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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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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7-17 02:11:00 |显示全部楼层
先引用一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资产阶级法权及向共产主义过渡问题的原话,再慢慢讨论。这几段话需要完整的读下来,才能较好地理解“资产阶级法权”的概念。此外,“资产阶级法权”在英文版中是 Bourgeois Right,也可以译为“资产阶级权利”或者“市民权利”。

关于历史上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资本主义复辟的原因以及未来向无阶级社会过渡所需要的条件,可以参考:

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41700

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48446

下面是《哥达纲领批判》节选: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分。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

  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 —— 劳动 —— 来计量。

  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 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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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7-17 12:29:24 |显示全部楼层
启明 发表于 2022-7-17 11:46
暴躁皮皮提出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论点:文革派说的“资产阶级法权”指的就是国家内部的不平等交换
请问您怎 ...

还是要以马克思的概念为基础

另外,文革派自己也说,社会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法权不能消灭,只能限制。

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40815
(这里的几段毛主席语录是1976年发表的,其中关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见毛主席会见丹麦首相讲话)

毛主席和文革派有宝贵的遗产,但也有历史局限性。

我知道你反对唯生产力论,但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功。说通俗些,就是搞革命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光凭主观愿望和满腔热情是不行的。

咱们今天的任务首先是推翻资本主义,那么就要先了解资本主义(尤其是中国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条件。

将来要建设社会主义,然后向无阶级社会过渡。如果我们将来能成功,从根本上来说,原因也不是我们比前人高明、比毛主席高明,而是历史条件变化了,有些原来不具备的条件将来可能具备。

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观点是认为,只要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社会就必然分裂为阶级,就必然有剥削和压迫。将来也只有消灭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才能避免新的阶级社会产生;而要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工,就必须普遍大幅度缩短劳动时间。

文革派当年强调资产阶级法权,是因为上述问题都无法解决,想要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来绕开这些问题,当然最后还是绕不开,还是要失败。如果我们将来有机会建设社会主义,应该做得比前人好些,就是犯错误,最好也是犯前人没有犯过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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