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元,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受托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减刑提供帮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临汾下辖的隰县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雪峰,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服刑人员减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服刑人员特定关系人的宴请并接受请托,错误适用法律规定,违规违法为服刑人员减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副处级检察员吕润生,违规为服刑人员办理外出请假手续、打探案情;严重失职渎职,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减刑提供便利,违规入监会见服刑人员。
另外,有四名厅级官员的通报中提到涉及黑恶势力,“小四毛”第二次入狱才被法院判定为黑社会团伙头目,因此可以判断这四名厅官参与了“小四毛”第二次入狱减刑的操作,其中三人被定性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高奇,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涉黑罪犯被违法多次减刑,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玩忽职守罪。
还有几名官员因为涉嫌对存在的违法减刑行为没有履职监管而被问责: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原处长陈云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汾阳监狱存在的违规行为应调查而未调查,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有媒体报道说,“小四毛”第二次入狱换了三个监狱服刑,是因为在监狱里不断惹事。为此,也有官员被追责: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王常青,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稳控措施,导致服刑人员无故殴打他人且未公正处理,引发严重后果。另外还有先后担任临汾监狱监狱长和晋中监狱监狱长的太原第二监狱调研员杨惠荣,对服刑人员疏于监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原调研员张同胜,长期放任服刑人员违反监规,对牢头狱霸行为不依规处理。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任爱军服刑期间,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少数人枉法裁判,为其充当“保护伞”,罔顾其对抗改造、违反监规、充当牢头狱霸的事实,为其大肆违规违法减刑,严重践踏法律尊严,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此案中,还有一个很重要角色,是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郝建华。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郝建华为帮助服刑人员违法减刑,给予司法工作人员财物,涉嫌犯行贿罪。综合官方通报和其他媒体渠道发布的信息,郝建华是替“小四毛”在狱外活动的掮客。
目前,上述官员已经全被出问责处分,多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充当掮客的律师,也被移送司法。
褚朝新 2018年9月15日
特别说明:以上分析所依据的事实来自山西省纪委监委的公开通报,是否还有其他当地政法官员涉案,有待官方继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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