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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农村土地流转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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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2:00:10 |显示全部楼层
农业规模经营要比个体经营生产率高,这是世界性的常识,可是我们搞得好好的人民公社被自己拆散了,本来公社可以建立工农兵学商为一体的发展的新型社会模式,现在成了支离破碎的很难组合的农业经济。吃了几十年的苦头,今天又要开始对农业实行规模经营。把原来统一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生产,变成今天土地是集体的,承包、经营是个体私人的,造成难以融合的人为矛盾,其结果是最后土地的经营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农村继续两极分化。农村有的人可以不劳动靠吃股份,一些外出没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没有工作回乡没有土地,成了无业流民,农村的矛盾将会激化,本来这些农村多余劳力完全可以在公社社队企业中消化。如果公社还在农村就不会像今天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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