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天茶舍]答李宪源兄:有关你的主义和王怡的主张
作者:老pur 看见李兄在王诒的贴上点名要我学习了,谢谢关心。
说说我的一点想法。
关于“主义”
我很少谈主义,因为我觉得,能生死以之者,方能谈主义。前人有谓:“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又说:“带镣长街行,镣声何铿锵,世人皆瞠目,我心自安详”。此二诗作者皆为主流的革命派烈士,还有在菜市口流血的改良派烈士如谭等,无论我是否同意他们的主义,都对他们的人格怀着十二分的尊敬,有这样的主义者在,足令后人羞谈主义。
此外,你与王兄经常说到的一些书籍,我一本都没读过,不谈主义,在我可以藏拙。但是我以为,主义不是从书上能学来的,起码不是从谈主义的书上能学来的,那只会让我想起电影上关于“三民主义”或其他主义小册子的情节。读书不如读金庸。
我以为,所谓“知识分子独立的批判态度”,源于良知可也。只要不是睁着眼说瞎话或者饶着弯说瞎话的,可不必钻牛角尖去研究他的主义。而睁着眼说瞎话的和饶着弯说瞎话的,令人恶心而已。
关于你和王诒的辩论
古人说,不可与言而言,是谓失言,可与言而不言,是谓失人,宁可失言,不可失人。其实在网上娱乐,是宁可失人,不可失言的。免得莫名其妙的当了卖国贼或者爱国贼。但宪源兄与王诒兄,皆可与言者也。
用比较传统的比喻,我觉得你的主张类似于儒家的兼善天下,王诒的主张类似于老庄的无为自然。当儒家作为独尊的核心,无为作为放弃的劝导时,两者都变为“治国”(实为“治”民)的举措。是非常令人厌恶的。幸好二位都不在此列。
我比较性情,所以比较喜欢老庄。也就比较喜欢王诒的说法。此外,起码还有一个理由很时髦—宪政符合中国国情。
说白一点,宪政就是老百姓通过投票的方式,自己管自己的事。而中国人正好有自治的传统。封建社会(取习惯用法)的举措(有为)权相当程度上只到县,即使现在,除了收费以外,包括出人命这样的大事,在农村实际上还基本是老百姓自发处理的(我有例子的)。这才是真正的“国情”。
而且,宪政不是主义,只是老百姓参政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兼容主义,包括实行“主义”的“举措”,都可以并只可以通过选票获得授权。(顺便说一句,大家认为腐败有制度的原因,实际上腐败的载体正是“举措”。)
反之,主义却不能兼容宪政。史实俱在,不说了。
这里有个不能不说的问题,就是多元和唐哭讨论过的“实质公正”。我认为,宪政可以保障程序上的公正,而实质公正的诉求,本质上与道德或者宗教或者主义无关,它源于多数社会成员对秩序的需要(包括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数量优势的恐惧)。因此,相对的实质公正(绝对的好象不可能有)也只能并一定能通过宪政的立法程序获得真正的可操作途径。各种以允诺实质公正为号召的主义革命,其结果都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在弱势群体对实质公正无法要求的时候,特别是两种公正都没有的时候,良知的呼吁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宪源兄犀利的分析批判精神,我非常钦佩。
毛的主义我是这么看的:它显然体现了对实质公正的追求。是真是假,可以见仁见智。但不妨拿蒋中正作个联想。大家都知道,蒋的民国是假的,但有这个假的在,蒋对闻一多就只能暗杀,不能开批斗会。后来的台湾宪政,也就不必另起炉灶。所以,即使假的,也比没的好。从这个角度说,毛主义即使不伟大,也起码比其他的一些理论伟大。它确实有吸引人之处。不过它和其他主义一样,排斥了宪政这个真正能改善公正状况的途径。
不懂理论的外行,宪源兄点名,只好勉为其难了。欢迎批评。
还有关于渐进的话题,有空再说。
PUR兄越来越厚重了,沉甸甸的。HEHE
谈了这么多主义,让老百姓吃饱饭的主义就是好主义。这话没错吧?
“点名学习”不敢,所提问题正好跟以前与王怡的讨论对上号,躲懒而已。
有关“主义”,非要“能生死以之者,方能谈主义”,恐门槛太高;以此作要求,徒有烈士而无追随者,则世上无一主义能有成。
且说当今流行之主义,对信奉动者和实践者们,并无“生死以之”的苛刻要求;这种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来求得所谓“效率和公正”的主义,伴随的是声色犬马,穷奢极欲,个人享尽荣华富贵之时,且能发挥促进消费、帮助就业和推动“与世界接轨”之崇高社会作用。
而这种流行主义的一大特征,就是“不谈主义”或“羞谈主义”。当然,读君以前上贴,深知你并不十分赞成此类主义;而只是对其中“现代宪政”之类的一部分,颇有兴趣。
至于“宪政”是不是主义,除非PUR君心目中的宪政,跟自由主义无关,跟资本主义无关,而单取其“民主选举”部分,作为老百姓参政的一种形式,则神而往之,高举双手赞成。据个人狭隘经验,老毛时代就有诸多先例:例如课堂里选学生干部,生产队选生产队长,文革时期单位造反派选“勤务组”成员,都是要划“正”字的。可惜好景不长,如今在村里、在学校、在单位,或多或少,恐怕都要取决于“金钱”因素了。
而兼容不同主义、包括能选择实行哪种“主义”的“选举”,本人虽不算孤陋寡闻之辈,却在“无产阶级的大民主”和“资产阶级的小民主”中,均未见识过。从“程序公正”上讲,加拿大的共产党倒真可以提出参选要求;但没有哪一家财团掌握的媒介,会使其竞选主张深入广泛地抵达选民,对此“公正”,也就只能一笑了之。力量更大的俄共也是相同处境,谁掌握竞选媒介,谁就掌握选举胜利;自由人士却偏要讲“这是人民的选择”,不知是缺乏常识,还是缺乏诚实,最好由他们自己判断。
有关“现代宪政”方面的事实真相,拙稿《美国民主透视…》援引近十名美国等国资深社会批评家之剖析评论,供【关天茶舍】“自由宪政”崇拜者驳斥批判。奇怪的是,岂无针锋相对的质疑文章出台,给人的感觉,美国式“宪政”的真理性和普遍适用性,倒真有不容置喙、无须讨论的味道。
比较赞同唐哭有关“实质公正”方面的见解。PUR君有关“实质公正……本质上与道德或者宗教或者主义无关,它源于多数社会成员对秩序的需要(包括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数量优势的恐惧)”的观点,是我在网上读到的最为精彩的见解。
个人以为,当你所说的这种恐惧,一旦转变为现实的政治威胁和相关的利益担忧时,相对的实质公正,才会取得长足的进步。
如果没有自十九世纪起各种“以允诺实质公正为号召”的主义革命及其社会实践成果的强大竞争压力,自由人士津津乐道的西方现代社会“公正”之产生,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为何萧功秦、何清涟、余世存等自由派良心人士喊了那么多年要防治“拉美化”而“拉美化”照来不误?
就是因为“改革开放”这些年来,“以允诺实质公正为号召”的主义革命呼声,实在是来得太迟、音量太微弱、跟底层民众的沟通太少了!
回童生兄:不是厚重,是不敢张狂。
宪源兄是关天一等一的高手,细读他与“自由主义”辩论的帖子,锋芒所指,确实常令对方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我要不沉稳点,不够李兄一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