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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井冈山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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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的“动态”不会压倒唯物史观本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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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0-20 22:45:38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让劳动人民自己普遍掌握了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知识和技能,才有可能逐渐破除干部队伍对生产资料、对剩余、对国家机器、对意识形态的实际掌控,向无阶级社会前进。这就是消灭脑体分工的意义所在,而要消灭脑体分工则需要长时间的学习、思考、训练、和实践。这就要大幅度缩短劳动时间,缩短工作日,让劳动人民学习自己解放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改造自己的技能。在缩短工作日的同时还要保证基本的物质消费水平和资本积累水平,这就需要生产力发展到了相当的水平才能实现。”
我想补充一点:让劳动人民自己普遍掌握了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知识和技能,仍然需要先锋队的引领带动作用。在这个先锋队中每一位成员都是劳动人民中掌握某一领域具有更高水平技能的人,向那些尚不具备这种技能的更广的人民群众传授这技能。因为领域的多样性,我认为,这一先锋队是更加去中心化的先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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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0-20 22:52:02 |显示全部楼层
马列托主义者 发表于 2021-10-20 08:38
毛他们提出资产阶级法权来批判按劳分配是不合时宜是过犹不及,当时的历史条件(甚至将来很长时间)恰恰要 ...

事实上,列宁也以及实践如何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了,典型的实践即是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在毛主席的时代,每一个党员也参与这一义务劳动中。然而,义务还是强制性的,毛主席提出学雷锋,是让劳动人民自觉地去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但是,这种义务抑或是自觉的劳动,都不存在价值交换以及剩余价值剥削,谈论按劳分配是无意义的。可见,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是不合时宜、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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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10-23 17:20:06 |显示全部楼层
井冈山卫士 发表于 2021-10-21 08:20
“资产阶级法权”(法权本身是错误翻译)指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思想意识,那么为什么没有在历史上“社会主 ...

        对于资产阶级法权的概念,一般有两种理解。
        一种认为它就是在按劳分配的制度下存在着的导致分配中名义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权利,它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一种理解就复杂一些,它更强调的是“资产阶级”这个范畴。也就是说有人可以将自己的这种导致实际上的不平等的权利转化为资本,从而导致两极分化和私有制的复辟。所以,资产阶级法权不仅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在无产阶级专政阶段(即“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或“走向社会主义”的时期)也有可能产生,而且产生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因素还要比马克思说的两条多得多。如果缺乏有效的无产阶级专政,缺乏普遍的撤换制和监督权,缺乏强大的有组织的工人阶级力量,那么有人就完全可以把这种权利转化为资本,再通过这种“权力资本”来扩充这种权利,形成循环,那么资产阶级法权是完全可以不断扩展的。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由于人民本身的素质和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偏低,人民不仅没有“不需要任何法权规范而为社会劳动”的意识,甚至没有进行工业劳动的经验和当家做主的意识。因此实际情况就是不得不将公有的生产资料委托给一部分社会精英进行管理。但必须要保证生产资料的公有性质而不能使他们通过扩充资产阶级法权将将使用经营权变为所有和支配权。 如卢森堡所说:“全体人民群众必须参加国家的公共生活,否则社会主义就将是十几个知识分子从办公桌下实行的,钦定的。绝对公开的监督势必不可少的,否则交换经验就只限于新政府的官员的排他的圈子之内,腐化不可避免。”
      但人民素质的普遍低下和生产力水平的整体偏低使全体参加公共生活缺乏可操作性。带来的后果有两点:第一点是人民缺乏对国家机器进行监督(更不用说管理)的经验和能力,更缺乏必要的组织力量。因此,为了经济的发展,不得不赋予那些极少数高素质精英人才以极大的权力和极好的待遇,这里,已经承认了人的“后天特权”。第二点就是刚刚脱离封建制度,愚昧迷信仍然盛行,人民没有当家作主的意识和维护自身阶级利益的觉悟,因此自然导致对指令性计划的习惯性服从,以及组织起来共同监督的意识十分淡薄。这就给了这些技术官僚利用这些资本形成利益集团提供了空间,这里,资产阶级法权已经由不可抗的自然因素,天然特权层面上升到经济层面。
        但是,毕竟短时间内人民文化水平和政治水平不能有很大提高,作为“代表”无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党的内部随着经济发展凭着资产阶级法权自然会产生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再加上他们比真正的无产阶级具有组织和信息的优势,尤其是列宁主义式的政党的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使他们非常容易联合起来要求扩大他们这个利益集团利益——要求制度变革,要求符合他们最大利益的私有化,同时将无产阶级专政变为官僚专政。如果受到限制,他们中的个体就会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首先来获得这个利益集团中个体的最大利益。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把无产阶级赋予的权力看作是自己的资本,且由于他们不断强化国家机器并掌控了暴力机关,人民已经不可能再行使撤换权和监督权,人民仅有的一些组织形式也可能被打碎,在这里,资产阶级法权就由经济层面上升到了政治层面。随之当然就是这些利益集团逐步进入高层,最终实现官僚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在落后国家进行革命,人民不得不把一些权力交由一些掌握知识技术的社会精英来行使,用以“为人民服务”。因此他们就可能以自身的地位,知识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又利用这些资本来扩充自己的权利,导致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断扩张。并且在这些国家的保留较强力量的国家机器为资产阶级法权的不断增长和扩张提供了机会。如果缺乏对国家机器的制约和控制,缺乏人民的监督,缺乏赋予和收回官僚的权力的能力(也就是选举权和罢免权),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无产阶级的被专政,官僚统治地位的确立,直至完全形成一个完全凌驾于人民头上的特权阶层。
        卢森堡曾经警告说:“没有不受限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要逐渐灭绝。在官僚中间实际上是十几个杰出人物在领导,这根本是一种小集团统治,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一小撮政治家的专政。”如果缺乏对生产关系的及时变革,缺乏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和限制,抛弃或故意扭曲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最终将导致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资产阶级法权不断扩张,吞噬人民创造的大部分社会财富的恶果。


摘自北大马会《文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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