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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办撬锁强行带走阴性住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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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0:57: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这篇文章仅仅是一个记录。

二、在这篇文章中,我无意透露任何现实生活中的地名、人名。一方面是因为这篇文章的性质不是报导,也不是求助。另一方面是我认为隐去它的地理位置,或许会让一些人明白,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在任何地点。我不希望有读者看了这篇文,会被一些我认为并不是问题核心的内容遮盖双眼,或者因此转移注意力。

三、这篇文章中所讲的事情全部都是真实的。

2022.5.12  晚 小雨 21:07

楼群里的一条消息拉开了今晚这场事件的帷幕:
“@所有人 都去12楼。防疫办的在撬锁,要强行破门而入。”

这件事情的源头,还要从更早的时间说起。简单来说,就是这栋楼测出了五个阳性。根据某地现在的防疫规定,一户阳性,上下左右呈十字星状的住户,同楼层的住户,甚至是同楼栋的住户都要被拉去酒店进行隔离。这些住户已经在楼中经过了将近两月的、连大楼都不能跨出的隔离,也自然不是阳性的密接,或者次密接。当然,本文并不是要在这里探讨这项规定的合理性,它要讲的,是这之后发生的事情。

从11号凌晨开始,陆续有牵连人员被带去“三星级酒店”。然而从前方得来的消息,却是令人惊诧、震撼,甚至心寒的。原来这些阴性、非密接、非次密接的健康居民,居然是被带去了集装箱方舱!此消息一出,居民们纷纷抗议。抗议的理由非常简单:如果我们是阴性,一定要带走,那就将我们带去酒店。带去方舱和阳性关在一起,我们变阳了怎么办?

一时间人心惶惶,大楼被笼罩在了恐惧之中。

12号晚,又有人被带去“酒店”。20:43分,楼长在群里表示,劝大家不要下楼。因为今晚转运的地点,仍旧是泡面集装箱方舱。“如果去酒店我可以配合,但阴性不可以去方舱。”

21:07分,开头所讲的那件事发生了。

被牵扯到此事中的有两个门户。其中一个门户的居民拒绝下楼,在门口与防疫办据理力争。而另一家住户的情况则有一些讽刺:该住户早在更早的时间段就被转运走,此时已不在家中。防疫办以为是拒绝应门、拒绝合作,因此拿出了简朴的工具,插进门缝就开始撬门。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楼中上百户人家都收到了群里的消息:有人在撬门!要强行带走阴性住户!

于是许多人纷纷赶到了现场。大家围聚在住户门口,试图与防疫办的人进行协商。大家的需求很简单,有人表示:你可以把我们楼再封起来,让我们再在里面隔十四天也好,二十八天也好。或者带我们去酒店,但你不能把阴性带去方舱。把阴性带去方舱是为了什么?和阳性混在一起感染吗?

这场争执——与其说是争执,不如说是来自住户单方面的诉求。因为防疫办的人全程没有说话,又或者他说了,但是声音很小。最后楼长向住户保证:今晚不会让任何人走。不会让任何人去方舱。

居民以为这件事告一段落了,因此各自回到家中。

21:54
“特警上来了,说我们暴动,来了两辆车。”
“不是特警吧,特警车是黑的。”
“车上写了警察!都这个时候了,还讨论这种事?”

22:09
群里一条消息: “12楼又开始撬门了!”

22:21
我在家中听到门外有女人撕心裂肺地大喊,她敲遍走廊上的每一扇门。大喊:“12楼有人被打了!!快点!!!来帮帮忙啊!!!!”

被带走的男人,或许是被带走的男人吧,坐在地上,两手紧紧抱住穿着防护服的一名工作人员的腿,与此同时,那名工作人员正在一边抽打他的身体,一边用手铐往他手上套。有人看不下去了:“打人上手铐,我们是罪犯吗!”有一名女子上前,拽住警察的后背,不让他们将人带走,警察大喊一声:“放开我!”然后反手给了她一巴掌。旁边有人怒吼:“你连女人都打,是不是东西!”

“报警没用了……打我们的就是警察!”

当我赶到楼下的时候,人群已经聚集在电梯口。我能看到的只有黑压压的人群,和挤在电梯门口的众人,穿着白色防护服的工作人员挤在电梯内,怀里拖着那个要被他们带走的人。而有几个住户则用身体抵挡在电梯的门口,死死地拦住他们,不让他们就这么把人带走。

“当时在12楼的时候,你们已经说了你们不拉人了……”
“这是在干什么,这是在干什么……把他拉出来!”
在一片混乱的哭喊声,嘈杂声,尖叫声之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大喊道:“他不是自愿的!!!”喊得撕心裂肺:“他不是自愿的!!!!!”混乱持续着,住户们伸着胳膊,用躯体和胳膊抵抗着电梯的自动门,大喊着:“你们把他放出来!”但就在这混乱中的某一秒,就像消失在转角的一条尾巴一样:电梯门关上了。尖叫声再次爆发,充斥了整个电梯间。直到再次有一个声音喊道:“去一楼!!!”

人们去了一楼。

在一楼发生了更大的混乱。只见那个要被带走的人被拖在地上,双手举起,拦抱拖拽着他的工作人员和身周阻挠他们的住户在争斗中,打到了一块闲置在楼梯间的床板,因此它滑了下来,将本就狭窄的楼梯间占得更小了。人们在楼梯间内抗争着,有人拖来大厅里的垃圾箱,堆在楼梯间门口,人们传递着垃圾桶,表明了是不希望那人被带走。人们踩在由垃圾桶堆成的barricade(障碍物)上,高喊着:“拒绝暴力执法!执法必须合法!”

有人问:楼长去哪儿了?有人说:怕是已经被控制起来了……
有人问:警察手里拿的冒红灯的东西是什么?是电击棒吗?有人说:不知道,不要问……

22:49
黑衣服的警察聚集在门口,有人说,武警来了。有人说,什么武警,那就是一群保安。

23:28
两人以违反“足不出户”和“妨碍公务”的罪名被带走。

00:34
“警察现在走了吗?”
“不清楚,但现在楼下有一群穿着防护服的人,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的。”

附录:
“我们3人看群里说12楼撬门了,下楼后,看到1225斜对面门大开,门口站了8个左右白色防护服的人,就问他们是不是刚才在撬门。对方说他们在执法,然后有三个人逼近楼梯口的我们,问我们为什么下来。我们说听到被撬门的消息,所以出门看看是不是出事儿了,问对方警号,对方不说警号,连问3次我们是不是妨碍他们执法,我们没有回答对方要妨碍对方,要求他们证明警察身份,并且不应该撬门这么粗暴,对方195cm高的警察逼近一步直接把我朋友拖走了,他跨了一步想近剩下的我俩身边并伸出胳膊肘想搂住我脖子,我们后退了一步闪身后被逼到楼梯离开了楼道。
我说我们不是12楼被拉的那户,请放了我朋友我们就回去,对方说我们进楼道是不是也想试试被带走。后面就是他们两个人封锁楼梯不让看楼道里面的情况。
然后我就不清楚了”

(转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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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5-14 10:57:44 |只看该作者
发布了头条文章:《5.12号晚上发生的事》

我发这篇文章,不是要控诉谁,也不是要谴责谁,因此我在文中隐去所有的人名地名。我只是将一些事情记录下来,至于发生了这样的事,作为一个人,读了这篇文章,产生什么样的感想,应该是个人的判断。

顺便:找我要“打人视频”的,如果是纯粹来看热闹的,我不打算给。我和我的邻居们都有隐私,而且这篇文章也不是求助帖,因此我在文中隐去了地名。说可以帮我“扩大事态”的,昨晚上我的邻居们已经在努力了,但是带视频的现在已经几乎全被删除,除了热度特别低的几条,您的好心我领了,但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至于那些觉得“我在撒谎”的,我已经在开头说了,这都是事实。如果您觉得这是我在撒谎,那么您可能1、感到恐惧,不相信我们的社会会发生这种事情,因此想要证明这是假的。2、用最坏的一面揣测我,觉得我在骗取流量关注。3、纯粹是杠。

如果是一,请允许我安慰您。您会产生这样的情感,说明您还是一位有基础道德观的公民,知道这样的事情是不对的,才会产生恐惧。但也请不要害怕,或者说不要试图通过否定别人痛苦的方式来害怕。贫穷存在了多年,战争存在了多年,饥荒存在了多年,都不是我们蒙上眼睛它就会消失的。

如果是二,我在发表这篇文章时,根本没想到它会有现在的热度。实际上在这之前,我基本处于一个赛博隐士的状态。我很注重我的个人隐私,也害怕有网络的陌生人窥探我的生活。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才没有提及现实的地点。我在这里也说一句请大家不必关注我,关注了的此事平息后也会被我移粉的。如果您理解这种害怕,应该知道我不是为了骗热度。

如果是三,“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每个人的追求和目的不一样,您好好活着就行。

(转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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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5-14 10:59: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蒸馏水 于 2022-5-14 10:59 编辑

(转自微博)
辽宁也开始了。那么其它省市呢?
辽宁更文明,明着告诉你,你不给留钥匙,就合法开锁进你家消毒,再替你关门。
多么贴心的服务呀。
新闻写的更详细,仔细看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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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5-14 11:00: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对辽宁入户消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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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5-14 11:19:03 |只看该作者
毫无公民权利可言

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这应该是任何现代国家应该给予自己公民最低限度的保障。现在凭着一个疑似阳性,就可以随便抓人关人、侵犯住所和财产。

我很少说美国资产阶级民主好话,还是忍不住抄一段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相当理由,加上宣誓或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或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发出搜查令和扣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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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5-14 11:19:49 |只看该作者
       入户消杀——这是什么神操作?有什么科学依据、法律依据甚至道德依据?
       据目前已有的知识,冠状病毒离开宿舍后的存活期限只有几十个小时,如果这是真的,有什么理由要对已被被隔离很多天的感染者的住宅进行什么“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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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5-14 11:27:51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22-5-14 11:19
毫无公民权利可言

未经正当司法程序,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这应该是任何现代国家应该给予自己公民最低限 ...

中国宪法也有啊,不过中国宪法嘛,连个草纸都不如的。话说革命以后,如果建立了社会主义,那么公民权利、法治这些还要不要,过去的苏联、中国好像都没做到这些,是不是时代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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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5-14 11:30:18 |只看该作者
普通人1 发表于 2022-5-14 11:27
中国宪法也有啊,不过中国宪法嘛,连个草纸都不如的。话说革命以后,如果建立了社会主义,那么公民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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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5-14 11:33:36 |只看该作者
普通人1 发表于 2022-5-14 11:27
中国宪法也有啊,不过中国宪法嘛,连个草纸都不如的。话说革命以后,如果建立了社会主义,那么公民权利、 ...

这些东西难道有什么不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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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5-14 11:35: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普通人1 于 2022-5-14 11:36 编辑
ZJBXS 发表于 2022-5-14 11:33
这些东西难道有什么不好的吗?


不是不好,而是过去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做到这些。还有就是如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话,像“公民”之类的词可能会比较模糊,也带有资产阶级民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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