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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和第三章(货币)

2016-7-25 03:37|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019| 评论: 1|原作者: 《资本论》第一卷读书笔记

摘要: 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经常说的“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呢?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常常说的有没有“钱”,实际上就是说,有没有对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支配权。这个实质上的问题,被货币或者“钱”的表象掩盖起来了。

货币流通

        货币与商品交换,这时,货币是作为购买手段起作用的,也就是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或者流通手段。

            在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中,在每一个时间段(比如,一天、一月、一年),总有大量的商品按照一定的价格被卖出去。这些大量的商品被卖出去的价格总额,就是商品价格总额(也可以叫商品交易总额)。这些大量的商品要卖出去,就需要一定量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来完成买的职能。

            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时期所需要的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流通手段量)就一方面取决于这个时期的商品价格总额,另一方面取决于“同一些货币在一定时间内的流通次数可以用来计量货币流通的速度”(中文版第139页)。这里所说的,“同一些货币在一定时间内的流通次数”就是同一单位货币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一天、一月、一年)所完成的购买的次数。所以,一定时间内所需要的“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就由下面的公式决定:

 

商品价格总额 / 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 = 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

 

            等式两边如果都乘以“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上式就改写为:

 

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 * 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 = 商品价格总额

 

            学过资产阶级货币银行学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了,马克思的货币流通公式很像资产阶级货币银行学中的“货币恒等式”:

 

            MV = PY

 

            其中,M是货币量,V是货币流通速度,P是价格水平,Y是经济产出,PY就是名义产出(比如,名义国内生产总值)。不过,在马克思的上述公式中,货币量指的是“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而并非全部的货币量,这是与货币恒等式的一个重要的差别。

        在人们的日常观念中,有一种流行的错误观念认为,商品的平均价格水平是由货币量的多少决定的。比如,“票子发多了,所以物价就上涨了”。这种想法,与资产阶级经济学中长期流行的“货币数量论”是一致的。这种“货币数量论”认为,货币量的多少决定价格水平以及名义产出水平的高低(这里所说的价格水平,指的是货币与商品之间的平均的交换比例,或者是“绝对价格”,而非商品相互之间交换的相对价格,后者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而资本主义经济在生产要素方面的“禀赋”、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的“灵活”程度决定实际的经济产出,与货币量无关。这种货币数量论的现代代表即以弗里德曼为首的货币主义。弗里德曼认为:“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为反动的新自由主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撒切尔、里根(以及里根时期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等所推行的反动经济政策主要依据的是货币主义。根据货币主义的经济理论,前苏联、东欧、拉丁美洲等国制定了以“休克疗法”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改革”方案,给这些国家的劳动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在某些特定的时期(比如德国二十年代和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恶性通货膨胀),所谓“票子发多了”引起物价飞涨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一般来说,在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观点不能够正确地解释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关于“货币的流通”一节中有明确的说明:

 

假设商品量已定,流通货币量就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增减。流通货币量之所以增减,是因为商品的价格总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

。。。

流通手段量决定于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这一规律,还可以表述如下:已知商品价值总额和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速度,流通的货币或货币材料的量决定于货币本身的价值。有一种错觉,认为情况恰恰相反,即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而流通手段量又决定于一个国家现有的货币材料量,这种错觉在它的最初的代表者那里是建立在下面这个荒谬的假设上的:在进入流通过程时,商品没有价格,货币也没有价值,然后在这个过程内,商品堆的一定部分同金属堆的相应部分相交换(中文版第138,第143页)。

 

        在马克思看来,在进入流通过程时,商品都是有价值的(由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货币也是有价值的(由货币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因而商品的平均的价格水平就已经由商品的价值与货币商品的价值相互之间的比例所决定(显然,这里指的是所有商品在一个时期内的平均的价格水平而不是一时一地的价格水平)。这样,商品的价格水平在执行流通职能的货币量被决定以前就已经决定了。

            在确定了商品价格总额以及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以后,就可以决定社会在一个时期内需要多少货币作为流通手段。这个量(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在一个时期内所需要的流通手段量)以及后面要说到的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量,通常要小于一个资本主义经济现有的货币总量。多出来的部分承担着“货币贮藏”的职能:

 

我们已经知道,随着商品流通在范围、价格和速度方面的经常变动,流通的货币量也不断增减 。。。为了使实际流通的货币量总是同流通领域的饱和程度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现有的金银量必须大于执行铸币职能的金银量。这个条件是靠货币的贮藏形式来实现的。货币贮藏的蓄水池,对于流通中的货币来说,既是排水渠,又是引水渠;因此,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中文版第154页)。

 

支付手段

            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信用(一些商品可以先“卖”出去,但是买者可以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再用货币来支付)和债务也就逐步发展起来(中文版第155页,“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使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关系也发展起来”)。为了兑现信用和债务,这就要求货币除充当直接的购买手段(或流通手段)以外,还要充当完成到期支付义务的支付手段。

            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信用和债务十分发达,因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十分重要。在考虑到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以后,需要重新计算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总额: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定时期内的流通货币的总额。假定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是已知的,这个总额就等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加上到期的支付总额,减去彼此抵销的支付,最后减去同一货币交替地时而充当流通手段、时而充当支付手段的流通次数(中文版第159页)。

 

            马克思的这段话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

 

流通货币总额 = 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 + 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量 因为一些货币交替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而节约的货币量

= 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 / 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流通速度 + (到期的支付总额 彼此抵消的支付总额) / 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流通速度 因为一些货币交替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而节约的货币量

 

            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扩张繁荣期,商业信用和金融借贷迅速增长,大量到期要支付的信用和债务可以相互抵消,货币流通速度加快,因而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增长可以滞后于商品价格总额的增长。一旦经济危机爆发,原有的各种债务链突然断裂,原来可以抵消的大量债务不再能够相互抵消,而必须用货币来实际支付,原来可以凭借的商业信用也纷纷停止了,商品不再赊欠而必须用现金交易。这时,对货币的需求会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资本家普遍抱怨“银根吃紧”,金融市场上的利率暴涨,大批资本家因为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

            马克思货币理论中的“支付手段”概念对于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的金融危机(马克思所说的“货币危机”)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抵销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媒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危机的那一时刻暴露得特别明显。这种货币危机只有在一个接一个的支付的锁链和抵销支付的人为制度获得充分发展的地方,才会发生。当这一机构整个被打乱的时候,不问其原因如何,货币就会突然直接地从计算货币的纯粹观念形态变成坚硬的货币。这时,它是不能由平凡的商品来代替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变得毫无价值,而商品的价值在它自己的价值形式面前消失了。昨天,资产者还被繁荣所陶醉,怀着启蒙的骄傲,宣称货币是空虚的幻想。只有商品才是货币。今天,他们在世界市场上到处叫嚷,只有货币才是商品!象鹿渴求清水一样,他们的灵魂渴求货币这唯一的财富。在危机时期,商品和它的价值形态(货币)之间的对立发展成绝对矛盾(中文版第158-159页)。

 

            然后,在经济危机中最紧张的“货币危机”阶段渡过以后,大批资本家破产、工人失业,生产规模严重萎缩。这时,大量货币闲置下来,表现为充当贮藏手段的货币量大大超过平常的平均水平:

 

资产阶级生产发达的国家把大量集中在银行准备库内的贮藏货币,限制在它执行各种特殊职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以内。除了某些例外,如果准备库内的货币贮藏大大超过平均水平,那就表明商品流通停滞了,或者商品形态变化的流动中断了(中文版第166页)。

 

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货币和价格

            按照现代资产阶级货币银行学的观点,货币的本质特点是“流动性”。具体来说,货币作为“流动性”承担三个方面的职能: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价值贮藏”(指的是货币的保存一定购买力的功能,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贮藏手段”)以及“核算单位”(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价格标准”即货币作为计价单位的职能;关于“价格标准”与“价值尺度”的区别和联系,见中文版第116页)。

        按照这个“流动性”的标准,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一般将货币定义为流通中的现金与银行存款之和。

            如上所述,马克思认为,在商品和货币进入流通时,商品的价格已经先决定了。在商品的价格决定以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以及货币流通速度。在金、银等充当货币商品的历史条件下,这是比较好理解的,因为货币商品和商品都是有价值的,二者的价值决定了它们之间的交换比例(即价格)。

            但是,在信用货币(纸币和银行存款)的条件下,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格决定流通中的货币量而不是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商品价格的规律是否仍然适用呢(中文版第160页,注103,即使在马克思的时代,信用货币也已经占了流通中货币量的绝大部分;不过当时的信用货币(如银行券)仍然与货币商品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银行券的信用取决于它与金的兑换能力)?

            按照现代资产阶级宏观经济学中比较务实的凯恩斯主义学派的观点(严格来说,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中有几家不同的“凯恩斯主义”派别,这里说的是居于主流地位的“新凯恩斯”学派),在“长期”,萨伊定律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在“短期”,由于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市场没有他们在理论上想象的那么“灵活”,资本主义经济可能发生严重的衰退和失业,需要政府干预。这个“短期”不一定很短,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是几年,乃至包括几个经济周期。

            按照“新凯恩斯”学派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不是灵活的而是有“粘性”的。具体来说,工人们根据他们所了解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信息要求一定的名义工资。工人的这些“预期”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在名义工资确定以后,资本家根据名义工资、劳动生产率来决定价格水平以获得一定的令资本家满意的利润率(不过这要受到资本家相互之间竞争以及总需求水平的限制)。这样,一个时期的物价水平主要取决于名义工资水平。按照“新凯恩斯”学派的理论,如果发生了总需求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名义工资是“粘性”的,价格也只能缓慢下降,这就会导致资本家减少就业和产出水平,使经济陷入衰退。

            所以,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价格水平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先于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的。这里的实际机制是,在一定的时期,一单位货币所代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大致确定的(见前面的“价值尺度”一节),工人们根据他们从经验中了解到的每单位货币所代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资产阶级经济学所说的“价格预期”)并根据现实的阶级力量对比要求一定的劳动力价值(表现为一定的名义工资)。工人的名义工资决定了资本家大部分的货币成本;在工人名义工资的基础上,资本家再根据总需求水平按照或大或小的利润率决定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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