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本主义和人民贫困化 资本主义发展必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绝大多数人民相对和绝对贫困化。 资本主义竞争迫使资本家最大限度地以资本代替劳动,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比,或生产资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比),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规律。一方面,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直接减少了一定量资本所需雇佣的工人人数。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一部分在业工人变为失业工人,重建了劳动后备军,从而使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有利于资本的变化,进而压低社会平均工资。这两方面作用,共同导致工人阶级在国民收入中占有的份额下降,即导致绝大多数人民相对贫困化。 以乡镇企业为例,1984-1987年,乡镇企业人均固定资产原值年平均增长4.8%,1988-1992年,猛增到25%,其中1992年竟达到56%。1984-1987年,乡镇企业每增加产值6700元,即可吸纳一人就业,1988-1992年,则须增加产值73000元,才能吸纳一人就业。(马宾和孙尚清,29) 一方面,社会劳动力总数趋于自然增长,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却逐渐缩小,其结果,便是社会剩余劳动力的增长。在现有农业生产力水平下,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以耕种农田10亩以上。中国现有农业劳动力约3.4亿人,劳均耕地约5亩。(马宾和孙尚清,28)据此计算,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7亿人。 庞大的剩余劳动力队伍,一方面使新无产阶级在资本剥削面前软弱无力,另一方面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趋于相对下降的情况下,使农业劳动力不能转化为工业或其它产业的劳动力。通过这两个方面的作用,便促成了构成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两个阶级-新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贫困化。 有必要指出,社会剩余劳动力的增长决不是经济发展本身的必然结果。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可以一部分转化为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一部分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支配的自由时间的增长,从而使普通群众都能够自由地发展他们在体力和智力上的潜能、表现他们丰富的个性。只是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才导致大规模失业和绝大多数人民贫困化。 在中国,大体上可以用“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个指标来说明新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生活状况。在官方统计中,“农民”指农村户口的居民,大体上相当于新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总和。如果我们把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作为100,那么“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指数从1984年的58.9下降到了1993年的39.4。如果我们把1985年时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人均国民收入之比当作100,那么1992年这个比例下降到了69.7。(马宾和孙尚清,26) 资本主义积累不仅必然导致绝大多数人民相对贫困化,在一定条件下,还导致绝大多数人民绝对贫困化。1989年,在整个经济增长4%的情况下,“农民人均纯收入”竟然下降了7.4%。1993年,在经济增长速度高达13.4%的情况下,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却下降了0.9%。(马宾和孙尚清,26,266) 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必然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必然要建立在绝大多数人民相对和绝对贫困化的基础上。但是,如果经济发展不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发展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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