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国家‘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的社会实体”论断应该下沉和化用到阶级斗争理论,即“在一定疆域和时期之内,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而需要的一种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社会)力量”。
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为中心连接韦伯的国家理论,是从本质到现象推进:
阶级→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通常主要方面=统治阶级力量/自上而下→国家(机器)
所以反过来说我也可以从现象到本质回溯:
镇压或安抚或收买→国家(机器)→统治阶级力量/自上而下=阶级斗争的通常主要方面→阶级斗争
③
政治制度就是如何管理一个社会实体,从阶级的角度来说就是统治方式,即怎么统治的问题,即使用怎样的工具来统治的问题,即国家机器的问题,所以政治制度、统治方式、国家机器三词有高度内涵重叠且可以相互替换的强近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