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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

2019-3-20 22:59|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2631| 评论: 1|原作者: 李济广|来自: 察网

摘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的具体特征都由公有制这一基本特征决定的从属性特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早已是现实的存在而非远大理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的具体特征都由公有制这一基本特征决定的从属性特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早已是现实的存在而非远大理想。生产力高度发展与产品极大丰富、经济的计划性等社会属性并非共产主义所独有,计划经济、消灭职业分工和三大差别、商品经济消失、劳动成为第一需要等设想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也不一定能实现,按需分配不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也难以实现。把这些非必要内容列入共产主义特征会使共产主义的可信性受到极大影响。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或根本特征,人的发展总会有限,不应拔高人的发展淡化公有制。按劳分配、民主管理和人与自然和谐是共产主义的重要必备特征。准确把握共产主义的内涵与特征,才能正确坚守科学社会主义的初心。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主义旗帜不能丢;共产主义是努力方向;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纲领,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实践推向前进。当前,影响共产主义信念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共产主义的不准确理解。

一般认为,“共产主义”概念包括共产主义理论、共产主义运动和共产主义制度三方面内容,但“共产主义理论”是关于共产主义制度必然性、现实性、实现途径和特征预测的学说,“共产主义运动”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共产主义制度的努力过程,因此,共产主义概念的基本内涵是“共产主义制度”。不过人们讨论“共产主义”的时候更多使用共产主义社会这一概念,“共产主义”一词通常也是指“共产主义社会”。当然,共产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是由共产主义制度决定的。

学界通常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主要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消灭了阶级和剥削;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等。还有一些学者提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具有高度的精神境界,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消灭了旧式分工,消灭了三大差别;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实行划经济;国家消亡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标志或奋斗目标主要理解为按需分配。近年来,不少学者提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或者再加上“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根本特征或本质特征。这些看法都是不科学的,严重影响人们对共产主义制度的理解与坚信,从而影响到人们对现实社会主义的态度。例如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界定为共产主义的根本特征,好像公有制不是共产主义的根本特征。再如很多人难以相信按需分配等一些目标会实现,因而觉得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连带着对于共产主义派生出来的事物,诸如社会主义、共产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些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程度都打了折扣。对此我们不能责怪人们认识水平不高,而应反思是不是我们的理论出了偏差。

一、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内涵

1.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生产资料或经济活动物质条件公有制社会。

“共产主义”概念的产生,就与公有制联系在一起。据研究,“共产主义”一词出现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中期。那时,里昂、巴黎等地的工人组织了不少革命团体,宣布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财产公有,建立工人自治的公社。这种思想就被法国工人称之为共产主义,并于一八四零年见诸文字。共产主义一词,英文,法文,德文,俄文,都来自拉丁文名词Communis,其原意是公社、共有、共同体。[1]

关于共产主义的基本内涵和根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历来认为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最清楚不过的是,共产主义就是“共产”主义。这种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最经典著作《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表现得非常清楚。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所有制是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共产主义者的主要要求和任务概括就是废除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实行彻底的决裂;废除私有制是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丧钟的敲响;新社会产品占有方式是,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由社会直接占有,生活资料由个人直接占有;未来社会可概括为在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个人

恩格斯在晚年并没有改变初衷,他强调,马克思“提出了世界各国工人政党都一致用以扼要表述自己的经济改造要求的公式,即: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2]他认为,“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是纲领中“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如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共占有;”[3]他指出,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4]——所以,我们就不必纠结按需分配、自由全面发展、第一需要、消灭旧式分工,消灭差别、计划经济等等了

列宁也指出,

【“共产主义社会就意味着土地、工厂都是公共的,实行共同劳动——这就是共产主义。”[5]】

毛泽东同志更清楚地指出,

【“共产主义的纲领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我们有很多同志还不晓得什么叫共产主义。”[6]】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我们的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都应当尊重常识。

至于共产主义应是全民所有制、社会所有制,还是国家所有制,是否应当包括集体所有制,则是可以研究的。

马克思恩格斯有时也将所有制称为生产条件所有制,现代社会非典型实物形式的生产条件越来越多,如软件、技术、程序、网站等等本质上也都是生产资料,但称经济活动的物质条件更合理,所以可以称公有制为经济活动物质条件公有制,而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物质条件公有制由资本公有制直接表现出来。

2.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虽然还有政治、意识形态、社会等方面的特征,但那些特征相对于公有制而言不是根本特征,无不是由公有制决定的。例如,关于共产主义民主,资本主义社会是无法真正实现民主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大资产阶级控制了舆论、选举与管理权,只有消灭阶级统治,人民群众才有可能当家做主。关于收入分配,按劳分配也好,按需分配也好,都是公有制的实现,是公有制的组成部分。关于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现共同富裕,都是实现公有制的结果,这些问题的实现程度,体现着公有制的实现程度。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人把共产主义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而马克思所讲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公有制社会的代名词。

总之,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实现共产制社会,离开这一点,共产主义就将成为空中楼阁,共产党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3.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内涵,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如果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总是把自己的“主义”与公有制融合在一起。思格斯曾说:

【“我根本不把自己称做社会民主主义者,而称做共产主义者。这是因为当时在各个国家里那些自称是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人根本不把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这一口号写在自己旗帜上。”[7]】

虽然恩格斯后来主张根据流行的说法多使用社会主义一词,但他所说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外延完全一致,并且说需要必须更确切的表达时还要使用共产主义一词。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经过社会主义阶段进入共产主义的思想。

认为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与对列宁的“社会主义”概念不全面理解有关。十月革命前,1916年7月列宁首次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取得最终胜利和彻底得到巩固的社会主义向完全的共产主义过渡。”[8]人们将此理解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两个不同的阶段,但列宁的那句话包含着的意思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而不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属于共产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共产主义社会。1919年列宁指出“共产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9]“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自身的一个阶段,而不是另一性质的社会;共产主义也是社会主义。后来人们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不再称作共产主义社会,而把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称作共产主义社会,实际上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阶段)。这种提法并不是列宁的主张。1920年列宁甚至认为,“再过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10]这一点并不是超越历史阶段,因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就是共产主义社会。正像列宁明确指出的:“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11]从这句话的语气看,列宁肯定的是马克思的说法而不是通常的说法,列宁讲的不完全的共产主义与马克思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提法是一致的,绝没有否定马克思的提法。就像在社会主义阵营时代,虽然当时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自称社会主义国家,但实质如西方所说就是共产主义国家。由于一些国家普遍实行全民所有制,实行全国范围的按劳分配,也不一定就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甚至有点像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非特异性属性和非确定性特征

人们概括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特征,有些并非共产主义所独有,有些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难以实现,有些则充满争议,把这些非必要内容列入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会使共产主义的可信性受到极大影响。

(一)关于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

说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但把这一点列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则是不够科学。在理论上,共产主义社会和“奴隶社会”等概念一样,是一个制度性概念,而生产力发展高度不仅不是制度问题,不决定社会性质,而且也不由所有制决定的,不反映社会性质。在实践上,生产力发展高度和产品丰富程度与社会性质之间在人类发展史上虽然总体相关,但并不一一对应。对社会发展某一时期,不能用生产力水平高低来判断其性质。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性质不一定显著有别于古希腊罗马奴隶社会的生产力状态,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生产力水平和性质不一定显著有别于同期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态,产品的丰富程度也是如此。上世纪50-60年代中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发展高度明显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产品也不十分丰富,那也不能说这些国家不是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国家,虽然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实际上,生产力的高度和社会产品的丰富程度都是相对的。一百多年以来,发达国家可以说是生产力高度发展,产品早已丰富得卖不出去,今天世界的生产能力完全可以轻松地让全世界的人过上极为富裕的生活,只因所有权的分割,使多数人无法享受产品极大丰富的好处,不能进入共同富裕社会。看看中国今天强大神奇的网络、电脑、手机的普及,先进制造、高铁、航天、人工智能等方面层出不穷的高科技产品的运用,也绝对是生产力高度发展,早已超过马克思时代的想像,但远未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二)关于计划经济和经济的计划性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计划,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论述的,一是论述了作为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对立物的全面具体安排计划,新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都根据这种全面具体安排计划统一进行,后人通常将其称为指令性计划,全面指令性计划下的经济被称为计划经济。二是论述了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对立物的社会总体管理计划,即公有制新社会的经济应当且将会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按照总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对生产进行社会调节。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两类计划可能没有本质区别,但在今天,“计划”已经实际上明确分为分为两个不同的种类。对于全面具体安排计划及其自觉地按比例发展,有些人认为过去、现在、将来都不可行,有些人认为过去、将来都可行,有人认为现阶段也可行。

“计划经济”的困难在于:(1)国家机关虽然可以搜集基本完备的供求信息,但是面对众多需求,如果资源和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全部需求,怎样安排供给才能做到社会总需求效用最大化?计算机没有依据。由于没有市场评价,各种资源的“成本价值”难以通过计算加以确定,计算就难以做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2)现代和未来的生产发展成效关键在创新,而创新往往是出人预料的,真正有创意的思想通常通不过专家的评审,计划指令和计划审批完全可能束缚创新的手脚。(3)政府下达统一计划,各单位和个人能否有足够的积极性去执行它?离开了市场评价,决定个人收入的计划分配对个人劳动和企业绩效做出的主观评价很难被劳动者所认可,劳动力的统一计划分配也不一定人尽其才、令人心悦诚服。

本人认为过去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取得过比私有制市场经济更大的绩效,未来也有可能实行计划经济。但由于争议很大,暂时又不可能推行,把这个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于事无大损,而强调计划经济会引起很多人觉得共产主义高不可攀。我们可以说未来“有计划”,而“计划经济”是“计划”的可选项之一。对于社会总体管理计划来说,则今天的世界已普遍实行。许多国家在社会发展目标、财政支出导向、税收政策调节,宏观总量调控,以及政府对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作为,计划调节的力度都不亚于中国,这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计划性也很明显,这就不宜把计划性属性列为共产主义的特征——特征指独特制度。

(三)关于旧式分工的消灭

旧的分工是指所有的人为了谋生被迫接受固定的活动范围和职业,而设想共产主义社会消除旧的分工意味着任何社会成员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按自己的愿望自主活动或发展。根据今天的情形,这一点需要再研究。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生产力高度发展,劳动的流动性也很强,前期资本主义社会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受到极大冲击,但是按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研究学问的状况并没有出现。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如果随自己的兴趣随意变换工作活动应该也很难符合必然存在的社会分工的需要,很难与“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的状况相适应。

徐跃华(2010)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消除“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指的是消除“劳动者分工”即职业固定,并消除因分工而形成的城乡、地区和脑体劳动的对立,使劳动发展到生活第一需要。她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划分属于“劳动分工”,共产主义社会还将存在并有所发展,但已经变成自主活动、自愿的选择,并可适时变更。[12]我们认为,当代社会生产比马克思时代的社会生产具有更严密的比例,从而工作分工也必须具有严密的比例,即使奴隶般地隶属于资本的分工可以消失,即使随着技术的发展一般劳动者有能力从事多种多样的工作,但统一的相对稳定的职业分工即所谓“劳动者分工”也不能消失;物质劳动内部和精神劳动内部也需有极复杂的分工,尤其关键的是劳动者职业的“自愿选择”绝对不会与社会生产比例关系所要求的“劳动分工”相吻合。再者,经常性乃至频繁的工作变动也不会与工作岗位对素质、经验的要求自动吻合,相比马克思时代,当代社会许多工作研究性、专业性极强,人在不同部门发展和工作岗位变换会严重影响工作质量。未来即使职业分工不那么固定,但迄今为止的证据和逻辑不能说明相对稳定的岗位分工会取消。马克思曾说,在新社会,“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13]即劳动力的运用需要社会分配,而社会分配会要求人们要有相对特定的活动范围,不可能与数亿劳动者的职业愿望相一致,并且只有与物质利益挂钩或实行一定的强制才能落实。

(四)关于商品经济的消失

我们不能肯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商品经济必然会消失。在未来,供求关系不见得简单、稳定,为了使劳动供给适应若干亿人民复杂而且多变的需要而协调资源配置,可能需要市场信号引导;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仍然需要利用物质利益动力,为此需要承认和衡量不同经济主体的劳动差别,这很可能需要通过等价交换来实现。不管劳动生产率如何提高,劳动永远是财富的唯一创造者,剩余劳动仍然是发展财富的条件,因此,劳动时间仍然是财富的尺度,实行等劳交换原则就既有实行的必要,又有其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合理性。当然商品经济不等于完全的市场经济,更不等于私有化的商品经济,而应是公有制商品经济,是生产交换分配都受到计划调节的商品经济或商品交换。未来是否存在公有制主体之间的商品交换,与公有制、按劳分配、人民民主等根本原则问题比较起来,不是一个大问题,具体将会如何应由实践来解决。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否定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证的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未来持续否定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当然也是可能的。相关的,如果商品经济继续存在,也就谈不到“自觉地按比例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生产目的就只能是在宏观上而不是在企业层面来实现。

(五)关于人们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劳动成为第一需要

作为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黄公元、张昆仑(1999)认为共产主义劳动是为满足社会需要而进行的、自觉自愿不指望报酬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劳动。这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劳动将是创造性的最吸引人;劳动可以全面自由变换;工时大大减少闲暇时间大大增加将使人不再把上班看作是负担而是看成娱乐;消除一切笨重体力劳动将使体力劳动具有健身乐生性质。[14]这也就是人们认为劳动会成为生活第一需要的理由。有人甚至把人民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与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共同列为共产主义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或本质特征。

无论何时,人们的劳动都不可能不存在差别,劳动的复杂性、熟练程度和创造性不会等同,而且劳动不可能都是坐在办公室里按电钮,总有些劳动是艰苦的,还有些劳动必须要长时间进行,如科学研究没有极长劳动时间的付出就难以搞出高水平成果。那些劳动时间长、舒适程度差、体力消耗大、劳动效率高、创造性很强的人,没有一定的劳动报酬鼓励,不会大面积地保证其劳动积极性,而且,如果没有制约,即使劳动时间再短,也有很多人不愿意无偿付出。马克思讲未来劳动不仅仅是谋生手段,那就是说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只不过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劳动具有谋生手段的性质就要求劳动报酬或个人所获消费资料的多寡与劳动的数量、质量和艰苦程度相联系。实际上,今天的劳动也不仅仅是谋生手段,但劳动需要无法超过生活需要和财富积累需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认为这一规律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就会彻底消失,每个人精神境界都会提高到根据社会需要自愿劳动的程度,根据不充分,不易说服人。人的自然属性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属性所消弭,判断新社会的人性不能靠想象和推断,而实际的人性告诉我们,如果生活资料和生活服务的获得不与劳动能力和劳动付出挂钩而只是按需获得,即谋生不需要劳动,那么,社会必将得不到与劳动需要相对应的劳动能力与劳动量的供给。

(六)关于按需分配

1.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特征的一贯论述不包括按需分配,按需分配观念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共产主义原理》开始,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谈到建立公有制社会带来的主要结果,或者说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在这些特征中,他们从未把“按需分配”作为一个方面,更不要说是主要方面,马克思主义学界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描述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消灭了阶级、阶级剥削乃至国家、社会生产有计划、生产目的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生产力得到更好发展、每个人自由全面地发展等等。在这些描述中,根本没有按需分配的影子,即使在马克思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能够实现按需分配的观点之后也仍然如此。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内涵与特征不包括按需分配。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不强调未来社会分配方式问题,是因为他们认为分配方式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并会随着生产力水平、生产方式以及交换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不必在分配方式方面划定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实际上,一个社会的分配方式往往很复杂,难以一言以蔽之。

还需注意,《资本论》指出,未来社会将要实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的个人所有制,恩格斯解释说个人所有制是指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也讲了新社会将要实行生活资料个人占有。显然,如果生活资料如车、房、食品、就学就医机会按照需要分配给你供你消费,那就谈不到个人所有制和个人占有。如果已经个人所有了再拿出来按需分配,更不可能。

2.马克思关于按需分配的论述需要具体、科学地理解。马克思关于按需分配的论述是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对这一论述应当具体分析。首先,关于《哥达纲领批判》的性质与问题提出的场合,这是一篇未准备发表的内部通信,马克思逝世8年后到1891年才发表。其次,关于按需分配的性质,马克思不是在论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时候提出这个观点的马克思没有把按需分配说成是共产主义的主要特点(之一),更没有把按需分配作为一种必然性予以论证。马克思只是为了说明“公平的分配”提法错误,才说“只有”在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有很多不同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按需分配(这样的公平)!再次,关于提到按需分配的原因,马克思讲完按需分配之后说,他是为了批判《哥达纲领》草案把“平等的权利”、“公平的分配”等陈词滥调写进党纲强加于党,为了反对《哥达纲领》草案歪曲马克思恩格斯花费了很大力量灌输给党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才谈到分配问题。最后,关于对按需分配的定位,马克思接着指出,把分配看作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是根本错误的,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公有财产,就要产生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分配方式,因此社会主义不能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15]马克思的整体语境是排斥按需分配的。也就是,把按需分配看作新社会的本质与重点,那也是根本错误的,共产主义的本质是生产的物质条件公有制而不是按需分配。

3.按需分配思想总体已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放弃。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把《哥达纲领批判》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与高级阶段之分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行按需分配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或发现,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草稿之后再也未在其它地方提到这个问题,而如后所述,在多次提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分配方式时,总是把按需分配排除在外。所以尽管马克思说过按需分配,但按需分配不是马克思的一贯思想,事实上已经基本被放弃

4.按需分配难以实现。如本文所述,财富再丰富也不能充分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工作分工需要通过按劳分配的引导来实现,劳动能力、劳动付出和劳动成效的差别不会消失而劳动不可能成为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人生第一需要,甚至等劳交换的商品经济都不一定消失。所以按需分配难以成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方式。

5.认为可以实行按需分配的观点理由不确切。

(1)需要有限与增长无限论。一些人认为,物质需要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是有限的,共产主义是节制欲望与消费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有很高的精神追求,可以超越对物质财富的无限需求,劳动、创造、贡献成为人们很突出的需要;那时社会上没有炫耀财富、地位的需要,没有占有更多财富的贪婪;人类有能力开发利用宇宙资源的广泛性、无限性和可循环性。

但是,经济的扩张永远也达不到满足每个人需要的程度。首先,人的需求没有止限。说人的需求或需要有限,只意味着人在某些方面的具体需要有限,而商品、服务、设施的种类、质量都是复杂多样而且变化无穷,相应地人们的需要和欲望必会是方方面面而且不断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有更高的愿望。其次,人的高层次需要并不能替代低层次需要。不难想象,一些人会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物质追求,他们想往更好的住房、更好的汽车或更好的手机,物质需要得到得到很大满足的人们也会有积累财富、多方面奢侈生活和进一步提高地位的需求,今天物质极为丰裕家庭数不胜数,他们停止物质追求了吗?再次,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无法赶上人极易发生的需求的增长,因为经济增长在既定时期是有限的。古代社会在部落内部实行按需分配,不是经济无限增长而恰恰是在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措施。最后,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不可能全面同步满足,因为持续的技术创新不可能是平衡的,既定时期某种生产能力是有限的,层出不穷的新产品数量就总会有限。今天,中等以上国家都是物质充裕社会,其生产力水平都是过去人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但看看现实,离按需分配的理想,不是一般的遥远。

(2)合理需要论。一些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需要”是指合理需要,或正常的、健康的需要,或需要人所必需的东西,不包括脱离真实需要的欲望;按需分配不是为所欲为地索取。但是,把按需分配定义于按合理需要分配等于说社会能满足你的什么需要,什么需要就是合理的了。其实,“合理”的判定有很大的主观性,明显不正常、不健康的需要并不太多,也不需要对其实行按需分配。我们说经济的扩张永远也达不到满足每个人需要的程度,就是指满足不了每个人合理的需要,而不是指满足不了“脱离真实需要的欲望”。社会不可能为所有的人在短时间内同时配备5G手机,那些只有2G手机甚至没有智能手机的人也愿意使用5G手机不能说不正常不合理。

(3)计划分配论与按“必需”分配论。由于共产主义社会不可能满足社会所有成员的各方面需要,一些人建议,对暂时短缺的消费品按轻重缓急有计划按需分配;或对新产品、质量上乘物品、高水平演出和稀有物品按计划分期分批供应;或以物质基础为条件按社会必需进行分配,并与按劳分配相辅相成;或使受限制的按需分配原则与应得原则和市场原则相互配合,在医疗教育等领域发挥作用——应得原则指根据成绩、特长分配。但是,对短缺的消费品有计划按需分配并不是按需分配,而是配给制。茅台酒、小飞机、明星面对面、高水平的医生,分期分批供应也满足不了大众的需要。如果按“必需”分配,那就脱离了按需分配的本意。未来个人消费品很可能有很多按需分配成分,但通常所说的“按需分配”意味着不存在按劳分配,也不仅仅是对必需品“按需分配”。必需品按需分配,许多国家早就能办到,还需要把它当作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吗?上述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需要的情况,不是少数情况,更不是偶然情况,而会是常态。

(4)按需分配早已有之论。有些人认为,历史上早就存在按需分配的因素或萌芽,如一些宗教组织按基本需要分配必需品,革命时期实行供给制,改革前有些生产队分配粮食采用“人七劳三”方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也是类似按需分配的现象。实际上,马克思所讲的按需分配,是指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不包括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社会扣除”,如保险基金,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济贫事业等所需的消费资料。[16]新社会“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形成保险基金和准备金。”[17]马克思所讲的按需分配,是一种整体性分配方式,不同于历史上的“按需分配”及其萌芽或因素。韩云川(2004)指出,共产主义如果要搞按需分配,对全面发展的人必须满足享受和发展的需要。[18]有了生产,所谓生存斗争便不再围绕着单纯的生存资料进行,而要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即使不是全面发展的人,不能满足充裕的物质需要,也谈不上是按需分配。恩格斯认为,有了生产,生存斗争便不再围绕着生存资料进行,而是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而进行。

总之,认为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对象可以实行按需分配的观点,现有的证据不充分。取代按劳分配的按需分配不太可能实现或至少不能肯定会实现,按需分配只能起辅助作用。

恩格斯说过,将来纠正我们错误的后代,大概比我们纠正其认识错误的前代要多得多。恩格斯1893年还对记者指出:

【“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19]】

也就是说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主要是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拘泥于其他细节会陷入教条主义、空想主义的误区,破坏人们的共产主义信念,甚至引导社会主义事业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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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社会主义 2019-3-22 16:29
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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