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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陷阱

2020-1-20 23:3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850| 评论: 0|原作者: 左大培|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西方国家向我们鼓吹的“溶入国际社会”,其实是要建立一个由它们统治世界的新殖民主义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对于我们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现在去搞什么“溶入国际社会”,就只能是损害民族利益,把我们的国家引向灾难的深渊。

第六节  “溶入国际社会”?

  在本节中,我们不得不超越一点经济的范围,谈一谈纯粹国际政治领域的问题。本节仅仅以西方国家对南斯拉夫的干预为例,说明“溶入国际社会”口号对我们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有害。

  2001年6月29日,南斯拉夫政府将前总统米洛舍维奇交给了海牙国际战争罪行法庭,该法庭紧接着就于7月3日上演了一出审讯米洛舍维奇的丑剧。英勇地单独抵抗了北约侵略的小小的南斯拉夫终于完全屈服了。这不仅是南斯拉夫的国耻,也是一切维护本国独立和主权的发展中国家的国耻。造成这种耻辱的,当然有南斯拉夫自己内部的卖国贼;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西方国家制造所谓“溶入国际社会”的骗局,一步一步把南斯拉夫拖入了分裂和崩溃的深渊。

颠倒黑白的非法审讯

  略微审视一下海牙的那个国际战争罪行法庭对米洛舍维奇所犯罪行的指控,还有一点公平观念的人就都会发现,这些指控全都适用于美国及其北约盟国的领导人,适用于他们指挥轰炸南斯拉夫和派兵进驻科索沃时所犯下的罪行。下边我们转述海牙战争罪行法庭指控的米洛舍维奇所犯罪行,然后在括弧中列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所犯下的罪行以作为对比:

  ——“策划、煽动、命令、从事或唆使别人进行针对”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人的“恐怖和暴力活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策划、煽动、命令、从事或唆使”科索沃的阿族分离主义游击队“进行针对”南斯拉夫塞尔维亚人的“恐怖和暴力活动”);

  ——“怂恿或支持”南斯拉夫武装力量采取打击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人的行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1999年“怂恿或支持”了北约空军采取打击南斯拉夫塞尔维亚人的行动);

  ——“采取针对科索沃阿族人的行动,目的是将”科索沃阿族人“从科索沃清除出去”(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指挥北约军队采取的行动实际上是针对科索沃的塞尔维亚族人的,目的是将科索沃的塞尔维亚族人“从科索沃清除出去”);

  ——其行动“造成大约74万科索沃阿族人被迫流落他乡”(西方报刊都承认,北约军队占领科索沃之后,17万科索沃的塞尔维亚人流落他乡。这只能被看成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指挥北约军队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

  ——“怂恿或支持”南斯拉夫武装力量“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枪杀数以百计的科索沃阿族百姓。(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不但“怂恿或支持”科索沃的阿族分离主义游击队在从1999年到现在的两年中“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枪杀了数以百计的科索沃塞尔维亚族百姓,而且直接指挥北约空军“以一种广泛的或有计划有步骤的形式”屠杀南斯拉夫人民,包括在轰炸塞尔维亚的电视台时杀害了几十名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值得笔者引以为自豪的是,笔者立即就于1999年4月27日只身亲赴美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处,抗议北约的这一惨无人道的暴行。本文中对美国和北约的许多指控,笔者当时都曾向美方指出过。)

  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对照就可以说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至少也不比米洛舍维奇的小。但是他们与米洛舍维奇有一个原则性的区别:米洛舍维奇即使真犯下了上述罪行,他也是作为一国的领导而在国际公认的本国领土上行使政府的职权;而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却是在侵略另一个主权国家时犯下上述战争罪行的。海牙前南战争罪行国际法庭如果真想主持正义的话,它应当首先审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它现在审讯米洛舍维奇是纯粹的颠倒黑白。它的所作所为证明了米洛舍维奇在这个法庭审讯时所说的话是完全正确的:设立这个所谓的国际法庭就是“作为北约在南斯拉夫犯下的罪行的一个借口”,它本身就是北约的领导人们将其侵略行为合法化的一个阴谋。

  其实,海牙的这个国际法庭作这样的审判本身就是非法的:它对米洛舍维奇的审判本身就是破坏南斯拉夫的主权,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它的审判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违反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的法庭作出裁决时要依据通过民主立法程序编为法典的法律,而海牙的这个国际战争罪行法庭的刑罚条例并没有编撰成这样的法典。这样的一个无法无天、非法地自行其是的法庭进行如此颠倒黑白的审判是毫不奇怪的。

强权制造公理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蓄意要把这个海牙战争罪行国际法庭打扮成它们编造的“国际社会”的代表,把它说成是这个“国际社会”的司法机构。为了诱使其它国家落入其“溶入国际社会”的圈套,它们制造了一系列神话,宣传它们自己编造的这个“国际社会”是如何公正。1999年它们对南斯拉夫进行狂轰滥炸,这次又要“国际公审”米洛舍维奇,理由就是米洛舍维奇“剥夺了阿尔巴尼亚人的民族自决权”、“搞种族灭绝的大屠杀”。它们还有鼻子有眼地说,在米洛舍维奇领导下的南斯拉夫军队把科索沃某某村子中的100多名阿尔巴尼亚族男子统统杀死。似乎这样一来,北约轰炸南斯拉夫、屠杀大批南斯拉夫平民、审讯人家的总统,就统统都师出有名了。

  其实,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编造的这一套神话,只能欺骗没有任何国际知识的傻瓜。美国人什么时候在国际上主持过正义、维护过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土耳其境内的库尔德少数民族问题与南斯拉夫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族问题具有完全一样的性质:米洛舍维奇取消了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的自治权,而土耳其则根本就不准库尔德人自治;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人举行了武装暴动以争取独立,而库尔德工人党则进行了反对土耳其的长期武装斗争来夺取独立;米洛舍维奇毫不客气地镇压了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的暴动,土耳其政府也不遗余力地镇压库尔德工人党的武装力量。但是,美国政府却对这二者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政策:它带领北约各国野蛮地侵略南斯拉夫,理由是要“保护”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另一方面却支持土耳其政府镇压库尔德工人党游击队,美国中央情报局甚至直接插手帮助土耳其政府于1999年2月捕获了库尔德工人党游击队的领袖奥贾兰。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南斯拉夫是美国的老对手俄罗斯的盟友,而土耳其却是美国对付俄罗斯的北约南方据点。

  美国制造的这个“国际社会”要以“国际法庭”审判米洛舍维奇,理由是他“搞种族灭绝的大屠杀”。恰恰是以这种理由所作的审判,暴露出这个“国际法庭”的十足虚伪。且不说指责米洛舍维奇指挥屠杀平民是否合乎事实,即使真有这种屠杀的话,那在二次大战后也是美国及其盟国带的头。现在连美国人也承认,它的军队在越南战争中犯下过许多起这样的屠杀平民的种族灭绝勾当。可是,那个道貌岸然的“国际法庭”可曾为此审判过一个美国人?它从来也没有胆量为此指责过美国总统,更不要说审判美国总统了!

  1982年美国支持的以色列在沙龙指挥下侵入黎巴嫩南部,以军纵容“南黎巴嫩军”在夏蒂拉巴勒斯坦难民营进行种族灭绝式的大屠杀,成百上千的巴勒斯坦平民男子被斩草除根式地杀害。沙龙因此而被人称为“屠夫”。但是,从那时以来,20年已经过去,谁曾听到西方的“国际社会”出来为巴勒斯坦人伸张过正义?那个“国际法庭”也从来没有为此审判过谁,甚至没有为此指控过谁。在大屠杀的时候指挥以色列军队的沙龙,不仅又当上了以色列总理,而且还被美国和西方国家捧为上宾。那个“国际法庭”对他连个屁都不敢放,更不要说指控他、审讯他了。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以色列不仅是美国的盟友,而且是美国在中东最重要的战略据点。

  我们当然更不能指望海牙的战争罪行国际法庭去审判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领导人1999年侵略南斯拉夫时所犯下的战争罪行了。在这个假装正经的法庭的法官们看来,北约不仅是他们的主子,而且是他们能行使法官权力的靠山:没有美国对南斯拉夫施加经济压力,南斯拉夫是不可能交出米洛舍维奇的。而美国的这种作法本身就是违反国际法的:联合国的文件中曾经明文禁止一国利用各种措施迫使另一国放弃行使其主权。这就是说,海牙国际法庭的这个审判本身就是以非法的行为为基础的。

  而美国之所以用这种非法行为来支持海牙国际法庭,不过是为了制造海牙法庭的判决以支持它自己的强权而已。在西方人所说的这个“国际社会”中,虚伪的国际法庭上横行的“公理”不过是美帝国主义的强权这样制造出来的产物。

  说这样的“国际社会”中会有什么公平,那是百分之百的欺骗。一个第三世界国家要想在这样的“国际社会”中得到什么公正的对待,那是地地道道的白日作梦。第三世界国家溶入这样的“国际社会”,只能是自取其辱,自找倒霉。

  南斯拉夫就是曾经由共产党执政的前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试图溶入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的一个。远在其它东欧国家向西方开放之前,它于20世纪60年代就与西方国家建立了密切的经济政治关系。可是现在南斯拉夫也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中境况最惨的一个:国家分崩离析,饱受战争创伤,经济完全崩溃,人民生活一落千丈。溶入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给人民带来的只是灾难。

  实际上,西方的那个“国际社会”只是西方的政客和金融寡头们编造的神话。细心的人应当问一问,这个“国际社会”在什么地方?在联合国吗?美国自己就不愿意“溶入”联合国去,动不动就向联合国叫板,拒不缴纳联合国的会费,还不时发出退出联合国的狂言。而正是那些要“溶入国际社会”的人心里最清楚,没了美国,他们的“国际社会”就不成其为国际社会。

  这个“国际社会”是那一套国际协定吗?美国自己就带头不参加这些协定。美国至今不参加有关人权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不签署有关禁止使用地雷的国际公约,甚至在不久前还退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协议。那些国际协定还怎么成其为“国际社会”呢?

  那个“国际社会”是美国、西欧和日本的联合战线吗?西欧人倒想构成这样一个“国际社会”,可惜美国和日本都不买账。西欧人逼美国和日本废除死刑,美国和日本就是不干,就是一例。

  那么,就是这个审讯米洛舍维奇的“国际战争罪行法庭”,是不是多少有点“国际社会”的味道呢?说这话的人别忘了,美国自己就不服从这个法庭的管辖,不准将美国公民交给这个法庭审判。这就是说,美国不准国际法庭审判它的人,却操纵国际法庭审判别国的人。在这一点上,美国不仅是典型的双重标准,而且自己就破坏了那个所谓的“国际社会”。它的所作所为,都是要作凌架于世界各国之上的太上皇,还要把这种关系称作什么“国际社会”!

  美国1999年在处死两名德国人时违反了国际惯例,但是它对国际法院关于最后一分钟延缓执行的规定置之不理。华盛顿还愤怒地指责国际法院:在荷兰的一个法院凭什么指手划脚地干涉美国政府的事物?但是就是这个美国却又极力要荷兰的这种法院去作南斯拉夫的太上皇。简而言之,美国要通过海牙的法院取消别国的主权,却不允许这同一个法院触动它自己主权的一丝一毫。难怪美国的《新闻周刊》都说,“美国对国际协议表现出强烈反对,反映出美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霸权国家”,它要由美国来决定这个世界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美国就是要这样用强权制造出为它服务的“公理”。

南斯拉夫的教训

  南斯拉夫近30年的历史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30年前在铁托领导下的南斯拉夫,曾经是一个经济繁荣的欣欣向荣的国家。是西方人灌输的那一套,特别是“溶入国际社会”的宣传和挑拨离间、西方人出的坏主意、西方人的经济引诱加侵略毁灭了南斯拉夫,把南斯拉夫变成了战火连天的人间地狱。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南斯拉夫人民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第一个教训就是必须有强大的国防。如果南斯拉夫的国防力量再强大些,能够足够有效地防止北约的空袭并给北约造成足够的人员伤亡,南斯拉夫就可以不向北约1999年的空袭屈服,科索沃也可以不从南斯拉夫分离出去,南斯拉夫的状况会比今日好得多。世界历史从来都是强者的历史,不能用武力抵抗外国的国家只能任人宰割。

  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说南斯拉夫作的不够。相对于美国和北约,南斯拉夫太小了,又处在欧洲那样一个完全被北约国家近距离包围的状态,附近也没有肯真正支持它的国家,它确实无法顶住北约的侵略和进攻。但是我们中国的土地面积比美国大,也比整个欧盟还大,人口占世界的5分之一。我们这样一个国家没有自己足够强大的独立的国防,那就只能怪我们自己不想保卫自己。其实现在整个北约的斗志都极差:你只要象在黎巴嫩和索马里那样让一个北约国家死上几十个士兵,他们就会赶快从你的国家撤出,卷铺盖滚蛋。我们的国防力量达到这样的水平是很容易的。我们能够也必须将自己的国防力量提升到这种水平,让任何敢于侵犯我们的国家都一定付出足够的血的代价。

  南斯拉夫给我们提供的第二个教训,就是一定不能再在经济上依赖西方。包括南斯拉夫在内的整个东欧国家的共同毛病,就是一直想在经济上依赖西方,得到西方的援助;这次南斯拉夫政府把米洛舍维奇出卖给西方,就是为了换取西方区区13亿美元的“援助”——而且这种“援助”其实只是有借有还的政策性贷款,并不是真正的无偿资助。

  其实30年来苏联和东欧国家就一直在作着从西方得到经济援助的美梦。它们竞相从西方国家借债;商业性的贷款借不到,就乞求西方国家政府给予施舍。在这方面南斯拉夫本来是走在前头的:它在共产党执政的东欧国家中首先接受了西方的贷款和“经济援助”,并且最早大力开展对西方国家的贸易,使自己深深地“溶入”了西方的国际分工结构中。这样一种经济结构,使南斯拉夫特别容易由于西方国家的“制裁”而陷入经济上的灾难。而美国和西方国家正是以“经济援助”为诱饵和战略武器,将南斯拉夫和其它东欧国家一步一步引上绝路,也引向了经济上的灾难。

  在向西方国家以及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乞求贷款和援助时,许多国家常常以为这种“经济援助”对自己是多大的好事。但是事后看来,西方的这些“经济援助”就是在经济上对受援国造成的也多半是净损失。西方的援助,包括美国人操纵的那几个国际机构的贷款和援助,通常都附加了苛刻的条件,只有接受了这些条件才能得到这些“经济援助”。而这些条件有的本身就会给受援国带来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它的也往往造成受援国剧烈的政治动荡和分裂,而这种动荡和分裂光在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就远远超过了西方“援助”的数额。这正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所不断发生的事。

  这里有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为了得到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几百亿美元贷款,同意不对外出售自己生产的武器。当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出售国,每年出口武器的收益都在100亿美元以上。俄罗斯的大部分武器都可以达到美国的水平,而价格远比美国便宜。如果俄罗斯尽量出口武器的话,一年也可以得到50-1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这样出口到90年代末,所得收入就可以超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而这种出口还保存以致发展了俄罗斯自己的最有竞争力的工业,在经济上的好处远远大于那条件苛刻的贷款。

  南斯拉夫提供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就是千万不要听信西方人的宣传和西方政府的建议,包括不要听信西方人称赞你“改革”的好话。这种建议和好话都是骗人的诱饵,引着你一步步向着西方政府设定的圈套中走,其目的就是毁灭共产党执过政的国家,以便消除西方政府奴役世界的对手。

  在苏联解体前,西方政府确实愿意从经济甚至外交上帮助南斯拉夫,但那是为了拉到一个对抗苏联的强硬盟友。苏联一开始陷入混乱,西方国家立刻就改变了对南斯拉夫的腔调,指责已经去世的铁托“独裁”,要南斯拉夫实行“多党制民主”和“民族自决”。对前苏联和南斯拉夫这样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多党制使极端民族主义的政党和政客极容易取得群众,而西方人鼓吹“民族自决”更是要煽动各民族之间的仇恨和分离情绪,以便瓦解统一的苏联和南斯拉夫。再加上西方国家政府利用“经济援助”而玩弄的战略,就导致了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各民族争相成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克罗地亚和波黑都从旧南斯拉夫分裂了出去。

  但是,象任何制造混乱的人一样,西方利用“支持民族自决”而在南斯拉夫制造的分裂和混乱使西方国家立刻自食其果:“民族自决”的口号也鼓励了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他们要支持居住在克罗地亚和波黑的塞尔维亚人从这些小国中再分裂出来,以便成立一个大塞尔维亚。这就导致了血腥的克罗地亚和波黑内战。其实,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的主张本来是完全合乎西方人鼓吹的“民族自决”原则的。无论克罗地亚和波黑内战的责任在哪个民族,最终的罪魁祸首都只能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他们在东欧国家煽动“民族自决”和民族仇恨,才引发了南斯拉夫的内战。

  在成千上万的人包括平民死于内战之后,西方各国政府怕南斯拉夫的战争破坏欧洲的和平,才极力要把南斯拉夫内战平息下来。但是它们不思反悔自己的罪过,却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塞尔维亚人。它们对塞尔维亚人的打击鼓励了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举行武装暴动,引发了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而西方国家在这场战争中偏袒阿族武装侵略南斯拉夫的行为,又鼓励了马其顿的阿尔巴尼亚分离主义分子挑起马其顿内战,造成了2001年夏天的马其顿战争危机。10年南斯拉夫内战的血腥历史,就是这样一部西方国家借口“民族自决”挑拨民族仇恨和战争的历史。只要西方政府还力图主宰东欧的政治,那些国家的人民就永无安宁之日。

  现在,西方国家政府也知道再煽动“民族自决”已经对自己不利,转而大叫要“反对民族主义”、“维护人权”、“审判战争罪犯”。但是它们现在的所作所为,不过是20年前铁托在世时所作事情的翻版。铁托当时用“独裁”的铁腕所打击的,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那些发动了南斯拉夫内战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据说波黑内战双方的首领——穆族的伊泽特贝戈维奇和塞族的卡拉季奇,当年都属于铁托打击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之列。对米洛舍维奇近年这样强烈的民族情绪,铁托也一定不会容忍。

  西方的媒体恶毒地指责铁托当年关押了几千人。而经过了10年血腥的南斯拉夫内战之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铁托作的何等正确!抓起几千个挑动民族仇恨的人,不是比在内战中死去几万几十万人要好得多吗?西方人以所谓“国际战犯法庭”所作的,只是继续他们所谩骂的“独裁者”铁托镇压“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的事业。但他们远远不如铁托的是:铁托是公平的,他本人是克罗地亚人,但是他一视同仁地打击一切民族主义分子,不管他是塞尔维亚人还是克罗地亚人。而西方人却把一切责任都推到塞尔维亚人头上,其背后的动机并不真是为了平息民族冲突,而是为了消灭俄罗斯在东欧的最后一个盟友。

  经过了10年的战乱,历史又回到了原地:从铁托的“打击民族主义分子”,到西方人煽动“民族自决”,到西方人自己来“反对民族主义”。真正的差别是现在西方人在主宰前南斯拉夫的命运,而血腥的内战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从这里可以得出的真正教训是:西方的政客和媒体是短视和善变的,它们朝三暮四,今天叫你往东,明天又会叫你往西。唯一不变的只是,它们叫你作的任何事情,都必须合乎它们自己的眼前利益。它们对我们宣传和建议的东西,往往是损害我们这些非西方国家的人民的利益的。听西方人的指挥,溶入这样的“国际社会”,只会给我们带来灾难。南斯拉夫的例子就很清楚:本来就应当一直坚持铁托的路线,不听西方人说三道四。那样就可以使许多人免于在战争中死去。正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在2001年6月底塞尔维亚和马其顿的群众示威中,才出现了愤怒的群众暴打西方记者的现象。

  最带悲剧性的是米洛舍维奇本人的遭遇:据说在80年代末南斯拉夫反通货膨胀的时候,他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的支持,被视为经济改革的代表。而今天,正是当年用好话来捧他的西方人,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机构,用种种手段把他送进了监狱。西方人就是这样玩弄那些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家,把他们当成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

  对于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家来说,这已经成了一个规律:谁得到了西方人的高度评价,谁就快要在政治上完蛋了。诸如戈尔巴乔夫之类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不是很快就下了台,甚至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吗?谁爱听西方国家政府的好话和“建议”,谁总想被他们称作“改革者”,谁就难逃很快下台的命运;如果他还不想完全出卖自己的国家,他还难免最后被当初称赞他“改革”的西方国家送进监狱!那些一心想“溶入”西方的“国际社会”的政治家,其实都是在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

  西方国家向我们鼓吹的“溶入国际社会”,其实是要建立一个由它们统治世界的新殖民主义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对于我们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现在去搞什么“溶入国际社会”,就只能是损害民族利益,把我们的国家引向灾难的深渊。向我们宣传“溶入国际社会”的人,不是糊涂透顶,就是想为了他自己而出卖我们的国家。

第七节  曲解历史的“对外开放”神话

  近年来国内流行着一种“对外开放”的神话,它以“吸取历史教训”为幌子而曲解历史。这个“对外开放”的神话其实是为“服从西方的全球化”作铺垫的,所以我们有在本章揭穿这种神话之必要。

  这种神话利用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西欧各国在18世纪到19世纪之间迅速地富强起来,而中国则在这个期间逐渐地相对衰落下去,到1840年鸦片战争时已经沦为一个落后国家。神话的编造者们宣传说,中国在这个期间之所以变得落后了,其原因就在于中国“闭关锁国”、“对外不开放”;这种“闭关锁国”的政策妨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中国国力的相对衰弱。

  仅仅从中国本身的历史看,这个神话似乎很有道理: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政府确实有一种“闭关锁国”的倾向,主要表现在当时中国的清朝政府不准西方教会在中国传教、不准外国商人在华办企业,特别是对西方与中国的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措施,如只开放广州一地进行对外贸易,外国船只不准进入中国港口,中国人与外国商人从事的贸易必须经过官方特许的商人(“洋行”),对外国人在中国可以前去和居住的地方加以严格限制,等等。

  “对外开放”神话的宣传家们抓住了这一点事实大作文章,说中国的衰落就是因为中国不让外国人自由进入中国、不开放自由的对外贸易。似乎只要实行“对外开放”,让外国人自由地进入中国经商,让对外贸易自由化,中国就能避过那一段落后挨打的屈辱历史。

  我们早就可以在西方的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分子那里听到这个对外开放的神话。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殖民主义者就一直在编造这种地地道道的谎言。可惜的是它今日竟如此之深地渗入了某些中国人的意识。而只有对近代的历史、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相信这种神话。

  “对外开放”本身真的能造就一个发达的现代化经济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近代史都作出了否定的回答。

  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发现了绕过非洲好望角到达印度的新航路之后,西方各国的商人们就来到了印度。可以说,从那以后印度次大陆就是“对外开放”的,西方人可以自由地进入印度次大陆经商,次大陆方面不能不让它与西方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当时的印度次大陆没有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它也不可能实行这种政策,因为当时它正处于政治上的分裂状态,没有一个统一的本地政权。印度近一千年中最强大的一个王朝——莫卧儿王朝是在欧洲人到达印度之后的16世纪中叶才兴起的,而且它的统治也只限于印度次大陆的北半部。自16世纪初开始,西方人不仅可以在印度次大陆的南半部自由经商,而且甚至可以在那里自由地夺取政治上的统治权。从此就开始了一个西方各国的商人们争相抢占印度次大陆的过程。

  近代西方各国同东方国家的往来从来就不是单纯的贸易和经济关系。西方人同东方国家的贸易总是结合着他们对东方国家的政治征服和领土占领。

  印度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在16世纪的一百年中,葡萄牙在西方同印度次大陆的往来(包括领土征服)上占优势。为了夺取在印度的经济和政治霸权,新起的经济强国荷兰于1602年成立了东印度贸易公司,英国则在1600年就建立了自己的东印度贸易公司,它们分别垄断了本国对印度的贸易,并且争相在印度建立并扩大殖民地。后来法国也曾经仿效英国和荷兰的作法,力图在印度扩张自己的势力。西方国家的这些“东印度贸易公司”从来就不是什么单纯的贸易组织,而是将贸易和武装侵略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海盗式集团。

  在17和18世纪,欧洲国家与印度的贸易飞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印度日益陷入欧洲国家的控制之下,一块又一块的领土、一个又一个的当地土邦变成了西欧国家的“东印度贸易公司”的领地,也就是西欧君主的领地。到18世纪中叶,英国在印度打败了法国,赶走了它在印度次大陆上的所有欧洲竞争对手,并且靠着军事上的胜利实际上取代了莫卧儿王朝在印度北部的统治。而到19世纪,英王政府正式接管了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权,将印度变成了英王的殖民地。

  到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独立为止的450年中,印度是对西方国家完全开放的。它完全被卷入了与西方的经济和政治联系之中,用时下的流行术语说,是完全“溶入国际社会”了。可是这种“开放”给印度带来的,是印度变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而历史学家们都公认,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给印度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它摧毁了印度传统的手工业,使印度农民陷入极端贫困的状态,把印度变成了英国工业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

  印度尼西亚自16世纪以来的历史,与印度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用贸易结合军事手段一步步征服了印度尼西亚的是荷兰,而不是英国。

  无论西方殖民主义者以何种借口为他们对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殖民统治辩护,一个绝对无法辩驳的事实是:一直到20世纪中期这两个国家独立时为止,它们都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在经济上极端落后和虚弱,经济上的不发达程度甚至与中国相比也没有什么重大差别。而在政治上,它们更是任由西方人宰割的殖民地,连中国都不如。

  退一万步说,即使不谈变为殖民地的可能性,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历史经验也足以说明:“对外开放”,将对外贸易自由化,让外国人自由地往来经商,并不能使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免于贫穷和落后。

  由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教训看,清政府在17-18世纪那样严厉地管制外国商人实在是很有必要。如果不对这些实为武装强盗的西方商人严加限制,恐怕中国早就被西方的商人兼强盗们一块一块分割了出去(澳门就是一例),大片的中国领土甚至整个中国早就变成了西方国家的殖民地了。

  “对外开放”神话的信徒们会辩解说,“对外开放”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仅有“对外开放”可能不会使一国的经济现代化;但是“对外开放”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外开放”就不能变成第一流的经济强国。

  如果我们把“对外开放”理解为实行自由贸易、让外国人自由往来经商的话,那么英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就恰恰与对外开放的神话相反。

  将手工制造业转变为用机器的生产的近代“产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英国是全世界第一个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但是在产业革命完成之前,英国又是一个典型的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本书第七章已经指出,当英国的棉纺织业还落后于别的国家时,它禁止英国人穿着任何用外国衣料制成的衣着,甚至绝对禁止进口外国的棉织品;一直到18世纪初,英国政府还曾经完全禁止印度的丝织品和印花布的进口;就是到了19世纪初,英国的进口关税率也还在30%以上。

  至于外国的商人和商船进入英国经商的自由,也在英国受到了很大限制。例如英国17世纪中期颁布的航海条例规定,非经英国政府许可,外国商人不得与英国殖民地通商;必须用英国的船只运输英国从其殖民进口的商品;欧洲货物必须用英国船只或原商品出产国的船只方准运入英国港口和殖民地。为了贯彻其航海条例,英国不惜与当时的海上第一强国荷兰进行了3次战争,直到荷兰承认了航海条例并从印度退出为止。

  这样看来,就是英国也并不是一个很“对外开放”的国家,它对外国商人和对外贸易也有很强的限制。至于18世纪以前的英国和中国到底那个“开放程度”更大一些,这当然还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英国的兴盛决不是因为它“对外开放”,中国的衰弱也不是因为对外不开放。

  英国的例子在欧美国家中具有典型性。我们在第七章中已经说明,其实西方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靠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达到经济上富强的地位的。

  那么,西方各国特别是英国近代的富强到底有没有对外经济关系上的原因?回答是:当然有。但是,这些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并不是因为它实行了“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而是因为它在一个许多国家争夺霸权的环境中,依靠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政府力量有意识地培植并发展本国的工商业以增强国力,其目的是为了对外夺取政治、经济、军事以致领土上的霸权。

  我们不要忘记,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是与地理距离成反比的,在产业革命以前的技术条件下尤其是如此。整个欧洲的面积与中国不相上下,而英国的面积不过24万多平方公里,只不过比我国的广西稍微大一点。欧洲内部也没有什么严重妨碍交通的地理障碍。这就使欧洲内部在中世纪就发展起了密切的贸易往来,就象在秦始皇以前中国东部地区各诸侯国间就有了密切的贸易往来一样。而在外部,欧洲与中东、北非合成一个贸易圈,它外面基本上被大洋、沙漠和北方的荒原包围,直到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为止,它与外界都极少有贸易往来(“丝绸之路”是例外之一)。

  而在相当于欧洲的整个中世纪的时期中,中国都自己构成了一个独立的贸易圈;不过中国周围的某些近邻国家也可以算在这个东亚贸易圈之内。从秦以来,这个贸易圈的中心和主要部分——中国就形成了一个政治上统一的国家,而欧洲贸易圈的政治统一(或政治“一体化”)一直就没有实现过,只是近年由于欧盟的发展才显露出初步的苗头。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欧洲贸易圈在1500年中一直处于不断的政治纷争甚至战乱之中,其局势酷似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而在15世纪“地理大发现”的前夕,西欧形成的几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使各国之间争夺领土和霸权的斗争更趋激化。英国的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社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

  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和各国争霸所运用的战争机构以使用刀剑的武器技术为基础,这种战争机构的经济支柱只能是农耕经济,争霸中的实力取决于“耕战”政策的成效。以后两千年中国虽然经过多次战乱,战争机构的这个基本格局没有根本的改变。与此相联系的是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忽视工业的经济政策,使用机器更是被看成是于国无益的“奇技淫巧”。

  而在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各国的争霸斗争中,战争手段越来越变得以现代火器为主,欧洲的地理形势也使海军和海运对西欧国家的强盛日益重要。在这种环境中,一国在夺取霸权斗争中的实力取决于它持有的金银等贵金属,有了这些贵金属就可以随时向有贸易关系的中立国购买军队需要的武器、船只以致食物。而要增加本国持有的贵金属,就必须发展工商业。正是这种极力促进本国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导致了鼓励发展机器生产的政策,促进了近代英国的产业革命。

  为了提高本国工商业中的生产和经营技术,英国在16世纪收容尼德兰、法国和德国受迫害的新教徒,从而得到了大批的手工业工人和富有的商人;更重要的是,英国运用现代的专利法保护和鼓励本国人发明和采用新技术,并把工业生产技术和技术工人看成是本国最宝贵的财富——直到19世纪中期,英国还不准本国的技术工人自由移居外国。

  这样看来,英国近代工商业之所以发达,之所以首先实现了工业化,除了因为英国在群雄争霸中处于岛国的有利地理条件之外,还因为英国大力促进本国工商业发展、特别是促进工商业的技术进步,因为英国在这个基础上采取了对外实行经济以致领土扩张的积极进取的政策,这种对外扩张的政策一直发展为近代的殖民主义政策。在这个意义上,英国的富强并不来源于“对外开放”,它的贸易保护主义其实也是一种对外很封闭的政策。问题的关键在于英国的保护主义不是单纯为了将自己与外国隔离开来,而首先是为了发展使用先进技术的工商业。

  将英国与中国古代晚期作比较,就知道不能以开放不开放来论中国与英国的不同。如果说这两个国家有什么明显不同,那倒是在于中国从来就没有过向海外殖民的概念。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过征服海外殖民地的打算,也就没有采取过这样的行动。

  另一个明显的差别在于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过夺取海上贸易霸权的意图。其实中国自宋代以后发展起了很频繁的对东亚、特别是对东南亚的海上贸易,中国东南沿海的许多城市由此而繁荣兴盛。当时广东的广州和福建的泉州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只是在相当于地理大发现时期的明中叶之后,西方殖民主义者以武力作后盾的商队强占了对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贸易,中国商人才丧失了在对东亚贸易中的优势地位,而中国东南沿海的那些商业城市因此而衰落。由此得出的教训只能是:由于中国不想以政府的武力支持抢夺海外市场,中国才落后了!

  中国古代末期和近代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想发展现代的科技和现代的企业。直到鸦片战争之后,满清政府还对开办以现代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横加限制。在甲午战争失败以前,清政府规定开办以现代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要政府特别批准,原因是怕外国人进入中国开办企业,这大大限制了中国民间现代技术企业的发展。清政府还长期不准修筑铁路,理由是这会造成挑夫之类的人失业,有利于侵入的外国军队运兵,等等。这与英国鼓励发明和使用现代科学技术形成了最明显的对照。

  西方强盛的真正经验也就是中国衰落的真正教训。这个经验教训只能是:在16世纪以后的世界上,一国能否取得经济上的发展和国际上的强国地位,取决于它能否发展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武装本国的工业和军队,能否以政府的组织和保护来大力促进本国的工商业,能否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的手段进行货真价实的对外斗争(欧美国家的这种对外斗争其实是对外扩张)、至少也是对外保护本国公民的产业,以便通过富国强兵而夺取世界霸权。

  根据这种经验教训,绝不能把中国近代的衰落和虚弱简单地归咎于“对外不开放”,而应当归咎于中国从来就没有保护和发展工商业的传统,归咎于中国没有向海外进取和争霸的意识,没有靠发展和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增强经济和军事上的国力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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