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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国超限闪击战在行动

2019-10-13 22:5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0056| 评论: 0|原作者: 韩依殊|来自: 察网

摘要: 社会文明保障链的任何一环掉链子都足以毁灭社会。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任何一环都不放过,多年来就这样对中国社会文明保障链系统地、全面地、深入地、无孔不入地、无休止地打击摧毁,其疯狂程度连其他已经配合灭国超限闪击战打垮自己国家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都望尘莫及

三、灭国超限闪击战的若干特点

1.精神超越物质,意识形态谋略战决定国家命运生死成败

所有被灭国超限闪击战毁灭的国家和地区——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利比亚、叙利亚、乌克兰、香港……危机爆发时都有如下共同之处:

第一,经济状况并不算很差,至少不是穷得揭不开锅混不下去。

第二,社会主流舆论一边倒地有如下认同:

——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高于一切。

——眼前的社会秩序最坏,体制最坏,政府最坏,坏得不可救药,坏得哪怕没秩序也强过现在的有秩序,无政府也强似现在的有政府。

——为了“普世价值”,一切代价都值。眼前的秩序砸烂就砸烂,现在的政府推翻就推翻,社会动乱就动乱。

——动乱不要紧,那只是暂时的,是民主自由人权的必要代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靠“普世价值”建立起新秩序很快很容易,一切都会迅速好起来。

然而实际结果完全事与愿违。

所有这些国家和地区崩溃瘫痪的命运早在动乱爆发之前就已经注定了,在“普世价值高于一切”的观点变成社会主流舆论共识之时起就已经注定了——认同“普世价值高于一切”,就意味着认同可以为“自由”、“民主”、“人权”、“人性”等可以凭主观夸张任意解释发挥的虚幻东西牺牲实实在在保障社会生存的社会文明保障链。牺牲了社会文明保障链,社会秩序没有了保障,社会动乱不可避免。只要动乱,人们“被野兽”不可避免。此时什么“自由”、“民主”、“人性”、“人权”等等都不过是空话废话——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被野兽”了,都不是人了,还有什么人性人权可言?指望靠“普世价值”的一番空口白牙的说教就能制止动乱、建立起美丽的理想秩序更纯属水中捞月痴人说梦。

所有这些国家和地区都不是被外来的物质的力量打跨的,而是被属于精神力量的意识形态超限战打跨的——始作俑者轻松愉快地玩弄玩弄“普世价值”概念游戏,不发一枪,不折一卒,连小拇指都不用大抬大动,就能让目标国举国歇斯底里大发作,狂热地自己分裂自己,自己亲手打跨自己。

这说明了一条:灭国超限闪击战直接较量的不是物质力量而是意识形态的精神力量。物质的力量不能代替精神的力量。意识形态精神上跨了,即使没发生经济危机也会说乱就乱,说跨就跨,此时物质力量毫无用武之地。

2.意识形态超限战的要害在于占领并控制目标国的社会道义制高点

赢得意识形态超限战,就占领并控制了目标国的社会道义制高点,就可以控制目标国的主流社会舆论,被视为正义的代表、真理的化身,就可以随心所欲否定、贬低、妖魔化目标国的一切,就可以不管如何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都被目标国主流社会舆论奉为真理真相,就可以摧毁目标国的社会文明保障链——既然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那为这神圣不可侵犯就可以而且应该牺牲一切,社会文明保障链也不例外。

一旦在目标国确立“普世价值高于一切”,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只要宣布目标国的社会文明保障链妨碍“普世价值”就行了:秩序妨碍自由,组织妨碍人权,凝聚妨碍民主……目标国当局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能被歪曲诬陷上纲上线成镇压民主破坏人权的滔天罪行,在“普世价值高于一切”的大旗下搞出“圣战”式动乱——对当局,说你邪恶,你就邪恶,不邪也邪;对暴乱者,说你正义,你就正义,不正也正。

赢得意识形态超限战、占领并控制目标国的社会道义制高点就掌握了绝对的战略主动,就可以主动进攻,将目标国的主流社会舆论玩弄于股掌之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抓住一切机会寻衅滋事、制造动乱、置目标国于死地——不一定马上动手,但确保随时能动手,而且笃定立于不败之地——成功了,不费一兵一卒就搞跨了对手、实现了灭国大计;不成功,自己毫无损失,无非歇一歇再等下一次机会。而目标国始终只能被动挨打,防不胜防,防得了这次不知道怎么对付下一次,既使成功制止动乱也损失惨重,还拿真正的罪魁祸首毫无办法,无法杜绝,无法报复,更无法索赔,干吃哑巴亏。

3.动乱“投命状”规律

有些人看到动乱组织者花大钱雇人上街闹事,就以为动乱全靠撒钱,只要切断金主的财源管道就能消除动乱。实际上花大钱雇人是动乱的最初的起始阶段才不得不做的事。等动乱形成气候就不需要花大钱雇了。参加动乱的人此时只能一条路走到黑,甚至不给钱也得干。

道理很简单。动乱一起,参加了动乱的人就交了“投命状”,想回头也不可能了——比如港闹,没发生经济危机,没发生社会危机,没发生人道主义危机,突如其来就以空洞抽象的理由上街打砸毁烧。这在任何正常秩序的社会都会被定性为犯罪。港闹们要逃避惩罚,就必须搞跨香港特区政府——只要特区政府不跨,就不可能不按正常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平白无故砸了那么多财产,打了那么多人,造成那么大破坏,怎么能没个交代?不惩办肇事者,这笔账怎么算?谁承担责任?不搞跨香港特区政府,港闹们就得承担,就得受惩罚,而他们千方百计要确保的就是不受惩罚,所以要搞跨香港特区政府——看看他们的“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核心内容就是要逃避惩罚,所以不准定性暴乱、不准追究暴徒。为了逃避罪名,就必须颠倒黑白,把自己说成正义,把对方说成邪恶,把犯罪说成合法,把屎盆子扣到警察和特区政府头上,所以要成立“独立调查组”,好把一切颠倒黑白造谣诽谤合法化。但这还不够——只要特区政府还在,港闹们就永远不敢放心,生怕日后被追究。为了确保一劳永逸,必须杀人灭口,斩草除根,消灭香港特区政府,所以要求必须“真普选”。这样的“五大诉求”等于要求谁能闹谁合法,能聚众闹事就可以不算犯法,不但不惩罚罪犯,反而得惩罚警察,还得改组政府。任何政府只要答应了这样的诉求还能存在下去吗?由此可见自从动乱一起,港闹们跟香港特区政府的关系就变成你死我活的关系,没有回头的余地了。所以说参加动乱就交了“投命状”,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不给钱也得干,特区政府再克制让步、再委曲求全也毫无用处。矛盾已经激化成你死我活的对抗性矛盾,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不仅如此。港闹们的真正目标并非仅仅特区政府。还有暂时说不出口的——第一,只要不是自己当权,那就不能算“真普选”。第二,只要大陆中央政府不跨,那就不能算“真普选”。所以港闹们才说要“光复香港”。

香港如此,其他被灭国超限闪击战闪击的国家更是如此——平白无故没发生经济危机突然就闹得社会崩溃了,国家分裂了,军阀混战了,死了那么多人,毁灭了那么多财富,社会大倒退,文明大崩溃,这笔账怎么算?这么大的责任该谁承担?该如何惩罚?哪个动乱者敢承认是自己的责任?敢承担这个责任?要逃避惩罚,就只能像杀了吕伯奢一家的曹孟德一样,一不做二不休,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宁可大打内战,也要推翻政府。如果推不翻,那就索性把国家搞分裂,把所有的人都拉下水,使毁灭分裂国家的罪责人人有份,谁的屁股都不干净,这样才能使各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追究灭国裂土之责——看看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利比亚、叙利亚等被灭国超限闪击战毁灭的国家,几乎没人否认国家被动乱搞跨了。但即使承认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承认当初不该如此,坚决追究责任的主张却从来成不了气候 ——通常杀个人撞个车烧间房子都要惩罚,而现在倒好,举国动乱打砸抢烧杀,国家毁灭了,社会瓦解了,却居然愣是无人负责,更无人受惩罚。

最窝囊的是,对国家的毁灭,即使事后清醒了,后悔了,却什么都做不了,既不知道是谁的责任也不知道该如何避免——如果指责是外来势力的责任,人家完全可以振振有词:我们只动了口,动手的可是你们自己,谁也没强迫你们。受害国老百姓只能哑巴吃黄莲,自己也弄不清自己当时怎么就象中了邪、磕了药,从人变成了兽,疯狂破坏,疯狂仇恨,疯狂残杀——自己的国家自己毁灭,人人有份却人人无辜,毁得莫名其妙,输得稀里糊涂。

这样的结果并非因为这些国家的人都犯傻,好端端就突然歇斯底里大发作,而是灭国超限闪击战的动乱“投命状”规律在起作用——只要动乱起来就再也没有回头路。比如香港废青,从参与暴乱的那一刹那起,你就不是你了,已经不是人了,已经“被野兽”了——“人性靠秩序维持保障,秩序一去,人性归零”的规律已经发挥作用了,即使原来是乖孩子,即使原来饱读诗书浑身上下贵族范,此刻照样告别人类文明,不再有人性,不再认同秩序,不再认同法律,不再认同理性,只认同歇斯底里野蛮兽性,美其名曰“勇武”,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顺我者存,逆我者亡,到处激化矛盾,到处树敌,颠倒黑白胡搅蛮缠强词夺理造谣诽谤成了司空见惯,对不合胃口的法律一概斥为“反民主恶法”,对不赞同自己的人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看不顺眼也是罪。习惯了暴力犯罪,习惯了野兽的暴力蛮横,习惯了满街打砸毁烧,习惯了视法律为无物,伤了那么多人,结了那么多仇,怎么还可能回到以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当了野兽就不再是人,即使本人想重返人类文明,做得到吗?其他“被野兽”的人能允许吗?既然已经“被野兽”,那就不可理喻。此时此地任何苦口婆心好言相劝都无异于试图用言辞降伏惊马疯牛狂犬恶狼,纯属白费力气。

动乱“投命状”规律决定动乱进程不可逆,如同原子弹的快速链式反应,只要超过了临界值就会自动增益,想停都停不下来,直到毁灭一切。

这就决定灭国超限闪击战关键的关键、核心的核心、重点的重点是在目标国制造出动乱。制造出动乱就是成功。“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不动声色、潜移默化、“和平理性”的意识形态超限战的“十月怀胎”、“台下十年功”,为的就是动乱这轰轰烈烈地裂山崩的“一朝分娩”、“台上一分钟”。为了这最最关键的“一分钟”,可以撒任何谎,许任何愿,造任何谣,装任何13。就像电话骗子,一切的一切都是让受害者在最关键的那一刻犯晕听自己的,认同动乱不可怕,是实现“普世价值”必要的代价,是暂时的现象,只要坚持“普世价值”,建立新秩序很快很容易……只要在这关键的时刻卖出那关键的一步,接下来就由不得你了,一切都由动乱“投命状”规律来支配了。这时再想后悔?对不起,晚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隔世身。

4.最终结局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一旦灭国超限闪击战闪击成功、制造出动乱,目标国命运将会如何?

具体某次动乱可能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动乱失败,被政府镇压下去。

结果:惨胜如败。社会分裂难免,仇恨对立难免,社会财富大破坏、文明大倒退难免。政府将遭到西方列强的经济制裁和封锁——能制造出动乱,就意味着发动灭国超限闪击战的西方列强已经赢得了意识形态超限战,已经占领了目标国的社会道义制高点。凭借这种战略优势和主动,人家可以轻易借机把问题定性为“镇压民主”、“破坏人权”、“独裁专制”,借此予以各种制裁惩罚,让目标国内外交困雪上加霜,好为下一轮动乱创造条件。

第二,动乱成功,推翻了政府。

结果:目标国很快就会陷入内乱内战——靠乱中夺权成功的不可能恢复社会文明保障链:这些人获取政权靠的不是实实在在的建树、贡献、威信、政绩,而是阴谋诡计招摇撞骗大忽悠。一群权谋有术、治国无方、只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动不动就翻脸的乌合之众不可能有长久的共同利益,不可能建立凝聚。没有共同利益,没有凝聚,没有组织,建立不起社会文明保障链,怎么可能避免社会大动乱、大分裂、军阀割据、军阀混战?

第三,动乱持续,政府和暴乱者一时谁也奈何不了谁。

结果:国家陷入长期内战。

不管是第二种情况还是第三种情况,只要国家陷入内战割据,凤凰也成了落汤鸡。周围的国家即使原来是阿猫阿狗,如今的实力也足以上来踩一脚。西方列强则更不在话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可以发生在与世隔绝的古代。在全球化的今天,陷入内战割据的国家要重新统一,有能力干预的其他国家会如何反应?

对于邻国,首先会考虑的是:什么样的邻居对我更有利?必须小心翼翼应对的大象,还是可以任意摆布的猪羊?

对于西方列强尤其是美国,如果是在两大阵营对峙的冷战时期,那首先考虑的可能是:这个国家是不是自己阵营一伙的?是不是盟国?

而在冷战结束的今天,那首先考虑的必然是:在这个不需要新盟国而需要根本解决占世界人口80%的“垃圾人口”和“异己文明”的“文明的冲突”的时代,如何处理这个好不容易刚用灭国超限闪击战击跨的国家才对自己更有利?

——是前功尽弃,高抬贵手,放对方一马,任其重新统一,起死回生,恢复元气,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报今日之仇?

——是削弱对方之后再采用布热津斯基的“喂奶主义”,掏腰包供给他们苟延残喘?

——是脱裤子放屁,先放过对方再设法逐步用高技术手段消灭他们?

——是利用内战借刀杀人,让对方自己杀自己,杀得越多越好,自己轻轻松松,既达到目的又不落恶名,而且一个子不花一点劲不费?

有点脑子就能明白,只要坚持是“文明的冲突”的时代,只要想根本解决占世界人口80%的“垃圾人口”和“异己文明”,那最后的选择一定是“利用内战借刀杀人”:

——在政府没有被推翻之前,大力支持叛军,使内战尽可能扩大延长。

——如果叛军获胜,马上使之分化瓦解,造成军阀割据内战内乱。

——玩弄平衡,不让任何一方吃掉对手。谁占上风就敲一棒子,谁落下风就扶持一把。

表面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实际万变不离其宗——内战打得越凶越好,越久越好,“异己文明”的“垃圾人口”被淘汰得越彻底越好,让其他国家被战争难民搅得越狼狈越好——看看如今的叙利亚利比亚,是不是这么回事?

一些“左倾”、右倾、冤假错案之类错误的危害是有形的,有限的,一时的,发现了可以制止,可以纠正,可以补救挽回损失,可以赔偿受害者,可以追究责任,可以惩罚责任人,唯独动乱亡国的危害是无形的,无限的,永久的,发现了也无法制止,无法纠正,无法补救挽回损失,无法赔偿受害者,无法追究责任,无法惩罚责任人——受害者就是凶手自己,整个国家人人自己动手毁灭自己,责任人人有份,

不管动机如何美妙,道理如何充分,算盘如何如意,只要搞“民主动乱”,从动乱的一瞬间开始,算盘珠子就不再由你来拨动了,你就不再是你自己,而是别人锅里的菜了。

放着现成的安稳日子不过,硬要以捍卫“民主”、“人权”、“自由”、实现“普世价值”的美梦开始,以国破家亡、社会大崩溃、人口大灭杀、为实现别人“淘汰垃圾人口”、“消灭异己文明”的“文明的冲突”大目标献身、把自己变成新历史时代世界范围的美洲印第安人为结束——这就是灭国超限闪击战的真正内涵。只要中招,最终结局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四、自由知识分子是灭国超限闪击战的天然内应

个人自由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是无条件存在还是有条件存在?个人自由与社会文明保障链孰轻孰重?

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说,个人自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个人自由高于一切,为了个人自由可以牺牲一切,社会文明保障链也不例外。社会文明保障链的所有环节——秩序、规矩、组织、凝聚、共同利益和共同追求等等统统妨碍个人自由:为秩序限制个人自由是侵犯人权,个人服从组织是侵犯人权,个人追求服从集团追求是侵犯人权……总之统统都可以而且应该为神圣的个人自由牺牲掉。

存在决定意识。靠跟自然打交道吃饭的就不得不认同遵循客观规律,靠与人合作谋生的就不得不认同替别人着想,不能随心所欲。有这样的存在,就不难认同一条:个人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能不有限制,不能不服从客观规律和整体全局。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存在完全不同:知识个体户,靠主观夸张吃饭,一切自己说了算,可以既不涉及客观规律也不涉及别人的反应,一切成果归功于自己,归功于个人自由。这样的存在决定只怕个人自由不够,不怕个人自由过头,最反感限制个人自由。因为自以为不用依赖任何规律任何人,所以觉得自己比需要限制个人自由才能谋生的人高等,属于“精英”。只要自命“精英”,那就不可能认同会“被野兽”,不可能承认自己也不能超然于社会文明保障链规律之上,不可能承认自己的生存离不开社会文明保障链的保护,不可能在乎社会文明保障链。

这样的存在决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不可能不赞成用“个人自由高于一切”摧毁社会文明保障链的一切环节——秩序、规矩、组织、凝聚、共同利益、共同追求和信心信任,不可能不成为灭国超限闪击战的天然内应。

对社会文明保障链而言,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跟人体癌细胞一样,只有破坏性,没有建设性,活着就是为了毁灭,存在就是为了破坏,对整体生存没有任何积极作用——无限制发展再发展,膨胀再膨胀,绝对自由,不允许任何制约,直到把赖以生存的机体搞死。虽然机体灭亡了自己也活不成,但那是机体灭亡以后的事。而不破坏马上就得灭亡。就这么点区别就足以使它们以破坏为己任,生命不息,破坏不止,还美其名曰“知识分子的天职就是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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