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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7 19:10 编辑
老汉网友,一味诡辩没有任何意义。你的1,2,3,4,6点,我已经回答过了,不会因为你鬼扯就再次浪费我的宝贵时间。你无非就是在耍偷换概念的老把戏,把可以使用是说成是在法庭上必须使用,再说75宪法从来没说过只能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你要是赞成75宪法,我们倒还可以谈论。
5点,查某人发的贴压根就不需要去美国学习。以你老汉为例,先点击你的网名“老汉”,进入到你的个人空间,再点击“主题”就行了。
看来还是得我来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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