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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破迷雾,揭开中国高铁技术进步之源

2019-9-25 22:3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113| 评论: 0|原作者: 路风|来自: 察网

摘要: 本文采取过程性和历史性的视角,通过对这两个“转变”过程的全景式分析,揭示出在解释中国高铁的成功时被广泛忽略的因素 —— 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和国家对于发动铁路激进创新的关键作用。这些分析否定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中国高铁技术进步之源的流行性说法,也指出了造就成功的战略行动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

五、以系统层次的创新引领未来

在跻身世界前沿之后,中国高铁能不能继续保持创新的势头?决定这个问题答案的关键因素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战略、政策和体制。从大型技术系统的角度看,中国高铁的未来发展和创新取决于对大系统演进的把握。但是,本应专注系统集成的主体一直没有摆脱“部门”管理者的角色,总在为争夺“势力范围”而扭曲系统集成者与技术开发者之间的创新边界。因此,中国高铁未来的发展需要强化系统层次的创新,并由此形成稳定的创新边界,从而为高铁的技术发展增加竞争的驱动力。

(一)开发标准动车组背后的动机

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最新重大事件是中国标准动车组的开发。不过,在产品和技术换代的背后,也包含着中铁总重夺高铁技术主导权的动机。

标准动车组项目由铁道部从2012年开始组织有关制造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讨论概念,南车、北车都是发起方。作为背景,当中国高速列车技术经历了最初阶段的发展之后,确实面临着统一标准的需要。例如,分别从4个外国企业引进的车型不仅各有标准,而且也存在对中国应用场景的适应性问题;自主开发的380A和380B也不能重联,车上的很多技术配置(如座位的摆放)和主要的产品配套规格也不一样,带来很多运营管理上的不便。于是,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开发新一代动车组逐渐被提上日程。但在今天中国标准动车组的成就受到广泛宣传时,需要指出一个被掩盖的问题:中国的动车组之所以曾经是不标准的,原因就在于大规模引进。

标准动车组的开发显然是一个在目标、做法和利害关系等方面发生过变化的演进过程。在2013~2014年相继完成总体技术条件制定和方案设计后,时速350公里的标准动车组于2015年6月30日正式下线。2017年6月25日,中国标准动车组被正式命名为“复兴号”,两款时速350公里的车型CR400AF和CR400BF(分别从380A和380B的技术平台演进而来)于第二天在京沪线正式双向首发。2017年10月,中铁总宣布正式启动时速250公里“复兴号”的研制工作。2018年12月,中铁总公布了“复兴号”的车型谱系,包括3个速度等级:时速350公里的CR400,时速250公里的CR300,和时速160公里的CR200。目前,“复兴号”已经全面上线,逐渐替代掉以前的各种动车组,380系列也已经停产。在整体技术指标上,“复兴号”动车组保持着世界先进水平。

不过,开发标准动车组也成为中铁总重夺高铁技术主导权的过程。在项目早期阶段,由于南车、北车两个集团的车型存在差异,所以在确定技术方案时存在着争论。这些争论只有铁道部/中铁总能够“裁断”,因为它是唯一的用户,也只有它能够主持新车型的运行考核。尽管统一标准本身并不意味着系统集成者一定要主导列车技术的开发,但随着项目的进展,中铁总逐渐成为组织者和技术决策者,采取的方式是由中车集团下属的企业向中铁总报送关键的技术规格和参数,然后再由中铁总通过铁科院的评审来决定是否采纳。因此,中铁总的作用并不限于制订接口标准以及从运营服务角度提出指标要求,而是通过“统一标准”来决定高速列车的所有技术方案。

主导高速列车技术可以收获很大的政治效果,因为列车不仅是高铁系统最重要的技术领域之一,而且是公众形象最明显的技术领域。回顾历史,即使铁路装备工业早已从铁道部分离出来,铁道部还是通过2004~2006年的大规模引进完全主导了铁路机车车辆的技术发展路线,其动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政绩。在那个过程中,铁道部直接安排制造企业的引进、制造和销售,在决策上把南北车两个集团挤到边缘地位。当中央决策层以2008年开工的京沪高铁为契机,把高铁技术发展的方针定为自主创新后,铁道部的主导权被限制。特别在2011年刘志军案和“7·23”事故后,铁道部的谨小慎微反倒凸显了科技部在推动高铁技术进步上的作用和地位。当中铁总从高铁低潮期的打击中逐渐恢复过来后,开发标准动车组就成为重夺主导权的机会。

科技部对于开发标准动车组持不同立场,认为380系列已经在自主创新上达到相当的高度,本来应该在这个基础上继续进步,而回过头来做标准动车组实际上又回调了一些性能指标。这个立场同样包含着对政绩的考虑:把“复兴号”当作新一代动车组,那会不会否定科技部支持“和谐号”380系列的政绩?当然,历史是无法否定的,尤其是技术演进的历史。科技部支持开发的380系列是中国高铁技术发展的转折点和里程碑,它扭转了组装外国车型的引进路线,使中国企业完成了开发高速列车的全流程并诞生了跻身世界先进行列的380动车组,也使中国工业的产品开发平台得到巩固和提高。没有这些进步,标准动车组是开发不出来的。但是,在中国的体制下,部门之间的“摩擦”和“政绩竞争”仍然是现实,标准动车组的开发确实又把科技部挤到边缘位置。

在对中国标准动车组的广泛宣传报道中,官方媒体显然根据中铁总的消息来源将其解释为“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组织研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车型,开发的目的是“打造适合中国国情、路情的高速动车组的设计、制造平台,实现高速动车组技术全面的自主化”。于是,“复兴号”就成为中铁总以“总设计师”身份领导的新一轮自主创新,它既可以把全盘引进和科技部支持自主开发的历史“翻页”,又可以让中铁总重新主导高速列车的开发。这个主导权还有助于中铁总推行一个“总体战略”。2018年11月,一家中国媒体在报道株机厂开发出口动车组(详细介绍见下)时援引一位“中铁总人士”的话说,中国标准动车组的研制目的就是要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以高速动车组出口为突破口,带动工务工程、牵引供电、通信信号、运营管理等成套技术走出去,为中国高铁海外战略目标提供技术支撑。该人士说:“在高铁走出去项目上,我们不仅仅是车辆某一个项目的走出去,要做到全产业链走出去,因此必须遵循中国标准,不宜自立门户。”

于是,就技术创新而言,有关高铁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高铁的系统集成者与高速列车的开发者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

(二)高速列车开发企业的独立作用

为回答上述问题,我们沿着本文第三部分第四小节的内容,再次回顾株机厂的创新历程所提供的经验证据。在那个非常困难的阶段,因为仅靠消化吸收西门子机车无法生存,株机厂开始在铁道部的“势力范围”之外寻找市场,主要有两个方向:国内城市地铁市场和国际市场。正是在国际市场上,株机厂创造了两个可以回答我们问题的重要业绩:南非机车和出口动车组。

2012年10月,株机厂击败8家竞争对手,获得南非国家交通运输集团(Transnet)的95台21E型电力机车订单,价值近4亿美元。这是南非首次从中国采购机车,也是中国电力机车首次登陆非洲,同时也是当时国内企业获得的最大的电力机车海外订单。这款机车非常难做:(1)南非铁路是“窄轨”(轨距1065毫米),对机车的平衡性、稳定性要求更高;(2)由于南非铁路的电网是25千伏交流电压和3千伏直流电压交错,所以要求机车采用“双流制”,在电压交错路段进行电流切换并保持运行;(3)电力机车不仅能实现8台机车重联,还要与内燃机车重联(在某些上坡的路段需要内燃机车的助推),为此需要由电力机车向内燃机车发送无线指令(以配合增减速)。毫无悬念,这么复杂的“双流制”电力牵引系统是由株洲所提供的——没有做过从直流到交流的全部传动系统的企业连门都摸不着。南非原来使用欧洲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用上中国的好车后就再也受不了旧车了。2014年3月,Transnet宣布株机厂中标南非“史上最大”的机车采购招标,合同金额21亿美元,包括新购349台22E型机车以及增购100台21E型机车(22E比21E的马力更大)。到2018年年末,南非铁路上跑的机车已全部是株洲电力机车,采购总量达到544台。此后又得到一个维修保养的大单,加上此前的机车销售,株机厂在南非的销售规模已达人民币200多亿元。

株机厂最令人意外的业绩是创造了中国动车组的出口第一单。2011年7月,株机厂获得近40亿元人民币的38列马来西亚城际动车组(动力分散式)大单,用于吉隆坡最繁忙的南北城际线运营。这些动车组的时速是160公里,但却是在“米轨”上运行的,相当于标准轨(轨距1435毫米,中国采用)的时速300公里动车组。2012年10月,株机厂又与马来西亚捷运公司签订安邦线20列120辆轻轨车辆销售合同。2015年7月,株机厂的东盟制造中心在马来西亚建成投产,它是中国铁路装备的首个海外制造基地。2017年4月,株机厂又从马来西亚交通部获得13列混合动力电动车组和9列现代超级动车组两个项目22列动车组订单,订单金额折合人民币13.2亿元。同年8月2日,由株机厂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与马来西亚国家基建公司签署了吉隆坡轻轨三号线42辆列车的供应合同。株机厂已成为马来西亚轨道交通装备发展最大的推动者,提供了市场份额80%以上的产品。

2015年11月,株机厂向马其顿交付首列符合欧洲铁路互联互通技术规范(TSI)的动车组。该项目的6列时速160公里动车组由马其顿国家铁路公司于2014年6月与株机厂签约订购,将在贯穿马其顿南北并途经首都斯科普里的既有线上运营。该线路全长约215公里,承担马其顿国内80%的铁路运力。目前,株洲厂正在完成多个欧洲订单(包括俄罗斯、奥地利、塞尔维亚、马其顿),为此还开发了双层动车组。

株机厂的出口动车组与铁道部引进的动车技术没有任何关系——株机厂既没有接受过动车组的技术引进,同时也被排除在中国的高铁市场之外。那么,它凭什么本事会成为第一个出口动车组的中国企业?

株机厂开发高速动车组的技术能力来自被铁道部废弃的自主开发动车组的经验——它的出口动车组(动力分散式)是基于“中原之星”的技术平台开发出来的;“复兴号”谱系中的“绿巨人”动车组(动力集中式)也是由株机厂基于“中华之星”的技术平台开发出来的。实际上,在铁道部决定大规模引进时,“中原之星”已经投入运营,而“中华之星”的技术已经趋近于成熟,只是为了全盘引进而将其强行废止。尽管产品被废弃,但通过自主开发积累起来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未灭,通过开发两个车型建立的技术平台还在,于是“老兵不死”——原来“中原之星”和“中华之星”都没有“死”,而是在新一代产品上获得重生。

只要有能力,创新就没有止境。近年来,株机厂首创多款新产品。2012年8月,株机厂开发出世界首台超级电容储能式电力牵引轻轨列车。这款车利用城市轻轨规律性站停的旅客上下车时间,在站台只需要充电30秒就可以支持列车行进到下一站(超级电容的特性是能够瞬间充电,而储存时间很短)。由于线路上不需要架设电网,所以这种轻轨交通节约道路用地,可实现与公路交通的平交,并大幅度降低造价(此车已经成为西门子的模仿对象)。2016年5月,株机厂在全球首创的中低速磁悬浮列车(与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研发)在中国首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低速磁悬浮商业运营示范线长沙磁浮快线上开始试运营。

株洲所也加入开发新型车的竞争,它研制的全球首列智轨列车于2017年10月在株洲正式上路运行。智轨列车融合了有轨电车和公共汽车的优势,采用株洲所自主研发的“虚拟轨道跟随控制”技术,能够精准控制列车行驶在既定“虚拟轨道”上。因为不依赖钢轨行驶,所以线路的建设周期短、投资小,而且也具有轻轨、地铁等轨道列车的零排放、无污染的特性,并支持多种供电方式。

中国高铁发展的激烈动荡过程留下一个历史“悬念”:如果不引进,中国能不能发展高铁?当然,谁都不可能以确切的证据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历史已经不可逆地走过了那个阶段。但是,如果了解两个“倔强”的株洲企业的经历,至少谁都不敢对答案“一口咬定”。

(三)大系统的创新和系统集成者的作用

上述企业的经验可以帮助思考系统集成与子系统技术开发之间的关系。高速列车是高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也可以被看作是其中的一个“模块”。由于列车用于高铁系统时需要与路轨、电网、信号、车站等其他子系统相配合,所以接口标准由系统集成者来制订和主导是天经地义的,否则整个系统无法工作。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子系统或“模块”之内的技术决策应该由谁主导?株机厂的经历很好地说明了这个关系:它出口的每一个产品都必须符合当地铁路系统的接口标准,所以出口南非的电力机车必须采用“双流制”,而出口马来西亚的动车组必须采用“米轨”轨距,等等;但在给定接口标准之后,能不能开发符合用户要求的车则是株机厂和株洲所的技术能力和研发努力所决定的。此外,它们还能够开发铁路和交通当局原来想象不到的车。因此,列车开发企业在大系统中以其特定能力发挥独立作用。

系统集成是发展大型技术系统最重要的战略职能,但这并不代表系统集成者有能力开发组成系统的各种技术,因为这些技术横跨不同的工业。例如,尽管高铁系统要把各个子系统集成起来完成一个共同的目标,但建筑工程、供电、通信信号、高速列车都是不同的工业,而运营调度和客运服务则是差异更大的服务业。用理论的语言讲(Richardson,1972),在为高铁系统提供工程、装备和服务时,这些工业的活动都是互补的,即互补于提供高速客运的服务活动;但它们彼此之间的活动却是非相似的,即各自具有不同的特定知识、技能和经验,需要在专业化方向上的长期积累。

此外,如果中国高铁装备的出口必须由中铁总“牵头”就会面对一个根本性的矛盾:潜在购买国如果不是请中铁总新建铁路或扒掉原来的铁路再新建,那么中国的铁路装备就无法出口——马来西亚就不会向中国购买“米轨”动车组,南非也不会向中国购买“双流制”的电力机车。但问题在于,任何国家改变铁路网不仅要看财力,而且涉及国家主权的考虑。如果以改变潜在购买国的铁路网作为它们从中国进口装备的前提条件,那么中国的出口反而会受到严重的限制。因此,出口是“要做到全产业链走出去”还是工程、装备等分散进行,应该是灵活的,不宜由某个机构垄断。

因此,高铁系统的子系统或“模块”应该保持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的独立性。如果系统集成者在决定接口标准之后还要直接决定子系统或模块内的技术开发,反而会阻碍高铁系统的技术进步。大系统的集成表现在集成者不断把各个相关领域的新技术集成于自己负责的系统上,甚至可以以自己对系统的定义去引导技术发展的方向,但不表现在直接控制这些领域中的技术进步,更不表现在把所有互相具有供应关系的工业都纳入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

如果中铁总坚持主导高速列车技术,反而最终会陷入难以摆脱的“窘境”。“复兴号”不可能是中国高铁技术进步的终点,因为技术变化是不会停歇的。根据媒体在2019年的报道,长客设计的时速400公里(实验速度将达到时速440公里)高速动车组将于年底下线,它是科技部2016年立项的“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装备关键技术”的研究成果。该项目的目标是研制三款时速400公里的列车,除了长客,四方和唐车也参与研制。也许考虑到这些新车型短时内不可能在国内使用,这三款车型据称都将面对国际市场。据另一个报道,中车集团正在研发时速400公里可变轨高速列车,“从中国到俄罗斯、到欧洲,无论是标准轨、宽轨还是窄轨,该列车都可以胜任”。因此,高速列车的技术进步会不断挑战中铁总:技术更先进的新车是用还是不用?如果用,就又变成“别人”开发的车;如果不用,中铁总就会成为技术进步的阻碍者,情况严重了还可能遭到决策层的干预。

事实上,对于中铁总来说,存在着远比争夺“势力范围”更大的作用空间,这就是在系统层次上的创新。出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在大型技术系统上长期习惯于跟随和模仿。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是影响技术自信心的一个主要障碍,因为对技术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是由系统定义的。由于中国高铁的发展最初也没有跳出在系统层次上跟随的框子,所以大规模技术引进才会被认为是必然的。今天,中国已经在许多应用领域走到世界前沿,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塑造新系统的可能,如特高压输电系统、5G通信系统、新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以及被笼统地称为智能制造的各种系统,等等。因此,中国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将越来越取决于在系统层次上的自主创新。但是,能不能在系统层次上转向自主创新,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战略、政策和体制的问题。

高铁发展的经验证明,中国可以成为大型技术系统的创新者和引领者。也正是因为中国高铁走上激进创新的道路,所以中国才被认为是世界轨道交通革命的引领者,而在既有线上使用时速160公里的动车组就会被认为是创新,而不再是技不如人。在中国铁路走上激进创新道路的过程中,铁道部/中铁总不是阻碍者,但也不是引领者,最多是个“此举正中下怀”的执行者。原因在于铁道部/中铁总的行为始终囿于“部门”思维的利害关系,没有形成从“系统”上看待铁路建设的战略思维。仅把高速列车看作自主创新的主要标志其实是一种狭隘的眼光,因为大系统的创新才是驱动包括高速列车在内的所有领域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主动力。

大系统的创新需要系统集成者把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求与技术变化的可能性相结合,形成关于系统的新概念,也需要为实现新概念去定义或重新定义大系统的架构。例如,即使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在对铁路系统性质的定义上仍然存在弹性空间:把它看作仅是人员和货物运输的手段或还是“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会对高铁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产生不同的评价。实际上,诸如国际地缘政治、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的产业和技术扩散等因素都可以影响对高铁作用的看法。从技术方面讲,新的技术突破可能会导致对系统的重新定义,而对系统的定义也会影响高铁系统对技术的选择,例如不同的定义会决定未来5G通信技术在高铁系统中的地位和使用方式。总之,以符合中国需求和面向未来的概念不断定义和重新定义铁路系统,是使中国高铁保持领先的根本保证。

面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中铁总在掌握着中国铁路运营资产的同时,完全可以成为塑造中国铁路性质的“架构师”,并以此引领中国高铁技术的发展。由于系统的架构是把握技术与应用之间关联的关键,所以没有谁能够替代系统集成者的地位和作用。如果系统集成者集中于系统层次的创新,就可以一方面以新的系统概念引领相关技术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以相关技术的发展来重新定义系统。在这样的“框架”下,各个技术领域的开放竞争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创新的边界就可以稳定——这是在铁路系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前提。于是,铁路可以成为一个大系统级别的开放平台,既可以吸收和集成来自铁路各个子系统领域的技术成果,还可以吸收和集成来自其他领域的技术(如5G)。当中铁总已经更名为国家铁路公司之后,这样做比起“鼠肚鸡肠”地与其他工业争利,创造“政绩”的可能性大得多,利害关系也大得多。

中国高铁已有的成就是在不完美的体制下取得的,但要想使这个成就继续下去,就需要让这个体制更完美。如果当事主体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改进,就有理由以国家的力量迫使它们改进。

六、讨论和结论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分析性地追溯中国高铁的实际发展过程,为从理论上讨论这项伟大成就的原因提供一个可验证的经验性研究基础。本文的分析起点是界定中国高铁能够被公认为成功的两个关键因素——以自主创新为主的技术进步和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激进创新道路。但是,这两个因素在开始建设高铁的起点上并不存在,而是在此后的过程中才发生的。因此,它们也就被本文定义为过程性变量。正是对这两个“转变”的描述和分析,本文揭示出在解释中国高铁的成功时被广泛忽略的因素——中国铁路装备工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和国家对于发动铁路激进创新的关键作用。这些分析否定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中国高铁技术进步之源的流行性说法。

本文认为,采用事后解释无助于理解中国高铁发展的成功。所谓“事后”,指的是对事件的成功或失败已经形成基本社会共识之后。相应地,“事后解释”指的是研究者并不深入观察和分析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从事后的结果出发,为其原因“找出”一般性的解释。事后解释有两种表现。

第一种表现是以事后表现出来的做法作为事件成功或失败的解释变量。例如,从中国高铁发展的“事后”看,国家或政府发挥了重大作用,既引进了技术又实施了自主开发,等等,于是就有文献对这些成功因素进行罗列。但这种解释无法说明这些做法之间的关系,更不可能说明行动主体为什么会采取这些做法。例如,把中国高铁的技术进步归因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说法就是对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两种做法的罗列,它既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国高铁发展会在特定时刻从技术引进转向自主开发,也无法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技术进步的作用是什么。

第二种是以“普世真理”的框架来解释事件的结果。例如,在主流经济学的框架下,既然经济激励和有利于市场交换的制度重要,那么从这个框架出发,中国高铁的成功就一定是做对了这些事。这种解释似乎没有错,但也没什么用(严格地讲是无法证伪),因为它无视在特定语境下影响了事件结果的特定变量。例如,与中国汽车工业相比,以央企为主的中国铁路装备工业在市场化和经济激励的程度上都更低,但中国社会对后者的成功形成共识,却对前者充满争议。事实上,铁路装备工业与其他任何中国工业一样,都处于基本相同的制度框架或条件之下,因而很难以制度来直接解释特定工业在特定阶段发展绩效的差异。如果限定时间和空间,那么脱离工业发展特定过程的制度解释不过是常量解释变量。

称之为“事后解释”是因为这些解释只能在事后做出,否则没有意义。例如,在中国社会对于高铁充满争议的阶段,仅仅罗列高铁建设的实际做法并不能证明这些做法是对还是错,而“普世真理”对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演进过程更是无关痛痒。换句话说,事后解释因为脱离对于特定行动的理论判断而缺乏预测能力,也就无法回答中国高铁发展在某个关头面临的特定问题——技术发展是应该走引进路线还是自主开发路线?政府是应该加大投入还是谨慎为之?为什么高铁的未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系统层次上的创新,而在系统集成者和技术开发者之间形成稳定的创新边界是改进体制的关键等等。因此,事后解释没有能力参与政策辩论,只能等待结果形成之后才能采取立场。此外,事后解释因为忽视在实践中产生的特定问题,所以无助于找到通向理论创新的“桥梁”。更重要的是,因为事后解释脱离了特定事件的特定过程,所以最终不能识别决定事件结果的关键变量。

中国高铁在短短十几年里取得的伟大成功是行动所造就,尤其是被那些符合正确原则的行动所造就。中国高铁的建设发生于中国经济高增长的年代,铁路运输的瓶颈和国家投资能力的增强为发动高铁建设提供了条件。这个过程虽然是从大规模引进技术开始,但在国家层次上发生的一次回归“政治正确”的变化又把高铁的技术进步重新置于中国工业的能力基础之上,使技术引进成为自主开发的补充而不是替代,而国家对铁路(系统)市场的集中控制保证了中国工业的技术学习过程;一旦高铁的发展绩效得到证明,中国就在特定的条件下和特定事件的触发下走上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激进道路,随之而来的大规模建设为中国工业提供了持续技术创新的应用机会,而且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机会。回顾这个过程,令人惊奇的不是其发展速度之快,而是这些行动竟然“碰巧”地组合起来(速度是这个组合的结果)。本来其中的单独每一个充其量只是个必要条件,但在特定的条件下,这些因素“鬼斧神工”般地组合在一起,它们的共同作用构成一个强大的充分条件,使中国高铁的发展产生出领先世界的势头。理解产生这个组合的原因才是解释中国高铁成就的关键,也是把“教训”结合进有意识的政策中的关键。

行动当然涉及行动者的动机。在高铁发展的过程中,铁道部有动机,中央决策层有动机,企业有动机,所有参与的个人也有动机。但是,如果把这些性质不同(政治、部门和企业)、层次不同(组织和个人)和作用不同(思考宏观经济政策和个人多挣点奖金)的动机都归于以个人效用函数来衡量的经济激励,那么这个由行动者在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组织因素的影响下选择战略的过程就变得不可理解,顶多是事后画的一幅漫画。事实上,囿于静态均衡框架,主流经济学在过去和现在都没有能够成功地解释过技术进步,尤其是像中国高铁那样的重大技术成就,而且如果它坚持这个框架,将来也不会。毕竟,如肯尼思·阿罗本人所言,“但当然,由知识和程序的连续转变所包含的动态性并没有进入阿罗—德布鲁的世界”(Arrow,2006)。对于理解充满不确定性的创新过程,个人经济激励的解释完全无法替代从战略、组织和技术创新等领域去理解行动及其后果的理论。

本文从中国高速列车的开发绩效与“技术来源于引进”说法之间的矛盾切入,然后通过追溯铁路装备工业的历史和高速列车的技术变化过程,证明引进不是中国高铁技术进步的唯一来源,而且只是因为政治变化重新确立自主创新的方针,才使引进产生了正面作用。这个分析建立在国际创新学界的主流理论基础之上,同时也以“产品开发平台”的概念框架进一步揭示了引进与自主开发之间的作用机制,更加充分地证明中国高铁的技术成就源于自主开发的努力。但是,本文对于中国形成铁路激进创新的原因只有描述性的概括,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理论贡献,其原因之一是这个现象的新颖性——只是最近几年的有关经验证据变得明显时,作者才可能“发现”这个问题。这也说明,对于中国高铁为什么成功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在未来这个方向的理论探讨中,最具挑战性的议题是国家作为创新者的命题。就中国高铁发展所揭示出来的国家作用来看,除了本文涉及但没有深入探讨的制度条件外,还有3个因素对于理解中国走上铁路激进创新的原因是值得进一步深究的。

一是意识形态对于决策的影响。在本文追溯的过程中,一个重大事件是中央决策层在2006年提出自主创新方针,它改变了高铁的技术路线。虽然本文无法专门讨论这个政治变化,但可以指出一个现象:在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中,存在一个根源深厚的“政治正确”——如果中国高铁技术不是以自主开发为主,那么中国社会就不会认为它是一项伟大成就。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存在这样的民意基础并不寻常。事实上,21世纪初中国从大规模引进技术开始发展高铁并非“意外”,因为它反映了决策层当时的政策倾向,例如同期中国发展核电的计划也是从大规模引进开始。给定那时中国已经在依靠引进技术的道路上走了20多年的背景,应该令人“意外”的反倒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个政治变化。由于变化本身不能解释变化,所以在技术政策从自力更生摆向依靠引进再摆回自主创新的变化背后,一定是存在更深层次的因素。本文姑且把这个因素称为由开国一代领导人奠定的大国基础结构,它既包括政治和经济的制度框架,也包括相应的意识形态根源。因为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的道路是依靠独立自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奠基是依靠独立自主,中国工业体系的建立是依靠独立自主,所以“独立自主”就成为这个“政治正确”的意识形态根源。这个基础结构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如此密切相联,致使有关改革的最“激进”政策主张也始终不能突破由其所决定的框架。因此,每当中国被迫回答根本性的问题时,这种意识形态根源就会使政策摆回独立自主的方向。没有这个条件,也就没有国家成为创新者的决策基础。

二是国家作为行动者的意义。国家行动的必要性在于发动根本性的技术变化(如以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因为市场机制难以提供发动这种变化的动力。美国建设高铁的困难其实来自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对发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制约,这个障碍回应了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关于分利集团阻碍经济发展的经典主题(Olson,1982)。由于这个主题暗示分利集团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所以如果国家不能行动,则一个经济体的技术进步终将受阻。在中国,虽然曾经出现过铁路“市场化”的议论,但只是当国家承担建设的高速铁路形成网络效应之后,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大致相当于市场力量)才可能进入这个领域。目前时不时被议论一下的铁路部门高负债,只不过反映了高铁投资的回报期超长。当高铁建设的结果是优良资产,当这些资产属于国家,那么,由拥有货币发行主权的国家来发动这种建设不是最合理的吗?事实上,中国能够以激进方式大规模建设高铁的重要原因是国家成为具有战略远见的决策者、长期风险的承担者和技术创新网络的创造者。政府—市场的二分法无助于理解这个问题,因为它无关真实世界。因为“市场不可能做到一切”与“国家不可能做到一切”同样真实,所以更可能富有成效的研究方向是政府—市场在推进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互相渗透,而不是互相画地为牢。

三是激进创新的效果。如果国家作为创新者的行动具有经济合理性,那么中国铁路激进创新就至少能够成为一个正面的证据。当然,在高铁的效果尚未充分显现的条件下,本文只能以预言但符合逻辑的方式来陈述。由于铁路是现代经济体必不可少的一个大型技术系统,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在世界上第一个铁路网(美国)建成大约150年之后,中国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的意义不会低于第一次建成铁路网对于那个时代的意义。一些人以美国因航空业发达、人口密度小等“资源禀赋”条件而不需要高铁为由,贬低中国高铁技术进步的意义。但仅仅就技术而言,高铁技术波及重载货运、地铁和城际轻轨(如动车组以及通用的电力牵引、网络控制、电网、道床乃至智能驾驶等技术)。因此,在高铁技术领域的落后将阻碍在轨道交通所有领域的技术进步——这个前景将会变得越来越明显。更重要的是,以高铁替代传统铁路包含着现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含义,这与通信技术领域的5G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含义,所以高铁是通向新工业革命的基础设施之一。国际主流创新文献公认,激进创新带来的大部分经济收益是在漫长的后续改进过程中才得以全部实现的。因此,我们今天对于中国高铁成就的讨论只不过是在见证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中国高铁的发展对于中国学术界的终极教训就是中国正在创造历史,大量新的实践层出不穷,它们不断突破已有理论所能够解释的范围。因此,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高度动态的过程——仅仅在几年之前,包括本文作者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可能意识到中国高铁的发展是一场激进创新,只是因为实践尚未至此。因此,学术研究应该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不应该是自认为不用做足够的经验研究就可以用现有的(实际上是古老的)理论框架解释一切的“智力特权”。

路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企业与政府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企业理论、战略管理、技术创新组织理论和国家理论以及中国工业竞争力、创新和科技政策。察网摘自《管理世界》2019年第9期,文中图表有删减。原标题《冲破迷雾——揭开中国高铁技术进步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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