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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无可非议 ——同李慎明商榷(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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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0:4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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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自私自利的,要如何定义,马克思主义反对利己主义同时反对利他主义,而是自由人联合体。
社会和人是一事物的两面,在合理的社会和合理的人下为社会和为自己本质是一致的,离开社会,人无法生活,人的价值是通过社会实现的,所以利己主义那种损害社会或者损害他人来利己的做法是马克思反对的,所以马克思反对雇佣劳动制,因为这种制度对工人不利,通过剥削压迫工人来获得资本家的利益,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同意宗教性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虚伪的道德。这是一个利他和利己的辩证关系,就是大家全面充分的发展是自己全面充分发展的条件。


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无可非议 ——同李慎明商榷

湖南 雷建炎(leijy26@sina.com

关键词 管子 墨子 斯密 马克思

200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主办的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教学高级研讨班在燕山大学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主任李慎明在其主讲的《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态势》中高谈阔论: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实质上是私有制观念的产物,是不可能万古长青的。

这真是“听君一席话,颠覆人生观。”不由自主想到中国人民大学人大经济论坛上郑小迈留言的满腹辛酸:

“我用了二十年,翻烂了三套《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剩余价值学说史》,翻烂了几十本苏联一至四版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新中国不同年代的六、七个版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南斯拉夫特有的《资本论》的另类《商品生产经济学》,最后发现不但没有成为高手,反而成为白痴。”

中国众多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没有成为高手,反而成为白痴”,根源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理论创新层出不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胜似《格列佛游记》中的飞岛国拉格多大科学院。

声称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人假设和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纯粹张冠李戴。创立经济人假设和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的,正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耳熟能详的德国伟大思想家卡尔·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掷地有声: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想方设法批判马克思理论,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实乃人之常情,在中华民族中源远流长。

中国古代伟大思想家管子反复强调“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

“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近之不能勿欲,远之不能勿忘,人情皆然。

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於四方无择也。故欲来民者,先起其利,虽不召而民自至。设其所恶,虽召之而不来也。

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是故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天下所谋,虽立必隳;天下所持,虽高不危。故曰:‘安高在乎同利’。”

《墨子·兼爱下》开宗明义: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故兼者,圣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万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

荀子《性恶篇》开门见山: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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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29 10:42:58 |只看该作者
孟子告诫各国君主: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陌路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中国伟大历史学家司马迁坚持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天经地义,不言自明:

“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名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可符,而自然之验邪?

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知尽能索耳,终不馀力而让财矣。”

美国伟大经济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坚持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说:要想说服人家,应晓之以利,而非以理。

德国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做出了最完美阐述:

“道德的基础是利己主义(是对生命的爱、利己、利己主义)。善不是别的,而是符合一切人的利己主义的东西。不是要消灭知识的贵族、精神的贵族,——不是的。但不允许只有少数人是高尚的,而其余的人却是愚民。不是要根本消灭财产,——不是的。但不允许只有少数人拥有财产,而其余的人却一无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

所有法律都建立在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基础上。人的本质不是自私的,不是利己主义的,需要法律干什么?

不懂利己主义,不能够清醒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关键时刻,勇于舍己救人的英雄,社会大众才会景仰他们,尊敬他们为光荣烈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鼓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有人都像《镜花缘》君子国一样贵买贱卖;都像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著名经济学家一样“抵制人民币升值压力”;都像“人肉炸弹”、“独狼”一样毫不怜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人类社会能够安定团结,实现和谐发展吗?

既然“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理论,实质上是私有制观念的产物,是不可能万古长青的”,在钓鱼岛和南海问题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是否要以身作则,义无反顾放弃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呢?

马克思说得好: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结论入木三分:那些侮辱哲学最厉害的恰好是最坏哲学的最坏、最庸俗的残余的奴隶。

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恕。记起寓言《东郭先生和狼》,突发奇思妙想。当东郭先生和狼请李慎明仲裁各自命运时,李慎明苦口婆心为东郭先生洗脑:“众生平等。救狼救到底。心甘情愿葬身狼腹,也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先生升天必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生死关头,李慎明会以身作则,高歌雄赳赳,气昂昂,无怨无悔葬身狼腹,实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理论权威个个身怀绝技,如同《国王新衣》故事中身手不凡的裁缝,“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等理论创新滔滔不绝。物极必反。最终涌现出李慎明这样泯灭人性直接抨击马克思理论的经典作家。其利令智昏,确确实实如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所言,“已经神经错乱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向何处去?天知道!

2015年4月29日稿

(任何匡正谬误的指教都是对作者的帮助、爱护,真诚期待读者斧正。作者电子信箱:leijy26@sina.com ;博客中国雷建炎网页:leijy26.blogch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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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29 16:30: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棲霞客 于 2015-4-29 16:31 编辑

作者的批判方向正确但用词和概念恐怕有哲学上的混淆. 在中文脉络裡, 自私是个负面用词, 通常指仅仅把他人当作谋利手段和工具的心胸狭隘之人. 但本文此处所谈的概念却是指"自主性", "自我负责", "自我发展", "寻求自身幸福"等正面词汇, 并非与损害他人或祸害社会相关联.

因此本来的"不自私就不能利己"这种假设纯属中国封建文化范畴之内的空想概念. 它把自我价值和幸福掏空并且和"利他"对立起来, 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在具体上的表现就是极度虚偽不负责任, "严於责人,宽於待己". 每个人好像都有权要求其他人必须大公无私, 但自己则另闢蹊径,形成两套标準而无人愿意真心遵守法律. 因為在每个人内心都认為法律是让别人遵守的. 此种文化概念之错置与扭曲阻滞了对马克思观念系统的正确理解并阻碍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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