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3-3-29 23:38 编辑
在2014年4月9日事故發生壹年多之後,省高院受理了再審申請。但幾天後,法院打電話給家屬,說服他們撤訴,說在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情況下,他們很難得到對自己有利的裁決結果。
2014年6月至7月,張家律師與湖北高院就該案的解決進行了多次溝通。法院的立場始終是,張江棟與鐘祥交通工程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不可能提供工傷賠償。法院建議律師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尋求補救措施。這意味著,遇難者與主承包商鐘祥交通工程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問題,根本就不在法律考慮範圍內。
湖北法院的判決明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幾周前發布的《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該規定明確了直接勞動關系不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指出“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用人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2014年8月26日,湖北高院再次組織調解,而遲遲沒有作出裁決。此時,鐘祥市交通局出面,建議鐘祥市交通工程公司向死者張江棟的家人支付20萬元救濟款。然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這個本應十分單純的案件的法律驚奇之旅仍未結束。
2017年初,張家的律師鼓勵他們重新提出工傷資格認定申請。然而,2017年3月14日,鐘祥市人力資源局決定不承認工傷索賠。理由再次是張江棟與鐘祥市建築工程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張麗華不服這壹結論,於3月23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4月26日開庭審理此案。雖然本案的法院承認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但根據其所謂的 "嚴格適用法律",認為張案不符合文中所述的分包規範。判決結果是張家敗訴。
2017年起的壹系列上訴都沒有達到張家的期望,直到2018年2月,張麗華向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案件再審申請,要求撤銷湖北高院的行政裁定書。壹個月後,張麗華的申請被受理,但隨後的許多個月裏,必須提交和審查以前案件的原始文件。最後,在2018年8月19日,張家收到了檢察院申請上訴的通知。此後將近壹年,才傳來消息,湖北省省級檢察院正式向湖北高院提出抗訴,要求重新審判。
2021年6月15日,這場悲慘事故發生8年多後,張家參加了湖北省高級法院的重審。省檢察院解釋說,荊門法院的壹審判決違背了非法轉包安排下工傷條件的立法意圖和目的。檢察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荊門法院的解釋實質上違反了對勞動者的平等保護,並發出了違法者可以從這種非法行為中牟利的信息。如果通過非法分包可以避免工傷責任,那實質上是為這種行為開了綠燈。
然而,湖北省高級法院卻不為所動。在2021年8月9日發布的壹項行政裁決中,它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只適用於工人 "直接從事承包業務 "的情況,而不能 "擴展到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雖然法院肯定了雇主應承擔非法雇用工人的不利後果,但認為這些後果不應 "任意擴大"。因此,法院的結論是,張江棟是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這種情況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很明顯,湖北法院在本案中主要關註的是,這樣的延伸可能對雇主不公平,而忽略了雇主的違法行為對勞動者的全面性不公。

圖片來源:chinahbzyg / Shutterstock.com 各方皆輸的工傷事故 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雇主有過錯,否則工作安全事故的責任最終就轉嫁到工人的身上。但是對於雇主來說,因此也會造成的生產暫停、外賣無法送達、勞動力減少、設備和工地材料可能被毀、利潤也會損失。難道雇主不清楚這些輕則受傷重則死亡的工傷事故,除了對工人本身,本質上也對企業不利的嗎?無奈的是,長期忽略工人權利,而雇主總能找到逃避責任的方法。
豐城建築工地事故並沒有止於73人的死亡。2020年8月,在豐城法院作出判決四個月後,三名建築工人在該市派出所新建項目工地拆除塔吊時,從高處墜落身亡;幾個月後,同年12月,豐城再次發生建築工地坍塌事故,中國勞工通訊的安全事故地圖上又記錄了壹名工人在施工途中被突然坍塌的沙土掩埋後受傷。這場事故被當地電視臺和網絡平臺以典型的“災難敘事手法”簡要報道,即只關註救援工作,著重描寫14名消防員對工人的緊急救援,但沒有提及事故原因,也缺少當地安全官員、工會代表對事件的評論和反思。
中國工人十年集體行動啟示(第八章):職業病和過勞——貽害無窮的勞工問題 2023年02月03日
編按:本報告是中國勞工通訊自2011年工人集體行動地圖建立以來,通過案例收集、訪談、整合分析,總結出的近十年的中國工人權利現狀報告。包括工人權利的應有保障、工人權利侵害的發生和侵害發生後的救濟,各相關方尤其是官方工會就保障工人權利的履職問題。基於此我們嘗試探討在中國現有制度下,工人權利保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本報告共分三個部分共十壹章:第壹部分為勞工權益和工人集體行動,簡述中國勞工權利被侵犯的現狀和工人的抗爭案例;第二部分為“效益第壹”下避無可避的工傷事故,將集中闡述中國數個行業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問題;第三部分為叫醒“躺平”的中國工會,以天津港大爆炸缺少消防員工會和沃爾瑪在中國建立工會兩個事件為主軸,探討中國工會的結構性問題和改革可行性。
本篇是報告的第八章,我們將每周更新壹個章節,並公布pdf版本開放讀者下載。英文版鏈接在此。
正如在事故中吹噓英勇救援的過程、將事件定性為“個案”等手段可以轉移社會對普遍性勞動安全問題的註意力。數據也可以成為粉飾勞工問題的工具,不得不談的例子是中國在職業病上的統計數據。
官方統計數據表面上顯示出中國在預防職業病方面成績斐然。在2019年的7.75億總勞動人口中,全國共報告各類職業病新病例19428例——這相當於每100名勞動人口中,僅有0.002人染上職業病。相比之下,美國勞工統計局同年的記錄顯示,私營企業共發生超過280萬例非致命性工傷和疾病,相當於每100名全職員工中就有2.8例。我們該如何解釋中美懸殊的數據差異呢?
造成這種差異的最重要原因是,在中國工人的疾病要被正式認定為職業病,過程極其困難,而認定的比例也非常低。首先,工人必須證明自己與特定的雇主有或曾經有正式的雇傭關系,並且感染的疾病與當時工作場所的工作條件直接相關。此外,診斷必須在政府開辦的職業病診斷中心進行。截至2019年,全國只有550間這樣的診斷機構——平均每1400萬工人才有壹間。壹般來說,診斷機構應與工作場所在相近位置。但這也意味著,如果雇主在當地有壹定勢力,可能會迫使診斷機構做出不利於工人的虛假診斷。
渴望呼吸的塵肺病人
塵肺病是中國最嚴重和最常見的職業性呼吸病,是由在勞動中長期吸入生產性粉塵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粉塵長期阻塞肺部並引起炎癥和肺組織彌漫性纖維化。
在2019年國家報告的19428例各類職業病新病例中,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就占約82%,達到15947例。這種疾病最常見於采礦、采石、建築和人工寶石加工行業,工人經常在充滿粉塵的環境中工作,防護裝備很少。在過去十年的大部分時間中,塵肺病病例占職業病總數的的比例壹直保持在80%至90%左右。
塵肺患者早期會出現類似流感的癥狀,包括咳嗽、呼吸困難。隨著疾病逐漸發展到中期、甚至晚期,患者會全身乏力,最終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據估計,中國至少有600萬塵肺病工人,這個數字是政府統計數據的十倍。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在媒體出面揭露或相關維權活動迫使下,工人們才能從地方政府那裏獲得象征性的補償款或慈善救濟。

湖南耒陽建築農民工深圳維權事件,是塵肺病工人爭取官方承認及賠償的最廣為人知的例子。這些風鉆工在深圳各個建築工地上辛苦工作數十年,為這座城市的摩天大樓和地鐵系統打下了地基。
事件中的工人領袖之壹徐誌輝曾跟中國勞工通訊負責人韓東方談話,描述了他們每日難堪的工作條件。徐誌輝表示:“修建幾十層的高樓,必須向下壹直挖到基巖層,鎬頭做不到這件事,我們做的事情就是鉆炮眼,然後裝上炸藥爆破。”爆破完成後,工人們還要用鉆機將大塊巖石鑿碎。
徐誌輝描述的這些工作,壹般都是在40-50米深的地下進行,爆破井像壹個不通風的洞穴,被高壓鉆頭揚起的粉塵會在他們的頭頂翻滾,粉塵很快就會積聚起厚厚的壹層,“根本看不到旁邊的人”。
工人們很少能得到安全保護裝備。有時在工地上,他們會分到壹個新口罩,但只是做做樣子,沒什麼實際作用,因為老板和包工頭“只在舊口罩用爛的時候才會給妳發壹個新口罩”。他和工友們使用的高壓鉆頭本身配備有水管,打鉆時在炮眼底同時送水,將鑿巖粉塵潤濕後化作細泥漿從工地排出。但由於工人們頻繁轉換工地,包工頭認為重復安裝水管浪費時間,決定取消濕鉆法,也不再使用水管。
這些工人從未接受過安全培訓,沒有意識到不當處理粉塵及不穿戴適當防護裝備的危險性。畢竟他們年輕之余,也迫切需要這份工作來養家糊口,害怕與雇主產生矛盾。徐誌輝說:“我們年輕、身體好,不介意吸點灰塵,實際上如果妳挑三揀四,老板會直接開除妳。”
到2000年代末,徐誌輝和耒陽工友們發現,他們中有數百人患上了塵肺病,壹起去深圳打工的老鄉中,15人已經因此死亡。2009年5月,第壹批近180名工人回到深圳向原雇主追討醫療和賠償。到達後不久,工人們就到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尋求正式診斷結果,但由於過去沒有簽訂工作合同作為確鑿證據,醫院始終拒絕確認他們的疾病與工作有關。工人們覺得自己已經別無選擇,只能采取集體行動以爭取權利,2009年6月15日,他們在深圳市政府外舉行示威。
最終,深圳市政府同意與工人進行對話,為工人們提供按日計的體檢津貼,甚至派醫務人員到湖南為無法前往深圳的工人進行身體檢查。然而兩周的時間裏,政府工作人員只肯確認其中17名工人曾在深圳有過勞務關系。為了盡快平息事端,7月29日,政府安排向無法確認職業病補償資格的工人壹次性支付人均3萬元的“慈善補助”。
工人們對這種用金錢收買話語權的安排並不滿意,在市政府大樓前舉行了另壹場抗議活動。抗議後不久,幾名工人病情加重,其中壹名工人徐澤誌更因病去世。徐澤誌去世前曾經和中國勞工通訊的工作人員見過面。我們親眼目睹了這種疾病對生命的摧殘程度:
他看到我來了,盡力站起來,喉嚨微微動了動,卻說不出話。他已經瘦成皮包骨頭,壹陣風就可以把他吹走。
我記得,在那個炎熱的夏日,我緊緊地握著他的手。他不同於其他試圖插話的工人——從頭到尾,他什麼都沒說。不是他不想出聲,張嘴說話已經是他身體不能承受的艱難動作。
2009年8月,由於訴求仍未得到嚴肅回應,工人們決定對深圳市羅湖區衛生局提起行政訴訟。他們指控衛生局行政不作為,未能履行法律義務,執行有關工人健康的法律法規。
八月的這壹訴訟成為維權之戰的轉折點。作為回應,深圳市政府修改了補償方案:壹次性賠付工人們共約1400萬元人民幣。對於無法確認雇傭關系的工人,壹期塵肺病患者賠償7萬元;二期患者10萬元;三期患者13萬元。28名已確認雇傭關系工人的賠償金額為上述工人的兩倍。
但故事到這裏還遠遠沒有結束。拿到賠償三年後,中央電視臺《新聞1+1》攝制組到湖南耒陽老家走訪了這群工人,發現大部分人在還清債務後還需持續治療塵肺病,賠償金所剩無幾。記者采訪了壹名終日靠氧氣機度日的農民工,他的妻子身患疾病,不能外出打工,而子女都還未成年。這名工人這樣描述他們正面臨的生活困境:
賠償款我都花的都差不多了,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現在我反正是沒有什麼心願,反正我們是活壹天算壹天。. . . 藥費,我們這是做了壹個估算,最低的統計,大概用最便宜的藥,最少每個月要花100塊錢,而住院的費用,如果妳由塵肺病引發了並發癥,那麼可能每個月還要再交出壹千多塊錢。但是如果說妳采用了在塵肺病的治療當中最有效、最好的洗肺的方法,那麼壹次還要花壹萬。剛才我們所看到的壹次性的賠償到底夠不夠用?顯而易見,是不夠用的。
自2009年起陸續來到深圳打工的約十年時間裏,湖南耒陽已經有40多名工人死於塵肺病,包括維權領袖徐誌輝。2018年1月,大約200名耒陽農民工及家屬再次來到深圳上訪,要求政府以更長期的方式解決他們的困難。在深圳壹群公民記者和勞工維權人士的幫助下,他們進行了長達壹年的抗爭,在這期間他們持續遭受當局的騷擾和恫嚇,最終市政府做出讓步並承諾提供長期經濟補償方案,包括支付農民工們後續的醫療費用、提供微薄的月收入補貼。
然而,在這次抗爭成功後不久,幫助塵肺病工人維權的勞工資訊自媒體《新生代》的三名工作人員,柯成兵、危誌立和楊鄭君就被警方抓捕,並被單獨關押了幾個月。2013年,三人共同創立了獨立的在線新聞平臺《新生代》,使命是“促進經濟民主,維護勞工價值和建立公正的社會”。
對於所有涉事工人及家屬來說,職業病索償都是壹個漫長而痛苦的過程。雖然最終事情算是得以解決,但能像耒陽工人這樣幸運的職業病患者非常少,更嚴重、更系統性的職業病問題在社會中普遍存在,且難以解決。此外,工人們還壹直面臨著當局的騷擾和壓迫,這無疑令勞工維權雪上加霜,也無助於解決問題。
如果說現時中國工人的塵肺病患病情況略有減少,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因於那些更加宏觀的經濟變化。如今,中國許多引發塵肺病的高粉塵行業已經倒閉,而部分從事這些行業的企業,也亡羊補牢般采用了壹些抑制粉塵排放的廉價保護裝置措施來保障工人安全。
有建築工人2021年4月接受中國勞工通訊采訪時表示,過去十年建築工地揚塵控制措施有所改進,例如有裝置自動監測空氣中PM2.5的濃度。但這些措施的出發點,更多是為了控制城市的汙染水平,而不是保障工人的安全。國內主要城市的粉塵控制措施較為嚴格,小城市及農村地區的標準仍然非常寬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