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管制 ——文人“公知”的天花乱坠:“政府不干什么比干什么更重要”(南方周末:“索马里:民众生活不太坏”)、“一个社会发育完善的国家,即使没有政府,也能运转良好”、”有没有政府,其实没有太大关系。一个县有点警察维持一下社会治安就可以了。如果地方自治有规模,连警察都可以省了。2013.9.4.”(人大张鸣)“不要让政府承担太多的责任”、“要像戒毒一样戒除管制”(张维迎)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实践证明:那些一贯鼓吹”市场万能“、“政府不干什么比干什么更重要”、“一个社会发育完善的国家,即使没有政府,也能运转良好”、”有没有政府,其实没有太大关系”、“连警察都可以省了”、“要像戒毒一样戒除管制”的文人“公知”如今义愤填膺一边倒地指责上海政府管制监管不力导致大规模人群踩踏死亡事故,却没有一个站出来说,上海外滩的踩踏事故是政府管制过多造成的,更不用说义正词严宣布“不畏浮云遮望眼”、“宁要有踩踏的自由,不要无踩踏的专制”、“踩踏事故证明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戒得还不彻底”、“踩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通过深化踩踏去解决”了……这些事实本身就说明了一切。 (文人“公知”永远不会认错——不管制,就大骂“独裁政府漠视人命不管人民死活”;管制,就大骂“专职独裁破坏自由”。美国发生911,他们如丧考妣,大声疾呼“今夜,我们都是纽约人”;上海发生外滩踩踏,就不肯出来号召“今夜,我们都是上海人”了——虽然同时又义愤填膺大骂要求追究上哈外滩踩踏事故真正责任的人是“幸灾乐祸”。) 几十年以来上海政府年年实施外滩节假日晚间交通管制,从来没出过大规模踩踏事故。可见上海政府根本不是不知道如何控制人群流量密度。一切指手画脚引经据典用诸如纽约新年集会管控方式等外国实例来教训上海政府该如何管控人群的人纯粹是在班门弄斧。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不是上海政府“管理不善”,而是“放弃管理”,不是“不会管”,而是“不再管”——放弃交通管制,外滩地铁不封站,武警不参与外滩交通管制外滩全部开放,任人自由出入,只派了几百警察对几十万人实施“监督疏导”。不怕不会管,只怕不肯管。一旦决策不管,一切管控经验、管控实力立刻无用武之地——前苏联一旦决策解体,全部核武器、全部军事实力、军事经验都付诸流水,毫无用武之地。 为什么上海政府不早不晚偏偏在2014年决定放弃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滩新年晚间交通管制?别的不知道,只知道2014年发生的足以左右上海政府决策的大事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废除事前监管”。至于取消外滩新年期间交通管制究竟是因为“马屁拍到马掌上”还是因为“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对那些死难者来说已没有意义。对一切还活着的中国人来说,无情的事实是:2014年出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废除事前监管”——就出现了2014年上海政府决定放弃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滩新年晚间交通管制——就出现了外滩2015年新年集会的“自发”、“民营”、“普世价值自由化”——就出现了2014年上海外滩大规模踩踏事故。这一切难道是偶然的?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集会安全和踩踏本身,而在于揭示了两个客观规律: 第一,大规模流动的东西不管制即失控,失控即灾难。 经济活动说白了就是人流、物流、钱流、信息流这四大流。 人流失控——人踩人; 物流失控——物“踩”物; 钱流失控——钱“踩”钱; 信息流失控——信息“踩”信息。 “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等“普世价值”用于人流,就出现了人踩人的大灾难,用于物流、钱流(金融)、信息流呢?当然会出现物质灾难、金融灾难、信息灾难。一旦这四大灾难同时发生,那意味着什么?大动乱、大灾难。那时中国将何以自处?中国人将何以自处?那时死亡的人数就决不会仅仅以十位数计。上海外滩踩踏事故证明,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放弃政府监管而发生的灾难如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大家都看见了,重视了,吵吵嚷嚷要预防为主、未雨绸缪了。但在其他范围内因放弃监管而正悄悄酝酿中的大规模“踩踏事故”呢?人们也看见了吗?也知道预防为主、未雨绸缪吗?不但没有,而且正开足马力“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 第二,面临危机,只有强有力的权威才能领导人民摆脱灾难。而“普世价值”、“民营企业”、“绝对民主”产生不了权威——上海外滩踩踏事故中一切个人呐喊争辩能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大影响力?事实证明能制止危机的只有有组织的铁腕权威,只有政府权威。“民营企业家”不管多成功,永远也不可能建立权威——上海外滩踩踏这类事故往往是非政府主办的民间性的活动,如北京密云灯会踩踏事故,杭州西湖烟花大会烟花窜入看台烧伤百人,太原迎泽公园踩踏事件等等。能以一国之力或一个地区之力来举办一个特大型的活动、尽量避免出事的只有政府。“民营企业”连保障一次大型娱乐活动安全的权威都没有,何况保障国家要害利益的权威?何况领导人民摆脱危机所必须的权威?能领导人民群众克服危机的权威只能来自毛泽东的中国共产党。 对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当然需要追究责任、惩办责任人。但前提是必须解决以什么理论根据来判断是非。如果肯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等“普世价值”没错,那就意味着上海政府对取消外滩民间自发的迎新集会的管制没错,对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定性就只能是“取消行政审批不彻底”、“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还不彻底,解决办法就只能是“不畏浮云遮望眼”、“宁要有踩踏的自由,不要无踩踏的专制”、“踩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通过深化踩踏去解决”。如果定性上海政府“监管不力”、“对重大灾害事故管制不力”,那就意味着否定了“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绝对自由”、“绝对民主”、“绝对个人主义”等“普世价值”,肯定了“计划经济”等各项原则——二者必居其一。 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看,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是“普世价值”的产物。谁不遗余力鼓吹推行“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等“普世价值”,谁就是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真正罪魁祸首,就是杀死外滩踩踏事故死难者的真正凶手。不如此,就不能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谁都没错,谁都没罪。换句话说踩踏事故中的死难者是白死了。这后边的潜台词是什么?死了活该——既然谁都没错,谁都没罪,那死了的可不就是活该白白送死吗?要说冷酷无情幸灾乐祸,用肯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取消行政审批”、“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等“普世价值”制造出这样的结果、导致任何实际改变也搞不成的人才是真正的冷酷无情幸灾乐祸。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载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ping/2015/01/335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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