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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2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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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验理论路线真理性的正确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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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6 10:07: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2z2 于 2016-12-6 10:11 编辑

  “真理的标准”,是人给起个名字叫做标准的纯粹客观存在物,故不涉及检验主体,而“检验真理的标准”,则必须涉及检验主体,必须经过人的理性科学改造,所以它不是纯粹客观存在物。检验理论的真理性,要求人们作为检验主体必须具备必要的素质,必须能够正确地运用真理的标准进行检验,就像给人检查身体的医生,必须具备医务人员的合格素质,必须能够规范操作、科学诊断,是一样的道理。因而,“检验理论(真理性)的标准”,绝不是只见物质不见精神的“唯一”实践标准,而是个唯物辩证的标准系统:既包括客体标准——实践基本标准,又包括规范指导检验者的主体标准——真理指导标准(人类已经创立的以辩证唯物主义、辨证唯物史观和马列毛主义为统帅的真理体系)。在检验理论的过程中,实践基本标准和真理指导标准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体。实践基本标准是基础,真理指导标准是灵魂。离开实践基本标准,真理指导标准只是个抽象的标准,根本不能唯物客观地检验理论的真理性;而离开真理指导标准,实践基本标准只是一具僵尸标准,根本不会能动辩证地检验理论的真理性,不会解决其在一定程度上外在表现的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性与其内在体现的普遍联系、运动变化、系统整体的辩证性之间的矛盾(即合格、正确的实践标准同不合格、不正确的实践标准之间的矛盾)。
  如果说,用同一个真理检验同一个真理,是自我循环论证的话,那么,用“真理(系统)”指导检验“理论”的真理性,就是科学、必需的检验过程。
  在检验理论真理性的过程中,正确运用实践标准的关键有两点:
  一是要解决“什么样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理论的正确标准”的问题
  米尺是测量长度的标准,但米尺不是完全自然存在的标准,而是自然物经过人类改造过的产物,粗制滥造的米尺,不是测量长度的合格标准。同样,检验理论的实践标准,也不是完全自然存在的标准,而是必须经过人的理性改造过的产物。正确的实践标准,必须经过人的真理理性指导下的科学改造。因为,现实中的实践阅历,往往不是拈来就是合格的检验理论的标准,例如,孔子曾经讲过的蚂蚱“三季人”,只有春夏秋三个季节的寿命期实践阅历,他咬定一年只有三季;而正常的人,却有每年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实践阅历,他们认定一年有四季。又如,井底之蛙咬定天空像一口锅盖,而碧空雄鹰则认定天空宏大无比。再如,占人口1%的官僚精英,以自己的阶级立场和实践阅历咬定文革是错误的,是“浩劫”;而占人口99%的人民群众,以自己的阶级立场和实践阅历则认定文革是正确的,是革命。可见,检验理论的实践标准,可以因为人们的以阶级立场和实践阅历为基础的理解之不同而不同。那么,究竟哪种实践阅历才是合格、正确的实践标准?因为真理是唯一的,所以只有在真理的指导下,才能科学理性地遴选、改造出合格、正确的实践标准。
  二是要解决“什么样素质的人,才是检验理论的合格主体”的问题
  检验理论真理性的合格主体,关键是必须具备唯物辩证的理论思维能力。作为检验主体的人,其技术素质无疑是基础性的,而其政治素质则是统帅性的。
  真理,不管是在阶级社会还是无阶级社会,都是为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在阶级社会里,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真理是有阶级性的(无阶级性的自然科学和某些社会科学,其运用过程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所以,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合格检验主体,首先必须具备无产阶级的立场和世界观,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作为检验主体的人,若达不到真理指导标准对其的基本规范要求,甚至只具有蚂蚱“三季人”的实践阅历素质,还谈何正确检验理论真理性的资格?谈何科学地运用实践标准?比如说,让皇帝和官僚来检验评判农民起义;让资本家及其乏走狗来检验评判马克思的《资本论》;让汉奸公知来检验评判汉奸文化、普世价值;让美国鬼子来检验评判抗美援朝;让孟山都势力来检验评判中国种植转基因主粮的安全性;让土豪劣绅来检验评判土地革命;让官僚精英来顶层检验评判文革;让资改精英和西方势力来检验评判改革开放,等等,如果能得出真理性结论,岂非天方夜谭?而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无疑也应该是检验评判理论路线是非的真正主体。那种凡重大事宜排斥群众参与,搞什么“顶层设计”,无疑是官僚主义劣根性的严重表现。
  而“实践唯一标准论”,否认人类已经掌握的真理系统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必要指导标准,否认人作为检验主体必须具备唯物辩证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无产阶级世界观、方法论,从而在实际上必然表现为“实用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哲学猫论。一个政权如果操起这种哲学猫论旗幡,必然会使经济运行唯利化,文化运行堕落化,权力运行丛林化!
  实践具有具体的不完全的客观性;真理具有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因而,真理作为检验理论的指导标准,绝非是唯心主义的标准,而是体现了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
  如果说,真理是相对的,则实践就更是相对的。并且,真理再相对,在相对的范畴内,它也是真理,它也具有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而相对的实践,它只是事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它具有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整体和局部、真相和假象、本质的辩证性和局部现象的形而上学性之间的矛盾。所以,实践本身,可以直接拿来当作经验使用,却不可以不经科学抽象就直接拿来当作真理使用。否则,就会如同“实践唯一标准论”那样,陷入否定真理指导的唯经验论、实用主义歧途。
  实践具有具体的不完全的客观性。社会实践,在时空、内容和进程上,具有现实性、有限性和现象的“形而上学假象”等等性质,形成了它的体的不完全客观性。实践标准的这种先天不足,决定了其根本不可能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是必须由真理指导标准予以理性弥补,才能发挥实践标准的正确检验功能。
  真理具有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真理是相对的,在相对的范畴内,真理具有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这是因为,真理的科学抽象、整体规律性抽象,来源于实践,并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印证。所以,真理的形式虽然是主观的,但真理的内容却是客观的,当然是抽象表现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比如说,“张三死了”,就是一种具体的局部客观性;而“人皆有一死”,就是一种相对于人类这个范畴的抽象的完全的客观性。而抽象的相对完全的客观性,相对于具体的不完全的客观性而言,当然是具有整体指导意义的更高层次的客观性。
  如果认为只要有社会实践的堆砌,无需人类已经掌握的真理系统的指导,就可以发展理性认识、检验判定理论的真理性,那么,野人早就个个都是理论大师了!而作为真理体系统帅的辩证唯物主义,是经过社会实践反复检验印证过的真理。它反映的是客观现实和社会实践的根本规律和完全的客观性,故以它为检验理论真理性的指导标准,是使检验结果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现实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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