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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2019-6-14 22:2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5212| 评论: 0|原作者: 兰斌强|来自: 兰斌强

摘要: 无论哪个朝代,分裂国家、助纣为虐的汉奸都不会有好下场。香港反对派在此时国家关键时刻的所作所为,广大的中国人民都看的清清楚楚,会牢记在心,时机一到,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甘做汉奸的人一定会受到历史最严厉的惩罚!
无论香港反对派和“港独”分子如何折腾,如何与外部势力里应外合企图搞乱香港、影响中央政府的战略部署,最终只会落得失败的下场,因为中国有十四亿人民做坚强的后盾!无论哪个朝代,分裂国家、助纣为虐的汉奸都不会有好下场。香港反对派在此时国家关键时刻的所作所为,广大的中国人民都看的清清楚楚,会牢记在心,时机一到,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甘做汉奸的人一定会受到历史最严厉的惩罚!

前两天,香港不安宁,反对派势力蛊惑、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市民闹事,企图重演“占中”事件,并声称有“百万人”参与了他们的行动。然而,香港各统计机构公布的数字与反对派声称的数字相差巨大,实际参与人数只有反对派所称数字的五分之一。从各种信息和资料披露的情况可以看出,此次事件是香港反对派、“港独”分子与西方反华势力里应外合发动的一场乱港、祸港事件。

香港回归20年来,西方一直没有停止对香港的渗透,试图将香港作为颠覆中国中央政府的桥头堡。事实证明,香港发生的每次政治闹事事件都与香港反对派与西方反华势力里应外合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发生在2014年的“占中”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事件自始至终都渗透着西方反华势力的操纵,而反对派及“港独”分子则充当了积极配合的角色。

反对派发起这场闹事,起因是因为对香港立法会讨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逃犯条例》)的不满而煽动市民形成。本来是香港政府和香港立法机构正常的修例行为,却被反对派扭曲、抹黑、污名化成为一场政治事件,甚至竭力向西方告洋状,不知羞耻要求西方干预。其中美国表现得最为积极,美国国务院在反对派煽动闹事的第二天就发表声明称对香港修例“严重关注”,表态支持香港反对派。

香港立法会为何要进行《逃犯条例》修订?反对派为何如此疯狂煽动市民反对?美国又为何明目张胆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这些问题很有必要搞清楚,特别是对于香港市民来说。

一、《逃犯条例》修订的起因

2018年2月17日,台北市大同区紫园旅店发生一宗命案。受害者潘晓颖(女,20岁)与疑犯陈同佳均为香港人,两人以情侣关系到台湾旅游。案发当日,潘晓颖在旅店房内被杀,翌日被抛尸在台北捷运竹围站外公园的草丛,其男友陈同佳则案发后潜逃回香港。台湾警方侦破时发现潘晓颖已怀有身孕。

案发后,受害人家属向香港警方报警,警方调查时嫌疑人陈同佳承认了杀害潘晓颖及抛尸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家属又多次到台湾请求台湾检方向香港政府要求引渡陈同佳到台湾受审。但由于香港和台湾两地之间没有司法互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协议,香港政府无法将陈同佳递解到台湾受审。因此,这起命案无法进行审判。最后,2019年4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只能认定香港警方对陈同佳侦查的四项洗黑钱犯罪行为,判处陈29个月的徒刑。在此之前,2018年12月3日,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对陈同佳发出了正式通缉令,时效长达37年6个月。

潘晓颖案件让香港和台湾两地都感到很无奈,由此引发了香港社会和法律界的思考和讨论。香港现有的《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条例》显然存在法律缺陷和漏洞,已不能适应审判类似潘晓颖这样的跨地区犯罪案件。于是,香港政府于2019年2月召开记者会,宣布提交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2019年3月29日,香港立法会正式公布了《逃犯条例(修正)草案》,4月3日立法会首读,按计划,6月12日二读,6月20日三读。

以上所述,就是这次《逃犯条例》修订的起因。由此可见,本是一件正常的刑事法律条文修订案,是为了更有利于打击跨地区刑事犯罪行为,为了保护香港市民人身安全,维护香港市民权益的好事。可反对派却借此故意扯到政治问题上,煽动不明真相的市民对此进行反对,制造事端闹事,实质目的就是要给香港政府找茬,给中央添堵,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二、反对派闹事的手段与目的

自香港政府今年2月向社会宣布修订《逃犯条例》,并在积极开展征询市民意见之后,反对派就对港府的提议行进了大肆的扭曲和抹黑,甚至将此次修例污名化为“送中条例”。一方面他们以欺骗、造谣、蛊惑的手段在香港社会制造政治恐慌;一方面以奴才的姿态不知羞耻的乞求西方干预香港事务,试图挟洋自重对抗中央政府。

(一)捏造事实,制造恐慌,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修订后的《逃犯条例》规定,今后在台湾、澳门以及内地犯下刑事案件的香港嫌疑人可移交到案发地进行司法审判,香港政府有责任协助相关法律行动。对于惩治跨境犯罪,这样的修例行为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国际上惩治跨境犯罪的惯例。如潘晓颖命案,如果香港有健全的《逃犯条例》并与台湾有司法互助安排或引渡协议,那么犯罪嫌疑人陈同佳就会被引渡到台湾受到审判,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明知陈犯下命案却不能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反对派却竭力反《逃犯条例》修订,使用的手段极其卑劣。他们一方面扭曲、抹黑《逃犯条例》修正草案,将条例中的范围限于刑事案件说成是涵盖政治案件,散布所谓“每个人都可以变成政治犯”、“香港新闻自由死亡”等言论,在香港社会制造政治恐慌;一方面诋毁、造谣内地司法制度和现状,不提或有意少提《逃犯条例》修订中所涵盖的台湾和澳门,只提内地,并极度污名化通过后的《逃犯条例》,称之为“送中条例”,散布所谓“中央一声命令,林郑必须移交”、“香港会变成中共引渡港”等言论。反对派为了达到煽动社会恐慌的目的,还编造了“懒人包”24条问答,千方百计地全面歪曲修例初衷和条例草案内容。

其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绝不可能出现反对派所散布的情况。因为在《逃犯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第一,一切政治犯都不可能被移交;第二,即便表面不是政治原因但实质是因政治理由而被要求移交,特区政府也不因当事人的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作出检控或惩罚,也绝不会作出移交决定而且,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还多次公开表示,移交疑犯涉及很谨慎的程序,强调“并不存在的话,我可以绕过法律,只是听一个中央的命令,以国防外交的理由将一个不能移交的人移交。”

另外,反对派还将根本与《逃犯条例》无关的内容扯上关系,肆意捏造“寻衅滋事”、“煽动国颠覆国家政权罪”、“间谍罪”等内涵,将《逃犯条例》中没有的内容与内地司法制度拉扯上关系。

同样,反对派捏造的上述情况也根本不存在。一是只有在内地犯刑事罪行,在香港也属刑事犯罪,即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才会涉及移交;二是移交仅限三十七项严重罪行,上述行为根本与修例没有直接关系;三是移交罪行完全不涉及新闻、言论、出版等方面的行为。更何况上月底港府又作出了三项重大调整,一是将移交门槛由三年提升至七年或以上;二是在启动移交时为疑犯加入更多保障,在协定中加入无罪假定、上诉权、不强迫认罪等符合人权的条件;三是只会处理当地最高检察机关提出的引渡要求,如内地只会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移交要求。这些安排都对可能移交的当事人予以最全面的人权保障,即便是移交到内地,也绝不可能出现反对派所渲染的黑暗情况。

综上所述,反对派所散布的言论是彻头彻尾的扭曲、捏造、欺骗,只要稍微仔细看一下港府公布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内容就可以识别真相。

反对派之所以如此竭嘶底里疯狂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说穿了就是企图逃避他们自己今后在香港之外犯下刑事案件遭到法律的制裁,为了保护“港独”分子中的暴徒便于在香港之外实施行事犯罪活动。

反对派发起的2014年“占中”最终演变成一场乱港、祸港的违法事件,其中主要的正是一些暴徒、“港独”分子实施了行事犯罪行动。据香港媒体报道,在前两天闹事的过程中及这两天,警方在闹事现场检获了大批的短刀等攻击性武器,反对派的支持者还猖狂辱骂、挑衅、阻扰警察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12日,甚至有人向特首林郑月娥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分别发出了死亡恐吓信,声称会对两人及其家人采取行动。

警惕!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香港《文汇报》报道的标题截图

如此嚣张的气焰充分说明了,反对派煽动反对修例正是他们要将势态引向行事暴力案件。也更说明《逃犯条例》的修订刻不容缓。

“港独”这个流毒生在香港,但这些年来其思潮已经蔓延到台湾、澳门,甚至内地和海外,反对派对此不仅不反对,而且明里暗里与他们沆瀣一气,如果没有相关法律予以威慑,只会让这股势力危及香港,影响整个华人世界。因此,为了香港的未来,为了国家的安全,绝不能让反对派和“港独”势力的阴谋得逞,绝不能让《基本法》第23条立法流产的一幕重演,必须坚定按照之前的计划让《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进入二读,三读,尽快使之成为正式的法律条文。

(二)里应外合,挟洋自重,试图将香港变成独立王国

香港回归20年来,反对派一直对港府百般刁难,动辄就闹议场、挑起社会动荡。如果视他们的行为为监督港府更好施政,那也无可厚非。然而,反对派绝非如此。从反国民教育、反《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发起“占中”,以及这次反《逃犯条例》修订等,所有的这些已远远超过了“监督政府施政”的范畴,可以说每一次闹事实质上针对的都是中央政府。反对派就是利用“一国两制”图谋把香港变成事实上的独立王国,所以,至今他们不会旗子鲜明反对“港独”,相反一直纵容、甚至支持“港独”。

为了实现他们的目的,反对派除了不断给港府找麻烦、不断高调对抗中央政府之外,用的最多的手段就是向西方告洋状,用一副下贱的奴才面孔谄媚西方,乞求西方干预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最开始他们认定的主子自然是英国,近来他们更多认定的主子是美国。因此,人们可以看到每次香港生事,背后必有英美两国的影子。这次发起反对《逃犯条例》修订闹事,反对派从港府宣布修例开始就乞求美国的干预。笔者曾在今年3月25日就此发表过一篇文章——可耻!陈方安生和泛民再次跑到美国乞求美干涉香港内政(点击蓝色字体阅读),文中有具体评论。

自陈方安生和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以及泛民议员跑到美国乞求美国干预香港《逃犯条例》修订后,美国国务院已发表了两份声明对港府修例指手画脚,并指责中国中央政府。

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摩根·奥塔格斯(Morgan Ortagus)在举行的记者会上,主动将香港修例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发布,称“我们对于该法案将构成香港商业环境的损害,以及美国公民居住或到访香港会处于中国任意无常的司法体系感到担忧。”

警惕!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奥塔格斯10日视频截图

奥塔格斯还称,香港修例是破坏“一国两制”,是危害香港长期以来建立的国际特殊地位。她还特别强调,《逃犯条例》会危及《美国-香港政策法》。

11日,美国国务院针对香港修例发表正式声明,称美国政府严重关切香港修例,对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将允许向中国实施引渡表示担忧,反对香港修例。

警惕!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美国国务院官网发布的声明截图

香港修例是为了惩治犯罪,引渡罪犯是国际惯例,中国在自己的国家内对跨地区犯罪分子提出适合两岸四地的司法互助条例,干美国什么事?美国公民到访香港担心因为犯罪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为何要犯罪?难道美国人犯罪就可以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国两制”很明确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不代表就可以允许犯罪行为,这与“一国两制”有何冲突?要说破坏“一国两制”,正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不断渗透香港,干预香港事务,将香港看做是颠覆中国中央政府的“特许地位”而造成的。美国用自己国内法《美国-香港政策法》对待香港和中国中央政府本身就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这不正是破坏“一国两制”吗?何为“危及《美国-香港政策法》”?中国从来就不承认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美国国内法!

11日,美国国会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副主席罗宾.克里夫兰(Robin Cleveland)在接受美国华文媒体采访时称:“香港修例违反了美国法律,委员会表示强烈反对”。

警惕!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美国中文媒体报道的标题截图

克里夫兰所指的美国法律也是《美国-香港政策法》。克里夫兰所在的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是涉及的美中两国事务,难道美国把香港视为“国家”?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律本身就是违法的,中国政府和中国立法机构从来就不承认,美国国会下属的组织有什么资格对中国的香港指手画脚?

警惕!有人里应外合搞乱香港

美国国会议员克里夫兰

克里夫兰在这次采访中还不经意的披露了一个信息,她称,李柱铭和香港泛民人士近期到美国游说美国国会议员,让他们影响美国政府,反对香港修例,称李柱铭等人表示:

【“一旦《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在香港获通过,美国应重新审议、甚至取消香港享有的特殊待遇。”】

这就是香港反对派“爱香港”的真相!

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表态和声明,可以看出,陈方安生、李柱铭等反对派在美国的游说成功了,他们与美国一些政客的会面也一定得到了某些“指令”。事实证明,这次反对派发起的反对修例闹事,就是一场里应外合的搞乱香港、祸害香港、干涉中国内政的政治事件!

(三)为颠覆中国政府,甘当美国的马前卒。

前面已阐述,香港反对派充当港府的找茬角色并非是正常监督港府施政的行为,他们关键的是针对中央政府,是为了把香港变成独立王国。他们不仅沉醉在殖民时代,留恋被殖民时期做三等公民的旧梦,而且还甘愿做新时代西方的奴才。

这次香港修例正值中美贸易战的铭感时刻,香港反对派此时游说美国国会,里应外合在香港闹事,无疑是给美国送上了一份大礼。香港一直是最大的人民币离岸中心,是中国贸易的重要窗口。在中美贸易战期间,美国的种种动作,当然不是单纯的关心香港修例问题,而是趁机分散中国政府精力。香港反对派及“港独”分子在此时成为美国代议士,不仅帮助美国干预香港内部事务,里应外合企图搞乱香港,更是让中央政府不得不在紧张的贸易战中分出精力解决香港事务。香港反对派和“港独”分子的用心何其毒也!

无论香港反对派和“港独”分子如何折腾,如何与外部势力里应外合企图搞乱香港、影响中央政府的战略部署,最终只会落得失败的下场,因为中国有十四亿人民做坚强的后盾!

无论哪个朝代,分裂国家、助纣为虐的汉奸都不会有好下场。香港反对派在此时国家关键时刻的所作所为,广大的中国人民都看的清清楚楚,会牢记在心,时机一到,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甘做汉奸的人一定会受到历史最严厉的惩罚!

最后,用香港电影《97家有喜事》中的一个片段结束本文,周星驰的一脚非常精彩!

2019年6月13日

【兰斌强,察网专栏作家。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兰斌强”,授权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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