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方日报》
谁不公开财产谁就应该下台
邓小平当年说「谁反对改革,谁就下台」,这句话深入人心,成为鞭策官员改革的座右铭。但中国发展到今天,光喊改革已难以承载老百姓期望,今后谁不公开财产,谁就应该下台,从上到下,没有例外。广东日前宣布,在珠海横琴、广州南沙、韶关始兴等地进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个决定一经宣布,不但没有得到掌声,反而嘘声一片。老百姓对此翘首盼望已久,但却还停留在试点阶段,这让百姓对当局有何希望可言?官员财产公示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试点,湖南、安徽、新疆等地都有城市进行试点,但结果怎么样当局从没有一个合理交代,难怪今次广东试点,百姓一致认为又是一次忽悠。
官员财产公示是世界各国行之有效的廉政措施,也是人类政治科学发展的优秀成果,与姓资姓社无关,但中国却偏偏以所谓特色国情为借口,迟迟不推出这项制度性的防腐反腐措施,这又如何取信于民及显示反腐决心?
改革重心建立制度
当局一拖再拖,主要是顾忌目前官员大面积腐败,无论职务高低,不管中央基层,几乎个个都是硕鼠,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阻力太大,有项调查显示,几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受访官员表示反对,有些贪官甚至还荒唐到要求百姓先公布财产。另外,当局还担心实行这项制度政治风险太大,生怕官员的巨额财富会引发百姓的暴动,影响社会稳定与执政地位。
但问题是,目前民众对官员腐败已到了忍无可忍、让无再让的地步,如果当局一意孤行,坚拒百姓诉求,民间累积的怒火随时爆发,事实上这些年仇官杀官事件不断发生,已充分折射了百姓的愤怒。如果民怨的洪流决堤而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事实上,官员财产公示已不是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搞,早搞早主动,晚搞很被动。只有将这项制度建立起来,阳光行政才能真正成为可能,这其实也是中国当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心。当然,对这项关系到国本民心的制度,在实施时一定要慎重,既要有路线图、时间表,还要有配套措施。
当务之急,先要加强反洗钱措施,堵截官员向外转移财产,然后设定多个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管的廉政专户,在推行财产公示前,官员有两个月时间处理财产,他们可以将不符合收入的贪腐财产存入廉政专户,也可用于慈善事业,以达到财产与收入相符的标准。在实行财产公示制度后,凡被发现其财产与收入不符,或者将贪腐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的,在追究刑责时罪加一等。而国家廉政专户的资金,作为国家赔偿基金,定向补偿给那些近年来受到贪官打压的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