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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是生产劳动一说的质疑 一一 关于教育劳动的性质

2018-12-22 23:2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23681| 评论: 0|原作者: 屈炳祥|来自: 察网

摘要: 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作一个简要概括,这就是,凡是能为社会生产物质财富、又能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是非生产劳动。再来看看教育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的问题。对此,我们的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教育是一种知识物化活动,它的确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但是,这并不表明教育就具有生产的性质,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因为国民经济的增长是在劳动者受教育之后,而不是他在受教育之时,因而它不是教育劳动本身的直接结果。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开药方的医生不是生产劳动者,而配药的药剂师倒是生产劳动者一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其道理完全一样。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屈炳祥:对教育是生产劳动一说的质疑一一关于教育劳动的性质与同仁商榷

随着劳动与劳动价值理论的讨论再一次兴起,教育劳动的性质问题的争论也热闹了起来。许多同志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使生产劳动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现在,它已经不再局限于物质资料生产领域,就是那些非物质资料生产领域的劳动也成了生产劳动,如教育就是如此。这些同志之所以认为教育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其主要理由是:一是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力的劳动;二是教育劳动是总体工人劳动的一部分;三是教育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等等。我们认为,这些都不能作为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的足够的论据。在此,我们特说明自己的理由。不妥之处,恳请学界师长和朋友批评指正。

一、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有必要对什么是生产劳动作一个简要的说明。不然,我们的讨论就没有一个准。

众所周知,一种科学的生产劳动的理论,是马克思在批判与继承英国古典经济学、尤其是亚当·斯密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中,马克思运用了从抽象到具体和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从一般社会财富的生产及其特定社会形式两个方面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作了严格的规定。

第一,生产劳动必须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或商品的劳动。

马克思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1]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这一规定,是抽象了劳动的各种具体社会形式,单从一般物质资料生产的角度进行考察得出的。他指出:这是我从“物质资料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定义”,[2]或者说是“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3]物质资料的生产,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它表现为商品生产的形式。所以,要生产社会财富,就必须生产商品。在这里,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指出:“生产工人的特点,是他们的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4]还指出:“只要劳动物化在商品中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中,这种劳动就始终是生产劳动。”[5]由此可以看出,是生产劳动,必须是生产物质产品或商品的劳动,即必须是既生产使用价值又生产价值的劳动。非如此不可。

第二,生产劳动必须是带来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劳动。

马克思在给生产劳动下最初的那个定义时特别指出:“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6]于是,他接着对生产劳动这一范畴又作了深层次的规定,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不仅是商品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7]请注意,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生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即它既包括严格的、真实意义上的生产,也表示那些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如对商品、货币的经营以及各种形式的服务性经营等。这里应当强调指出,能给资本家带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的规定,是从单个资本家的角度来看的,但如果从整个社会的观点来看,情况就不同了。对此,马克思又作了更深一层的规定。

第三,生产劳动必须是能直接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第二卷中曾以保管费用为例,对生产费用和非生产费用作了深刻的分析。他指出:用于保管的费用,一方面,如果从单个资本家的角度考察,它们可以起创造价值的作用,成为发财致富的源泉。另一方面,如果从社会的观点看,它又可以是单纯的费用,是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非生产耗费。[8]这说明,一种劳动要真正成为生产劳动,不单是要为资本家个人带来剩余价值,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为整个社会创造剩余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作一个简要概括,这就是,凡是能为社会生产物质财富、又能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是非生产劳动。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特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情况。如果我们把资本主义这种特殊生产关系抽象掉,那么,其基本原理仍然适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因为商品,货币、价值、剩余价值或利润仍然是我们今天社会最基本的经济范畴。这样,我们就可以十分容易地得到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说了。这就是,凡是既能为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物质财富,又能创造社会纯收入的劳动,就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反之,就是社会主义的非生产劳动。

二、关于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的商榷意见

在我们明白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后,再来看看教育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的问题。对此,我们的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第一,教育部门不是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教育工作者的劳动不生产任何物质产品或商品。

教育工作者的劳动是一种智力物化活动。他们劳动的对象是人不是物,其劳动的结果是人的劳动力而不是物资产品。这一点,是谁都明白的,就是那些主张教育是生产劳动的同志也是不否认的。现在,有人以劳动力是商品为由来证明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因为马克思曾说过生产劳动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这一点,我们在上文也说过。)但我们认为,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劳动力作为商品,它是它的所有者即受教育者的商品,而不是教育者或学校的商品。另外,也有人提出教育劳动是一种服务,服务也是一种商品。由此来证明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这个理由也不能成立。因为服务本身不是物、不是商品,只是一种活劳动形式。因而,服务劳动不是生产劳动,而是一种非生产劳动。马克思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的”。[9]关于服务劳动的性质,马克思确认它是非生产的。因为它符合非生产劳动的一般特点。他指出:“非生产劳动者为买者生产的只是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使用价值,而决不是商品。非生产劳动者的特点是,他不为自己的买者生产商品,却从买者那里获得商品。”[10]在许多地方,马克思还直接用“或”字将服务与非生产劳动联系起来。[11]可见,这种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教育也不为社会创造纯收入。

众所周知,教育是社会的一项公共事业,它不生产任何物资产品,因而没有任何价值与利润的生出。同时,它又不是一种经营性部门可参与社会财富与利润的分配,因而,它不为社会创造和提供纯收入。在西方国家,人们之所以把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把教育劳动当作生产劳动,是因为校董把知识的物化当作一种经营性的活动,当作一种发财致富的途径。这种情况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也部分地存在着,如一些民办或私立的学校就是如此。即便如此,它也够不上是什么生产劳动。这是因为它一不为社会生产物资产品,二不为社会创造任何纯收入。唯一获利的是校董自己。这一事实,即使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是认可的。比如,亚当·斯密,他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就把劳动力的生产或教育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相区别,并且把它从生产劳动中撒开。他之所以这样做,正如马克思所说,是因为他本能地意识到,如果他在这里把这一劳动包括到生产劳动中去,“那它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12]

第三,教育不仅是非生产的,而且还是一种纯消费的。

众所周知,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一切物质条件都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提供的,是社会财富的一种扣除。在人类社会的初期,根本就不存在有什么作为独立的、具有专门职能的教育。这是因为人的知识积累和经济发展都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这时的教育还处于它的朦胧状态,混存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阶段使人的知识积累和经济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后,教育才从物质资料生产中分离出来成了社会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这是社会分工的一大进步。当教育产生以后,为着它的生存与发展,社会要不断地从物资资料生产部门抽出一个相当的部分来作为它的实现手段与发展条件。这样,教育一开始就作为一种纯消费性事业存在。如果我们假定没有教育这回事,社会不是可以将更多的人、财、物用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吗?这样,社会的物质财富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不是可以生产得更多吗?社会的财力不是也会更充裕吗?

可见,教育不是生产部门,教育劳动也不是生产劳动。

三、关于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的再商榷

以下,我们就论者关于教育是生产劳动的几条主要理由作出具体分析。

首先,劳动力的生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消费行为,不能证明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在上文作了说明,此不赘言。然而,需要说明的是,一些同志为了证明劳动力的生产是生产行为,进而证明教育劳动也是生产劳动,还特别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和消费(或消费和生产)的直接同一性原理来说明。我们认为,这是误解了马克思的原意,是不正确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指出:“生产和消费的这种同一性,归结为斯宾诺莎的命题:‘规定即否定’”[13]至于人本身的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一方面,马克思这样说道:“例如,在吃喝这一种消费形式中,人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的人的其他任何消费形式也都可以这样说。消费的生产。”[14]然而,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指出:“这种消费的生产——虽然它是生产和消费的直接统一一一是与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根本不同的。生产同消费合一和消费同生产合一这种直接的统一,并不排斥它们直接是两个东西。”[15]据此,我们认为,教育,不过是马克思在这里所指出的是一种“消费的生产”“是与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根本不同的”,它同原来意义上的生产同样也“直接是两个东西”。可见,即使是从生产和消费的直接同一性的观点来看,也得不出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的结论来。

其次,教育劳动不属于总体工人劳动的一部分。

总体工人和总体工人的劳动是马克思在研究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发明与使用的两个经济范畴。它的基本规定,仍然是、并且首先是直接居于物质资料生产领域里的工人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16](可见,马克思在这里把总体工人和总体工人的劳动是限定在物质资料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的。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一书中还指出:总体工人就是“工场的总劳动者”,[17]他们同劳动对象之间有一种“直接存在的关系”。[18]当然,根据当今社会分工的发展,那些虽不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但却与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直接相连、并为之直接提供生产服务的那些部门的劳动,即马克思所说的“直接与资本相交换的劳动”也可作为总体工人的劳动存在。然而,教育却既不在物质资料生产领域中,又不与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直接交换,因而这里的劳动不够成总体工人劳动的一部分,所以,它不是生产劳动。

最后,不是所有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

我们知道,教育是一种知识物化活动,它的确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但是,这并不表明教育就具有生产的性质,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因为国民经济的增长是在劳动者受教育之后,而不是他在受教育之时,因而它不是教育劳动本身的直接结果。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开药方的医生不是生产劳动者,而配药的药剂师倒是生产劳动者一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其道理完全一样。

还有,如果把凡是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劳动都当作是生产劳动的观点能够成立,那将会导致理论上的重大错误。我们知道,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除了人的劳动,还有资本、土地、科技,制度,道德,等等。是否可以说,在促进经济的增长中它们也劳动了呢?它们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呢?如果按照论者的逻辑,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不可避免地将要重蹈历史的复辙。在历史上,以麦克库洛赫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曾经把一切在经济过程中发挥过作用的都称作“劳动”。他说:“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把劳动定义为任何一种旨在引起某一合乎愿望的结果的作用或操作,而不管它是由人,由动物,由机器,还是由自然力完成的。”[19]进而他还认为,这些动物、机器、自然力的作用,不仅是劳动,而且还是生产性的。它们不仅生产了使用价值,而且还生产了价值和剩余价值。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使他自认为“排除”了资本与劳动的交换同价值规律之间的矛盾,弥补了李嘉图经济学的不足。对此,马克思曾讥讽道:“是啊,在日常生活中也确是谈到役畜劳动和机器劳动,而在诗的语言中还有这样的说法:铁在熊熊的烈火中劳动,或者在锻锤的锤击下呻吟,劳动。”[20]他还指出:麦克库洛赫这样作,不过是一种为资本辩护的种种说法的改头换面而已。[21]即使撇开这些不谈,就谈劳动本身,除了经济活动中的劳动之外,还有上层建筑领域内的各种劳动,如从事国家行政管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科学研究,以及从事文学艺术创造的劳动等等,不都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吗?试问,这些劳动是否也是生产劳动呢?如果按照论者的意见,那就应该是。但是,这样一来,经济生活与上层建筑的区别就没有了。一切活动都成了经济活动,一切劳动也都成了生产劳动。这不是太可笑了吗?可见,那种把凡是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劳动(包括教育劳动在内)都当作生产劳动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到此为止,我们的商榷意见已经说完了。但是,为了避免误会,我们不得不还多说几句。我们否定教育劳动是生产劳动之说,并不是要否认教育的重要性。恰恰相反,我们认为,教育具有极大的社会经济功能,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并且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教育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没有教育的极大的发展,就没有经济的增长与社会的进步。所以,我们必须坚持“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大力发展教育,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然而,教育的社会经济功能与教育是不是生产劳动是两回事,不能同日而语。否则,就会谬误百出。因而,我们决不要因为强调教育的重要性而可以跨越和藐视真理。

[1]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5

[2]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56

[3]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5

[4]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42

[5]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00

[6]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5

[7]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56

[8]马克思 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4--155

[9]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53

[10]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1

[11]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81

[12]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6

[13]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7

[14]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

[15]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8

[16]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55-556

[17]马克思 直接生产过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106

[18]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9

[19]参见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I),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195页

[20]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5

[21]马克思 剩余价值理论(I)[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95-196

【屈炳祥,察网专栏学者,武汉大学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系《资本论》与市场经济。本文公开发表于《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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