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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蔡英文们的卑鄙通行证

2019-6-20 20:55| 发布者: 古明浩| 查看: 8483| 评论: 1|原作者: 古明浩|来自: 自創

摘要: 港台民众上街进行“反送中”游行,是明白的歧视大陆法律和法制,是香港殖民与台湾的日本皇民心态作祟,这种骄傲并不可取。因香港情势得利而高喊“台湾人撑香港,我们来保卫台湾”的蔡英文,不就系“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的最佳写真吗?

  因担任大陆政协委员復于今年两会发表支持两岸统一言论遭台湾内政部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法定最高额新台币50万元罚锾的凌友诗,17日於厦门“第十一届海峡论坛•两岸智库论坛”表示港台民众上街进行“反送中”游行,“是明白的歧视大陆法律和法制,是香港殖民与台湾的日本皇民心态作祟,这种骄傲并不可取。”并声称“港府推动修例,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脚,香港过去只和大英联邦国家签订遣送逃犯,如果这次修例通过,可以提升国际形象,跟国际标准看齐,更何况台湾跟大陆也有签订遣送逃犯。”

 

  稍早台北市议员侯汉廷也撰文指出:

 

  “台湾早就有跟大陆之间的《逃犯条例》,叫做《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许多在台犯罪陆人皆已移交大陆审判,怎不见有人站出来反对伤害台湾?说到底,只是罔顾事实的反中大战而已。”

 

  就台湾版《送中条例》曝光,台湾陆委会跳出来洗地:

 

  “由于中国大陆的司法水平与我方存有严重落差,我方坚持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依国际司法互助惯例,将‘己方人民不遣送’的原则纳入,所以不会有任何一位国人会因此协议被送至中国大陆受审”,“这和香港逃犯条例,任何在港人士都可能面临‘送中’的威胁,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有人指台湾早有送中条例,完全是刻意曲解及混淆视听的说法”。

 

  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由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所签订,同年四月三十日经台湾行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完成立法程序。该协议第六条就人员遣返规定如下:

 

  “双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海运或空运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并于交接时移交有关卷证(证据)、签署交接书。           

  受请求方已对遣返对象进行司法程序者,得于程序终结后遣返。

  受请求方认为有重大关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视情决定遣返。

  非经受请求方同意,请求方不得对遣返对象追诉遣返请求以外的行为。”

 

  显见并未有台湾陆委会所强调“己方人民不遣送”的规定,可知“不会有任何一位国人会因此协议被送至中国大陆受审”之说纯属政治谎言。至于称“香港逃犯条例,任何在港人士都可能面临‘送中’的威胁” ,那就归其心可诛的恶意抹黑了,港人如未在内地犯杀人、贩毒、抢劫、纵火、走私等37种重罪何来引渡上身?

 

  因香港情势得利而高喊“台湾人撑香港,我们来保卫台湾”的蔡英文,不就系“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的最佳写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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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龙翔五洲 2019-6-21 05:33
转自华岳论坛:
香港大资产阶级空对空而又失败的舆论战


照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如果反对派的要求不能全部或大部分满足,香港今后的周末极有可能演变成法国周末的黄马甲运动,虽然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但形式有可能趋同,这与港府舆论战的失败不无关系。

如果从整个事态的演变发展来看,就会发现一个很奇妙的现象:民主派说修例是”送中“,就是中央政府随时可以来港抓人,香港会人人自危,没有民主自由与安全,香港必将陷入”黑暗前途“,所以必须坚决反对;全世界的媒体(自然包括台湾但不包括大陆)也都这样报道着,这样关注着;港府分辨说修例是补漏洞,求公义,不是”送中“,请不要曲解,但好像没人听,更没人理睬,因为为什么修例不是”送中“,港府始终没有说出个让不明真相群众都通俗易懂的所以然来!

于是貌似谁也说服不了谁,港府的合法合理施政行为就被无线上岗,政治不正确,虽然民主派描绘的哪种非常令人恐怖的黑暗场景只不过是他们危言耸听的假设(欺骗),但貌似政治正确,而港府那种恐怖黑暗的场景不会出现的辩驳似乎更是想象中的假设场景。

因为没有修例,直接的法律后果尚没有事实显现,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看来,负面的假设场景总是比正面的假设场景更令人印象深刻,虽然老百姓对双方的说法均无法证实,但好事不出屋,坏事传千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为了避免自己因说了一句自认为大陆不喜欢的话而被抓回大陆去坐牢的风险,是宁死也要反对修例的(确有一反对修例者在悬挂”反送中“横幅时不慎坠楼死亡)。

但是,这就是这次街头运动最奇妙的地方,普通不明真相的港民随大流自己就吓死自己了(拿钱上街的不在此列),民主派要就是这个恐吓效果,但遗憾的是,在整个事态不断恶化的过程中,港府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来说清当务之急的大事,却在假设场景上与民主派纠缠不已,事态的发展就只能朝民主派指引的方向发展了。因为与港府在假设场景上纠缠,正是反对派设计的话题陷阱,可惜,港府是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最后只能妥协,放弃修例。

那么,当务之急的大事是什么呢?又该怎么说呢?

其实很简单,无需讲那些大而空的道理,也无需专业的修例条文解读,只需紧急追问如下两个现实问题就行:



1、在台湾杀了人又逃回香港的凶犯陈同佳究竟要不要绳之以法?

2、受害人潘晓颖的冤屈要不要伸张?


凡是关注关心修例的人,对这两个问题,都必须要面对和回答,尤其是反对修例的民主派及其支持者,因为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与良知问题,是善恶问题,是非问题,与政治无关。


相信即便是最坚定的反对派,恐怕也没有任何人敢给出否定答案,否则,他也就彻底暴露了,人民反而更容易看清其真面目,他们的目的就更难实现了,出于风险考虑,他们也只能给出肯定答案了。


但只要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何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如何让受害者的冤屈得以伸张,受害者亲属得到基本的慰藉而不是继续的得到伤害?就是不言而喻的了,明确的答案理应让那些高喊”反送中“的人士明确给出!


台湾“反送中 撑香港”的政客和青年,也理应将心比心地给出明确额答案!


这本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案例,必须找到具体明确的答案和解决方法,修例本就因此而起为此而来的,但是香港民主派却故意将之曲解成剥夺港人自由的”送中“条例之后,这两个简单而又紧急的问题竟然从此被人遗忘了,没有人再去过问受害者的冤情,没人体会受害者家属对凶手恨之入骨的感受,也没有一家媒体替受害者家属发声,大家按照民主派的欺骗描述,纷纷把自己代入成民主派描绘的黑暗前途中那个被随意逮捕的虚拟人,一想到此就不寒而栗,但就是没有一人把自己代入成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角色,没有人去体会受害者家属的真实感受,于是大家都站着说话不腰疼,民主派为了政治利益发动“反送中”的街头运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的政客们为了“反送中”而上街“反送中”,而港府则为了修例而修例,最后不得不放弃修例。


试想,如果在记者会上,港府请出受害者家属面对媒体记者冷血无良的提问;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在民主派振振有词的“反送中”煽动中,也请受害者去问问民主派的街头勇士们,他们打算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替死者洗冤,替社会伸张正义?请媒体记者问问受害者家属对对修例的真实看法,对任何反对修例或有疑虑的媒体和政客,也都请对方先回答以上两个问题,只要他们的回答能让受害者家属接受了,港府就绝不再坚持修例,港府还至于会如此被动吗?

事实上,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如此的简单直接,根本无需任何专业知识或高深的法律知识,凭良心道德和法律常识即可以做出正确回答:必须将凶手引渡回台湾受审!受害人的冤屈必须得到伸张!


因为,这是文明法治社会最基本最起码的底线要求。


可惜港府没有提供这样让民主派和反对修例者回答以上问题,展示其基本底线的机会!港府的应对基本都是唱高调,讲大道理,完全是放空炮,空对空,港府越空,民主派就越得势,港府就越被动,舆论上就越不利,全世界不明真相的人就都发现,港府好像是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

于是,黄泥巴掉裤裆里了--不是屎也是屎,进退失俱的港府怎么都说不清楚了,除了暂缓(实际就是放弃)别无他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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