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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9 12:29: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蒸馏水 于 2024-3-9 14:24 编辑

新中国建立后,废娼,颁布《婚姻法》,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纳妾等封建糟粕随之扫入历史垃圾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拉开序幕,涌现出了一批像申纪兰、郭凤莲这样的妇女劳模和“铁娘子”,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平等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很多传统上应该由男人来干的岗位上也出现了妇女的身影。这一时期的妇女是以强有力的,劳动的主体形象显现的。毛泽东在1955年写道:“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因此我们也能看到,尽管相比旧社会,新中国的妇女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但被囊括在阶级斗争中的妇女解放同时也是一种受实用主义目的驱动的,意识形态上的策略,“解放”二字并不纯粹。这一点我们也能从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制订和贯彻过程中看出端倪。

《婚姻法》的起草工作当时是由中央妇委负责,邓颖超主持的。邓身上有老一辈革命家的理想主义激情,她总结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时说到:“我们都知道,在旧中国,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社会的传统,从来都保证着男子的片面的离婚自由,如封建君主时代‘七出’之条。”在谈到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时,她又说:“资产阶级的婚姻法尽管在文字上很漂亮地写着‘婚姻自由’,但实际上广大的劳动人民是得不到婚姻自由的。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伪‘六法全书’上虽有‘准许离婚’的规定,但同时附加了许多条件,不合条件就不准离婚,加上法院的多方为难,实际上是没有婚姻自由的。”因此在主持起草《婚姻法》的过程中,邓颖超特别注意“婚姻自由”的原则,尤其是无条件的“离婚自由”。

1950年初,在中央妇委进一步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邓颖超说:“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有不同意见。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为什么绝大部分同志对无条件的离婚自由有顾虑?主要是担心农民反弹。一方坚持即可离婚,在当时的意思基本等价于“女方坚持即可离婚”,这对正在经历新解放区土改的广大农民家庭是巨大冲击。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农民也分男女,这个冲击毫无疑问是针对主导农村家庭的男性农民,对农村妇女来说,离婚自由就是字面意思上的自由。尽管面临不小阻力,邓颖超还是力排众议,坚持不附加条件,只要一方坚持就可以离婚。

《婚姻法》最终提交审议通过,由毛泽东明令公布,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然而《婚姻法》在拟订阶段的争议不过是预演,真正的阻力来自实行。新法带来的冲击很大,农民甚至部分干部都在抱怨共产党要拆散家庭,《婚姻法》的执行频出事端,其中妇女因婚姻问题被杀或自杀的情况尤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妇女因婚姻不能自主受家庭虐待而自杀和被杀的,中南区一年来有一万多人,山东省一年来有1245人,苏北淮阴专区九个县在1950年5月到8月间有119人。”面对农民的抵制,党中央和政务院在1953年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对干涉妇女婚姻自由和侵害妇女人身安全的行为大加纠正,但仍有不少干部在宣传贯彻运动的过程中遭到农民的暴力对抗。

好在经过运动,农民整体上收敛了,农村随即迎来离婚潮,离婚自由的观念这才在之后的几十年中成为主流。可见妇女的真正解放,并不会因为阶级斗争的胜利而自动到来,或者说,曾饱受地主压迫的翻身农民,男性在家庭中一贯是统治地位,阶级斗争并没有改变农民的家庭结构。上个时代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妇女在其中的位置是飘忽不定的,地位也是从属的,不然也不会发生法律原则上的争议,更不会在执行上遭遇普遍抵制。这进一步说明,阶级革命非但没有带来真正的妇女解放,甚至连具备了行政权力的女性,也未必能从根本上改变她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公与私的界限截然分明。这里面固然有农民自身的问题,然而发挥身边统计学就知道,针对女性的压迫可不止见于农村。

下至农民,上到中产、老板,远至古代,近到眼前,女性从属于男性,女性整体上受压迫并不是独属某个阶级,或者某个时代的现象,而是一种超阶级的普遍历史现象。当然,不能否认妇女压迫具有阶级性,但在阶级之外,显然性别之间也存在压迫与被压迫,支配与被支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性别之间的矛盾与阶级矛盾是相对独立的。

如果说阶级矛盾是基于既有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的表现,那独立于阶级的性别矛盾,其根源又在哪里呢?随着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推动私有财产产生,舅舅的权威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进而就有了分家的要求,因此父系社会逐渐取代了母系社会,基于私有财产继承的父权制这才登上历史舞台。出于对私有制及其配套的父权制,出于对这个全新的社会制度自我再生产的需要,女性彻底失去了上个时代还保有的自由,成为劳动力——或者更确切地说——成为父系制家庭不断再生产的工具。无法继承的私有制不能称其为私有制,财产的主人一死,财产就被社会其他成员分了,那还能叫私有制吗?因此继承的办法就是补完私有制的最后一块拼图。而为了保卫这块拼图,男性权力的代际传承就变得必要。那么女性,只有不断地作为男性排他的专属的配偶生育出嫡子,基于财产私有的家庭才能得以延续;一个女性从女儿,到妻子,再到母亲的过程,就是父系家庭不断被生产出来的过程;与此同步,一个男性从儿子,到丈夫,再到父亲的过程,也是男性权力以及父权制不断被生产出来的过程。

在这个双轨进程中,女性从公共领域退回到家庭当中,被禁锢在人口再生产的位置上,成了生育的工具;而女性因其“再生产资料”的性质,进一步具有了“财产”的性质;那年长男性对女性和年轻男性的统治,也就是所谓的“父权”,也由此建立起来了。所以我们回过头看,所谓的父权,其实就是男性对女性再生产劳动的占有,或者说,更聚焦在对“性”的占有。故而女性的客体化乃至于财产化,就成了私有制-父权制统治秩序的前提。从此人类进入文明时代,战争、杀戮也成了历史主流。

有人会问,那现代女性经济独立,也有私有财产,能否免于父权的统治呢?资本主义是一种现代范式,我们当今的生活都是基于这种生产方式而建立起来的。但并不是说资本主义就概括了现代生活的全部,现代的制度诞生于现代之前,资本主义的种子就是在前现代的土壤中发育并扩张的,哪怕在它已经统治全球的当今,这种扩张的进程也没有停止。换句话说,既然还能扩张,说明资本主义总是有边界和外部的,如果说其统治的领域是市场的话,那家庭就是从前现代绵延至今的顽固的外部。但也不能说家庭在历史变迁中无动于衷,现在普遍的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显然是经过资本主义改造的现代家庭。农业社会中的家庭,既是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更重要的,它还是物质生产的基本单位。因此这个时期的家庭往往丁口众多,经过一段时间总是会发展成庞大的宗族。

不过随着资本主义诞生,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雇佣劳动逐渐成为主流,社会化大生产取代了家庭内部生产,旧式大家庭丧失了组织生产的职能,随即解体,重组为一夫一妻制的核心小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就此从父系家庭中解放了,在农民向无产阶级转变的过程中,女性依旧生活在父权制的统治下。只不过随着社会形态的演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统治女性的形式和机制也有相应改变。农民进城受资本雇佣,成了工人。针对雇佣劳动的工资,马克思说:“简单劳动的生产费用就是维持工人生存和延续工人后代的费用。这种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就是工资。这样决定的工资就叫做最低工资。”也就是说,工人的最低工资,是由工人完成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来决定的。但马克思并没有进一步说明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工人要吃穿要住宿要养家,固然需要花费自己的工资,我们要明确的是,这只是货币化了的再生产成本,那些非货币化的家务劳动和养育后代所要付出的劳动,却要仰仗家庭中的女性。在工业化的早期,所谓工人的劳动力再生产并不是针对工人个体而言,而是指工人的家庭。工人的吃饭、休息、清洁乃至于生育、晚年都是在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中完成的,而提供这一切服务和劳动的无疑是家庭中的女性。但这种家庭内部劳动或者家务劳动,是不参与市场交换的,无法用货币来衡量,因而也就不具备“价值”。所以相比于在外打工挣钱,女性的家务劳动不仅无法被衡量,甚至在很多男性眼里并没有对家庭产生贡献,哪怕在名义上追求男女平等的现在,全职家庭主妇也往往被视作男人的附属品,不劳动而靠男人养活。

换句话说,近代以来女性的家务劳动,对比在外承受资本剥削的男人来说,甚至不产生剩余价值,因为她们的劳动全部由男性主导的家庭来支配,全部都是为家庭以及劳动力再生产服务,也就是说家庭中女性的劳动全部由在外打工的男性占有,自然不存在所谓的“剩余”。男性因为社会变革而成为雇佣劳动,拥有了市场赋予的“自由”,女性却仍旧禁锢在家庭里,在“爱”的名义下成为事实上的家务奴隶。在男人眼里,他们在外辛苦工作,而女人却在家里享受供养。不少家庭主妇不堪家务劳动和生育后代的负担,但她们的抗议在男性看来都是任性的抱怨,再生产劳动在男人眼里都不算劳动,不挣钱算什么劳动?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在于,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市场保留了家庭这一显著的外部,才维持了工人劳动力再生产的低成本,进而维持了低工资水平,这样才能保证较高的利润率。

也就是说,工人工资之所以被压低在低水平,前提是工人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相当部分被无偿的家务劳动所承担了,而承担者就是家庭中的女性。如果这部分成本不由女性无偿承担,而使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化的话,资本家将无法负担这个成本,这会大大增加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最终会导致资本利润率下降。从这一点上看,是家庭主妇支撑着资本主义。而新生的资本主义也与古老的父权制达成共谋,私有制-父权制对女性的统治也演变为资本主义-父权制秩序。资本主义本身代表了某种私有制发展的极致,资本主义越发展,其所推动的生产力就会反过来促使它走向自身的反面,直到动摇它存在的根基,也就是私有制本身。

历史是连续的,如果我们把私有制到资本主义的发展也看做是连续的话,那显然同样作为父权制根本的私有制,其自身的演进乃至于崩溃,也将促使父权制走向毁灭。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不同于典型的老牌发达国家。在我国并没有一个显著的“家庭主妇”时期,前三十年无产阶级在国家资本主导下普遍是双职工,改开后市场经济成为主流,妇女的(市场)劳动参与率有所下降,不少女性回归家庭。但不妨碍“双职工”仍旧是社会主流,对于普遍的核心小家庭来说,显然男性一个人的工资不足以支付生活成本。这是资本主义的新发展。一方面,新的产业革命带来了资本主义的扩张,工资的普遍提高把一部分隐藏在家庭中的女性吸纳到职场中;而中产阶级的崛起,也让家务劳动市场化,家政工人迅速填补了这块市场;另外,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家务劳动的市场化,还表现在家电产品的发明和普及上,洗衣机、电冰箱等极大地解放了家庭主妇的双手。这样一来,家庭的劳动力再生产就可以通过雇佣劳动或者购买机器来解决,这些都促进了女性离开家庭,进入劳动力市场。

至少在二战后,职业女性群体就已经颇具规模了。我国是工业化的后发国家,直接跳过了家庭主妇阶段,因此中国的职业女性是贯穿整个工业化进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就取得了如同男性的平等地位。

相反,总有再生产性劳动是无法被雇佣也无法被机器取代的,那就是人口的再生产,也就是生育后代。尽管有一些意图取代的尝试,比如代孕,比如尚在概念阶段的人造子宫,但这些都不足以撼动女性在生育上的必要地位,和远古的祖先一样,人类仍旧得在母亲的子宫当中孕育。这导致女性就算进入职场,相比男性来说也不过是二流劳动力,因为她们除了生产性劳动,仍需负担再生产劳动。因此,哪怕在具体分工上男女之间的差异已经相当之小,但普遍地,女性的工资就是比男性要低,这难道是因为女性的经济产出比男性低吗?显然不是。真正的原因在于女性仍旧要负担市场无法衡量的再生产成本,且这项成本最终与资本利润率相关。

所以我们看到,如果没有国家干预,企业就不愿意招聘女员工,尤其是未婚未育的女员工,因为老板和hr不知道女员工哪天就跑去生孩子了,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潜在的损失。资本主义的扩张不断侵蚀着家庭的边界,将女性纳入到市场当中。对于处在再生产工具地位上的女性来说,这个过程无疑意味着她们自身的解放。然而市场对她们来说,仍旧是一种歧视性的力量。因为资本利润的来源,不仅仅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如果更深入地去看,女性无偿的再生产劳动,则更是资本增值的源头。毕竟不生孩子,谁来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呢?更别提对劳动的占有了。

然而现状却是,女人真的不想生孩子了!

而且不仅是女人不想生,是新一代的年轻人都不想生。资本主义的发展推高了抚育的成本,原先劳动力的门槛很低,在工业革命早期,七八岁的小孩就可以去工厂当童工挣钱,现如今研究生毕业都未必能找到工作。随着生产自动化乃至人工智能的发展,简单重复性劳动正在丧失创造利润的资格,人的活劳动日渐被逐出物质生产;而与此同步,培养一个合格劳动力的成本急剧增加,家庭对生育的预期收益越来越小。收不抵支,而攻守易势,伴随资本主义的扩张,孩子正在变成奢侈品,而基于人口再生产的家庭也日趋解体。

于是我们发现了这样的历史运动逻辑:资本主义的发展仰赖源源不绝的外部,同时它的发展又会不断侵蚀其外部,将外部纳入内部;随着资本主义的扩张,女性被吸纳进资本主义内部,直接置于货币化统治中;在这个过程中,家庭这个外部趋于解体,资本主义所仰赖的劳动力再生产发生障碍,反过来又导致资本积累发生障碍。

最终我们能看到,资本主义越发展,就越走向自身的反面;资本主义越扩张,就越触碰到崩溃的边界。而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在资本主义-父权制统治中处在底层,承担再生产劳动的女性。如果说现代社会对女性的统治,是基于资本主义和父权制的共谋的话,那随着家庭的解体,随着劳动力(人口)再生产发生障碍,父权制的基础也日益崩塌了。从这个视角上看,女人不生孩子不嫁人,就像工人罢工一样,对比现有的统治秩序来说绝对是进步的。

推翻资本主义既需要生产力大发展,使无产阶级从物质生产中解放,又需要社会主义革命,使无产阶级从阶级压迫中解放;就如同推翻父权制,既要求女性从再生产工具的位置上解放,还必须要求以再生产为目的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解体,使女性从性别压迫中解放。换言之,父系家庭最终解体,我们才能迎来女性最终自由。社会主义革命与女权主义革命互为镜像,阶级斗争与妇女解放并行不悖。二者最终共同指向的,都是私有制的废除。在这个层面上,推翻父权制与推翻资本主义的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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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3-9 12:32:16 |只看该作者
转自懒澡的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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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3-9 12:40:05 |只看该作者
这个思路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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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3-9 12:42: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24-3-9 12:43 编辑

但是,在资本主义还存在的条件下,废除一夫一妻制,是否是合适的斗争目标,还是要商榷的

但普遍号召晚婚或不婚,少生或不生,是完全可行的

广泛号召与个人自愿相结合,釜底抽薪,推翻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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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3-9 12:52: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uisun 于 2024-3-9 13:34 编辑

一夫一妻制废除后该实行什么制度?共妻共夫还是男女自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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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3-9 13:19:03 |只看该作者
一夫一妻制在更早时候就成为了主流,恩格斯评价这是自然选择在发生作用的最好证明,不是工业革命后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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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3-9 13:56:24 |只看该作者
乐不眠 发表于 2024-3-9 13:19
一夫一妻制在更早时候就成为了主流,恩格斯评价这是自然选择在发生作用的最好证明,不是工业革命后造成的。 ...

专偶制形成之初实际上就是一夫一妻制,历史上的“多妻”本质上是“多妾”,而工业革命使得非统治阶级难以再维持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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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3-9 14:22:31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几句需要加粗:

女性因其“再生产资料”的性质,进一步具有了“财产”的性质

家庭这个外部趋于解体,资本主义所仰赖的劳动力再生产发生障碍,反过来又导致资本积累发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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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3-9 17:34:32 |只看该作者
女拳逗士:凭什么要我去干活?我就要男性养着我!
FU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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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3-9 22:26:57 |只看该作者
乐不眠 发表于 2024-3-9 13:19
一夫一妻制在更早时候就成为了主流,恩格斯评价这是自然选择在发生作用的最好证明,不是工业革命后造成的。 ...

一夫一妻制还真不是自然选择,相反,这是生产关系规训的典型形式。

人类在百万年无阶级社会的历史中从来没有一夫一妻制,典型的一夫一妻制也就是几千年历史。在许多地方,也就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扩张到那里,才强制执行的一夫一妻制。

如果说是“自然选择”,那恐怕原始共产主义的群居形态才是真正“自然”的形态。

当然,这些问题需要在资本主义瓦解过程中慢慢探索。是否宣传打破一夫一妻制需要看这是否有利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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