会辩证的看问题,而不是机械的死板的抱住一些本本,歪曲他们的本义,成为名副其实的教条主义者。

正如我上次所说的,不错,华为与其他公司一样都是属于“私有性质”。私有性质就必然决定了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性质”。站在阶级斗争的立场,他们是我们斗争的对象。但民族资产阶级在具有“剥削性”之外,还有他们(指绝大多数人)的“爱国性”。难道我们能够把他们通通作为敌人来消灭?必须明白,即使在阶级斗争的范畴,我们所要消灭的是这个“剥削阶级”而不是剥削阶级队伍中的“人”。只要消灭了这个“剥削阶级”,也就同时不存在“剥削者”。

这次的华为事件众所周知是属于国与国之间的对抗。是属于另一种形式的现代化的战争。是美国要遏制中国发展的大战略的实施。在这样的一种大是大非面前,作为中国人,特别是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派,能够无动于衷吗?支持华为就是在支持剥削阶级能够成立吗?

下面,我节录毛主席的《矛盾论》中的部分论述供你参考。还是希望你能够认真去阅读《矛盾论》原文的全文并且多加思考。充分的、正确的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 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 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这就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或者将本来做得好的事情弄得很坏。---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就是说的这个意思。我们的教条主义者违背列宁的 指示,从来不用脑筋具体地分析任何事物,做起文章或演说来,总是空洞无物的八股调,在我们党内造成了一种极坏的作风。

---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矛盾著的力量是主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力量,---都为这个主要的矛盾力量所规定、所影响。

半殖民地的国家如中国,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著复杂的情况。

当著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的时候,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除开一些叛国分子以外,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举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 主义和这种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级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 地位。中国一八四零年的鸦片战争,一八九四年的中日战争,一九零零年的义和团战争和目前的中日战争,都有这种情形。

然而在另一种情形之下,则矛盾的地位起了变化。当著帝国主义不是用战争压迫而是用政治、经济、文化等比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的时候,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 阶级就会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结成同盟,共同压迫人民大众。这种时候,人民大众往往采用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的同盟,而帝国主义往往 采取间接的方式去援助半殖民地国家的反动派压迫人民,而不采取直接行动,显出了内部矛盾的特别尖锐性。中国的辛亥革命战争,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 战争,一九二七年以后的十年土地革命战争,都有这种情形。还有半殖民地国家各个反动的统治集团之间的内战,例如在中国的军阀战争,也属于这一类。

当著国内革命战争发展到从根本上威胁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反动派的存在的时候,帝国主义就往往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方法,企图维持其统治;或者分化革命阵 线内的部,或者直接出兵援助国内反动派。这时,外国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完全公开地站在一个极端,人民大众则站在另一个极端,成为一个主要矛盾,而规定或 影响其他矛盾的发展状态。十月革命后各资本主义国家援助俄国反动派,是武装干涉的例子。一九二七年的蒋介石的叛变,是分化革命阵线的例子。

然而不管怎样,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在起著领导的作用,是完全没有疑义的。

由此可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著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 是存在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去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结解了。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告诉我们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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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iou 2018-12-13 15:05
先不要争论,更不要乐观,且看美帝下一步,难道美帝会放弃得寸进尺?改开40年历史教训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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