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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汉 2012-7-26 18:24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最重要的不是看法律规定什么,而要看统治阶级是为那个阶级利益服务的。统治阶级认为某条法律不利于巩固他的统治,他可以把这条法律条文去掉,如“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统治阶级认为需要用法律来保护他们已得到的利益,他们就可以制定新的法律,如《物权法》;统治阶级认为有些法律条文放着要比取消对他们有利,可以继续欺骗百姓,像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虽然条文还在,但是反其道而行之,所谓“开左灯往右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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