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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是否是一个充满“异化”的社会?

2018-5-21 21: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79957| 评论: 0|原作者: 破折号|来自: 激流网

摘要: 本书是19世纪40年代初期马克思流亡巴黎期间写作的一份探讨政治经济学的手稿,又称《巴黎手稿》。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即三个“笔记本”,其中《笔记本一》(旧译“第一手稿”)最为重要,马克思在其中初步批判了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的谬误,并提出“异化”理论作为支撑其经济学批判的哲学武器。 ...
第二节:资本的利润

1.资本的概念:“资本,即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资本就是积累的劳动......资金是土地产品和工业劳动产品的任何积累。资金只有当它给自己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的时候,才叫作资本”。

2.资本的利润:“资本的利润或赢利与工资完全不同......资本的利润完全决定于所使用的资本的价值......在大工厂,这方面的劳动完全委托给一个主管人,这个主管人的薪金同他监督如何使用的资本并不保持一定的比例。尽管这里的资本所有者的劳动几乎等于零,他仍然要求利润和他的资本保持一定的比例”;“资本的最低的普通利润率,除了补偿资本在各种使用中遇到的意外损失,必须始终有些剩余,只有这种剩余才是纯利润或净利润”,“资本家得到双重的好处:第一,从分工;第二,从一般加在自然产品上的人的劳动的增长。人加进商品的份额越大,死资本的利润就越大”,“在同一社会,与不同工种的工资相比,资本的平均利润率更接近于同一水平”【注:划线部分是《手稿》中马克思引用斯密的语句,下同】。
3.资本的增殖和资本家间的竞争:“追逐私人利润是资本所有者决定把资本投入农业还是投入工业,投入批发商业的某一部门还是投入零售商页的某一部门的唯一动机......投资者所有这些规划和操作的目的就是利润”;“根据国民经济学的论述,竞争既对工资的提高,也对商品价格的下降产生有利于消费公众的好影响......但是,只有当资本增加而且分散在许多人手中的时候,竞争才有可能......而多方面的积累必然转化为单方面的积累......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积累就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积聚,只要听任资本的自然趋向,积累一般来说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注:最后的“积累”,意思相当于“垄断”】。

三节:地租

1.地租的实质:“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来源于掠夺。土地所有者也像所有其它人一样,喜欢在他们未曾播种的地方得到收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成果也收取地租”,“在这三大阶级中,土地所有者是这样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花劳力也不用劳心,而是所谓自然而然地落到他们手中的,并且用不着进行任何谋算和计划”。

2.地租剥夺和土地集中趋势:就前者言,“按照国民经济学的原理,土地所有者从社会的繁荣得到利益;它从人口、工业生产的增长,从社会需要的增长,一句话,从社会财富的增长得到利益,正如我们上面所考察的,这种增长与贫困和奴役的增长是一致的。房租上涨和贫困增长之间的关系,就是土地所有者从社会得到利益的一个例子”,“因为租地农场主支付的工资越少,土地所有者能够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就越高,又因为土地所有者向租地农场主索取的地租越高,租地农场主就把工资压得越低,所以,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雇农的利益是敌对的,正如工厂主的利益同他的工人的利益是敌对的一样。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要求把工资压到最低限度”;就后者言,“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由于竞争的缘故,也决不会同另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一致......大地产和小地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是与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样的......必然引起大地产的积累和大地产对小地产的吞并”,“地租必然越来越降低,以至最后只有富有的人才能靠地租过活......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破产。大地产进一步集中......这种竞争还会使大部分地产落入资本家手中,资本家同时也成为土地所有者......最终的结果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以至在居民中大体上只剩下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地产买卖,地产转化为商品,意味着旧贵族的彻底没落和金钱贵族的最后形成”。


此外,现代的大地产实际已经资本主义化,不再等同于旧日的封建土地:“正如在英国那样,大地产就它力求赚到尽可能多的货币而言,已经失去自己的封建性质,而具有工业的性质。它给所有者带来尽可能多的地租,而给租地农场主带来尽可能多的资本利润。结果农业工人的工资就被降到最低限度,而租地农场主阶级就在地产范围内代表着工业和资本的权力”。

第四节: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

在本节中,马克思首先回顾了前三节从国民经济学的原理出发而得出的各个结论,揭示了国民经济学的内在矛盾,即:斯密等人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目的出发来考察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所得出的只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现状的庸俗描述,而不可能发现真正的经济规律;因而,国民经济学既不能阻止从自己所描述的经济事实中得出与资本主义相反的结论,也无法解释资本主义经济在现实生活中造成的种种矛盾和苦难,其理论最终将在资本主义经济的危机前破产。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国民经济学所以存在这些矛盾和困境,是因为它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私有财产合法的基础上,将私有财产当作经济学的前提加以默认,从而回避了对这一资本主义赖以存在的关键条件的讨论。

马克思在文中说:“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现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又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也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理解劳动和资本分离的钥匙。例如,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后的根据: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在马克思看来,理解私有财产的出现对于理解劳动与资本的分离,从而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十分重要的,而国民经济学恰恰把这个最应该加以论证的东西默认了,这使国民经济学在源头上就不能不是糊涂的。

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说明“私有财产”这一资本主义的产生条件呢?在《手稿》中,他借助费尔巴哈人本学的脚手架,搭建出了他著名的“异化劳动”学说,将“异化劳动”作为“私有财产”产生的来源,从而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前提条件的批判。内容如下。

在介绍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之前,笔者先对“异化”概念做点补充。对“异化”一词通常的理解,主要指人(在马克思则是“无产阶级”)创造的产品最终站到了人的对立面上,反过来侵害或统治了人。在马克思之前,黑格尔曾用“异化”指称绝对精神自我演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过程,等同于“外化”,而人最终在意识里实现了对绝对精神的认识和复归,即异化的克服;费尔巴哈则用“异化”批判宗教,指出上帝是人异化自身的产物,人创造了神,反过来又作为奴仆拜倒在神的脚下。马克思继承并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异化思想,将这一概念运用于对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批判中,并与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劳动相结合,形成独特的“异化劳动”理论。

在《手稿》中,马克思先从最基本的经济事实出发来描述这种“异化”现象:“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产品越多,他就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从这里开始,马克思分四个方面展开了他对资本主义异化的批判,也称为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


1.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异化。这是“异化劳动”最直接的规定,由马克思从国民经济的基本事实即工人的贫困(或工人失去劳动产品)推出。工人创造了财富,结果却一无所有,只能靠最低工资勉强果腹,这时财富就成了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由工人生产,却反过来统治、压迫工人,并且工人生产的越多,这种异己力量就越大,越使工人受到压迫。马克思这样说:“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及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至工人非现实化到饿死的地步。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

在这里,马克思除了描述资本主义下劳动产品对人的异化,还提到了一般性的“劳动的对象化”。所谓“劳动的对象化”(或称“现实化”),指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行为将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凝结在劳动产品当中,或者说,劳动把人的体力和智力由隐藏的潜力变为了现实,成为了人面前的对象。此时,劳动产品就是“被对象化的劳动”或“被现实化的劳动”。如果劳动产品被劳动者占有,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通过自己创造的产品确认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从而得到“自我确证”(或者说在劳动成果面前找到了存在感),他的劳动行为便得到了肯定(收获);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产品被从劳动者手中剥夺,劳动者在劳动行为结束后不能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结合,从而也无法在劳动产品(即自己劳动的对象化)中确认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从而无法实现“自我确证”,他的劳动行为便受到了否定(剥削)。后者也就是“异化”状态。可见,“异化劳动”是“对象化劳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种特殊形式。
(图:对象化、异化与自我确证)

2.劳动者同劳动本身相异化。这是“异化劳动”最基本的规定,是由马克思从劳动产品的异化返溯而来的。在1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如果工人不是在生产行为本身中使自身异化,那么工人怎么会同自己活动的产品像同某种异己的东西那样相对立呢?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因此,劳动产品对人的异化只能是结果,劳动行为本身已经被异化了才是原因;劳动对象的异化不过是劳动本身异化的总结和表现;工人的劳动产品属于资本家,不过是因为工人的劳动本身已经属于资本家,而不再属于工人。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而,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一种手段。劳动的异化性质明显地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它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那样逃避劳动。”其结果,“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设定了一个劳动的应然状态(理想状态),即劳动是人们主动的创造性活动(而非被动的),是发挥自己才能和个性的活动(而非压抑和抹杀),是将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对象化从而确证自己的活动(而非否定自己)。与这个应然状态相比,资本主义之下的工人劳动就是异化的。与1相比,劳动本身的异化实际上是第一规定,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而劳动产品的异化虽然最直接,却只是第二规定。而结合这两个规定,又可以推出第三和第四各规定,即类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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