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诉方指控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市长、大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徐明的请托或者接受薄谷开来转达的徐明请托,通过亲自签批文件、亲自出面打招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等多种方式,在收购足球俱乐部事项上,为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使其获取了巨大利益。
但是, 公诉方指控的所谓谷开来收受徐明的第一笔贿赂的时间,是2000年9月。 当时是徐明偶然知道谷开来要付一笔购房款便临时起意提出帮谷付款的。 此前,别说薄,就连谷本人也都根本没有想到过2000年9月会有这一笔行贿款到来。
因为,谷自1999年至2000年8月前与德某某的整个看房选房定房过程里,一直都是准备用“在案书证证明谷开来在出国时已积存有的4000多万人民币,300多万美元,50多万欧元,20多万英镑”律师工作收入存款,来支付这笔购房投资项目款项的!
2000年1月10日《生活时报》报道:据新华社消息,中国第一个步入职业化的足球队——大连万达实德俱乐部队9日实现了平稳过渡,原来只占俱乐部30%股份的大连实德集团以1.2亿元的价格买下了大连万达集团的所有股份,俱乐部和球队同时易名实德。 王健林在9日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成立新闻发布会上详细地说明了万达集团转让俱乐部股权的原因。他说,最根本的原因是他精力不够,无法同时演好生意人和足球人两个角色。去年万达集团的业务扩展到9个城市,而今年房地产的开发量是去年的4倍,越来越感到自己的精力不够,必须在生意和足球之间做出抉择,放弃其一,否则都受影响。
即: 公诉方所谓的“薄通过亲自签批文件、亲自出面打招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等多种方式,在收购足球俱乐部事项上,为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使其获取了巨大利益”这一罪行, 全是在2000年1月10日前实施的。! 详见: 1、大连市体委《关于调整全市足球管理体制、改进与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的建议》上的落款日期。 2、大连万达集团与大连实德集团签订的转让万达足球俱乐部股份的《合同书》上的落款日期、大连万达实德足球俱乐部的《工商登记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的落款日期。 3、大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的批复》上的落款日期。
可是,在2000年1月10日前, 薄熙来及谷开来客观上是“都根本不知道也根本不可能是应当预见,在半年后的2000年9月,徐明就会给谷开来送来这第一笔行贿款”。
故而, 在2000年1月10日前, 薄“通过亲自签批文件、亲自出面打招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等多种方式,在收购足球俱乐部事项上,为徐明及其担任董事长的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帮助”, 这些行为客观上也“只是地方政府领导对地方及地方企业的正常工作正常帮助,是公事公办”, 这些行为根本不是什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这些行为根本不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故意犯罪行为”! |
吴为: 薄案的实质是体制内政治路线之争,以刑事案件审判说明体制内回归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对薄案刑事指控的审判,十八以后曾经希望能够做到“程序正义”,记得当时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