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经济观察(2024年第9期):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剩余的“实现”问题,2000-2023年(修正版) 在今年第二期红色经济观察中,我们介绍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劳动者可支配收入和资本家阶级可支配剩余以及资本家阶级的可支配剩余如何通过国有部门净投资、私人部门净投资、资本家个人消费等途径得到“实现”(即资本家阶级所攫取的剩余价值怎样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和资金流量表的最新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我们对相关数据做了调整,重新计算了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劳动者可支配收入、资本家阶级可支配剩余及其组成部分。经过修正以后,有些数据与初步版中的数据有比较显著的差别。 政府部门可支配收入 = 生产税净额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政府获得的财产收入 + 政府获得的转移收入 + 政府卖地净收入 – 政府支付的财产收入 – 政府的转移支付 在上面的公式中,生产税净额也就是间接税减补贴(间接税指的是对“物”而非对人征收的税,比如增值税、销售税、关税等,都属于间接税),政府获得的财产收入包括政府获得的利息、地租、红利等,政府获得的转移收入包括劳动者向政府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各种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卖地净收入指的是政府通过转让国有土地所获得的总收入在扣除了征地拆迁补偿等费用以后的余额,政府支付的财产收入主要包括政府因为向资本家借债而支付的利息,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政府向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金以及政府给资本主义企业提供的投资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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