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共富”口号下对私营企业的劫掠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走向共同富裕,还不可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但薄熙来在重庆鼓动的,恰恰是在现阶段就兑现共同富裕。这实际上是一种超越初级阶段的极左口号。这个口号还有一个妙用,那就是用来证明劫掠私企老板财产的正当性。 记得我撰写的《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中有一段话受到了重庆市委党校一教授的强烈批评,被批评的核心内容,是我的报告把彭治民、李俊和陈明亮三位认定为重庆净资产最多的民营企业家。 我的研究报告认定彭治民先生是重庆最富有私营企业家,是站得住脚的,至少不是“妄说”。重庆公安局091-618专案组组长王智在重庆卫视2010年11月播出的《拍案说法》节目中说得很清楚:彭治民是重庆最大的地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产是46.7亿元,由于土地已经增值,彭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在100亿以上。彭的律师余晖告诉我:彭的财产被查封冻结时光现金就有6亿左右;彭治民案被冻结查封资产总值在100亿、净值在70亿左右;彭旗下还有一部分财产未被查封,现在其妻子和亲友掌握下。我综合判断,彭整个公司资产净资产按当年市值计算应该在84亿上下。这个数字高于胡润排行榜上重庆首富尹明善先生的68亿元。 从重庆“打黑”对私有企业的剥夺情况看,非上市房地产私企有钱、有地,打他们特实惠,这些企业和企业家倒下后社会影响面小,所以他们往往成为被打的首选。 重庆“打黑”变成重点针对私企的“黑打”,恶劣影响远远超出了重庆范围。诸恶劣影响中之最严重者,是加剧了私有资产向海外转移和私营企业家向海外的移民。 五、党的领导蜕变成了个人独裁 在重庆四年,薄氏在重庆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大搞个人恐怖独裁,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制度完全不足以制约其违法乱纪行为。重庆当地人也好,北京人、上海人也好,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是其妻子故意杀人的事实因偶然因素败露,薄氏的“司马昭之心”几乎肯定会变为现实,其结果必然是给国家稳定和执政党带来无穷祸患。 上述情况的出现,不小程度上是因为当事人的个人品德缺陷。领袖人物的个人品德和才干对社会和国家的治乱有着近乎决定性的影响。有学者将薄氏比拟为春秋时期晋国的卿大夫智瑶(亦名荀瑶),意指其长处不少但少德不仁,此说应该算比较中肯的评价。 但是,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看,薄氏和重庆事件,最主要地还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严重弊病造成的。一部宪法和几百部法律,其权威居然还抵不上薄氏一个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很简单:在现行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于地方党委,地方党委的权力又高度集中于党委书记。在这种体制下,党委书记及其领导下的公权力体系,是不是遵守宪法、法律,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宪法、法律,几乎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政治素质或为政道德。一个行政区域,如果任职的党委书记政治素质或为政道德较高,一般会实行开明专制,会比较尊重宪法、法律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反之,这个行政区域就会出现党委书记的个人专制,其能力愈强,个人专制程度就愈深、花样也愈多。 我们看到,薄氏在重庆任职的那几年,实际上实行的是薄氏个人的极权专制。 六、法制蒙受了浩劫 从已经披露的部分情况看,“打黑”不过是薄氏为条件成熟时在全中国实行个人恐怖独裁做的一次预演。 薄氏目无国法党纪、恣意妄为、指鹿为马、当面撒谎、睁着眼晴说瞎话的“能力”,在我亲历的中国过去50多年中前所未见,其践踏自由、生命和财产等公民基本人权的肆无忌惮程度,让几乎所有人心惊。我这次在重庆考察,从不同来源了解到人们对薄氏在重庆搞个人独裁的一些反映。 那里任何人只要敢批评他、顶撞他,轻则劳教,重则受刑事追究,罪名随意安放,证据怎么方便怎么找,因为公安的整个领导层差不多都是他的家奴。黎强数以十亿计财产被充公,判重刑,主要就是说了一句顶撞薄氏的话。 那里按人口比例自上而下下达劳教指标、刑拘指标、定罪判刑指标。一个区一年要侦办3个还是5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要劳教200人还是250人,要刑拘判刑几百人,都有事先下达的刚行指标。 那里号称“零上访”,但冤假错案成堆的地方何以能“零上访”?真正的秘密在于,当地公权力不惜把判刑、劳教作为遏制上访的最方便手段。所以,中国上访最多的地方不一定是基本权利保障最差的地方,上访最少乃至零的地方,倒可能是基本权利受践踏最严重的地区。 那里的酷刑在21世纪的当代恐怕要当之无愧地数第一。过去只知道铁山坪、吊打、嵌进肉里的手铐,熬鹰、冷冻、电击、饥渴,虫咬,这次了解到还有铁制“太平椅”——无论寒暑,被抓来的人坐在上面,四肢固定在特定位置,吃喝拉撒睡都在上面,最长可达数月。 那里的私人财产权在薄氏公安系统的家丁式警界高官面前毫无保障。随便找个理由,私营企业家数亿数十亿的资产和家财可能就会被查封罚没,不需要审判,也没有收条清单。数以千亿计的私人资产和财产,大多没有依法处置,现如今大都去向不明。在这种情况下,薄氏在公安系统的家奴们监守自盗、职务侵占、徇私枉法,无所不为。 我接触到的重庆内外的法律、法学界人士普遍认为,薄熙来的个人恐怖独裁让重庆的法制状况倒退了几十年。 薄氏做市委书记时期重庆的宪法、法律实施状况,向人们展示了现行政治法律制度因为党委书记权力无制约而整体失灵的情况。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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