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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自决权

2014-1-29 14:34|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5689| 评论: 1|原作者: 列宁

摘要: 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融合起来,——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教导给工人的民族问题纲领,全世界经验和俄国经验教导给工人的民族问题纲领。

7.1896年伦敦国际代表大会的决议


  这个决议写道:
  “代表大会宣布,它主张一切民族有完全的自决权(selbstbestimmungsrecht),它同情现在受到军事、民族或其他专制制度压迫的国家的工人,大会号召所有这些国家的工人加入全世界有觉悟的(Klassenbewusste,即觉悟到本阶级利益的)工人队伍,以便和他们一起打倒国际资本主义,实现国际社会民主党的目的。”[见用德文公布的伦敦代表大会正式文件:《伦敦国际社会主义工人和工会代表大会记录和决议(1896年7月27日至8月1日)》(《Verhandlungen und Beschlusse des internationalen sozialistischen Arbeiter-und Gewer Kschatts-kongresses zu London,vom 27.Juli dis 1.August 1896》)1897年柏林版第18页.历届国际代表大会决议已经印成俄文小册子出版,译文中把“自决”一语误译成“自治”了。]
  我们已经指出过,我们的机会主义者,谢姆科夫斯基、李普曼、尤尔凯维奇之流的先生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决议。但是罗莎·卢森堡知道这个决议,并且引了它的全文,其中也有同我们的纲领一样的“自决”一语。
  试问,罗莎·卢森堡是怎样来铲除横在她的“新奇”理论路上的这个障碍的呢?
  呵,简单得很:……这里的重点,是在决议的第二部分……这个决议带有宣言的性质……只是由于误解才会引用它!!
  我们这位作者一筹莫展和狼狈不堪的情况,简直令人吃惊。通常只有机会主义者才把彻底的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纲领条文说成是宣言性质,并且怯懦地回避公开反对这些条文。显然,罗莎·卢森堡这次落到谢姆柯夫斯基、李普曼、尤尔凯维奇之流的先生们这一群可怜的伙伴中去,并不是偶然的。罗莎·卢森堡不敢公开声明,她到底认为她所引证的决议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她支吾搪塞,躲躲闪闪,好象指望读者都是些不细心、不懂事、读到决议后半节便忘掉前半节的人,或者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伦敦代表大会以前在社会主义报刊上进行过争论的人。
  但是,罗莎·卢森堡如果以为她在俄国觉悟的工人面前,可以这么容易地把国际关于重要原则问题的决议随便加以践踏,甚至不愿用批评态度把它分析一下,那她就大错而特错了。
  罗莎·卢森堡的观点在伦敦代表大会以前的争论中,主要是在德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杂志《新时代》上发表过,而这个观点实际上已经在国际面前遭到了失败!这就是俄国读者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实质。
  当时争论的是关于波兰独立的问题。有三种观点:
  (1)“弗腊克派”的观点,代表他们讲话的是黑克尔。他们要国际在自己的纲领中承认波兰独立的要求。这个提议没有通过。这个观点在国际面前遭到了失败。
  (2)罗莎·卢森堡的观点:波兰社会党人不应当要求波兰独立。从这个观点来看根本谈不上宣布民族自决权。这个观点也在国际面前遭到了失败。
  (3)卡·考茨基当时发挥得最周密的观点;考茨基反对罗莎·卢森堡,证明她的唯物主义思想是极端“片面的”。按照这个观点看来,国际现在不能把波兰独立作为自己的纲领,考茨基说,但是波兰社会党人完全可以提出这类要求。从社会主义者的观点看来,在有民族压迫的情况下忽视民族解放的任务,是绝对错误的。
  在国际的决议中也就采纳了最后这个观点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一方面,完全直截了当地而不容许丝毫曲解地承认一切民族都有完全的自决权;另一方面,又同样毫不含糊地号召工人建立他们阶级斗争的国际统一。
  我们认为这个决议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对于二十世纪初期的东欧和亚洲各国来说,只有根据这个决议,只有把它这两部分密切联系起来,才能够给无产阶级在民族问题上的阶级政策提供唯一正确的指示。
  现在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上述三种观点。
  大家知道,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认为极积支持波兰的独立要求,是西欧一切民主派,特别是社会民主党的绝对职责。对于上一世纪四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即奥地利和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和俄国“农民改革”
[25]时代来说,这个观点是完全正确的、唯一彻底的民主主义的和无产阶级的观点。只要依国和大多数斯拉夫国家的人民群众还在沉眠不醒,只要这些国家还没有什么独立的群众性的民主运动,波兰贵族的解放运动[26]不但从全俄,从全斯拉夫的民主运动的观点,就是从全欧民主运动的观点看来,都有头等重大的意义。[如果把1863年波兰起义贵族的立场、全俄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立场和乌克兰小市民德拉哥马诺夫在多年以后的立场加以比较,倒是一件极有趣味的历史研究工作;车尔尼雪夫斯基也能够(和马克思一样)重视波兰运动的意义,而德拉哥马诺夫则代表了农民的观点,极端粗野愚昧,只看见自己眼前的一堆粪,这种农民由于对波兰贵族的正当仇恨,不能了解这些贵族的斗争对于全俄民主运动的意义(参看德拉哥马诺夫的《历史上的波兰和大俄罗斯民主派》)。德拉哥马诺夫后来得到当时已经变成民族自由主义者的彼·别·司徒卢威先生的热烈亲吻,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马克思的这种观点,在十九世纪第二个三分之一或第三个四分之一的时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到二十世纪就已经不正确了。在大多数斯拉夫国家,甚至其中最落后国家之一的俄国,都掀起了独立的民主运动,甚至是独立的无产阶级运动。贵族的波兰已经消失而让位给资本主义的波兰了。在这种条件下,波兰不能不失去其特殊的革命意义。
  波兰社会党(现在的“弗腊克派”)在1896年企图把适用于另一时代的马克思观点“固定下来”,这已经是利用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了。因此,当时波兰社会民主党人起来反对波兰小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狂热,指出民族问题对于波兰工人只有次要的意义,第一次在波兰创立了纯粹无产阶级政党,并且宣布俄罗斯工人同波兰工人在其阶级斗争中结成最紧密联盟的极重要的原则,这些都是完全正确的。
  但这是不是说,国际在二十世纪初,可以认为民族政治自决原则对于东欧和亚洲是多余的呢?可以认为民族分离权是多余的呢?如果这样认为,那是荒谬绝伦的,这就等于(在理论上)承认土耳其、俄国和中国国家制度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已经完成,就等于(在实际上)对专制制度采取机会主义态度。
  不。对于东欧和亚洲来说,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开始的时代,在民族运动兴起和加剧的时代,在独立无产阶级政党产生的时代,这些政党在民族政策上的任务应当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承认一切民族都有自决权,因为资产阶级民主改革还没有完成,因为工人民主派不是用自由派态度,不是用科科什金派的态度,而是彻底、认真、诚恳地捍卫民族平等。另一方面是主张该国各民族的无产者建立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阶级斗争联盟,不管该国的历史怎样变迁,不管资产阶级怎样变更各个国家的界线。
  1896年国际的决议所规定的正是无产阶级的这两方面的任务。1913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夏季会议所通过的决议
[27]的原则基础也正是这样。有些人觉得这个决议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为他们认为决议在第四条上承认自决权——分离权,似乎是对民族主义“作了”最高限度的让步(其实,承认一切民族有自决,就是最高限度的民主主义和最低限度的民族主义),而在第五条上,却又提醒工人要反对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口号,要求各民族的工人都统一并且融合为统一的国际无产阶级组织。可是,只有头脑简单到极点的人,才会认为这里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为他们不能理解这种事实,例如,为什么瑞典工人捍卫了挪威实行分离而组织独立国家的自由,结果就是促进了瑞典和挪威两国无产阶级的统一和阶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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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航一号 2014-1-29 14:40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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