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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蒸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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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伙为爱冲锋事件”属于无产阶级的内部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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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11-21 04:49:42 |只看该作者
井冈山卫士 发表于 2022-11-21 03:54
事实上,如果实现了再生产集体化,并且向无阶级社会过渡,那么今天过度紧绷的婚姻道德自然会松弛下来。就 ...

当然不能做湘南特委

不过在马列毛积极分子内部先对有关问题展开一些健康的讨论,应当是有益的。

通过这次讨论,咱们编辑部几位同志的认识都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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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11-21 03:54:42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11-21 01:13
认真看了各位网友、蒸馏水、井冈山卫士的讨论

我也说几点不成熟想法,供大家讨论:

事实上,如果实现了再生产集体化,并且向无阶级社会过渡,那么今天过度紧绷的婚姻道德自然会松弛下来。就算是未来无阶级社会大量劳动人民同时互相拥有多个性伴侣,也不是什么“出轨”。没轨了(或者“轨”仅仅是个没有多少内容的形式)自然也就出不了嘛。

不过我认为是集体化抚养为专偶制家庭瓦解创造条件,而不是相反。

就算专偶制家庭正在瓦解,我们也不能让群众认为瓦解过程的痛苦是由我们造成的。否则我们就处在湘南特委烧房子的处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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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11-21 03:46: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井冈山卫士 于 2022-11-21 03:48 编辑

感谢蒸馏水同志再次发出长文商榷。

蒸馏水同志提出,“劳动交换和互惠虽然是婚姻和家庭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并不是像市场上陌生人之间交换商品那样冷冰冰地完成的。”我完全赞同蒸馏水同志在这个方面的意见,不是劳动人民只懂得冷冰冰的交换,而是阶级社会把原本丰富的、建设性的、自我实现的爱、性、生产与再生产变成了交换。现实中确实广泛地存在不幸的婚姻,一些情况下蒸馏水同志指出的“无期徒刑”确实是对这些不幸婚姻的正确描述。在前几日与蒸馏水同志的讨论中,我们也初步地提出了未来无阶级社会专偶制家庭解体的可能前途以及革命运动(和革命民主政权)对性关系的“三步走”策略 (http://redchinacn.net/forum.php? ... 25477&extra=&page=7)。


在过去的讨论中,我们指出专偶制婚姻环境下的“公序良俗”本质上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大体上对等的交换在劳动人民意识形态中的反应。当这种交换出现严重的不对等时,就会触犯劳动人民心目中的“公序良俗”。蒸馏水同志讲的“家庭暴力、人口贩卖、身披铁链等人间惨剧”,不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交换的结果,相反它是这种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交换被破坏的结果。因此,“家庭暴力、人口贩卖、身披铁链等人间惨剧”和以“追求自由”为名掠夺伴侣劳动成果的行为一样,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蒸馏水同志认为,此次“为爱冲锋”事件“都属于无产阶级内部的矛盾”,因为有可能这位女士的(部分)出轨对象也有可能是无产阶级。就算蒸馏水同志的假设正确,那么明知道对方与其丈夫存在生产和再生产劳动的交换,仍然要以牺牲那位丈夫的生产劳动为代价来“追求感情”的行为,在劳动人民心中又是什么性质呢?按照网红女拳的思路,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说:“他只不过牺牲了数年的生产劳动,可能还有以彩礼形式出现的家庭劳动,我牺牲的可是我追求感情的权利啊”。如果小偷小摸就足以定性“流氓无产者”,那么这种行为又该如何定性呢?蒸馏水同志认为,对伴侣存在“占有”的想法已经是某种“落后”的行为,那么以“追求感情”为名占有别的无产阶级的生产性劳动,又能“先进”到哪里去呢?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设是一位女性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还要支持丈夫出去读书,结果丈夫充分“尊重”了另一位无产阶级女性“追求感情”的权利,在占有了大量劳动后选择了与另一位女性“自由”结合,这位默默付出却没有得到回报的女性会是如何看待此种对其劳动的掠夺行为?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人民内部矛盾,那么谁是落后群众的问题也一清二楚了。对于落后群众的某些压迫性掠夺性行为,就算是未来的革命民主政权不亲自下场干预,也应当允许在人民群众自发地进行道德约束。


在任何社会都不存在绝对的、不容置疑的“权利”。哪怕在专偶制消失以后的无阶级社会,个人在性与爱上的“权利”都是与其在集体、社区、国家的生产和再生产义务相匹配的。未来性与爱的非占有性、非专一性、非排他性,本质上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共同占有生产和再生产资料,集体劳动,共同掌握劳动过程的基础上的。所谓“权利”,无非是特定社会阶级斗争力量对比下某些普遍行为的意识形态体现。当目前社会普遍婚姻形态的经济内容由有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交换支撑的时候,我们就应当大大方方地承认,在此种环境下,并不存在什么无条件的“追求感情的自由”。任何试图在不摧毁阶级社会的同时倡导这种“自由”的行为,等同于倡导玩弄、欺压、抢夺那些人民群众中真诚正直具有牺牲精神的“老实人”的自由。


事实上,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婚姻生活并不具备多少“巫山沐晓”“灵肉痴缠”的激情火花。对于被性市场花花绿绿的表象时刻挑逗的上层小资产阶级而言,在众多“有趣的灵魂”(即消费观一致)和“好看的皮囊”(即消费水平一致)之间来回跳跃才是“爱情”,“搭伙过日子”自然是一种煎熬。但是对于一般劳动人民来讲,在半外围资本主义的重压之下,能够容忍对方的各种生活习惯,从而“搭伙过日子”,已经是一种不错的,而且越来越不可及的要求。而为了达成“搭伙过日子”的条件,多数劳动人民就必须放弃无限制追求性自由的权利。这不是我们在否定这种权利,而是它根本就不存在。作为革命者,我们从来没有说要“禁止离婚”,从来没有说要把劳动人民拘禁在专偶制这“爱情的坟墓”。但是,在今天中国资本主义的环境下,把劳动人民推出这坟墓就意味着把他们推进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性市场的绞肉机。这是任何革命的现实主义者所不能无视的。我们所倡导的,无非是承认人民群众在专偶制环境下,在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交换的环境下,追索对等劳动投入的正当性。这种正当性是在承认现有历史阶段及其局限的条件下,对人民群众历史正义的肯定。


蒸馏水同志讲“井冈山卫士同志一定知道,在小资产阶级进步知识分子中,有一部分人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十分不满,另一方面又对小农等小商品生产抱着浪漫和不切实际的幻想,鼓吹所谓小农生产的可持续“韧性”,是农民工在波涛汹涌的资本主义汪洋大海中的“避风港”,幻想依靠各种“乡规民约”来保护小农经济免受资本主义的侵蚀。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对小农经济的美化是反动的,而幻想靠“乡规民约”来阻挡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徒劳的。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上深有造诣的井冈山卫士同志,为什么却认为靠着“公序良俗”就可以阻挡资本主义发展必然带来的对于确实有着“压迫性”的专偶制家庭的瓦解和破坏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在现有环境下,究竟是认为生产再生产劳动交换对等的“权利”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是(无视“搭伙过日子”的交换关系)追求性爱自由的“权利”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在对等的权利面前,永远是力量在起作用,对于革命者来说,我们的力量永远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那些符合群众直接利益而不是我们幻想的策略和政策才能够将正确的认识转变为物质力量,才能够为某种“权利”搭建物质基础。就算今天的专偶制环境下的“公序良俗”并不符合未来理想社会的要求,但是只要它符合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符合人民群众的正义观念,有利于动员人民群众站在反对资本主义的一方,同时满足这些“公序良俗”也不用我们付出重大的政治代价的话,那么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坚持。今天坚持“公序良俗”,是为了增强劳动人民的斗争力量,削弱资本主义的力量,为推翻资本主义,建设无阶级社会,削弱和消灭专偶制并最终放弃这些“公序良俗”创造条件。正如毛主席所讲“为了进攻而防御,为了前进而后退,为了向正面而向侧面,为了走直路而走弯路,是许多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现象”。这是军事斗争的辩证法,也是政治和社会运动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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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11-21 01:15:36 |只看该作者
注视者 发表于 2022-11-20 19:53
我觉得在公有制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建设体系基本完善以前,现在还是要加以限制的,毕竟“公序良俗”还是广 ...

个人认为出轨还是个贬义事件,因为大多数情况,所谓的出轨还是在保留原有婚姻利益交换下,通过欺骗他人伤害他人感情的行为。但是,具体行为具体分析,自然存在不合理的婚姻,然后感情不和又没有离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出轨要显得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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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11-21 01:13:54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了各位网友、蒸馏水、井冈山卫士的讨论

我也说几点不成熟想法,供大家讨论:

1 很多网友不能接受出轨、婚外情等现象,认为不能听之任之,应当努力恢复“白头偕老”甚至“从一而终”(比如说“不喜欢就不结婚”,一旦结婚就默认要厮守终生)的“公序良俗”。我的问题是,大家所说的“公序良俗”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还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如果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的产物、社会主义的产物,还是前资本主义的产物?

2 一夫一妻制家庭(专偶制家庭)的瓦解,到底有哪些社会后果,哪些社会代价?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历史上的社会作用有哪些?是不是主要承担着稳定的劳动力再生产的职能?如果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主要职能就是提供稳定的劳动力再生产,其瓦解,是不是客观上可以加速资本主义廉价劳动力的枯竭,从而对工人阶级长远斗争有利?

3 如果在未来几十年,私有制家庭加速瓦解,是不是可以为未来社会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化抚养提供一些有利条件?而只有社会化抚养才能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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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11-21 00:54: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蒸馏水 于 2022-11-21 01:26 编辑
君行早 发表于 2022-11-20 17:43
我的观点是,不否认男女在婚后做出情感再选择的自由,但是
第一,这种情感自由是不是建立在玩弄对方感情 ...

怎么界定玩弄?靠网上舆论吗?再选择就意味着对之前感情的玩弄吗?还是对再选择对象的玩弄?
男女朋友分手怎么界定是谁的责任?怎么补偿是合理的?
如果离婚,依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文进行补偿。
如果没离婚,又能依据什么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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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11-20 22:37: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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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11-20 20:49:07 |只看该作者
当离婚、出轨越来越普遍,婚姻原本的情感契约性质就越来越弱了。对于上层阶级来说,婚姻是企业联合的媒介;对于下层人民,婚姻可能会失去一切意义吧。。。总觉得是种进步,就是进程太慢了,过程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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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11-20 19:53:51 |只看该作者
但是,这些情况的存在,是否就意味着我们要一概否认男性或者女性在婚后做出感情再选择的自由,甚至对某些做出这样选择的个人大加挞伐,甚至施加网络舆论暴力呢?


我觉得在公有制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建设体系基本完善以前,现在还是要加以限制的,毕竟“公序良俗”还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共识,现在的“性开放”是建设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的,绝大多数婚内出轨是伤害原有配偶的,不能因为专偶制终将瓦解就默认婚内出轨是理所当然的,就不保障底层男女在“性市场”的权益了,不能因为“自由”就不想管另一方了。

两性关系应当认真处理,有所否定和指责可以限制在“性市场”占有优势的男女随意的占有资源,加剧不平等。我们都知道中国男女人口比例失调严重,不在“性市场”上加以某种限制,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说到底还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移风易俗也要等经济基础跟上,可以讲专偶制必将瓦解,大家都可以得到性解放,但不能说出轨就是好事,就是勇敢的追求自己的自由。

从个人角度看,既然不喜欢就不要结婚,既然和不喜欢的人结婚了那就凑合过下去,要是在婚内喜欢上别人了就赶紧离婚,总是磨磨蹭蹭恶心原配好几个月甚至数年的,我自然要上去骂几句。
我也在讨论中学到了,以后婚内出轨可以看做一个中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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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11-20 19:39:54 |只看该作者
不是所有女性出轨的对象都是为了阶级跃升,也有可能是为了感情。

我为什么觉得整篇文章试图在讲“出轨”是资本主义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好像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无产阶级男女因为客观因素无法真正的享受到恋爱,但不代表这是可以“放纵”的理由吧。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会遇到类似的感情,总不能一句“资本主义导致的客观因素”来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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