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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河文明到一带一路(第二卷第三章)

2023-5-16 04:23| 发布者: 井冈山卫士| 查看: 9363| 评论: 0|原作者: 李晓鹏|来自: 转载

摘要: 正德皇帝朱厚照在位的十六年,是明王朝历史上国防力量振兴和社会比较安定的十六年。不管从国防还是内政上看,朱厚照都跟昏君沾不上边。如果真要说他是昏君,那最昏的事情就是听信奸臣诬告,把忠心耿耿为他推动变法改革的太监刘瑾给凌迟处死了。

三、刘瑾变法:被历史遗忘的改革

 

 

关于刘瑾掌权,《明史》上活灵活现的讲了一个故事:小皇帝很贪玩,刘瑾等人就专门挑他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抱着一大堆奏章来让他批阅。小皇帝很不耐烦地说:“我拿你们来干什么的?别来烦我。”于是刘瑾就得到了皇帝的授权,开始代理皇帝批阅奏折,成为“影子皇帝”。

 

以上的故事不太可能是真的。因为刘瑾掌权以后,自己天天要处理各种政务,没工夫陪朱厚照。真正天天陪着皇帝的太监,是谷大用、张永等八虎中几个年轻、体力好的。

 

但刘瑾在政务上偏偏喜欢跟他信任的文官商量,包括首辅李东阳、文士焦芳、刘宇、张彩等,并不怎么卖太监的帐。其他太监有所请求,刘瑾多不应允。马永成、谷大用等都对刘瑾很不满。当时张永是东厂太监、谷大用是西厂太监,刘瑾都指挥不动,就干脆自己新设了一个内厂来监察百官,顺便还要对东厂、西厂进行监督,一幅要把其它太监得罪到底的样子。

 

张永有一次还跑到朱厚照面前去告刘瑾的状。朱厚照把刘瑾叫过来对质,结果张永竟然当着皇帝的面跟刘瑾打了起来,可见二人矛盾之深,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后来刘瑾倒台,就是张永密告刘瑾谋反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说刘瑾是靠皇帝贪玩、不理朝政而独揽大权,可能性不大。因为皇帝身边的太监不仅不是刘瑾的心腹,还跟他有矛盾,随时会在皇帝跟前给刘瑾下药。更可能符合事实的是朱厚照对“八虎”进行了分工,他发现了刘瑾的行政才能,把政务交给他处理,放手让他对官僚集团进行整顿,而自己则带着另外几个继续练习骑射、处理军队事务。

 

刘瑾推行的变法措施,主要有以下那么几条:

 

首先,对国家各种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这在当时被称为“查盘”,组织科道官员对天下军民府库、钱粮、各边年例银、两淮盐运司革支盐引、都司卫所军器等进行审计。

 

以边关的年例银为例。它是朝廷每年发往各边的银两,数量相当大,且有急剧增长的趋势。如正德元年,宣府和大同在五万两年例银之外,又分别送银六十一万两和四十万两,辽东在十五万两年例银之外,又送银三十三万四千两。

 

正德三年三月,户部安排送各边年例银,被刘瑾驳了回来,他在批示中说:

 

“各个边镇既然有自己的屯田,政府还每年从内地往边镇输送粮草,应该够用了。天顺(明英宗朱祁镇)之前并没有户部往边镇送银子的事,是从成化(明宪宗朱见深)二年,因为边镇有紧急军情,又说有旱灾等因素,临时拨付了一些银子,原本是权宜之计,后来竟然成为惯例。而且年年增长,年年说不够用,这里面难道没有贪污浪费的问题吗?”

 

对边饷边银屡告缺乏的原因,刘瑾认为:“主要是因为主管官员失职。这些人治边无方,导致粮草损失数百万,等到追究起来,却把罪责全部推卸到普通士兵和仓库管理员身上。”①

 

两个月后,刘瑾奏请查盘各边镇年例银的使用情况:“过去六年,中央发往辽东、大同、宣府、宁夏、甘肃、榆林各边的年例银、奏讨银共五百多万两,请派遣给事中、御史分头去核查这些钱到底花到什么地方去了,有贪污浪费问题的,从实参奏。”朱厚照批准执行。②

 

最后确实查出来了很多问题。正德三年(1508)八月,礼科给事中曹大显等奏:查盘延绥等处仓库,粮食草料烂掉的有三万六千余石,布匹等烂掉的有三万三千三百二十余匹。九月,给事中蒋金等奏:查盘建昌、松潘等粮仓,被私吞或者烂掉的有万余石。

 

还有就是审计国家食盐专营的收入。因为管理食盐专卖的官员经常会私自出卖盐引而中饱私囊。刘瑾派遣御史乔岱等前往浙江核查盐务,查出来的缺额,让历次巡盐御史及运司官赔偿,责任小的赔偿数百两银子、责任大的赔偿有数千两,被追责的有数百人。

 

刘瑾把查盘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不时举行,并用经济制裁的手段惩治官员。在查盘中被劾官员,开始多被逮下狱;后来改为追赔罚米。刘瑾还别出心裁的搞了一个“罚米输边”的制度,让那些侵吞边关钱粮的官员,自己把被罚的大米运到边关去。有些人直接就累死在路上了。

 

刘瑾变法的第二项重大举措,就是清丈军屯土地。

 

清丈土地这个事情,明朝有三次大规模的行动。第一次是朱元璋主持的,第三次是张居正主持的,而二者中间规模最大的一次,就是刘瑾主持的。

 

刘瑾主持的清丈主要是针对军屯土地,而较少涉及到民田。这跟朱厚照比较重视军事而不太关心内政有关。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刘瑾变法并不全是刘瑾自己的想法,朱厚照才是真正的后台老板。

 

清丈土地的原因也很简单:有很多军官私自侵吞军屯土地,而不缴纳军屯子粒粮。军官们把缴纳军粮的负担压到普通军户身上,或者就隐瞒这些土地的存在,谎报说这些土地上的军户已经逃亡了,土地被抛荒了、不产粮食了。军户逃亡是真实的,但抛荒却是假的。因为军户不能承担繁重的军粮缴纳,或者老是被军官拉过去从事无偿劳动,无法生存才被迫逃亡的。逃亡之后这些土地并没有抛荒,而是被军官侵占了,雇人耕种,却以军户逃亡为理由逃避军粮缴纳的义务。

 

刘瑾掌权以后,就屡有清丈土地的记载:

 

正德二年(1507年)十一月,命户部侍郎王佐等踏勘徐保投献的皇庄田四千三百余顷。结果查出来,徐保投献的土地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很多都是普通老百姓的。这些土地被返还给原来的田主,正常收税(《武宗实录》卷31)。

 

正德二年十二月,派御史赵斌清丈大同军屯土地,查出来不交军粮的五十九万多亩;又清理宣府,查出来被隐藏不交军粮的土地二十多万亩,照数登记造册(《武宗实录》卷33)。

 

同月,又派司礼监太监高金、户部员外郎冯颙去丈量泾王府的土地,查出来合法赐给泾王的土地只有两万多亩,其余各类土地十多万亩不符合赐田的规定,被政府收回。锦衣卫逮捕有关人员回京审问(《武宗实录》卷33)。

 

正德三年二月,户科给事中段豸前往山东,清丈当地官员声称不能产粮食的盐碱地。查出来可以产粮食的土地十二万亩,按照下等田的标准交税;不产粮食但能种植一些经济作物的盐碱地六万多亩,可缴纳少量布钞以摊低本地区其它土地的税负(《武宗实录》卷35)。

 

正德三年四月,派御史张彧清理宁夏等卫屯地,新增四十四万亩(《武宗实录》卷37)。

 

正德三年五月,派御史李瑛清查甘州等十二卫屯田,查出来隐瞒的上等田三十多万亩(《武宗实录》卷38)。

 

正德三年六月,派巡按周熊查山东屯田,新查出来一百八十多万亩(《武宗实录》卷39)。

 

正德四年二月,派户部主事李思仁清查徽王府的土地,查出来非法隐藏不纳税的有六十多万亩,一次性补交粮食两万多石。其中两千石给了徽王,剩下的收归国家财政(《武宗实录》卷47)。

 

从这些处置来看,刘瑾清丈土地,是为了查革隐漏,增加税地,以保证“租税不失原额”。还有就是有新开垦的土地没有交税的,也要交税。这样就可以平摊原来土地承担的赋税。因为明朝实行的是定额税收制,土地基数大了以后,平摊到每亩土地上的税赋就会降低。实际上就是降低了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民的税负,而提高了有权有势的权贵之家的税负。因为能够隐藏土地不交税的都是有背景有权势的。

 

正德四年七月以前,清丈屯田还是局部的现象,到八月,开始对屯田进行全面的丈量:派户部侍郎韩福赴辽东、兵部侍郎胡汝砺赴宣府、大理寺丞杨武赴大同、通政司左通政丛兰赴延绥、大理寺少卿周东赴宁夏、尚宝寺卿吴世忠赴蓟州、兵科给事中高淓赴沧州③。开始了一场较大规模的土地清丈运动。

 

从这场清丈运动的数据来看,军屯土地被侵占的比例超过了70%,不交军粮的军队土地是正常缴纳军粮土地的两倍还多。军事系统的腐败可见一斑,孝宗时期跟蒙古打仗老是打不过的原因也就昭然若揭了。

 

除了审计财政收入和清丈土地以外,刘瑾还做了一些改革,诸如,南方富庶省份的官吏不仅不能由本省人担任,就是邻省人也不行,帝国的官员开始南北大对调,任职漕运总督的官员也不能跟运河沿岸的省份发生任何联系。此外,调整各省的科举录取名额,增加西部地区如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录取人数。

 

还有两条在当时看来很奇怪的举措:“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但这两条仔细分析起来,其实又一点也不奇怪。比如“令寡妇尽嫁”,实际上明朝并没有寡妇不能嫁人的法律或者政令,但是由于理学思想的兴起,搞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把守寡当成了女性的行为规范。大量寡妇被迫守寡,形成了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刘瑾这条规定简直就是超越了他的时代,搞起了妇女解放运动。

 

还有所谓的“丧而不葬”,也是当时有权有势的人搞出来的奇怪风俗。就是从宋朝开始兴起的,人死了以后要“看风水”,挑一块儿风水宝地才能下葬。说好听点是尽孝道,其实还是出于自私自利的人性,希望把祖宗的风水搞好一点有利于自己升官发财。这个东西先是权贵人家讲究,讲究过来讲究过去就形成了这么一个习惯:家里有老人死了,不能马上埋,而是停棺在家,到处找风水师去看地方、找好风水宝地,如果风水有欠缺的还要改造山行河流,既花钱又花时间。结果就有很多人家,父亲母亲死了,棺材在家放上几个月甚至好几年,尸骨烂在棺材里臭不可闻,也不下葬。到最后就是家里死了人,如果很快就下葬了,反而会被周边的亲戚朋友说这个人不孝。有钱人家等得起,穷人家也受到影响,不管能不能找到风水宝地,起码也得把棺材放家里几个月再下葬。这个东西又费钱又耽误时间,就是权贵们生活糜烂、道德沦丧搞出来的副产品。为了找个好风水保佑自己升官发财,亲爹亲妈尸骨腐烂发臭了都不肯下葬,简直是罪恶。

 

后来到了清朝这股风气还是很重,政府还多次下令,父母死了停棺不葬的,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官员不得升官。所以刘瑾命令“丧不葬者焚之”,就是要废除这种愚昧落后的风俗。跟让寡妇嫁人一样,都是在保护弱势群体、改良社会风气。

 

刘瑾之所以这么做,跟他是出身于社会最底层有关。虽然因为机缘巧合身居高位,他却没有忘记自己的出身,在改革国家大政方针的同时,还顺带想要消灭这两个道学家们搞出来害人的奇怪风俗。这也让“刘瑾变法”比后来张璁、张居正搞的变法多了一分光彩:不仅是改革政治经济制度,还试图对社会进行某些改良。因为刘瑾的家庭出身,让他能够体验到读圣贤书长大的文官们体验不到的东西。尽管只有两条,而且几乎没有得到执行,但这里面闪耀着的人性光辉却值得我们对刘瑾表示敬意。

 

①《明武宗实录》卷34

 

②《明武宗实录》卷36

 

③《明武宗实录》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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